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两旁,星星眼,青蛙嘴,大喊大叫,疯狂向一行人丢东西。
香巾,手帕,鲜花,腰带,鞋子,甚至还有肚兜......还非要往人脸上扔......
总之,场面一片混乱。
这些人,无论男女老幼,都戴着花,擦着粉,穿着漂亮飘逸的衣服,戴着精致招摇的首饰,打扮得像一只只蝴蝶。
那名太监和两名侍卫不停呵斥,想阻止这疯狂的场面,奈何嗓子都喊破了,一点用都没有,囧得低着头,无脸面对云仙门弟子。
只听两侧的男男女女毫无顾忌地讨论着:
“我喜欢最前面骑大黑熊的那个,你们看他的身材,好威猛哦,一定很有安全感。而且一张脸长得俊美阳刚,魅惑霸道,一看就是狂野随性之人。”
“我喜欢他旁边骑豹子的那个,那脸蛋长得也太好看了,比咱们王上还要美艳动人。我敢说,这天底下没有比他更好看的男人了。”
“我觉得那个小可爱也不错,小脸蛋儿白白嫩嫩的,摸上去一定很柔滑。”
“那个木然转动脖子的也好看,你看他的动作,好像木偶似的,好好玩。”
“我不管,我就要骑豹子的那个,只要每天能看着他的脸,我可以永远不吃饭。”
“我就要骑大黑熊的那个,好想靠在他坚实的怀抱里,好想跟他嗯嗯嗯......”
九名小弟子被突如其来的人群和尖叫声吓到了,瞪大了眼挤到云昭身边,如一只只惊弓之鸟。
小百的脸颊通红似火,侧身躲过丢向他的绣花肚兜儿,小声道:“云昭师叔,这些人是怎么了?好可怕。”
只见其他弟子们也都脸颊通红,眼珠乱转,手脚无措,不知道该看哪里,该听什么。
在他们周围,飞舞着数不清的香巾手帕肚兜儿绣花鞋。
见这群小魔鬼如此窘迫,云昭忍不住乐了,好心解释道:
“黎国人民崇尚美貌,不但自己爱美,更爱欣赏各类美人儿。这里的百姓一见到美人儿便会疯狂不已,乱丢东西,没把你们抢回家已经算客气的了。”
“原来是这样。”小百又躲过一只绣花鞋,嘟着嘴闷闷道:“师叔,我看这里的人也不像很富裕的样子,他们怎么这些舍得丢东西?”
云昭失笑,“黎国人非但不富裕,还很贫穷,每年都要饿死很多人,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他们爱美的喜好。跟好我和你们大师兄,千万别落单,否则,贞操不保。”
“是——”
九名小弟子听得目瞪口呆,干脆躲到花斑和瞎子中间,闷头走路,不听不看,任由香巾肚兜在身边飞来飞去。
当初看这本时,云昭对黎国可谓印象深刻,因为这个国家的人,为了追求美丽,不但把自己的国家拱手让给大岚国,成为大岚国的属国,最后还被大岚国利用完后,无情灭国。
为了追求美,全国上下不思进取,不事生产,仿佛只看着美人的脸便不会觉得饿。
事实上,是人就要吃饭,不吃饭就会饿死,所以,这个国家越来越穷,人口越来越少。即便如此,这里的人依然爱美,注重打扮,追求华而不实。
林思阳和云昭到底年长一些,对黎国风情多有了解,因此并不在意他们的热情和疯狂。
见几个漂亮姑娘用力将手中香巾丢过来,云昭粲然一笑,得意道:“她们肯定是丢给我的。”
林思阳毫无正形地仰靠在瞎子背上,扫了云昭一眼,哼笑道:“这可不一定。”
只见他嘴角轻轻一扯,挤出一个浅浅的笑,还是那种似笑非笑,魅惑而张扬,竟惹得那些姑娘们哇哇大叫,越发星星眼地盯着他,恨不得扑上来抱他亲他。
可惜,摄于林思阳散发的野兽气息,只敢看,只敢喊,就是不敢动手。
云昭的嘴都气歪了。这混账就是故意跟他对着干是不是?每次都抢走他的女人缘。
云昭本想对着自己这边的人群笑一笑,还没笑完,发现不对劲,为何他这边全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臭男子?
难怪师侄们总嘲笑他男人缘爆棚。
这,这,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他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看的?
第7章 我要娶你为王后
就这么半个笑,竟惹得围观的男人全都发了疯,将带刺的玫瑰不要钱般丢过来,挂乱了云昭的头发,刮破了他的衣服。
讨厌,不知道玫瑰刺儿很扎人吗?
竟然还有色胆包天的男人想摸他,想扯他......
气得云昭一脚踹过去,毫不留情地将这等色狼踹出去很远,“噗通”一声跌到地上,晕了过去。
人群只是惊诧地扭头看了一眼,又飞快地回头继续盯着云昭看。这下,总算不敢动手了,越发拼命丢东西。
丢到云昭脸上的汗巾好像刚从香料堆里捞出来的,香气扑鼻,其中还夹杂着某种臭男人的味道,害得云昭有些犯恶心。
他只想要女人的香巾,不想要臭男人的汗巾啊。
更不要说还有臭男人的臭鞋子......
见云昭恼了,林思阳拍了拍坐骑瞎子,只见瞎子突然抬起两条前腿,重重拍打着胸脯,嘴巴一张,大吼一声,吓得两侧的男男女女飞快逃窜,怕这大黑熊暴起伤人。
等瞎子发完疯,前腿落地后,云昭的坐骑花斑看白痴似的看了它一眼,有点嫌弃,本想离它远些,以免被传染。
结果,还没等它挪爪子,便被林思阳瞪了一眼,只能乖乖不动了,呜呜,主人的师侄好可怕。
趁此机会,林思阳一把将云昭扯到自己怀里,随手一挥,用偌大的斗篷将他从头盖到脚。
云昭眼前一片黑暗,闷声道:“做什么?”
林思阳的声音从斗篷外传来,磁性而阴冷,“你想让人看?”
云昭:“当然不想。”
林思阳:“那就乖乖靠着我。”
被人当猴子似的盯着看是很不舒服,但被林思阳紧紧搂着,身体紧贴着他的胸膛,感觉更不舒服。
因为林思阳身上很热,烫得他浑身不对劲儿。
云昭刚想挣扎,察觉林思阳一手探进来,塞给他一个拳头大小的冰镇西瓜,“乖乖吃瓜,别乱动。”
“好嘞。”云昭下意识接过来,掰开啃了一口,随即意识到不对。
他才是师叔,为何被林思阳这个师侄当小孩子一样照顾?
算了算了,吃瓜要紧,这大热天儿的。
若不是为了小百那几个还没学会御剑的小家伙,还有那名太监和两名侍卫,他早就御剑飞行了,走什么路啊。
正专心吃瓜,头顶传来轻轻的压迫感,好像有什么东西隔着薄薄的斗篷碰了一下他的额头,温热,柔软,小心翼翼。
是什么?
还没等他想明白,黎国王宫到了。
香巾,手帕,鲜花,腰带,鞋子,甚至还有肚兜......还非要往人脸上扔......
总之,场面一片混乱。
这些人,无论男女老幼,都戴着花,擦着粉,穿着漂亮飘逸的衣服,戴着精致招摇的首饰,打扮得像一只只蝴蝶。
那名太监和两名侍卫不停呵斥,想阻止这疯狂的场面,奈何嗓子都喊破了,一点用都没有,囧得低着头,无脸面对云仙门弟子。
只听两侧的男男女女毫无顾忌地讨论着:
“我喜欢最前面骑大黑熊的那个,你们看他的身材,好威猛哦,一定很有安全感。而且一张脸长得俊美阳刚,魅惑霸道,一看就是狂野随性之人。”
“我喜欢他旁边骑豹子的那个,那脸蛋长得也太好看了,比咱们王上还要美艳动人。我敢说,这天底下没有比他更好看的男人了。”
“我觉得那个小可爱也不错,小脸蛋儿白白嫩嫩的,摸上去一定很柔滑。”
“那个木然转动脖子的也好看,你看他的动作,好像木偶似的,好好玩。”
“我不管,我就要骑豹子的那个,只要每天能看着他的脸,我可以永远不吃饭。”
“我就要骑大黑熊的那个,好想靠在他坚实的怀抱里,好想跟他嗯嗯嗯......”
九名小弟子被突如其来的人群和尖叫声吓到了,瞪大了眼挤到云昭身边,如一只只惊弓之鸟。
小百的脸颊通红似火,侧身躲过丢向他的绣花肚兜儿,小声道:“云昭师叔,这些人是怎么了?好可怕。”
只见其他弟子们也都脸颊通红,眼珠乱转,手脚无措,不知道该看哪里,该听什么。
在他们周围,飞舞着数不清的香巾手帕肚兜儿绣花鞋。
见这群小魔鬼如此窘迫,云昭忍不住乐了,好心解释道:
“黎国人民崇尚美貌,不但自己爱美,更爱欣赏各类美人儿。这里的百姓一见到美人儿便会疯狂不已,乱丢东西,没把你们抢回家已经算客气的了。”
“原来是这样。”小百又躲过一只绣花鞋,嘟着嘴闷闷道:“师叔,我看这里的人也不像很富裕的样子,他们怎么这些舍得丢东西?”
云昭失笑,“黎国人非但不富裕,还很贫穷,每年都要饿死很多人,即便如此,也阻挡不了他们爱美的喜好。跟好我和你们大师兄,千万别落单,否则,贞操不保。”
“是——”
九名小弟子听得目瞪口呆,干脆躲到花斑和瞎子中间,闷头走路,不听不看,任由香巾肚兜在身边飞来飞去。
当初看这本时,云昭对黎国可谓印象深刻,因为这个国家的人,为了追求美丽,不但把自己的国家拱手让给大岚国,成为大岚国的属国,最后还被大岚国利用完后,无情灭国。
为了追求美,全国上下不思进取,不事生产,仿佛只看着美人的脸便不会觉得饿。
事实上,是人就要吃饭,不吃饭就会饿死,所以,这个国家越来越穷,人口越来越少。即便如此,这里的人依然爱美,注重打扮,追求华而不实。
林思阳和云昭到底年长一些,对黎国风情多有了解,因此并不在意他们的热情和疯狂。
见几个漂亮姑娘用力将手中香巾丢过来,云昭粲然一笑,得意道:“她们肯定是丢给我的。”
林思阳毫无正形地仰靠在瞎子背上,扫了云昭一眼,哼笑道:“这可不一定。”
只见他嘴角轻轻一扯,挤出一个浅浅的笑,还是那种似笑非笑,魅惑而张扬,竟惹得那些姑娘们哇哇大叫,越发星星眼地盯着他,恨不得扑上来抱他亲他。
可惜,摄于林思阳散发的野兽气息,只敢看,只敢喊,就是不敢动手。
云昭的嘴都气歪了。这混账就是故意跟他对着干是不是?每次都抢走他的女人缘。
云昭本想对着自己这边的人群笑一笑,还没笑完,发现不对劲,为何他这边全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臭男子?
难怪师侄们总嘲笑他男人缘爆棚。
这,这,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他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看的?
第7章 我要娶你为王后
就这么半个笑,竟惹得围观的男人全都发了疯,将带刺的玫瑰不要钱般丢过来,挂乱了云昭的头发,刮破了他的衣服。
讨厌,不知道玫瑰刺儿很扎人吗?
竟然还有色胆包天的男人想摸他,想扯他......
气得云昭一脚踹过去,毫不留情地将这等色狼踹出去很远,“噗通”一声跌到地上,晕了过去。
人群只是惊诧地扭头看了一眼,又飞快地回头继续盯着云昭看。这下,总算不敢动手了,越发拼命丢东西。
丢到云昭脸上的汗巾好像刚从香料堆里捞出来的,香气扑鼻,其中还夹杂着某种臭男人的味道,害得云昭有些犯恶心。
他只想要女人的香巾,不想要臭男人的汗巾啊。
更不要说还有臭男人的臭鞋子......
见云昭恼了,林思阳拍了拍坐骑瞎子,只见瞎子突然抬起两条前腿,重重拍打着胸脯,嘴巴一张,大吼一声,吓得两侧的男男女女飞快逃窜,怕这大黑熊暴起伤人。
等瞎子发完疯,前腿落地后,云昭的坐骑花斑看白痴似的看了它一眼,有点嫌弃,本想离它远些,以免被传染。
结果,还没等它挪爪子,便被林思阳瞪了一眼,只能乖乖不动了,呜呜,主人的师侄好可怕。
趁此机会,林思阳一把将云昭扯到自己怀里,随手一挥,用偌大的斗篷将他从头盖到脚。
云昭眼前一片黑暗,闷声道:“做什么?”
林思阳的声音从斗篷外传来,磁性而阴冷,“你想让人看?”
云昭:“当然不想。”
林思阳:“那就乖乖靠着我。”
被人当猴子似的盯着看是很不舒服,但被林思阳紧紧搂着,身体紧贴着他的胸膛,感觉更不舒服。
因为林思阳身上很热,烫得他浑身不对劲儿。
云昭刚想挣扎,察觉林思阳一手探进来,塞给他一个拳头大小的冰镇西瓜,“乖乖吃瓜,别乱动。”
“好嘞。”云昭下意识接过来,掰开啃了一口,随即意识到不对。
他才是师叔,为何被林思阳这个师侄当小孩子一样照顾?
算了算了,吃瓜要紧,这大热天儿的。
若不是为了小百那几个还没学会御剑的小家伙,还有那名太监和两名侍卫,他早就御剑飞行了,走什么路啊。
正专心吃瓜,头顶传来轻轻的压迫感,好像有什么东西隔着薄薄的斗篷碰了一下他的额头,温热,柔软,小心翼翼。
是什么?
还没等他想明白,黎国王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