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意识的温柔最是勾人,颜绮薇被这道视线看得心跳加速,赶紧拿起勺子,依靠甜食转移注意力。

    上帝保佑,她以后要是和梁宵在一起,千万不要被他撩心脏病。

    奶油在中顷刻融化,她又挖了勺慕斯送到梁宵边,却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红了脸。

    这些稿子里应该没有任何让人脸红心跳的开车桥段啊。

    颜绮薇困惑低头,视线极快掠过那张薄薄的白纸,只需一眼,心脏就猛地提起来。

    那是一篇她大学时写的言情,全文充斥着天马行空的浪漫绮想,最要命的是,里男女主人公的原型正是她和梁宵。

    女悄悄倾慕着某位沉默寡言的学长,她太过羞涩,只把这份懵懂的悸动藏在心里头。

    她会为了他泡在不喜欢的图书馆,虽然对方从来都埋头看书;会为了他加入稀奇古怪的学术性社团,虽然对方几乎没有参加过社团活动;也会在秋天跟着他行走在长长的坡道,小心翼翼避开枯黄落叶,不发一点声音。

    因为有他的存在,每天中午去食堂吃饭都会成为一种曼妙的乐趣。女总是掐着时间点前往那里,然后在汹涌人潮中寻找对方身影,哪怕是这样微小的一件事,也让她开心一整天。

    就像里的那段话:如果你说你在午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这些桥段听起来又傻又蠢,虽然不愿意承认,但那都是颜绮薇真实干过的事情。

    女直至结尾也没有跟学长在一起,她在大学毕业那天的日记里写:“天上的星星很美,不会为了我落来。”

    这篇纯属我情感发泄,颜绮薇写完后便将其丢在一旁,怎也没想到会混在这堆稿纸里。

    更没想到会被作为男主人公原型的梁宵本人看到。

    啊,她,死,了。

    不言说的旧事与女时期隐秘的心思被全然铺展在他眼前,颜绮薇面红耳赤,情急之把手掌覆在纸面上:“这、这篇只是一时兴起的……”

    啊啊啊,不对。

    完全不对。

    她这样做,岂不是显得更加疑。

    言语被一股脑哽在咙里,颜绮薇双手捂面,把身体蜷缩成一团。

    她没脸再见梁宵了。

    梁宵没有说话,屋子里连微弱的风息也没有,安静得犹如时光凝固。

    大概过了五秒钟或是更短的时间,身旁响起一阵微弱的窸窣声,似乎是纸张折叠的声音。

    那道声响一点点蚕食耳,颜绮薇一动不动,期待着己的心跳在某一时刻趋于平缓。

    忽然手臂被人轻轻戳了戳。

    颜绮薇略微抬头,从指里看他。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刺目白光,在隙分割成一道道细密的光线。然后她见到青年骨节分明的手指,还有被灯光映得发白的手心。而在他手上,安静躺着一颗小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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