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围追堵截的相公们,直接在勤政殿的公廨安家了。
于是,监察衙门细则的第一稿成稿了。
“诸位相公辛苦!本该是定国策、商国事,结果辛苦诸位做书吏之事。”
“不过,有些瑕疵我还是要提一下。比如,地方官员的监察,辖区丁口、田亩、刑讼之事,是吏部考功司业务,监察衙门不予办理。”
“既然是监察,纠察,就如御史言官针砭品行一般,职责应该倾向于贪赃枉法、欺压良善、渎职失职这等不法事上。”
“还有就是还不够细,监察纠察内容不够细,惩处措施不够细,不法不规之事对应惩处不够细。”
“就比如,多少日不审堂,多少日不上衙该如何处置?比如,非放衙及休沐时间饮宴游玩,耽误公务该如何处置?比如,属官行不法事,主官的监督和领导责任是否也该有处置?等等这些。”
“当然,我只是举例,这些内容是否该纳入监察范围,又该有怎样的处置,这由诸位相公来评估。”
“还有处置措施,告诫算惩处,罚铜算惩处,增加磨堪年限算惩处,调任现职也算惩处,甚至严重着调低品级、剥其功名等等都算惩处。这里面应该有个界,就是与触犯刑律的衔接。”
“所谓的监察细则,在我设想,是对《大宋刑统》的补充,是规范所有官僚体系的各项公务行为的细则。”
“如此下来,就可以尽量做到监察官有法可依,避免将监察衙门最终变成邻二个御史台谏。”
“同样,对不同层级的监察官处置权限明确限定,并不需要所有处置权均上交朝廷,各司其职,依律行事即可。”
“另外咱些题外话。监察衙门的组建,不可能脱开现有的官员。如今这汴梁的情形,诸位躲公廨也不是长久之计。”
“诸位看这样可行不?诸位相公只需要拟定大方向大框架,挑选一些有意从事监察的官员,令其填充内容。如此,可从完善监察细则的公务上,择其善者而用之,实现遴选人员的目的。”
老让朝廷相公们专注于这案牍劳作,赵曦也过不去眼。
对于赵曦而言,只要朝廷一致通过推行监察制度,相公们就算完事了。
至于监察官……总归是脱不开现有的官员,也很难避免相互的勾连,倒不如大方的将问题摆在台面上,或许这样可以让他们有所忌讳。
“官家,赋予监察官如此之重的权限,由谁来监管监察官?”
这才对嘛!富弼这句话,赵曦都想拍案叫好了。这才是治政之心。
按就国朝这叠床架屋的官制,相互防备如此森严,诸位相公早该去想制衡之法了。
“富相以为如何?”
“陛下,老臣以为,监察官权势过甚,在汴梁有朝廷衙门或许会严格执行,一到地方,如此权势无人限制万万不校”
“老臣以为,就如监察官分层级一样,建议高一阶的地方官有监督下级监察官的职权。就如陛下曾言,监察衙门可实行陛下与地方州府主官双管的体制……”
不管这样是不是还有漏洞,赵曦都准了。
这是政事堂第一次表现出对官制改革的支持声音,赵曦必须以善定。
至于赵曦准备扩充皇城司,并赋予皇城司监督百官的事,他不想提。相公们就是明白,也不会。
这是开朝就形成的制度,专属于君王的权利。偌大的王朝,官家没点独擅的权利,也不过去。
“陛下,军伍如何?下级监察官乃是文官,而其直属上官很可能是武将。用武将监督文官与国朝以文驭武之策不符,恐难以推校”
文彦博制定军伍监察细则,这点他需要问清了,别他对武将监督文官反对,就是迫于官家压力,宁愿不做也不去冒下之大不韪。
“军伍?撤销监军,设监察官这是原本确定的。我以为,可在军伍增设文佐官,照搬原护卫营模式。”
“武将管作战、日常训练。而文佐官负责将士赏罚、忠诚教化、头脑武装,以及日常生活。而监察官负责条令条例监督和执校”
“同时,剥离地方官对驻地军伍的节制和管辖权,让军伍彻底脱离地方,直接受朝廷直管。文佐官归政事堂,武将归枢密院,监察官归我……”
“随军制改革,将军伍职能明确区分。作战队伍与地方靖安区分,归地方的由地方供养,作战队伍统一归朝廷供养。”
“当然,供职于军伍的文佐官和监察官,并非如同军将一般,可在朝堂、地方、军伍之间转任。如此,可呈现诸多军地两用之人才。”
“将地方之文华传自军伍,提高军卒文化素养,教化忠诚理念。将军伍悍勇之风传于地方,推崇百官尊武之心,以直我大宋文人脊梁!”
文佐官的范例,在护卫营已经得以验证,这点没有问题。
而朝廷统一供养作战队伍,又有三方力量相互牵制制衡,基本能排除军伍作乱的可能。
“官家,地方官节制军伍,这是有贴职和贴钱的……”
别人不好,韩绛必须得提个醒。
“这也是官制改革的一项。我有意在保留待遇不变的情况下,清理名目繁多的贴职贴钱。”
“取消本官寄俸禄的陈例,以品级、差遣、勋爵定俸禄。清理所有挂名的职衔。有差遣和没差遣,包括品级和勋爵不同,在待遇上要有区别。”
“当然,这一切都必须在保留现有待遇的情况下推校同时,要将所有下发的物品货币化,不再下发丝绢、禄米、炭薪等杂物,一律以等价货币发放。”
这一点应该是官心所向。朝廷的物品发放,一直停留在先帝,甚至真宗朝确定的物品。
如今工坊城新品不用,就是市面上的很多新物事,都不在朝廷物品发放的品类里。
官员早就希望将这些物品货币化了……朝廷发放的,从来都是虫吃鼠咬的破烂玩意,就连家里的下人都不屑用。
只不过常平仓库里就这些,朝廷税入的也就这些。
“官家,臣以为,一旦朝廷改变发俸方式,就应该改变现行税制。臣随后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厘定税制,配合朝廷官制革新。”
这就涉及到三司使职能了。王安石本来就有税制改革的想法,如今正好借机。
……
君臣一直奏对到深夜,一件件,一项项在众志成城的氛围下形成概论。
于是,监察衙门细则的第一稿成稿了。
“诸位相公辛苦!本该是定国策、商国事,结果辛苦诸位做书吏之事。”
“不过,有些瑕疵我还是要提一下。比如,地方官员的监察,辖区丁口、田亩、刑讼之事,是吏部考功司业务,监察衙门不予办理。”
“既然是监察,纠察,就如御史言官针砭品行一般,职责应该倾向于贪赃枉法、欺压良善、渎职失职这等不法事上。”
“还有就是还不够细,监察纠察内容不够细,惩处措施不够细,不法不规之事对应惩处不够细。”
“就比如,多少日不审堂,多少日不上衙该如何处置?比如,非放衙及休沐时间饮宴游玩,耽误公务该如何处置?比如,属官行不法事,主官的监督和领导责任是否也该有处置?等等这些。”
“当然,我只是举例,这些内容是否该纳入监察范围,又该有怎样的处置,这由诸位相公来评估。”
“还有处置措施,告诫算惩处,罚铜算惩处,增加磨堪年限算惩处,调任现职也算惩处,甚至严重着调低品级、剥其功名等等都算惩处。这里面应该有个界,就是与触犯刑律的衔接。”
“所谓的监察细则,在我设想,是对《大宋刑统》的补充,是规范所有官僚体系的各项公务行为的细则。”
“如此下来,就可以尽量做到监察官有法可依,避免将监察衙门最终变成邻二个御史台谏。”
“同样,对不同层级的监察官处置权限明确限定,并不需要所有处置权均上交朝廷,各司其职,依律行事即可。”
“另外咱些题外话。监察衙门的组建,不可能脱开现有的官员。如今这汴梁的情形,诸位躲公廨也不是长久之计。”
“诸位看这样可行不?诸位相公只需要拟定大方向大框架,挑选一些有意从事监察的官员,令其填充内容。如此,可从完善监察细则的公务上,择其善者而用之,实现遴选人员的目的。”
老让朝廷相公们专注于这案牍劳作,赵曦也过不去眼。
对于赵曦而言,只要朝廷一致通过推行监察制度,相公们就算完事了。
至于监察官……总归是脱不开现有的官员,也很难避免相互的勾连,倒不如大方的将问题摆在台面上,或许这样可以让他们有所忌讳。
“官家,赋予监察官如此之重的权限,由谁来监管监察官?”
这才对嘛!富弼这句话,赵曦都想拍案叫好了。这才是治政之心。
按就国朝这叠床架屋的官制,相互防备如此森严,诸位相公早该去想制衡之法了。
“富相以为如何?”
“陛下,老臣以为,监察官权势过甚,在汴梁有朝廷衙门或许会严格执行,一到地方,如此权势无人限制万万不校”
“老臣以为,就如监察官分层级一样,建议高一阶的地方官有监督下级监察官的职权。就如陛下曾言,监察衙门可实行陛下与地方州府主官双管的体制……”
不管这样是不是还有漏洞,赵曦都准了。
这是政事堂第一次表现出对官制改革的支持声音,赵曦必须以善定。
至于赵曦准备扩充皇城司,并赋予皇城司监督百官的事,他不想提。相公们就是明白,也不会。
这是开朝就形成的制度,专属于君王的权利。偌大的王朝,官家没点独擅的权利,也不过去。
“陛下,军伍如何?下级监察官乃是文官,而其直属上官很可能是武将。用武将监督文官与国朝以文驭武之策不符,恐难以推校”
文彦博制定军伍监察细则,这点他需要问清了,别他对武将监督文官反对,就是迫于官家压力,宁愿不做也不去冒下之大不韪。
“军伍?撤销监军,设监察官这是原本确定的。我以为,可在军伍增设文佐官,照搬原护卫营模式。”
“武将管作战、日常训练。而文佐官负责将士赏罚、忠诚教化、头脑武装,以及日常生活。而监察官负责条令条例监督和执校”
“同时,剥离地方官对驻地军伍的节制和管辖权,让军伍彻底脱离地方,直接受朝廷直管。文佐官归政事堂,武将归枢密院,监察官归我……”
“随军制改革,将军伍职能明确区分。作战队伍与地方靖安区分,归地方的由地方供养,作战队伍统一归朝廷供养。”
“当然,供职于军伍的文佐官和监察官,并非如同军将一般,可在朝堂、地方、军伍之间转任。如此,可呈现诸多军地两用之人才。”
“将地方之文华传自军伍,提高军卒文化素养,教化忠诚理念。将军伍悍勇之风传于地方,推崇百官尊武之心,以直我大宋文人脊梁!”
文佐官的范例,在护卫营已经得以验证,这点没有问题。
而朝廷统一供养作战队伍,又有三方力量相互牵制制衡,基本能排除军伍作乱的可能。
“官家,地方官节制军伍,这是有贴职和贴钱的……”
别人不好,韩绛必须得提个醒。
“这也是官制改革的一项。我有意在保留待遇不变的情况下,清理名目繁多的贴职贴钱。”
“取消本官寄俸禄的陈例,以品级、差遣、勋爵定俸禄。清理所有挂名的职衔。有差遣和没差遣,包括品级和勋爵不同,在待遇上要有区别。”
“当然,这一切都必须在保留现有待遇的情况下推校同时,要将所有下发的物品货币化,不再下发丝绢、禄米、炭薪等杂物,一律以等价货币发放。”
这一点应该是官心所向。朝廷的物品发放,一直停留在先帝,甚至真宗朝确定的物品。
如今工坊城新品不用,就是市面上的很多新物事,都不在朝廷物品发放的品类里。
官员早就希望将这些物品货币化了……朝廷发放的,从来都是虫吃鼠咬的破烂玩意,就连家里的下人都不屑用。
只不过常平仓库里就这些,朝廷税入的也就这些。
“官家,臣以为,一旦朝廷改变发俸方式,就应该改变现行税制。臣随后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厘定税制,配合朝廷官制革新。”
这就涉及到三司使职能了。王安石本来就有税制改革的想法,如今正好借机。
……
君臣一直奏对到深夜,一件件,一项项在众志成城的氛围下形成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