居,却终究是腌臜了自己。这一生染尘无可奈何,只希望死后可以不入地狱少受些苦,所以将这一生家财散尽,留给几位妹妹,只希望,他日若有姑娘要赎身却短银子,妹妹们可以用我这银子填补,也算我们一起做点好事积点阴德。”
她们先是一惊,自然不肯收,在我的劝说下,也只得点头。
都知道我这一生是热衷给姑娘们找归宿的,心下对我也大抵敬佩。如今被我这么一洗脑,也都觉我高风亮节,一个个表示将来也会适当成人之美,以积阴德。
我欣慰而归。
贴身侍女告诉我:“姑娘,后日是那位的七十岁生辰……”
她嘴里的那位,自然是王稚登。
七十?
人生七十古来稀。古代人的七十,也已近了入土之年吧。
我微微叹息:这个男子,也算是爱了马湘兰一生。
想到如今自己就要离世,我咬咬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邀遍好友亲朋,在王稚登七十岁生辰的那一天,为他祝寿!
这一次,我以马湘兰之名,表演了一生绝学。
从琴棋书画,到歌舞琵琶。
我五十七岁高龄,拼却全力,给一个七十岁的更高龄男人祝寿。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曾经的一生风流,全部在这一刻定格。曾经的所有美好,全部在这一刻一一回放。
席座上,那个男人泪流满面。
这是一场惊鸿之舞,这是我在为马湘兰的退场做告别。
回到金陵,我喊侍女为我布置后事。
照例,是无数的兰花。
一生幽兰,幽兰遗世。
就那样,在一片兰花花海里,结束了我自己的一生。
听说,最后王稚登写了一首诗来纪念我:
歌舞当年第一流,姓名赢得满青楼,多情未了身先死,化作芙蓉也并头。
跟着红娘离开的时候,我看着那诗还是叹气的。
终究,这个男子没有负了马湘兰的生命相托。
“那我接下来怎么办?”我问红娘。
她叹了口气,告诉我:“只能再投胎,重新开始。”
“啥?!”我瞬间又有了掐死她的冲动!
而她,再度消失。
接着,我呱呱坠地!
这一次,我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父亲是读书人,又有家族余荫,不管是精神还是物质,都比较充足。
所以,我过上了最为轻松的一次穿越生活。
你问我轻松到什么程度?
我这么跟你说吧,就跟当初李清照差不多。每天除了吃喝玩乐,就是读书写字。单纯而轻松。
这一次,我难得地感激红娘了,觉得她给我这样的一生起码不算太坏,有种米虫般的感觉。
原本以为我的幸福米虫生活会这么继续下去,然而,红娘再一次向我证明了她的人品:
生活,不会这么简单!
很快,我们家就倒了。
别问我为什么倒的,古代社会,只要犯点事,倒起来很快。
于是,我很快成了流浪街头的过气千金。
我颇为无奈。
只能换个角度,庆幸自己是成年后才遭遇变故。这样,起码不用如李师师那般从小被卖到青楼。而可以和长大后的李师师一样,跟青楼合作。
是的,跟青楼合作。
既然这一生的任务都是跟青楼女子打交道,那跟青楼肯定是注定脱不了干系的。好在有了前几世与青楼接触的经验,并不对那个地方有什么排斥。甚至,在男尊女卑虚伪连天的古代,青楼对女子来说,反而更随性些。
而与青楼合作的事,我在做李师师时,就已经做得很多。这一世自然是顺手拈来。
不过,那一世当李师师,是为了给李清照营救父亲和筹钱,所以必须入风尘。
但这一世,我只是要做一个媒婆而已,想来想去,觉得不必把自己都卖进去。我决定,做一个柳永那样的人。
青楼词曲,一世风流。
是的,我开始跟青楼谈合作,给她们填词。
秦淮八艳时期,是秦淮青楼发展得最好的时期,尤其是有了马湘兰珠玉在前,后来者都知道用才华装点自己。
而文人墨客又都是爱凑风雅热闹的。
所以,一来二往,竟是将这秦淮ji女们都打造成了一个个美才女。
诗词不分家,歌曲本同体。
我贩卖才华,为青楼女子填歌写词,成了各大青楼的红人。
可能因为自己本就喜欢女人,所以跟青楼的姑娘们在一起,竟是玩得如鱼得水,不亦乐乎。
姑娘们爱我的词,也大都喜欢我的人。因为我是真的尊重她们,也是真心体贴,这跟她们的恩客和妈妈,是不一样的。
一来二去,我渐渐成了秦淮河最出名的填词人。只是,不上大雅之堂,专填欢场词曲。
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我结识了寇白门。
坦白说,对于秦淮八艳具体是谁,我还不是很清楚的。毕竟当年也不是文科出身,而她们人数又那么多。
所以,对于寇白门,我刚开始还没有锁定为目标的。只觉得她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子。
不同于其他青楼女子,她有着不一样的个性,甚至,也有着不一样的出身。
如果说我出生书香门第,那么,她就出身娼门世家。如果,有这种世家的话。
寇白门的母亲,就曾是风尘女子……她的奶奶,亦然。
而到了这一代,她依然没有其他可谋生的手段,所以,照样继承母亲衣钵,做起了欢场营生。
寇白门,洁白如纸,是她不同于别的青楼女子之处。
可能是因为自己一生辛苦,她的母亲并没有打算牺牲女儿的一切让她成为自己的摇钱树,很多事都只是浅尝辄止。
比如,她是真正的卖艺不卖身。
毕竟,真正的母亲,跟青楼里的“妈妈”,是不同的。
而寇白门,显然也能在这卖艺不卖身的营生里游刃有余。
当然,我的帮助也必不可少。
第一次见到她,她还是个骄纵少女,有着粉嫩的皮肤,与身份不同的骄傲脾气。
那时候,她正在跟一位客人把酒畅谈,那客人让她喝酒摸她手,她都接受。可最后,那客人要带她回家,她就不乐意了。
那客人坚持,她也坚持。
最后,那客人
她们先是一惊,自然不肯收,在我的劝说下,也只得点头。
都知道我这一生是热衷给姑娘们找归宿的,心下对我也大抵敬佩。如今被我这么一洗脑,也都觉我高风亮节,一个个表示将来也会适当成人之美,以积阴德。
我欣慰而归。
贴身侍女告诉我:“姑娘,后日是那位的七十岁生辰……”
她嘴里的那位,自然是王稚登。
七十?
人生七十古来稀。古代人的七十,也已近了入土之年吧。
我微微叹息:这个男子,也算是爱了马湘兰一生。
想到如今自己就要离世,我咬咬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邀遍好友亲朋,在王稚登七十岁生辰的那一天,为他祝寿!
这一次,我以马湘兰之名,表演了一生绝学。
从琴棋书画,到歌舞琵琶。
我五十七岁高龄,拼却全力,给一个七十岁的更高龄男人祝寿。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曾经的一生风流,全部在这一刻定格。曾经的所有美好,全部在这一刻一一回放。
席座上,那个男人泪流满面。
这是一场惊鸿之舞,这是我在为马湘兰的退场做告别。
回到金陵,我喊侍女为我布置后事。
照例,是无数的兰花。
一生幽兰,幽兰遗世。
就那样,在一片兰花花海里,结束了我自己的一生。
听说,最后王稚登写了一首诗来纪念我:
歌舞当年第一流,姓名赢得满青楼,多情未了身先死,化作芙蓉也并头。
跟着红娘离开的时候,我看着那诗还是叹气的。
终究,这个男子没有负了马湘兰的生命相托。
“那我接下来怎么办?”我问红娘。
她叹了口气,告诉我:“只能再投胎,重新开始。”
“啥?!”我瞬间又有了掐死她的冲动!
而她,再度消失。
接着,我呱呱坠地!
这一次,我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父亲是读书人,又有家族余荫,不管是精神还是物质,都比较充足。
所以,我过上了最为轻松的一次穿越生活。
你问我轻松到什么程度?
我这么跟你说吧,就跟当初李清照差不多。每天除了吃喝玩乐,就是读书写字。单纯而轻松。
这一次,我难得地感激红娘了,觉得她给我这样的一生起码不算太坏,有种米虫般的感觉。
原本以为我的幸福米虫生活会这么继续下去,然而,红娘再一次向我证明了她的人品:
生活,不会这么简单!
很快,我们家就倒了。
别问我为什么倒的,古代社会,只要犯点事,倒起来很快。
于是,我很快成了流浪街头的过气千金。
我颇为无奈。
只能换个角度,庆幸自己是成年后才遭遇变故。这样,起码不用如李师师那般从小被卖到青楼。而可以和长大后的李师师一样,跟青楼合作。
是的,跟青楼合作。
既然这一生的任务都是跟青楼女子打交道,那跟青楼肯定是注定脱不了干系的。好在有了前几世与青楼接触的经验,并不对那个地方有什么排斥。甚至,在男尊女卑虚伪连天的古代,青楼对女子来说,反而更随性些。
而与青楼合作的事,我在做李师师时,就已经做得很多。这一世自然是顺手拈来。
不过,那一世当李师师,是为了给李清照营救父亲和筹钱,所以必须入风尘。
但这一世,我只是要做一个媒婆而已,想来想去,觉得不必把自己都卖进去。我决定,做一个柳永那样的人。
青楼词曲,一世风流。
是的,我开始跟青楼谈合作,给她们填词。
秦淮八艳时期,是秦淮青楼发展得最好的时期,尤其是有了马湘兰珠玉在前,后来者都知道用才华装点自己。
而文人墨客又都是爱凑风雅热闹的。
所以,一来二往,竟是将这秦淮ji女们都打造成了一个个美才女。
诗词不分家,歌曲本同体。
我贩卖才华,为青楼女子填歌写词,成了各大青楼的红人。
可能因为自己本就喜欢女人,所以跟青楼的姑娘们在一起,竟是玩得如鱼得水,不亦乐乎。
姑娘们爱我的词,也大都喜欢我的人。因为我是真的尊重她们,也是真心体贴,这跟她们的恩客和妈妈,是不一样的。
一来二去,我渐渐成了秦淮河最出名的填词人。只是,不上大雅之堂,专填欢场词曲。
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我结识了寇白门。
坦白说,对于秦淮八艳具体是谁,我还不是很清楚的。毕竟当年也不是文科出身,而她们人数又那么多。
所以,对于寇白门,我刚开始还没有锁定为目标的。只觉得她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子。
不同于其他青楼女子,她有着不一样的个性,甚至,也有着不一样的出身。
如果说我出生书香门第,那么,她就出身娼门世家。如果,有这种世家的话。
寇白门的母亲,就曾是风尘女子……她的奶奶,亦然。
而到了这一代,她依然没有其他可谋生的手段,所以,照样继承母亲衣钵,做起了欢场营生。
寇白门,洁白如纸,是她不同于别的青楼女子之处。
可能是因为自己一生辛苦,她的母亲并没有打算牺牲女儿的一切让她成为自己的摇钱树,很多事都只是浅尝辄止。
比如,她是真正的卖艺不卖身。
毕竟,真正的母亲,跟青楼里的“妈妈”,是不同的。
而寇白门,显然也能在这卖艺不卖身的营生里游刃有余。
当然,我的帮助也必不可少。
第一次见到她,她还是个骄纵少女,有着粉嫩的皮肤,与身份不同的骄傲脾气。
那时候,她正在跟一位客人把酒畅谈,那客人让她喝酒摸她手,她都接受。可最后,那客人要带她回家,她就不乐意了。
那客人坚持,她也坚持。
最后,那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