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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狂歌笑

正文 第一卷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第一章 小爷此来薄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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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都的春仍旧藏着寒,却也只是趁人不备袭扰片刻便寿终正寝了,远没有到让人穿一身厚棉袄来防御的地步,然而宁独却裹着一身厚重的皮袄,即便这皮袄再昂贵也显得格外滑稽。

    刚从山沟里出来没多久的宁独,几乎将“留仙居”所有的菜都点了,在一张八仙桌叠成了一座塔,再配上他那一身不合时宜的装束,无疑引来了众人的暗中嘲笑。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能猜出宁独肯定是一个西北暴发户初来乍到,这样的傻大头在天都被骗得光屁股的不计其数。在天都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了,也就不足为奇了,人们偷笑两声便去讨论其他的事情了。

    “你们听说关中大商曾明恺那事了吗?”

    “怎么一回事?”

    “嘿!你不晓得吗?关中都传遍了,曾明恺都发了悬赏,一万两要那小子的人头!”

    “一万两?嚯,好家伙!你快说说,怎么一回事?”

    “就在前几天,一个小青年,走进了曾明恺府里,说是正德钱庄的少管家,来曾明恺府里提亲。曾明恺一听,正德钱庄,那可正是他要好好笼络的对象。派人去正德钱庄核对无误后,他立刻答应了下来。第二天,这青年就带着曾明恺家里的七小姐跟三万两,跑了!”

    “小青年明显是个骗子,可他怎么就能骗曾明恺呢?问题就在于,他提前去正德钱庄说自己是曾明恺的女婿,来正德钱庄谋个职位。正德钱庄一听是曾明恺家里的女婿,不管真假,先应承了下来。他取了信物后,紧接着又去曾明恺家扯谎,说是正德钱庄少管家。”

    “这小子两头撒谎,两头都没落空,不仅卷走了三万两还拐走了曾明恺的七小姐。你说,要是你,能不宰了这小子吗?”

    “这其中的关键啊,就在于时间差,两方都得不到证实,就让这小子钻了空子!”

    宁独听着人们在讨论着他这一路上的种种事迹,不由得皱了皱眉,自语道:“以讹传讹,谁拐走他家的七小姐了?肥头大耳的,给我我都不要。三万两?老子明明只拿了三千两!这其中怕是有人把屎盆子扣到老子头上了。”

    周围人的言论听得多了,宁独也就知道这些人的话里能有一分是真的就不错了。失去了兴趣,宁独就向着窗外望去。

    纵使一眼望不到青楼,看看天都的风景也不错。不知道是不是健康的画册看多了,宁独现在觉得下面的芸芸众生,都不过是一堆骨一堆肉拼凑起来的皮囊,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

    忽然,宁独向着长街角落的一群小乞丐望去,就好似在万千沙子里发现了一颗珍珠。

    宁独看了好一会,在心中盘算着,嘴角忽然露出微笑。他将剩下的烧鸡打包好,结了账,下了楼,穿过人流,向着那个小乞丐走去。

    蹲在小乞丐的旁边,宁独打开了油纸,露出了里面的烧鸡,用力嗅了嗅,狠狠地咬在上面。一旁的小乞丐偷偷看了一眼,然后咽了咽唾沫。

    肚里没有丝毫的空地,宁独却显得饥肠辘辘,吧唧嘴的声音也变得越来越大。

    “能……分我一块吗……”小乞丐实在是忍不住问道。

    宁独偏头一笑,说道:“给你烧鸡,你就是我的人了。”

    “管吃吗?”

    “管饱。”

    “好!”小乞丐立刻抢过了宁独手里的烧鸡,大口吃了起来。

    “你叫什么?”

    “呋——然——”

    “忽然?”

    “胡然!”

    “胡然胡然——你怎么不叫孜然?”

    胡然停下吃烧鸡,瞪了宁独一眼。

    宁独浑然不觉,笑着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胡然,我叫宁独,不过以后你得叫我少爷。”

    胡然继续吃烧鸡,瞥了宁独一眼,算是答应了下来。反正她也没什么去处,有个能管饱的少爷也不错。

    待胡然吃完烧鸡,宁独说道:“先给你买身新衣裳,然后我们再找个地方落脚。”

    大明王朝的中心天都,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讲,都是天下第一王城。

    九横五纵,十四条主街,各宽十丈,其中横长百里,纵长一百七十里,共十六城门。其余大小街巷不下万条,纵横交错,密密麻麻,亭台楼宇更是鳞次栉比。人流如织,摩肩接踵,挥汗如雨。

    总体上来说,天都分为三部分,大明宫居中,其北为十八教与祭祀等地,其余三面皆为民坊区。其中东西面各为一大民坊,南面又从中分为两民坊。

    由留仙居的店小二推荐,宁独找到了个中间人,带着胡然来到了东城区的朝明坊,七拐八拐走进了瓜柳胡同,相中了其中的一处院子,交了五百两,算是租下一年。

    “天都虽大,蜗身不易。”宁独想到那五两银子就可以买一方沃土的关中,不由得发出了感慨。

    胡然抱着好几包从“陈糖记”买回来的零嘴,四下打量着新的住所。

    宁独躺倒了椅子上,闭上了眼睛,说道:“胡然啊,好好收拾一下,今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了。”

    胡然放下了几包零嘴,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说道:“少爷,能不能先吃晚饭?”

    “收拾好了我们就去吃。”

    “那行吧……”

    在胡然打碎了花瓶,踢翻了桌子,又磕破了膝盖后,宁独终于让她停下了手,然后带着她去胡同口的馄饨摊去吃晚饭了。

    “少爷啊,你是从一个人西北来的吗?”

    “对啊。”

    “那少爷你来天都干什么呢?”

    宁独抬头向铺子外面望了一眼,望不到他最想去的青楼,神秘一笑,说道:“小爷此来赢幸名。”

    ——

    已经夜深了,留仙居却还在忙碌。后厨在处理明天食材,打杂在打扫边边角角,账房在清算今天的账目,掌柜的则在数钱。

    “八两,过来。”掌柜的突然高声喊道。

    “哎,掌柜的,您叫我?”店小二立时跑了过来。

    “瞧瞧。”掌柜的将一张银票放在店小二的面前,看到店小二伸手要接,便立刻抽了回来,说道,“让你瞧瞧,又不是给你,你手伸的够长的啊!”

    店小二悻悻地收回了手,说道:“怎么了,掌柜的?这张银票也不是假的啊。”

    “记不记得这张银票是谁给的?”

    “呦,掌柜的,咱留仙居天天这么多人,我哪里记得这是谁给的啊。”

    “要是想起来,这张银票就是你的了。”

    店小二看着那张十两的银票,立刻回想今天都有谁给过他十两的票子。十两的票子,足够吃一桌大餐了,除却那几个常常记账的公子哥,今天都还有谁这么阔绰?

    忽然间,店小二想了起来,赶忙说道:“掌柜的,我记起来了,是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

    “十五六岁的少年?”

    “大约这么高,偏瘦。对了,那小子穿着一身皮袄,一看就是西北来的。”

    “记得他去哪了吗?”

    “那小子想找房子住,我就给他介绍了老乔。”

    掌柜的又重新审视了一下银票上的正德商号,嘴上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说道:“明天把老乔叫来,这银票就是你的了。”

    店小二吃了一惊,连忙点头道:“谢谢掌柜的,谢谢掌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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