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做着帝皇梦,有人想着抢江山,除了这个家,陈启想的,自然是陈凤娘了。
人母子连心,陈启不知道这会不会是真的,但至少他已经感觉到了。何五月竟然将他赶出了家门,只留给他一句话,“大旺,你已经是大当家的人了,去找大当家吧!”
何五月甚至连包裹都给他准备好了,就这样把他给轰出去了。只是,他分明听得到,屋里那隐约的抽泣声。
他没有哭,只是怔怔的望着那破败不堪的房子,用力的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接着他就大声喊:“陈二旺,陈二旺,滚出来。”
有邻居听到了喊声,走出门来,却也有的并不觉得奇怪的,毕竟陈家的这个老大,得了病的事,大家都知道。
陈二旺走了出来,陈启才发现他的眼睛也是红红的,两边脸颊上,有几道白痕,袖口的地方有点湿,分明是刚擦过了泪痕。
“哥?”
“这个拿着!”
那是两块碎银子,估摸着应该就是卖自己的那二两银子,陈启没想到何五月还留着,若不是夹在腋下的包裹有些硌着了,他还真不知道,何五月把这二两银子都留给了自己。
“哥?”
“拿着。买一些米粮,别让娘和妹妹饿着了。记住了,等米粮买回来再告诉娘。”
陈启的眼神很坚定,陈二旺只能点头答应了。陈启也没再什么,拍了拍陈二旺的肩膀,转头就向着清风寨的方向走去,还有十几里路,中午前,他估计是走不到了。
所以,他也不是太过的着急,刚刚恢复的身子,也容不得他赶路赶得太急了。他的心里,虽然还有一腔热切的情感,但他不是十六七岁的外表,而是一个四十岁的老男人了。
和几个和他打着招呼的邻居简单的回应着,他终于走出了镇,不远处的河流,就是清河了吧?清河向着西南而去,听是流向了一条宽广无边的大河,叫做大清河。所以,这个地方,就叫做清河县,陈氏一族,世代相传,也在这陈家坳,生活了数百年了。
侯一清那子,或者是道士,一清其实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的师父疯道人给他取的道号,反正他也没名字,就干脆叫这个名字了。这子,已经好些没有见到他了,他自己,要到清河县去赚大钱。
这让陈启想起了自己曾经躺在棺材里,听到了侯一清的宏愿,那就是赚钱娶媳妇。至于他心里的那个新娘,唉!不也罢!他现在只想着看到这子,狠狠的揍他一顿,谁让他惦记着自己的妹妹的。
官道沿着清河的河边,蜿蜒而去,直入群山,陈启又听到了马蹄声,两匹快马迎面而来。他总算看到了,这一直不断的马蹄声,应该就是这些身披铠甲的士兵带来的,如此密集的人员来去,显然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扬起的尘土漫,他只好选择徒离官道有一些距离的一处土丘上,静等着尘土落下,才向前走去。路上偶尔也有行人经过,有跟他打招呼的,他估摸着是陈家坳的乡亲,自然也会微笑着回应。
早就过午了,他感觉有些饿,抬头望着山顶的地方,只好稍稍加快了脚步。只是这山道,虽然还不算难行,却很快让他体会到了大病初愈是什么感觉了。心脏激烈的跳动着,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浑身已经被汗水湿透了,双脚打着摆,总是要瘫软下去的样子。
他只好选择在一处树下的石头上坐着休息,足足一刻钟之后,才勉强能够站起来。不远处有条山溪,不听到水声还好,一听到水声,他就觉得嗓子干渴得都要冒烟了。望梅止渴?他可不愿意做这样的事,很快就到了溪边了。
山溪的水,清凉甘甜,瞬间驱除了不少的疲惫。陈启记得,儿时也曾喝过这般甘甜的山溪水,只是那也就只是儿时才有,年纪逐渐的大了,他就开始怀疑,那山溪水,会不会把自己给喝倒了。
他突然听到有人在笑,哈哈大笑那种,既开心又充满讥讽的笑。抬头时,他就开始干呕,干呕了几下,就开始吐了。
山溪上游不远的地方,一个高壮的汉子,正站在一块石头上,裤子褪掉了大半,正往山溪里放水。他一想到自己刚刚喝过这山溪水,忍不住就吐了,早上吃的米粥,还有一点点剩余,全都吐了出来。接着就是胃酸,直到吐无可吐,两眼昏花,他才无力的躺倒在柔软的草地上。
“子,来这里做什么?”
陈启觉得这个就站在身边看着自己的壮汉,声音有些熟悉,刚才没看清楚,这一刻,却也觉得有些面熟了,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是谁?”
他无力的问着,那壮汉的脸也越来越清晰了。他总算记起来了,这是自己在这个世界醒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那个叫大槐子的山贼。当然了,是因为他所见到的人中,大槐子是最容易辨认的,就他一个人长得高大壮实,满脸的横肉,招风耳,大刀眉,铜铃眼,朝鼻,血盆口。
“大···大槐子?”
“咦!子你不是失忆了吗?还记得老子叫大槐子啊?”大槐子干脆在一边的石上坐下,把一只脚也放到了石头上,手放在膝盖上,“不错,不错!,来干什么的?”
“找我媳妇。”
“找你媳妇?”大槐子显然是没有反应过来的,“你媳妇是谁?”
“大当家,凤姐啊!”
“啊······”大槐子直接就从石头上蹦了起来,伸出一脚,就要向地上的陈启踹过去,却又突然停住了,倒是把陈启给吓得够呛,都缩成了一团。他这身板,要是真的用力一脚踹下去,以陈启那身板,那是踹到哪里,哪里就骨断筋折啊!陈启完全相信有这个可能。
大槐子当然知道自己这一脚下去,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了。只是他还是停住了,这子的,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都拜过堂了,整个清风寨都知道的事,自己还喝过大当家的喜酒,那大当家,确实是人家的媳妇了。
人母子连心,陈启不知道这会不会是真的,但至少他已经感觉到了。何五月竟然将他赶出了家门,只留给他一句话,“大旺,你已经是大当家的人了,去找大当家吧!”
何五月甚至连包裹都给他准备好了,就这样把他给轰出去了。只是,他分明听得到,屋里那隐约的抽泣声。
他没有哭,只是怔怔的望着那破败不堪的房子,用力的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接着他就大声喊:“陈二旺,陈二旺,滚出来。”
有邻居听到了喊声,走出门来,却也有的并不觉得奇怪的,毕竟陈家的这个老大,得了病的事,大家都知道。
陈二旺走了出来,陈启才发现他的眼睛也是红红的,两边脸颊上,有几道白痕,袖口的地方有点湿,分明是刚擦过了泪痕。
“哥?”
“这个拿着!”
那是两块碎银子,估摸着应该就是卖自己的那二两银子,陈启没想到何五月还留着,若不是夹在腋下的包裹有些硌着了,他还真不知道,何五月把这二两银子都留给了自己。
“哥?”
“拿着。买一些米粮,别让娘和妹妹饿着了。记住了,等米粮买回来再告诉娘。”
陈启的眼神很坚定,陈二旺只能点头答应了。陈启也没再什么,拍了拍陈二旺的肩膀,转头就向着清风寨的方向走去,还有十几里路,中午前,他估计是走不到了。
所以,他也不是太过的着急,刚刚恢复的身子,也容不得他赶路赶得太急了。他的心里,虽然还有一腔热切的情感,但他不是十六七岁的外表,而是一个四十岁的老男人了。
和几个和他打着招呼的邻居简单的回应着,他终于走出了镇,不远处的河流,就是清河了吧?清河向着西南而去,听是流向了一条宽广无边的大河,叫做大清河。所以,这个地方,就叫做清河县,陈氏一族,世代相传,也在这陈家坳,生活了数百年了。
侯一清那子,或者是道士,一清其实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的师父疯道人给他取的道号,反正他也没名字,就干脆叫这个名字了。这子,已经好些没有见到他了,他自己,要到清河县去赚大钱。
这让陈启想起了自己曾经躺在棺材里,听到了侯一清的宏愿,那就是赚钱娶媳妇。至于他心里的那个新娘,唉!不也罢!他现在只想着看到这子,狠狠的揍他一顿,谁让他惦记着自己的妹妹的。
官道沿着清河的河边,蜿蜒而去,直入群山,陈启又听到了马蹄声,两匹快马迎面而来。他总算看到了,这一直不断的马蹄声,应该就是这些身披铠甲的士兵带来的,如此密集的人员来去,显然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扬起的尘土漫,他只好选择徒离官道有一些距离的一处土丘上,静等着尘土落下,才向前走去。路上偶尔也有行人经过,有跟他打招呼的,他估摸着是陈家坳的乡亲,自然也会微笑着回应。
早就过午了,他感觉有些饿,抬头望着山顶的地方,只好稍稍加快了脚步。只是这山道,虽然还不算难行,却很快让他体会到了大病初愈是什么感觉了。心脏激烈的跳动着,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浑身已经被汗水湿透了,双脚打着摆,总是要瘫软下去的样子。
他只好选择在一处树下的石头上坐着休息,足足一刻钟之后,才勉强能够站起来。不远处有条山溪,不听到水声还好,一听到水声,他就觉得嗓子干渴得都要冒烟了。望梅止渴?他可不愿意做这样的事,很快就到了溪边了。
山溪的水,清凉甘甜,瞬间驱除了不少的疲惫。陈启记得,儿时也曾喝过这般甘甜的山溪水,只是那也就只是儿时才有,年纪逐渐的大了,他就开始怀疑,那山溪水,会不会把自己给喝倒了。
他突然听到有人在笑,哈哈大笑那种,既开心又充满讥讽的笑。抬头时,他就开始干呕,干呕了几下,就开始吐了。
山溪上游不远的地方,一个高壮的汉子,正站在一块石头上,裤子褪掉了大半,正往山溪里放水。他一想到自己刚刚喝过这山溪水,忍不住就吐了,早上吃的米粥,还有一点点剩余,全都吐了出来。接着就是胃酸,直到吐无可吐,两眼昏花,他才无力的躺倒在柔软的草地上。
“子,来这里做什么?”
陈启觉得这个就站在身边看着自己的壮汉,声音有些熟悉,刚才没看清楚,这一刻,却也觉得有些面熟了,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是谁?”
他无力的问着,那壮汉的脸也越来越清晰了。他总算记起来了,这是自己在这个世界醒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那个叫大槐子的山贼。当然了,是因为他所见到的人中,大槐子是最容易辨认的,就他一个人长得高大壮实,满脸的横肉,招风耳,大刀眉,铜铃眼,朝鼻,血盆口。
“大···大槐子?”
“咦!子你不是失忆了吗?还记得老子叫大槐子啊?”大槐子干脆在一边的石上坐下,把一只脚也放到了石头上,手放在膝盖上,“不错,不错!,来干什么的?”
“找我媳妇。”
“找你媳妇?”大槐子显然是没有反应过来的,“你媳妇是谁?”
“大当家,凤姐啊!”
“啊······”大槐子直接就从石头上蹦了起来,伸出一脚,就要向地上的陈启踹过去,却又突然停住了,倒是把陈启给吓得够呛,都缩成了一团。他这身板,要是真的用力一脚踹下去,以陈启那身板,那是踹到哪里,哪里就骨断筋折啊!陈启完全相信有这个可能。
大槐子当然知道自己这一脚下去,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了。只是他还是停住了,这子的,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都拜过堂了,整个清风寨都知道的事,自己还喝过大当家的喜酒,那大当家,确实是人家的媳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