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林绵绵

正文 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第1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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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手刚触碰到他的脊背。

    两人皆是一愣。

    徐朝宗几乎是一瞬间就绷紧了,她触碰到的,即便是隔着衬衫的那一块,也开始如过敏般发麻。

    孟听雨却是怔住。

    因为她能感觉到,他比起她记忆中要瘦削了些,尤其是当他此刻弯腰时,触感非常明显。

    徐朝宗不敢回头,忙伸手摆了摆,一边咳一边费劲地解释,“没事,我没事。”

    孟听雨这才收回了手。

    他后来虽然不咳了,但脸颊还是泛红,见状,她提醒道:“你可以把最上面的扣子解开,这样呼吸也顺畅些。”

    这是他的一个习惯。

    穿衬衫,总是一丝不苟到要将顶端的扣子也都系上。

    当然有时候习惯也没有那么重要,当她发号施令时。

    徐朝宗没犹豫,抬手,解开了第一颗扣子。

    随着这一动作,他的喉结也滚动了一下,孟听雨目光一顿,移开了视线。

    服务员端菜过来。

    两人点的还是前世爱吃的菜,徐朝宗似是不经意地提起,“什么时候走?”

    “下个月月初。已经联系好了,跟几个同学合租公寓,感觉会是很特别很新奇的体验。”

    “挺好的。”他又笑着看她,“我跟老王还有殷明也说好了,他们留在这边,我应该在你走后,也会去深市那边。你知道,我以前就有些为难,不知道是要留下来,还是要去深市。不过在那边也不会呆很久,可能就一年半载,但我也想过去看看。”

    “哎?”孟听雨诧异地抬起头。

    “最近有时候也会在想这个问题。如果那时候我去了深市,会不会情况跟结局也不一样。”徐朝宗眉目沉静地诉说着自己的猜测,“也许我会提前知道分离是什么滋味。”

    孟听雨失笑,“你怎么总是想如果。”

    “据说这是人老了的显著特征之一。”徐朝宗说。

    “什么。你现在才二十一岁。”

    徐朝宗悄悄地压低声音,“按照年龄来算,我应该是快四十了,确实不年轻。”

    “打住。”孟听雨做了个停止的手势,面无表情地说,“不要说年龄这个话题了,我也不打算跟你讨论。”

    “总之,我想过去看看,反正你也没在这里。感觉也没多大的意思。”徐朝宗伸了个懒腰,“想给自己找点有意思的事去做,不然我怕我会时不时地想飞去英国。”

    “对了,我应该可以作为游客偶尔去一次吧?”徐朝宗跟她商量,“放心,不会太频繁,可能就去个一两次。”

    孟听雨将盘子里的胡萝卜挑出来。

    徐朝宗动作熟稔地去接。

    “只要那边没有限制你出境入境。”

    徐朝宗闻言肩膀一松,“我是合法公民。”

    吃完饭后,徐朝宗将她送到附近的地铁站,他突然叫住了她,深邃的目光凝视着她被风吹乱的头发,“听雨,谢谢你。”

    谢什么呢?

    谢你曾经爱过我这样一个人。

    谢你最后在我不再是我时,仍然坚持做你自己。

    将圆满留给了我。

    孟听雨在春暖花开时去了国外,开始了一段新生活。

    比她想象中要难,但也比想象中要精彩。

    她跟几个同学互相关照,很快地就适应了学习节奏,新同学还有老师们都很友好,她也认识了很多朋友,每天忙碌且开心。

    原来这是另一个看世界的角度。

    她的房间里摆着一个精致小巧的地球仪。

    朋友过来找她玩,问她这是什么。

    “祝福。”她回头看了一眼,天气还不错,屋外的阳光照射进来,落在了地球仪上,“是一个我很喜欢的祝福。”

    兜兜转转,这个祝福最后回到了她的身上。

    来到英国后,孟听雨跟盛韬的联系也比以前多了,盛韬很关心她,在她刚来的时候,就给她发来了很多注意事项,传授她该怎么最快融入到新集体的经验。

    可能受环境影响,盛韬现在比以前更自信从容。

    趁着假期,他放下了手中的事,乘坐快十个小时的飞机过来,当然不是特意来找她。

    时隔两年多再见到盛韬,孟听雨一开始还没认出来,盛韬的肤色黑了些,不变的是,他在见到她时,还是未语先笑,笑起来还是跟从前一样,炙热又真诚。明明也习惯了西方这边打招呼的方式,却在伸手的那一瞬间,又胆怯地收了回来,千言万语化为一句,“听雨,好久不见。”

    不管他变成什么样的人,在看到自己喜欢的女生时,仍然会小心翼翼地如从前一般观察她的神色。???

    不想做一点点她会讨厌的事。

    孟听雨再看到他,也是莞尔一笑,“好久不见。”

    两人对视,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一如当年在玫瑰园的初见。

    盛韬这次过来,也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顺便也想将她介绍给一个朋友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就在bbc内部工作。

    盛韬觉得,孟听雨既然在这边学习,也应该多多认识业内的人士。

    他的用心,她当然能感觉到,也很感激。

    盛韬的朋友组局,一群人过了非常愉快的夜晚,结束后,也是盛韬将孟听雨送到公寓门口,时间有些晚了,她便没有喊他上去喝咖啡,两人站在楼下聊了会儿天。

    目送着盛韬离开后,孟听雨又在楼下独自站着吹了会儿风。

    抱着手肘仰头看向夜空,舒了一口气后,转身回了公寓内。

    这几天是假期,她在公共厨房冲泡牛奶时,室友从房间出来,将相机递给她,兴致勃勃地说,“听雨,快帮我看看,我今天拍了好多照片。”

    等着水开,孟听雨一下一下的翻着相机里的照片。

    突然,手上动作一顿。

    相机里的照片很唯美,拍的是学校的一角,湛蓝的天空,肃穆的建筑前,长椅上,有男人正仰头将书盖在脸上。

    室友拿着麦片过来,挤在相机前也看了眼这张照片,乐道:“今天去学校时意外看到的一幕,觉得很有意思就拍了下来,只可惜我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也没看到这个人将脸上的书拿下来。”

    孟听雨认真地凝视着。

    不知道为什么,即便看不到这个男人的脸,她还是觉得他好眼熟。

    眼熟到了,她一眼就认出来这个人是谁。

    她平静地将相机还给室友,水开了,她去关火,一不小心,手指触碰到了烧水壶的外壁,她被烫到,轻声叫了一声后退。室友赶忙过来,拉起她的手,惊呼道:“听雨,你看你的手指烫红了,等着,我去给你拿药膏,你赶紧用冷水冲一下。”

    室友脚步哒哒哒地回房找药膏。

    孟听雨机械般地打开水龙头,冷水冲着,她打了个激灵。

    似乎这一刻所有的感官才终于回笼,她感觉到了痛,也感觉到了久违的酸涩。

    她关上水龙头,快步往门口冲去。

    连外套都没顾得上穿,她跑到门口,站在空旷的院落前,四处寂静无声,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都做了什么,无可奈何地拍了一下额头。

    真是魔怔了。

    怎么能凭一张照片就断定他来了呢。

    以他的性格,他来了,也不太可能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的学校,而不出现在她的面前。

    很难形容这一刻的感受,她的心跳恢复寻常,转过身往公寓里走去。

    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她愣住。

    回过头,跟那人对视。

    那人也是一脸疲倦不堪,也没想到她会出来,手里还提着一杯热饮。他穿着简单的黑色风衣,即便是在夜色中,依然面冠如玉丰神俊朗,他见她看向他,主动笑着解释道:“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但过来找你时,看到你跟别人有约,我就去了你的学校。算着你应该也要回来了,给你买了杯喝的过来。”

    孟听雨都不知道自己这时候该摆什么样的表情。

    她撇过头,最后扑哧笑了起来。

    “你想做什么啊你。”她问。???

    他以诙谐的口吻回她,“从来没出过国的土包子过来见见世面。”

    “我这个人功利性很强,你不是不知道。好不容易办了旅游签证过来,都没见过你就灰溜溜地走了,对我来说不太划算。”他说,“想着不管怎么样,都要来见你一面,不然感觉什么事都没做成,白白浪费了机票钱、酒店钱。”

    思来想去。

    那种默默离开的男二剧本,还是不太适合他。

    说什么都要见她。

    这就是他的目的。

    听了这话,孟听雨才有了实感。

    他前面说的话,都让她感觉不太踏实。

    直到他后面这段话说出来……

    这才是徐朝宗。

    室友从公寓里追了出来,在看到徐朝宗时,停下脚步,迟疑着喊了孟听雨一声,“听雨,药膏我找到了。”

    “药膏?”徐朝宗骤然皱紧了眉头,目光担忧又紧张地打量着孟听雨,“怎么了?”

    孟听雨无奈地伸手,“烫了下手指。”

    他大步上前来,想要拉过她的手看看情况,手已经伸出手快触碰到她了,他又瑟缩,下意识地抬头看向她,怕她会厌恶。

    看着这样的徐朝宗,孟听雨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油然而生的艰涩从何而来,将去向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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