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孟天则正在塞北的营帐中苦思破敌之策,以及如何想办法解决军中士兵们的冻疮问题,最好能搞到一批冬衣。北方的风沙跟刀子一般,硬是在他们的皮肤上开了一道道的口子。他们军营里很多士兵手上和脚上都生了冻疮,晚上一钻到被窝里,手心脚心那叫一个痒。好多士兵痒得实在忍不住了便是拼命的抓挠,将皮肤处都抓烂了,依旧感觉不到疼痛。军中严重缺药材,更别说这几百人同时患病了,治疗冻疮的药早就没有了。时间一长,好多人莫名的皮肤感染,小烂变大烂,最后就这样活生生的化脓痛死了。
孟天则甚至命人将几个营帐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包围圈,这样可以抵挡寒风和风沙。却不想,只要一升火,或者稍微热一些,身上的冻疮便又痒了起来。
敌人大概也有内奸,知道他们将营帐合并后,竟然趁夜偷袭,而且还拿着火把往他们营帐中扔。这一次损失惨重,孟天则差点将自己给砍了。
他很是自责因为很多兄弟因为他失去了无辜的生命,如果他不做出合营的决定,很多人就不会枉死了。
好在老天没有让他走入绝境之路,就在他不知道该是撤兵到城中修养,还是发起最后一次冲锋时,及时雨宁珞出现了。带着军粮,棉衣很多食物来了。最为关键的还有不少重武器。
当手下的亲兵告诉他,有一位自称是宁姓的女人来给他们送军粮时,孟天则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等看到宁珞俏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时,孟天则直接上前将她紧紧抱住了。
那些士兵们惊讶的下巴都要掉了,哎呦喂平日里脸崩得跟个冷面阎王的男人,竟然也会喜欢女人,看到女人后,竟然如此的不矜持。
大人,可千万得端好自己的架子啊,不能塌了,不然以后怎么统领千军呢。
孟天则一句滚,便是拉着宁珞的手,往他的主帅营帐中走去。
进去后第一个动作便是紧紧抱着宁珞,然后啃啃啃,后面省略两百字。
直到傍晚孟天则才献宝似的将宁珞带出了营帐,和他手下的将官们介绍。当晚孟天则更是准备给宁珞开个迎接宴会。到时候大吃一顿,兄弟们都个把月没见着肉心了。
宁珞带来的宁氏熟食,还有速泡面,让大家吃的眼泪汪汪,一个个在宁珞面前叫着夫人长夫人短的。最最关键的是,宁珞会找草药,她来了之后,听说了士兵们的遭遇,除了从她们带来的药草中拿了不少出来,还亲自带人到山上去采叫杨金条的药草,这种药草对手痒脚痒有奇效,又给他们士兵做了冻疮药。擦了不出三日,他们手上的红肿就慢慢消失,瘙痒的感觉也逐渐减退。
宁珞的到来,就像是活菩萨拯救了众生一般,让他们终于脱离了苦海。
接下来就是商量对敌政策,宁珞说了自己的想法,就是先想办法烧了敌人的粮草,接着将他们过河的桥给炸掉,断了他们的去路。然后再命两组士兵从悬崖上翻过去,给他们来个大突袭。
这次宁珞临时组建了一个飞伞队,直接从天而降打个敌人措手不及,然后每个跳伞的士兵,身上都放着七八个**,这下还不炸的敌人屁滚尿流。
这一战,宁珞成为军营中的女神般的存在,大家对宁珞的崇拜和尊敬甚至远远超过了孟天则,搞得都有些吃醋了。
不过孟天则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他可是个高瞻远瞩,胸中有雄才大略的人。
宁珞来了之后,孟天则心里就有个想法,等他们这次打仗赢了之后,就回去成婚,然后抱着老婆生猴子去了。经过这次打仗后,他深深的体会到,作为一个普通人,自由是多么的可贵。
他不喜欢打打杀杀,他想和老婆孩子一起,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开个夫妻老婆店,做做生意,赚点小钱。若是钱富余可以接济接济穷人,也可以拿来做做好事。
这样的日子才是他向往和希望的。
然后他也在寻找自己的接班人,其中有王袍和另外一名副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他觉得这两人可以互补,于是便向皇上提议让这两人多在军中磨炼,相互弥补,共同进步。
最后宁珞和孟天则是在军中打胜仗那晚,拜的天地,成的亲。
并且在万余名的士兵祝福中入了洞房,那一晚,宁珞和孟天则终于合为一体。
等回到青山镇后,孟天则又补办了婚礼,两人再次幸福的跟蜜罐中调出来的一样。
在宁珞的婚礼上,来了不少人,更有新科状元好探花郎来庆贺。大家听说有这样的两个人物,均是伸出头朝他们看了过去。
这个新科状元也许你们想破了脑袋都无法想到,这人竟然就是曾经的傻子郝成顺。王昊考了个探花,也算是不错的。若是他努力点榜眼说不定也能拿到。
郝成顺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从一个正常人到状元郎,这也许是这个世上最大的奇迹了。
当在狱中的宁欢听说此事后,差点哭得晕死过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想她曾经做了多少坏事,最后终于有那样的报应。话说回来,如果没有宁欢当初下毒陷害,也许郝成顺永远是个大傻子,也成不了状元郎。这世上的事情,都像是注定好了的一般,是你的拿不走,不是你的你抢也抢不到,哪怕是抢到了,最后还会从你手中偷偷的溜走。
婚后,宁珞兢兢业业的发展自己的事业,孟天则也成为她的好帮手,这时候她才知道,自己的相公竟然是个交际能手啊,和这个大人关系不错,和那个大人很熟。更和某某皇商老板也是私交。
于是宁珞手下的连锁店,开了一家又一家,赚得个盆满钵满,甚至他们在两年后终于将宁记集团开到了京城,全天下甚至于连皇上贵妃们都知道,这天下最富有之人莫过于宁记,然而大家都知道的是,这个宁记呢姓女,因为是老板娘当家啊,至于老板么,就当了女儿奴。
婚后一年,宁珞给孟天则生了一对粉雕玉琢的闺女,哎呦喂这下好了,这两孩子的干妈干爹干爷爷一大堆,弄得孟天则都吃醋了。
宁珞也是个闲不住的,月子一满,便将俩孩子丢给孩子他爹,自己投入轰轰烈烈的赚钱大业中去了,那时候连锁店刚开几家,什么事情都要宁珞张罗。
于是呼,孟天则趁机和两宝贝闺女建立良好的关系,为以后女儿只要爹爹不要娘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不过宁珞也没有彻底忽略自己的闺女,狠抓她们的启蒙教育,将两个孩子教的很好。还因为自己的闺女,特意办了女子学堂,在当时引起一股热潮。
后面也有其他地方慢慢的效仿,女子学院也越来越多,为全天下的女子教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皇上知道后,还特意给宁珞搬了一道嘉奖的圣旨。
十五年后,皇帝病重,南王勾结鞑子起兵造反,大唐费了全国一半的兵力,均未能打退叛军。最后孟天则再次奉召出兵,同时带着自己的爱妻,一起平乱。
最终在三个月平定内乱,扶太子登基。
太子感激孟天则辅佐之功,封其为安定王。不过孟天则没有接受封赏,而是带着自己的妻儿归隐山林,从此这对夫妻成为大家嘴里的美谈。
宁记也成为全国最大最有实力的实业集团,造福了老百姓,被人奉为商业楷模。
孟天则甚至命人将几个营帐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包围圈,这样可以抵挡寒风和风沙。却不想,只要一升火,或者稍微热一些,身上的冻疮便又痒了起来。
敌人大概也有内奸,知道他们将营帐合并后,竟然趁夜偷袭,而且还拿着火把往他们营帐中扔。这一次损失惨重,孟天则差点将自己给砍了。
他很是自责因为很多兄弟因为他失去了无辜的生命,如果他不做出合营的决定,很多人就不会枉死了。
好在老天没有让他走入绝境之路,就在他不知道该是撤兵到城中修养,还是发起最后一次冲锋时,及时雨宁珞出现了。带着军粮,棉衣很多食物来了。最为关键的还有不少重武器。
当手下的亲兵告诉他,有一位自称是宁姓的女人来给他们送军粮时,孟天则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等看到宁珞俏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时,孟天则直接上前将她紧紧抱住了。
那些士兵们惊讶的下巴都要掉了,哎呦喂平日里脸崩得跟个冷面阎王的男人,竟然也会喜欢女人,看到女人后,竟然如此的不矜持。
大人,可千万得端好自己的架子啊,不能塌了,不然以后怎么统领千军呢。
孟天则一句滚,便是拉着宁珞的手,往他的主帅营帐中走去。
进去后第一个动作便是紧紧抱着宁珞,然后啃啃啃,后面省略两百字。
直到傍晚孟天则才献宝似的将宁珞带出了营帐,和他手下的将官们介绍。当晚孟天则更是准备给宁珞开个迎接宴会。到时候大吃一顿,兄弟们都个把月没见着肉心了。
宁珞带来的宁氏熟食,还有速泡面,让大家吃的眼泪汪汪,一个个在宁珞面前叫着夫人长夫人短的。最最关键的是,宁珞会找草药,她来了之后,听说了士兵们的遭遇,除了从她们带来的药草中拿了不少出来,还亲自带人到山上去采叫杨金条的药草,这种药草对手痒脚痒有奇效,又给他们士兵做了冻疮药。擦了不出三日,他们手上的红肿就慢慢消失,瘙痒的感觉也逐渐减退。
宁珞的到来,就像是活菩萨拯救了众生一般,让他们终于脱离了苦海。
接下来就是商量对敌政策,宁珞说了自己的想法,就是先想办法烧了敌人的粮草,接着将他们过河的桥给炸掉,断了他们的去路。然后再命两组士兵从悬崖上翻过去,给他们来个大突袭。
这次宁珞临时组建了一个飞伞队,直接从天而降打个敌人措手不及,然后每个跳伞的士兵,身上都放着七八个**,这下还不炸的敌人屁滚尿流。
这一战,宁珞成为军营中的女神般的存在,大家对宁珞的崇拜和尊敬甚至远远超过了孟天则,搞得都有些吃醋了。
不过孟天则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他可是个高瞻远瞩,胸中有雄才大略的人。
宁珞来了之后,孟天则心里就有个想法,等他们这次打仗赢了之后,就回去成婚,然后抱着老婆生猴子去了。经过这次打仗后,他深深的体会到,作为一个普通人,自由是多么的可贵。
他不喜欢打打杀杀,他想和老婆孩子一起,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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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日子才是他向往和希望的。
然后他也在寻找自己的接班人,其中有王袍和另外一名副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他觉得这两人可以互补,于是便向皇上提议让这两人多在军中磨炼,相互弥补,共同进步。
最后宁珞和孟天则是在军中打胜仗那晚,拜的天地,成的亲。
并且在万余名的士兵祝福中入了洞房,那一晚,宁珞和孟天则终于合为一体。
等回到青山镇后,孟天则又补办了婚礼,两人再次幸福的跟蜜罐中调出来的一样。
在宁珞的婚礼上,来了不少人,更有新科状元好探花郎来庆贺。大家听说有这样的两个人物,均是伸出头朝他们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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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成顺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从一个正常人到状元郎,这也许是这个世上最大的奇迹了。
当在狱中的宁欢听说此事后,差点哭得晕死过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想她曾经做了多少坏事,最后终于有那样的报应。话说回来,如果没有宁欢当初下毒陷害,也许郝成顺永远是个大傻子,也成不了状元郎。这世上的事情,都像是注定好了的一般,是你的拿不走,不是你的你抢也抢不到,哪怕是抢到了,最后还会从你手中偷偷的溜走。
婚后,宁珞兢兢业业的发展自己的事业,孟天则也成为她的好帮手,这时候她才知道,自己的相公竟然是个交际能手啊,和这个大人关系不错,和那个大人很熟。更和某某皇商老板也是私交。
于是宁珞手下的连锁店,开了一家又一家,赚得个盆满钵满,甚至他们在两年后终于将宁记集团开到了京城,全天下甚至于连皇上贵妃们都知道,这天下最富有之人莫过于宁记,然而大家都知道的是,这个宁记呢姓女,因为是老板娘当家啊,至于老板么,就当了女儿奴。
婚后一年,宁珞给孟天则生了一对粉雕玉琢的闺女,哎呦喂这下好了,这两孩子的干妈干爹干爷爷一大堆,弄得孟天则都吃醋了。
宁珞也是个闲不住的,月子一满,便将俩孩子丢给孩子他爹,自己投入轰轰烈烈的赚钱大业中去了,那时候连锁店刚开几家,什么事情都要宁珞张罗。
于是呼,孟天则趁机和两宝贝闺女建立良好的关系,为以后女儿只要爹爹不要娘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不过宁珞也没有彻底忽略自己的闺女,狠抓她们的启蒙教育,将两个孩子教的很好。还因为自己的闺女,特意办了女子学堂,在当时引起一股热潮。
后面也有其他地方慢慢的效仿,女子学院也越来越多,为全天下的女子教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皇上知道后,还特意给宁珞搬了一道嘉奖的圣旨。
十五年后,皇帝病重,南王勾结鞑子起兵造反,大唐费了全国一半的兵力,均未能打退叛军。最后孟天则再次奉召出兵,同时带着自己的爱妻,一起平乱。
最终在三个月平定内乱,扶太子登基。
太子感激孟天则辅佐之功,封其为安定王。不过孟天则没有接受封赏,而是带着自己的妻儿归隐山林,从此这对夫妻成为大家嘴里的美谈。
宁记也成为全国最大最有实力的实业集团,造福了老百姓,被人奉为商业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