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公子于歌

正文 反穿后我成了四个死对头的白月光_分节阅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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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上的男子年纪不过二十来岁,模样不算精致,但是极有辨识度,身上有一种文艺又淡漠的气场,红润的嘴唇,下唇丰润,让素净的五官有了颜色和野性。

    刘其昌一看就瞪大了眼睛:“这不是……”

    陆曜,大名鼎鼎的陆曜。

    陆曜名气大,不仅仅因为他曾是大明星,还因为他和金燕柳是娱乐圈最出名的死对头。

    坊间传言,陆曜和金燕柳打小就认识,俩人出身相当,相貌相当,在学校的时候,就一直在争夺校草的位置,后来两人前后脚进娱乐圈,也是出了名的死敌,两家的粉丝更是势同水火。

    只是在娱乐圈里头,红不红,能红多久,真的是要看命。俩人前后脚进的娱乐圈,金燕柳一年红过一年,顶流的位置无人撼动,陆曜红了几个月,就偃旗息鼓了。

    金燕柳本来并不喜欢陆曜,他不知道陆曜这小子为什么从小就跟他作对。

    好像是上中学的时候,莫名其妙就跟他杠上了。

    他一开始其实并不在乎陆曜这个人,俩人真正成为死对头,是因为周北杨。

    周北杨眉骨上的那道疤痕,就是陆曜那帮人给砸出来的。

    周北杨可是金燕柳心头宝,这一下两人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来了。

    后来俩人前后脚进入娱乐圈,没少互黑,谁的手都不干净。

    不过这都是之前的事了,如今金燕柳再看到这个人,只感觉莫名亲切。

    他都不知道陆曜以后这么可怜。

    在《轮番宠爱》里,他继续作为“金燕柳的死对头”而存在,作者并没有给他安排死对头爱上我这种狗血戏码,而是把他设定成为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炮灰反派,没事就把他溜出来打打脸。而陆曜就跟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永不屈服,但永远在被打脸。

    这一点倒是符合陆曜的性格,他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向自己低头。

    秉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他都有点同情和喜欢陆曜这种小强人设了。

    他要好好培养一番,提高提高他的反派技能。

    刘其昌忍了半天,最后还是忍不住问:“……我怎么听说,你们俩好像一直都有点不和。传言是假的么?”

    “真的啊,”金燕柳淡淡地说:“我和他相看两厌。”

    刘其昌:“……”

    他的男神果然不是一般人!这胸怀,这度量!

    他选陆曜,肯定只是因为觉得陆曜合适这个角色,为了戏能好看,抛却了个人恩怨!

    他刚想拍几句彩虹屁,就听金燕柳说:“所以我把他叫过来给我做配啊,气死他。”

    刘其昌:“……可是陆芳林这个角色,第二季可能就是男主了啊,不算配角。”

    “对啊,这么一想,还有点不开心呢,”金燕柳说:“这样,等他来试镜的时候,你唱,红脸,我唱白脸,好好气气他。”

    刘其昌看向金燕柳,金燕柳声音很淡,嘴角带了一抹笑意,看不出他这是玩笑话,还是认真的。

    陆曜刚录完一档网综,和经纪人明姐坐车准备回家休息。

    这次的录制,又一次录了七八个小时,都是室内游戏,他都快累虚脱了。

    不过这也是他这半个月接到的唯一一个工作了,不卖力不行。

    “最近还是没有新戏找我么?”陆曜有气无力地问。

    明姐叹了口气,说:“上次那个警匪片的男四号,不是被别人顶了嘛,暂时没有了。”

    车子从电视台的地下停车场出来,电视大楼的LED屏幕上,正在播放一则电视广告,金燕柳天容玉色,手里拿着一瓶面霜,眼神清亮,如神似仙。

    本来就已经很累很丧了,一看到金燕柳那张脸,陆曜丧的直接闭上了眼睛。

    真的是好讨厌,全世界哪儿都是,想躲都躲不过!

    他为什么这么红啊。

    不就是长好看吧!

    “这个代言还是被他拿到了。”明姐趴在车窗上,神情略有些向往痴迷,察觉陆曜冷哼一声,她立即收回目光来,尴尬地咳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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