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毗狼人
    要干什么?”

    他嗅得出一丝不寻常的气息来,类似于他之前蹲在草丛里等待野兔出洞的感觉。他本能的察觉到唐乏初要做出些大事来,这种大事意味着血、猎物、和生存。

    唐乏初觉得他这种用力挤着鼻子,还有些炸毛的样子很搞笑。他哼笑了声,抓了把瓜子坐在桌子上盘着腿,吊儿郎当道:“怎么着,你还打算帮我?”

    莫咽沉默了会儿,挑出了个词儿:“你要‘干架’?”

    唐乏初嗑着瓜子,边“呸”出瓜子皮儿边说:“干什么架,打什么人,大晚上的。”

    莫咽此时却表现得有些冷漠,他轻轻摇了摇头,弯下腰把鞋子穿上了。

    不穿鞋子走在地上居然是会疼的,他穿着这双破旧的布鞋,脑回路还有些绕不过来。

    穿好鞋后,莫咽在屋子里踱步。

    唐乏初慵懒地靠在墙上,边嗑着瓜子边呸呸呸,边呸呸呸边饶有兴致地看着莫咽东逛逛西走走,时不时发出两声类似狼的嚎叫。

    莫咽的手和脚共同比划着,做出攻击的姿势。

    他在熟悉人类的身体。

    感受到唐乏初的视线,莫咽依然没有停下动作。过了会儿,他去拿那根木棍,有些沉,他居然拎不起来,笨拙学着唐乏初刚刚摆弄的动作,他却发现自己似乎做不到像唐乏初那样轻松。

    他很快就放弃了,如同当初试图追逐野鹿时一样,他明白自己和成年狼的差距,就如同此时迅速接受了和成年人的差距一样,认清现实永远是捕猎要迈出的第一步。

    他拿起残缺的镜子上下照着自己,又看向窗户上映着的少年人轮廓。

    唐乏初呸呸呸了一嘴瓜子皮,他拍拍手,指挥着莫咽:“去拿笤帚扫喽。”

    莫咽一头雾水,唐乏初指着墙角的扫帚,他慢吞吞且不确定地走过去,抓着笤帚在手,一脸茫然。

    唐乏初颠着腿,吊着眼睛看他:“扫,会不会?”

    见莫咽茫然,唐乏初跳下桌夺过扫帚自己吭哧吭哧扫完了,他郁闷得很,看见莫咽就觉得碍眼,干脆说道:“滚滚滚,地都不会扫还想帮我抓贼。”

    “贼?”莫咽蹲下来,微微皱着眉,“你要抓贼?”

    唐乏初扯了他胳膊一下:“你蹲着干甚,又要拉屎?去茅房拉!”

    莫咽甩了他一下,“我没!”

    唐乏初暴躁地把扫帚扔到一边,身体后仰大张着胳膊躺在炕上,他舒服地直哼哼:“嗨呀!——前几天的小贼,来我家踩点好几次了,哼哼,以为我不知道?这种暗号都老掉牙了。”

    莫咽问道:“暗号?”

    唐乏初坐起来,抓着他的右手在他手心比划着:“这个,意思是家里只有一个人。”

    “这个,意思是情况不明。”

    “这个,是老人和女人在家的意思。”

    画了四五个,唐乏初又觉得没意思,甩开莫咽的手随意道:“说了这么多反正你也记不住……”

    莫咽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认真盯着他的眼睛说:“我记下了!”

    然后,莫咽在他手心写,嘴里还念念有词:“一个人、情况不明。老人女人……”

    诶??

    唐乏初挑眉道:“小屁孩儿还挺聪明?”

    狼的记忆力是很好的,唐乏初虽然起初对狼的兴致不大,但是听村里的老人提过——狼道,那是一群有经验的狼踩下的路子,在林子里顺着狼道走下去,就能走到最快捷、最安全、最省力的路。

    唐乏初摸着下巴,觉得有点意思,他盯着莫咽说:“那个贼之前没发现你的存在,因为你就是个小狼崽,他们没把你放在眼里,也不知道你是个进化狼。从他们踩点的消息来看,今天晚上等我们睡下熄了灯,就要进来偷东西了。”

    莫咽无言地扫了眼屋内的破破烂烂。

    唐乏初冷声道:“怎么?不值当啊。告诉你,这里面学问大着呢!”

    莫咽看着他说完这句,又卖起关子来,气定神游地拿着小茶壶对着壶嘴咕噜咕噜喝。

    莫咽脸都憋红了,别别扭扭问他:“什么学问。”

    唐乏初把小茶壶放下,擦了擦嘴,指着茶壶问他:“知道这是什么吗?”

    莫咽答:“茶壶。”

    唐乏初冷笑:“晾你也不识货。”

    他在地上走了圈,抱着胸倚靠在墙边挑起下巴说道:“你拿起来看看,这花纹,这色度。”

    莫咽将信将疑地走到桌面,拿起茶壶在灯光下看。

    唐乏初说道:“你看这个壶柄,看壶嘴,你仔细瞧好了,这个流口,还有这个造型。这种紫砂壶是我爹留下来的传家宝,代代相传,从我爷爷的爷爷那儿就传下来了,可谓是传世名品。一千年前就产出的壶呢。”

    莫咽听得一愣一愣,下意识小心抱紧怀里的壶,“这个东西你就随手放在这儿?”

    唐乏初哼哼:“要不说你不精呢,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是安全,这也就识货的人能看出来,不识货的也就以为是一把破壶罢了。”

    莫咽愣愣地问他:“那这屋里……”

    唐乏初“嗯”道:“差不多每个都有来头。”

    莫咽:“……真的?”

    唐乏初:“假的。”

    莫咽:“???”

    莫咽:“这壶?”

    唐乏初:“村东头老太太那儿五块钱贱卖的。”

    莫咽:“……”

    第1卷乡村爱情第12章不速之客

    毛蛋当了十年的小偷。

    毛蛋生的又矮又小,来去自如,从小就跑得快,爬树爬墙的一把好手。长大后他就辍了学,干起偷东西的勾当来。

    一路来,他只偷家畜,经常那家一只鸡,这家一只鸭的偷,半夜了,他偷摸摸溜进别人家,因为偷的是鸡鸭这种家畜,通常不进屋子,就是外面搞出点动静来,里面的人也顶多不耐烦地翻个身罢了,第二天他就会托人卖掉。因为一直跑路,他很少遇到过什么。有的时候被人家发现了,因为他离大门口近,撒腿就跑,比起屋里面骂骂咧咧边穿衣服边起床的人来说,是绝对来得及的。

    就这么一路摸过来,他到了唐家寨。

    到了这个村他开始偷狼。

    狼皮贵,赚的油头多,两张狼皮就抵得上好几只鸡鸭赚的钱。

    唐家寨几乎每隔几家就有养狼的,他搞了些高科技,几个麻醉剂,喷射的那种,这么些天,就没有不得手的时候。这天晚上,他已经摸了两家的狼了,此时他在夜色里贴着墙无声地走着碎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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