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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已经掩埋,杨元庆也在小溪边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他没有急着进山洞,而是坐一块大石上,今天第一次杀人,使他心中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
尽管他知道这一天会很快到来,但它真的到来时,杨元庆还是感到一种内心的反感,太突然了,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尤其那个突厥人的眼睛从亮色到变成死灰的一瞬间,那种生命消失的感触让他心中怎么也难以平静。
“火长,每个士兵都会经历这一关!”不知何时,尉迟惇来到他身旁,在旁边的大石上坐下,低声安慰着他。
“我没事。”
杨元庆的内心已经渐渐平静,那种杀戮的感觉就像一根缠在他心上的蛛丝,已经被他的心融化,融进心血中,感到不到它的存在。
“杨思恩说得对!”
杨元庆苦笑了一下,“我若不杀他,就会被他所杀,我已经想通了。”
“其实我也没有杀过人,但我并不畏惧死亡,不管是杀人或者是被人杀,我都很坦然。”
尉迟惇咬了一下嘴唇,拾起一段树枝扔进了小溪,他明亮的眼睛望着树枝漂浮着远去,淡淡道:“我没猜错的话,火长应该是京城贵族,只有鲜见死亡的贵族子弟,才会对生命看得这么重,对我们而言,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士兵,能死在战场上,也是一种荣耀和庆幸,可以给家人带来抚恤,给幼弟带来土地,可以让父母很骄傲地对村里人说,我儿子是战死在沙场上,说实话,我宁可死,也不愿伤残归乡,成为父母的累赘,生不如死。”
杨元庆惊异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细腻,便笑了笑问他,“你家里是做什么的?还有个弟弟吗?”
“我家是世代种田,我有六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但六个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几乎是一年死一个,我们家里就像有一种病,男丁都活不过十八岁,我估计自己也活不过,所以来从军打仗,死在战场上,也能混一笔抚恤。”
尉迟惇看一眼杨元庆,见他表情有点惊讶,便笑了笑道:“其实我今年只有十六岁,我爹爹是府兵鹰奴,年纪大了,正好轮到他戍卫京师,我便顶他的名,替他来京师戍卫,没想到战争爆发,也跟着稀里糊涂上了前线。”
杨元庆不由有些哑然失笑,他这一火手下都是稀奇古怪,杨思恩和刘简是逃兵,这位尉迟兄弟却是替父从军,不知其他人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你不怕我告发你吗?”杨元庆微微一笑。
“我知道你不会!”
尉迟惇有些狡黠地笑了起来,“我觉得我会看人,第一次和你巡哨,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你连杨大熊和刘奶...刘简都没有告,会告发我吗?”
“火长.....羊肉烤好了!”远远地传来了张锦缎的喊声。
“肚子饿了,走吧!”
杨元庆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枝叶,尉迟惇站起身,撮嘴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天空上出现了猎鹰,盘旋着落下,停在尉迟惇肩上,杨元庆和这只猎鹰已经混得很熟了,便伸手摸了摸它的头。
猎鹰却调过头,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却不是真啄,他们这一火人,除了主人外,它就对杨元庆稍微好一点,这也是因为杨元庆一路上射野兔喂它。
杨元庆笑骂道:“你这只扁毛畜生,居然敢啄我,喂你吃肉的时候怎么不啄了?”
尉迟惇轻轻抚摸它的头笑道:“它对你已经很好了,连我弟弟都不敢碰它。”
“嗯!尉迟,你真名叫什么,你刚才说,你是顶父亲的名字从军。”
“你就别问了,我叫尉迟惇,记住了?”
杨元庆快步走进森林,张锦缎讨好似的将一支烤好的羊腿递上,“火长,调料我已经放好。”
张锦缎是洛阳人,是洛水上的摆渡人,长得倒是挺大,却是九名手下中胆子最小,也最无用的一个,因为他水性很好,尤其善于划羊皮筏子,所以被调到杨元庆手下。
他很善于奉承杨元庆,当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打仗时照顾他一点,他儿子还小,老婆孩子都要靠他养活,他当然不想死。
杨元庆拍拍他肩膀笑道:“锦缎,以后别这样,他们看见了,又要瞧不起你,我也不会因为这个就照顾你。”
张锦缎有点尴尬地挠挠头,只得跟着杨元庆回山洞了,山洞里,一只整羊已经烤好,烤得金黄喷香,斥候鱼鸿全用刀一一分给众人,鱼鸿全身子肥胖,但水性极好,外号叫胖鱼,有一手好厨艺,烤肉自然是他份内之事,众人洒上盐末,便蹲在地上大嚼起来。
杨元庆在啃一只羊腿,但他的心思却不在吃上。
“老刘,赵明胜呢?你们一起出去,他怎么没有回来?”
“我们出去就分手了,他向北,我往南,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你发现什么敌情没有?”
“没有,我只闻到烤肉香味,就回来了。”
众人都会意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都停住了动作,就像被定身一般,随即,所有人都扔掉手中肉向马匹奔去,横刀出鞘,张弓搭箭,洞口处人影一闪,传来赵明胜焦急的声音,“火长,我发现突厥巡哨队了!”
杨元庆走上前,沉声问:“在哪里?有多少人?”
“就在北面二十里外,足有二十名骑兵,他们都在休息。”
“大家再简单吃一点东西,然后出发。”
杨元庆稳定住心中的紧张,他的第一次战斗,就这么悄然来了,众人迅速吃一点羊肉,便开始收拾兵器物品,大家翻身上马,跟随着赵明胜向北而去。
.......
他们的任务之所以叫做死签,就是不仅要深入敌军腹地,寻找敌军主力,更重要是他们要面对突厥人的游哨,这才是最大的危险,突厥人的游哨就是负责猎捕他们这些隋军斥候。
遇到大队游哨,他们要学会躲避,但遇到小股游哨,最好是歼灭他们,同时从他们口中可以得到突厥主力的情报。
他们今天遇到的,就是一股二十人的突厥游哨,也就是在山洞内过夜的突厥游哨,杨思恩的推断其实没有错,山洞里是只有十人,白天和另外一队巡哨在森林内汇合.
在离山洞约二十里外的一片密林中,他们发现了敌踪,就是刚才突厥人休息的地方,但他们现在已经离开,从马蹄印判断,应该是向北而去。
十名隋军斥候,像草原狼一般,尾随着突厥人的行踪一路北上......
夜幕渐渐降临,森林的夜晚充满了危险的气息,月光从树枝桠中透入,将一道道惨白的银色投进森林,树干和枝叶以及草地都染上一层诡异的光泽,远方传来一阵阵的狼嗷,堆满了腐叶的脚下,有不知名的东西在沙沙游动,战马不时打着响鼻,这不是劳累,而是内心恐惧,斥候骑兵们谁也不说话,一个接着一个在森林里穿行。
大约在向北走了五十里后,隋军终于找到了目标,森林深处,一团小小的火堆,在黑雾弥漫的夜里是那么的刺眼,这显示着突厥人内心的恐惧,昨晚在山洞内,他们并没有点燃篝火。
在离篝火约六十步外,八名隋军斥候躲在几株大树后,等候着火长杨元庆和刘简的消息,刘简虽然喜欢说一些荤笑话,但他却是这一火斥候中经验最丰富的一个,他做了十二年斥候,他本身是匈奴人,会突厥语,对突厥人的习性很了解。
十几名突厥士兵围在篝火边谈笑风生,火上也同样炙烤着一只黄羊,每人都有酒壶,酒壶里是马奶酿成的酒,刀和弓箭都在身边,但长矛却在马上,他们的战马拴在身后不远的几棵大树上,黑黝黝的一群。
在距离篝火约十几步的一株大树后,刘简正附耳对杨元庆说着他的发现,“一共十九人,配双马,单弓,射程最多四十步,看见没有,最东边两人就是他们的头....他娘的,这是西突厥!”
杨元庆正在看那两名突厥首领,一个身子瘦长,另一人好像挺年轻,脸被一棵树挡住,看不清相貌,两人皆头发披散,梳着小辫,皮甲脱掉了,衣襟敞开,火光将他们古铜色的胸肌映得闪闪发光,他们腰间各束一条黑带,这是十夫长的标志,两名首领,说明这是两支突厥巡哨。
杨元庆眉头一皱,“为什么是西突厥?”
“你看见没有,西面坐着一个粟特人,只有西突厥军中才有。”
杨元庆也发现了,是有一个外貌不同于突厥人的士兵,深眼高鼻,不像突厥人的宽脸,但这个现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怎么消灭这十九名突厥兵,至少还要活捉一人。
他心中迅速推算一下,大概有了主意,便用胳膊碰了碰刘简,两人悄然离开,火光中依然是突厥人豪爽的笑声,谁也没有意识到危险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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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动乾坤81zw
尸体已经掩埋,杨元庆也在小溪边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他没有急着进山洞,而是坐一块大石上,今天第一次杀人,使他心中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
尽管他知道这一天会很快到来,但它真的到来时,杨元庆还是感到一种内心的反感,太突然了,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尤其那个突厥人的眼睛从亮色到变成死灰的一瞬间,那种生命消失的感触让他心中怎么也难以平静。
“火长,每个士兵都会经历这一关!”不知何时,尉迟惇来到他身旁,在旁边的大石上坐下,低声安慰着他。
“我没事。”
杨元庆的内心已经渐渐平静,那种杀戮的感觉就像一根缠在他心上的蛛丝,已经被他的心融化,融进心血中,感到不到它的存在。
“杨思恩说得对!”
杨元庆苦笑了一下,“我若不杀他,就会被他所杀,我已经想通了。”
“其实我也没有杀过人,但我并不畏惧死亡,不管是杀人或者是被人杀,我都很坦然。”
尉迟惇咬了一下嘴唇,拾起一段树枝扔进了小溪,他明亮的眼睛望着树枝漂浮着远去,淡淡道:“我没猜错的话,火长应该是京城贵族,只有鲜见死亡的贵族子弟,才会对生命看得这么重,对我们而言,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士兵,能死在战场上,也是一种荣耀和庆幸,可以给家人带来抚恤,给幼弟带来土地,可以让父母很骄傲地对村里人说,我儿子是战死在沙场上,说实话,我宁可死,也不愿伤残归乡,成为父母的累赘,生不如死。”
杨元庆惊异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细腻,便笑了笑问他,“你家里是做什么的?还有个弟弟吗?”
“我家是世代种田,我有六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但六个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几乎是一年死一个,我们家里就像有一种病,男丁都活不过十八岁,我估计自己也活不过,所以来从军打仗,死在战场上,也能混一笔抚恤。”
尉迟惇看一眼杨元庆,见他表情有点惊讶,便笑了笑道:“其实我今年只有十六岁,我爹爹是府兵鹰奴,年纪大了,正好轮到他戍卫京师,我便顶他的名,替他来京师戍卫,没想到战争爆发,也跟着稀里糊涂上了前线。”
杨元庆不由有些哑然失笑,他这一火手下都是稀奇古怪,杨思恩和刘简是逃兵,这位尉迟兄弟却是替父从军,不知其他人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你不怕我告发你吗?”杨元庆微微一笑。
“我知道你不会!”
尉迟惇有些狡黠地笑了起来,“我觉得我会看人,第一次和你巡哨,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你连杨大熊和刘奶...刘简都没有告,会告发我吗?”
“火长.....羊肉烤好了!”远远地传来了张锦缎的喊声。
“肚子饿了,走吧!”
杨元庆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枝叶,尉迟惇站起身,撮嘴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天空上出现了猎鹰,盘旋着落下,停在尉迟惇肩上,杨元庆和这只猎鹰已经混得很熟了,便伸手摸了摸它的头。
猎鹰却调过头,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却不是真啄,他们这一火人,除了主人外,它就对杨元庆稍微好一点,这也是因为杨元庆一路上射野兔喂它。
杨元庆笑骂道:“你这只扁毛畜生,居然敢啄我,喂你吃肉的时候怎么不啄了?”
尉迟惇轻轻抚摸它的头笑道:“它对你已经很好了,连我弟弟都不敢碰它。”
“嗯!尉迟,你真名叫什么,你刚才说,你是顶父亲的名字从军。”
“你就别问了,我叫尉迟惇,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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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缎有点尴尬地挠挠头,只得跟着杨元庆回山洞了,山洞里,一只整羊已经烤好,烤得金黄喷香,斥候鱼鸿全用刀一一分给众人,鱼鸿全身子肥胖,但水性极好,外号叫胖鱼,有一手好厨艺,烤肉自然是他份内之事,众人洒上盐末,便蹲在地上大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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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山洞约二十里外的一片密林中,他们发现了敌踪,就是刚才突厥人休息的地方,但他们现在已经离开,从马蹄印判断,应该是向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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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篝火约六十步外,八名隋军斥候躲在几株大树后,等候着火长杨元庆和刘简的消息,刘简虽然喜欢说一些荤笑话,但他却是这一火斥候中经验最丰富的一个,他做了十二年斥候,他本身是匈奴人,会突厥语,对突厥人的习性很了解。
十几名突厥士兵围在篝火边谈笑风生,火上也同样炙烤着一只黄羊,每人都有酒壶,酒壶里是马奶酿成的酒,刀和弓箭都在身边,但长矛却在马上,他们的战马拴在身后不远的几棵大树上,黑黝黝的一群。
在距离篝火约十几步的一株大树后,刘简正附耳对杨元庆说着他的发现,“一共十九人,配双马,单弓,射程最多四十步,看见没有,最东边两人就是他们的头....他娘的,这是西突厥!”
杨元庆正在看那两名突厥首领,一个身子瘦长,另一人好像挺年轻,脸被一棵树挡住,看不清相貌,两人皆头发披散,梳着小辫,皮甲脱掉了,衣襟敞开,火光将他们古铜色的胸肌映得闪闪发光,他们腰间各束一条黑带,这是十夫长的标志,两名首领,说明这是两支突厥巡哨。
杨元庆眉头一皱,“为什么是西突厥?”
“你看见没有,西面坐着一个粟特人,只有西突厥军中才有。”
杨元庆也发现了,是有一个外貌不同于突厥人的士兵,深眼高鼻,不像突厥人的宽脸,但这个现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怎么消灭这十九名突厥兵,至少还要活捉一人。
他心中迅速推算一下,大概有了主意,便用胳膊碰了碰刘简,两人悄然离开,火光中依然是突厥人豪爽的笑声,谁也没有意识到危险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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