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打字机N号

正文 快叫我爸爸[快穿] 第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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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党大队所在的陕湾省位于华国东北部,一到冬天就特别的冷, 现在室外温度都已经快接近零下十几度了,土地都已经冻硬实, 这也是农民一年到头为数不多比较空闲的日子, 大多数人都开始猫冬, 但也有一些家庭负累重的,自己比较踏实肯干的,还在积极上工。

    宿傲白家就是这种情况,不过他们家比较特殊,人家寒冬腊月还上工的大多数都是家里的爷们儿,他家上工的却是他媳妇蒋英子,而他这个正值壮年的男人却和村里的老人孩子一样,舒舒服服地睡到了大中午。

    不对,寻常乡下的孩子都没他那么懒的,现在天冷,孩子们还知道去山上捡点干柴用来烧呢,乡下地方不养闲人,原身是一个例外。

    宿傲白一边消化原身留下来的记忆,一边慢条斯理地穿着衣服。

    现在是76年,时代背景和他之前经历的年代十分相似,某个运动在这一年彻底停止,人民的生活水平远远比不上后世。

    宿傲白看着自己从被窝里翻出来的贴身衣物,布料灰扑扑的,摸上去却十分柔软,而且上面还没什么布丁,只是因为洗了多次的缘故,布料有些薄了,还有点毛球。

    这是贴身的里衣,除此之外,还有两件开司米上衣,一条开司米的毛裤,一件短袖的马甲,里面填了厚实的棉花,胀鼓鼓的看起来就暖和。

    外套和棉裤摊放在长炕的另一侧,冬天的大棉袄都填足了棉花,最外侧的布料摸起来厚实粗硬,手感普通,但足够防风保暖,最叫人惊奇的还是棉袄的内衬,居然是毛皮,宿傲白用手摸了摸,应该是兔皮。

    这样一套衣裳,即便温度再低一些,也不会觉得冷。

    要知道,现在乡下还有许多人因为穷,一件棉袄一家好几个人轮流穿,家里的衣服更是补了又补,根本就看不出来最早是用什么布料给做的。

    可原身却能拥有一整套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衣服,而且几乎没一件衣服有补丁,不仅如此,宿傲白还知道就在不远处的樟木柜里,还有一件属于他的深灰色呢大衣,就连他们村书记都没有那么体面的衣裳。

    这可不是原身父母给的,也不是原身自己挣的,他的这点家当,全都来自于他的老婆,一个比男人还能干的女人蒋英子。

    就在不久前,女人还心疼他的里衣洗薄了不够保暖,承诺在过年前就弄到布票,给他裁一块棉布再做两身新内衣呢。

    宿傲白的嘴角抽抽,上一世吃娘和闺女的软饭,这辈子倒好,更是吃上自己老婆的软饭了。

    他穿上衣服,起身下炕。

    他的鞋子就摆在炕边,外观看上去挺普通的棉布鞋里也缝了一层兔皮,一脚踩进去,就跟踩进了棉花堆似的,软乎乎的,没一会儿就暖和起来了。

    宿傲白忍不住再次感叹,蒋英子待原身真是实打实的好,就差捧在手心里了,方方面面都考虑到,这样好的女人,原身居然还觉得自己委屈,哪来的大病啊。

    原身是向党大队的一名男知青,他原籍是首都的,双职工家庭,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这个时代双职工的家庭日子还是比较宽裕的,可谁让赶上了知青下乡的浪潮呢,原身的运气不好,夹在兄弟姐妹中间,本来就不受父母重视,现在家里必须要出一个下乡的人,可不就轮到他了吗。

    而原身的大哥接了他妈的工作顺利留在了城里,两口子又动用了一辈子的人脉关系,又差点把家底掏空,才给初中毕业的闺女安排好工作,也顺利地躲过了下乡。

    到了原身这儿,家里只能可怜巴巴掏出仅剩的一点钱票,就目送他离开了。

    宿傲白打开热水壶盖,里面果然已经灌满了一壶烧开的热水,他倒了小半壶到面盆里,又掺了点冷水,洗了把脸,然后拿起面盆架子上放着的一罐雪花膏,挑了一小团用手心化开,再涂抹到脸上。

    墙上挂着的镜子里是一张极为俊秀的面孔,眉目深邃,鼻梁高挺,嘴唇微薄了些,今天没有刮胡子,还有些许淡青色的胡茬,比费翔的混血感更弱一些,也更文气些。

    因为几乎不下地,再加上冬天在家猫冬,原身的皮肤被捂的更白了,又因为吃的好,睡得好,这种白里还透着健康的粉,恐怕电影里那些奶油小生面对他这副面孔都只能甘拜下风。

    原身也就是靠着这张脸,迷倒了向党大队最能耐的女人。

    也难怪村里一些碎嘴的婆娘直到现在还在背后嘀咕他为男狐狸精,只可怜他们村最了不起的铁娘子被这男狐狸精勾的神魂颠倒,就差把心肝都捧出来献给这个男人了。

    蒋英子家的情况也有些特殊,她妈生下她就难产死了,她爸又在她三岁那年修水坝时意外去世,家里就只有一个半瞎的老太太,好在还有她爸去世时公社给的抚恤金,一老一少才撑过最艰难的那几年。

    村里人忌讳蒋英子,觉得她晦气,妨碍身边和她亲近的人,这一点在她八岁时那个瞎老太太去世后更是被传地人尽皆知,深入人心。

    也因为这一点,和她沾亲带故的族亲都不愿意养她,蒋英子也硬气,从那以后就开始一个人生活,也逐渐开始展现出她与众不同的能力。

    蒋英子的力气格外大,八岁时就能挑着一百多斤的土坷垃健步如飞,从十岁那年起,她就能领普通青壮年一样的公分,等到成年后,她一个人更是能干两三个人的活,公社领导破例,在公社壮劳力一天领11-12公分的情况下,让她一天领18公分。

    不仅如此,他们这边有好些大型器械厂,常有重要零件需要搬运,有些零件因为构造特殊,搬运时不能倾斜晃动,在得知蒋英子天生神力后,一些搬运贵重零件的工作就被交给了蒋英子,要不是蒋英子自个儿不乐意离开乡下,她早就该是这个年代光荣的工人的一员了。

    而器械厂求蒋英子帮忙也不是免费的,因为需要蒋英子搬动的往往是重达几百斤的零件,因此每次蒋英子出去一趟,都能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这笔报酬往往还是乡下人极为难得的各种票据,比如工业票,又比如肉票油票和布票。

    也因为蒋英子的能干,在她成年后,村里人一改之前对她的嫌弃,纷纷换了面孔,想将这个下蛋的金母鸡揣进自家锅里,可又因为忌惮她身上的晦气,不愿意将家里最好的儿子说给她,挑来拣去,来蒋家说媒的就只剩下一些二婚带孩子的鳏夫,或是一些终日无所事事的街溜子。

    这些蒋英子都看不上,她的主意正着呢,作为一个原本生活在女尊世界的将军王,她可不愿意委屈自己,就如同上一世一样,她一定要娶最漂亮的夫郎。

    可这个世界的男人都太丑了,还很不守夫道,这可把蒋英子给愁坏了。

    于是拖啊拖啊,一直拖到了蒋英子23岁,这在当时的乡下可是老姑娘了,给她说亲的对象越来越差,直到这一年,原身作为知青来到了向党大队。

    那个时候的原身远没有现在过的滋润,瘦瘦弱弱的,就跟小白杨似的,因为模样好,叫村里的姑娘忍不住成群结队假装路过他正在干活的那块地,对着他指指点点,然后又哄笑而去。

    她们清楚,这个模样出挑的知青干起活来比她们还不如,这样的男人,担不起一个家庭的重担,是不适合结婚的对象。

    唯独蒋英子,她瞅着原身的眼神就跟山坳子里的野狼一样,眼睛都快绿了。

    原身很快就在繁重的农活中熬不下去了,他的身子骨弱,又自觉首都人的身份高人一等,不屑于和其他地方来的知青交好,自然也得不到老知青的指导扶持,慢慢的,就连和他一块下乡的女知青都开始适应地里的工作了,他依旧每天领着三四点的工分,年底分粮后,这点工分能领到的粮食,连半饱都难以保证。

    这个时候原身注意到了这段时间经常和他分在一块地里干活的蒋英子,对方一个人的工分就能顶四五个他,而且对方还有外快,农活地间隙经常看着她从缸子里拿出桃酥、鸡蛋糕,有时候还是一杯冒着热气,香喷喷的麦乳精。

    于是在蒋英子对他表现出好感,并且还在告白时掏出一整只烧鸡后,原身就忍不住屈服了。

    而蒋英子也做到了结婚前对他的承诺,他只要舒舒服服呆在家里就好。

    这几年里,蒋英子还生了个孩子,是男孩,取名叫做蒋念白,跟蒋英子姓,但名字上就能看出她对宿傲白的重视。

    这个家里里外外蒋英子都一把抓,从来就没有让原身操过心。

    可他还是意难平,觉得蒋英子配不上自己,又因为外面的闲言碎语,逐渐怨上了蒋英子,对于两人的孩子,更是没有一点慈父心肠。

    宿傲白来到厨房,灶头上放着一个已经使用过的碗筷,锅里还有一些小米粥。

    显然他儿子已经吃完早饭,早就跑出去玩去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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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2章、软饭男不做白眼狼(二)

    宿傲白将锅里剩下的粥全都盛到了碗里, 正好满满一大碗粘稠的小米粥。

    这都是蒋英子一大早起来熬的,前天晚上剩下的米饭再加上一把黄小米,煮开后就显得更外的稠, 米粥上还浮着一层米油,吃起来格外香甜。

    他们大队种的黄米并不多, 还全都是精心照料的,用的肥料还是用最好的羊粪沤出来的,煮出来的小米粥又香又软, 这些小米大多数都是上交的, 每户只能留下一小部分自己吃, 可大伙都舍不得,很多时候都用这些细粮去换取苞谷面之类的粗粮。

    也就是蒋英子,工分高,还有诸多外快收入, 每年都会从别家换这些细粮,听说小米粥养胃后,他们家每天早上更是不缺这碗小米粥。

    因为灶头里的木炭没有熄灭, 所以等宿傲白日上三竿起床的时候,小米粥还是温热的,这会儿入口正好。

    他端着碗从厨房出来的时候随意瞅了一眼,果不其然,之前洗大澡的时候换下来的一些衣物已经洗好晾晒在院子里了,不用说, 也都是蒋英子洗的。

    也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大的精力,总是风风火火的将家里家外的一切都处理好, 还不觉得累。

    原身和蒋英子结婚后, 那真是掉进一个福窝里了, 不仅养家不用靠他,就连洗衣做饭这样的家务,也鲜少需要他搭把手。

    这倒也不是他不愿意,在刚结婚的那段时间,原身还没有那么不要脸,只是在他第一次烧饭被柴火上的木刺扎破手后蒋英子就不让他干了。

    因为蒋英子除了喜欢他的脸,还喜欢他这双手,每次四下无人的时候,她就喜欢摸着他修长纤细的手指,时不时还亲一口。

    她喜欢他身上读书人的格调,这双手上有一个薄薄的因写字留下来的茧子就够了,要是为了洗衣做饭变粗糙了,她只会心疼。

    宿傲白看着自己端碗的手,手指确实最够纤细,现在百货商场里卖的最紧俏的雪花膏、雅霜……蒋英子通通买回家好几罐,他们房间抽屉里还有不少没开封的呢,村里姑娘只在出门见客时还舍得抹一点的脂膏,原身每天早晚除了涂脸,还用来抹手,因此这双手不仅长得好,就连皮肤都格外细嫩。

    也怪不得女人总是摸着摸着就忍不住亲几口。

    也不知道是不是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再加上宿傲白本人的三观,对于蒋英子他并没有自尊心作祟下的愤懑和厌恶,相反还怪不好意思的。

    回想起那些画面,宿傲白都不看盯着自己的手指看了,耳朵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羞的,红彤彤的,就差冒烟了。

    呸,女色胚。

    ******

    “蒋念白你凭什么当我们老大,你爸就是吃软饭的,他钻女人裤/裆讨女人欢心,真给我们男人丢人,你是你爸的儿子,也是个软骨头,咱们不跟软骨头玩!”

    “就是,我爸都说了,你爸是个公骚/狐狸!”

    天气冷,地里没什么活,村里人大多都窝在家里不愿意出门,但孩子是例外,他们可闲不住,再加上前几天刚刚下了一场大雪,积雪漫到了他们波棱盖的位置,就适合堆雪人打雪仗的。

    现在的这一场纷争也是由打雪仗引起的,他们要分成两个队伍,蒋念白,也就是蒋英子和宿傲白的儿子想当其中一队队大队长,结果有人不服他。

    “胡说!”

    人群里,一个穿着皮袄子的男孩不服气地说道,可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因为他爸就是靠他妈养着的,他爸啥也不会干,都比不上七--------------/依一y?华/岁的二妮儿。

    让蒋念白不爽的是大伙儿因为他爸瞧不起他,还骂他也是软骨头。

    蒋念白今年七岁,他长得和宿傲白一点都不像,反而活脱脱一个翻版的蒋英子。

    蒋英子的模样不是现在审美中的漂亮女人,现在的人觉得好看的女人那得是圆脸盘,大眼睛,身材得丰满,屁股得大,要是能皮肤白点,那可真就是花一样的漂亮了,可惜蒋英子的样貌和这些形容一点都不沾边。

    她的脸型略方,眼睛是狭长的凤眼,个头比一般男人还要高,足足有一米七八,胸不大,屁股虽然不大但挺翘,整个人结实的就跟猎豹一样,因为常年下地,皮肤也晒成小麦色,旁人见了她,勉强也只能夸她长得英气。

    因此当她的模样被她儿子继承时也不觉得违和,别人反而还觉得蒋念白这孩子会长,净随了他能干的亲妈,不像他那个小白脸的亲爸。

    尤其是当蒋念白小小年纪就显露出他超出同龄人的力气后,大伙儿更是羡慕,不过蒋念白的力气虽然也大,和他妈当年比也是有差距的,大伙都在背地里嘀咕,是宿傲白种不够好,拖了蒋英子的后腿。

    “你再说,我揍你!”

    蒋念白挥着拳头,面对眼前比他大了三四岁的男孩一点都不怯气。

    “哦哦,公骚狐狸生个小骚狐狸,蒋念白是骚狐狸。”

    “你爸就是个吃软饭的,你还不让人说,吃软饭的,吃软饭的,蒋念白是吃软饭的种。”

    小孩子的嘴巴就是不分场合的贱,他们从大人那儿听到什么就说什么,也不管对不对。

    蒋念白气的脸都红了,抿着嘴直接跳起来,冲叫的最凶的那个男孩挥了一拳头,两拨人直接打成一团。

    很快的,原本叫嚣的声音全都变成了啊啊啊啊,呜呜呜之类的惨叫声。

    *****

    蒋念白回到家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了青,皮袄子上也沾满了雪,好在皮袄子本来就是在雪里揉搓着洗干净的,只要到时候抖一抖就成了。

    他的嘴巴紧紧抿成一道下弯的弧度,细长的眼睛恶狠狠地盯了眼刚从灶房里出来的宿傲白,就像一头桀骜不驯的小狼,恨不得跳起来就咬他一口。

    这个孩子和原身不亲,这一点宿傲白早就从系统提示的好感度上得知了。

    一对生活了七年的亲父子,蒋念白对原身的好感就只有12点,对于一个只见了一面的陌生人,都不见得只有这点好感,可见蒋念白这个孩子打心底里埋怨他呢。

    也是,父不慈子不孝,且不说村里人对原身的偏见导致了蒋念白在孩子堆里遭到多少委屈,就说说原身自己对这个孩子的态度吧。

    他虽然没有说,但是打心底里介意这个孩子从母姓,觉得这个孩子是屈辱的象征,这个孩子的存在一次次提醒他,他为了过上宽裕的生活,被迫从了一个母大王,还接受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款,比如失去了孩子的冠姓权。

    所以他对这个儿子根本就亲近不起来,原身早就想好了,一旦他有机会离开这个破地方,他一定要和这里的一切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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