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庆踏出浴室,见妻子正挂着眼镜靠在沙发上读书,怕打扰她,噤声上了床准备休息。
叶晴抬头:“要睡了?”
秦庆笑道:“你也别看太晚,早点休息。”
秦庆跟叶晴是青梅竹马,叶晴生在书香世家,秦庆家教严格,是家里的独子,年少时追求叶晴,家中原是巨富,受了一番挫折,秦庆藏下心中爱意,叶晴不仅不嫌弃不惧怕他,还总是暗中对他伸出援手,秦家重整旗鼓后,秦庆立刻展开热烈追求,最终修成正果。
叶晴二十五岁生下秦慎,现今都年过五十,可岁月似乎格外善待她,加之保养得当,叶晴仍像是四十出头。
也许心中怀着怜悯的人,面对苦难时,才能主动迎上前去,考虑的是他人。
秦庆此刻望着灯光下的妻子,心中拂过一阵温暖。
当年叶晴把秦叶新那个小丫头领回家,秦庆既感到意料之外,又深觉情理之中。
瘦巴巴的小女孩,衣衫褴褛地倒在暴雨里,救起来时全身高烧不止,嘴里喃喃叫着妈妈。
这要说是可怜,余下的事就只剩下心酸。
秦庆后来派人去查这个突然出现在别墅山道上的小孩,才得知孩子叫方奕,当晚从山下整治的棚户区跑上来,再往下查,才知道她的父亲正因为涉嫌杀害同居女友被刑事拘留审判。
案发当晚正是秦叶新从家中逃出那个暴雨夜。
秦叶新遗传了她父亲方高易的长相,方高易长得俊美,眉眼自带一股勾人的邪气,可自小在烂人堆里打滚,一身的坏习惯,酗酒赌博,但他实在好看,又惯会哄女人,小小年纪便当过不少富婆的小白脸,但无底洞的本性让他傍不到长久的金主。
秦叶新的妈妈原本是个富贵人家的小姐,小时父母意外身亡,致使她年纪轻轻就继承了不少的遗产,厌倦被哄着的富贵小姐生活,偶然遇见方高易时爱他爱得无可自拔,同时也被骗得无可救药,甚至在未婚的情况下为他生下女儿,即便无名无份、即使穷苦不堪、即便自己跟女儿受到丈夫的暴力也没想过要离开方高易。
与秦家这样经受风云变幻,一代一代积累起的巨富不同,方高易的钱来得快去得也快。
方高易手握财富时,总觉得站在云端,看什么都分外可爱,直到有一天从云端坠入泥淖,再相看时,只觉得面目可憎。
秦庆摇摇头,人生的捷径总让人轻飘飘的,好似活着只是幻梦一场。
秦叶新被领到秦家治疗、休养一段时间,秦庆在外行走,看人还有些门道,见秦叶新虽然出生在混乱的家庭里,但眼眸却没有恶意与戾气,像是生在狼群间的小鹿,迷惘懵懂地望着她无法理解的生活。
叶晴决心要收养秦叶新,还要给她改名,家中老辈极力反对,最后是秦庆点了头。
叶晴生下秦慎后因病无法生育,一直想要个女儿。叶晴是真心喜欢秦叶新,秦庆也看出来了,这孩子看似谁也不接近,但一旦认定了你,便掏心掏肺堆你好。
十七岁那年生日,秦庆打算在秦叶新成年时送她房产,秦叶新死活不要。
叶晴见丈夫陷入沉思,似乎没了睡意,于是放下手里的书,走到床沿,替他轻轻按摩起头部。
按着按着,叶晴疑惑道:“我给阿慎相看了多少对象,他也没能从里边挑出一个来,反而对我如避蛇蝎,今天不知道是不是我多想了,阿慎跟新儿之间怪怪的。”
“嗯?”
“我总感觉他们两个孩子间有些什么。”
秦庆皱了皱眉,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但说到底这也只是猜测,秦庆不喜说些未经证实的事。
秦庆道:“说不定只是想多了。”
叶晴笑笑:“我刚才在想,如果两个孩子能走到一起也不错。新儿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孩子,你说她第一次来家里的时候,看起来还小小的,转眼间就已经长成现在这个模样了。”
“是啊,当初在她原先的家,连小学都念得断断续续,还记得她来家里那年正好满十二岁,得开始念初中,却连小学的基础知识都搞不明白,谁料到现在英语说得比谁都溜。”
叶晴想起一件事,突然笑出声来。
秦庆偏头望她。
叶晴笑道:“当时给她请了个家教补习小学课程,新儿落得太多,几乎每晚都急得偷偷哭鼻子,阿姨跟我说,早晨给她整理房间时枕头都是湿的,还以为卧室里的加湿器坏了。”
秦庆也笑出声:“小小年纪确实不容易。”
说到这,叶晴眼中添了几分色彩:“每次回国都往家里带东西,她到国外这几年,我真是舍不得,过去在珀市念书,回了家后总是得找我,跑来我身边叫我一声妈妈再上楼放背包,有时候我想她想得辛苦,她一个女孩家在国外生活没人照顾更辛苦。”
秦庆明白心里亏欠妻子,有几年他真是特别忙,没时间兼顾家庭,幸而秦叶新的出现弥补了他的缺憾。
“当年叶新跟我说想要到纽约学习,留在纽约替秦家打理海外的产业,那几年我确实分身乏术,秦慎那时刚进公司,估计孩子也看在眼里。”
叶晴倒是没有想到秦叶新小小年纪就有这些想法。
“幸好现在公司被阿慎打理得井井有条,新儿也回来了。新儿这长相,要放在其他人家当媳妇说不定会受欺负,我想要是两个孩子在一起,新儿这个孩子做秦家的儿媳我也放心,还能一直留在我身边生儿育女,只是不知道公司需不需要阿慎娶个有背景的妻子。”
秦庆一咳:“瞎想什么呢。”
叶晴展眉一笑:“那就好,到头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多想了。”
秦庆拉过叶晴按在他脑袋上的手,放在掌心里揉搓,安慰道:“看他们有没有这个缘分。”
此时,被摁在秦慎身下的秦叶新听了刚才的话,顿时情欲涣散,睁大水眸回头,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身后的男人。
「下章吃肉!!!」
叶晴抬头:“要睡了?”
秦庆笑道:“你也别看太晚,早点休息。”
秦庆跟叶晴是青梅竹马,叶晴生在书香世家,秦庆家教严格,是家里的独子,年少时追求叶晴,家中原是巨富,受了一番挫折,秦庆藏下心中爱意,叶晴不仅不嫌弃不惧怕他,还总是暗中对他伸出援手,秦家重整旗鼓后,秦庆立刻展开热烈追求,最终修成正果。
叶晴二十五岁生下秦慎,现今都年过五十,可岁月似乎格外善待她,加之保养得当,叶晴仍像是四十出头。
也许心中怀着怜悯的人,面对苦难时,才能主动迎上前去,考虑的是他人。
秦庆此刻望着灯光下的妻子,心中拂过一阵温暖。
当年叶晴把秦叶新那个小丫头领回家,秦庆既感到意料之外,又深觉情理之中。
瘦巴巴的小女孩,衣衫褴褛地倒在暴雨里,救起来时全身高烧不止,嘴里喃喃叫着妈妈。
这要说是可怜,余下的事就只剩下心酸。
秦庆后来派人去查这个突然出现在别墅山道上的小孩,才得知孩子叫方奕,当晚从山下整治的棚户区跑上来,再往下查,才知道她的父亲正因为涉嫌杀害同居女友被刑事拘留审判。
案发当晚正是秦叶新从家中逃出那个暴雨夜。
秦叶新遗传了她父亲方高易的长相,方高易长得俊美,眉眼自带一股勾人的邪气,可自小在烂人堆里打滚,一身的坏习惯,酗酒赌博,但他实在好看,又惯会哄女人,小小年纪便当过不少富婆的小白脸,但无底洞的本性让他傍不到长久的金主。
秦叶新的妈妈原本是个富贵人家的小姐,小时父母意外身亡,致使她年纪轻轻就继承了不少的遗产,厌倦被哄着的富贵小姐生活,偶然遇见方高易时爱他爱得无可自拔,同时也被骗得无可救药,甚至在未婚的情况下为他生下女儿,即便无名无份、即使穷苦不堪、即便自己跟女儿受到丈夫的暴力也没想过要离开方高易。
与秦家这样经受风云变幻,一代一代积累起的巨富不同,方高易的钱来得快去得也快。
方高易手握财富时,总觉得站在云端,看什么都分外可爱,直到有一天从云端坠入泥淖,再相看时,只觉得面目可憎。
秦庆摇摇头,人生的捷径总让人轻飘飘的,好似活着只是幻梦一场。
秦叶新被领到秦家治疗、休养一段时间,秦庆在外行走,看人还有些门道,见秦叶新虽然出生在混乱的家庭里,但眼眸却没有恶意与戾气,像是生在狼群间的小鹿,迷惘懵懂地望着她无法理解的生活。
叶晴决心要收养秦叶新,还要给她改名,家中老辈极力反对,最后是秦庆点了头。
叶晴生下秦慎后因病无法生育,一直想要个女儿。叶晴是真心喜欢秦叶新,秦庆也看出来了,这孩子看似谁也不接近,但一旦认定了你,便掏心掏肺堆你好。
十七岁那年生日,秦庆打算在秦叶新成年时送她房产,秦叶新死活不要。
叶晴见丈夫陷入沉思,似乎没了睡意,于是放下手里的书,走到床沿,替他轻轻按摩起头部。
按着按着,叶晴疑惑道:“我给阿慎相看了多少对象,他也没能从里边挑出一个来,反而对我如避蛇蝎,今天不知道是不是我多想了,阿慎跟新儿之间怪怪的。”
“嗯?”
“我总感觉他们两个孩子间有些什么。”
秦庆皱了皱眉,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但说到底这也只是猜测,秦庆不喜说些未经证实的事。
秦庆道:“说不定只是想多了。”
叶晴笑笑:“我刚才在想,如果两个孩子能走到一起也不错。新儿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孩子,你说她第一次来家里的时候,看起来还小小的,转眼间就已经长成现在这个模样了。”
“是啊,当初在她原先的家,连小学都念得断断续续,还记得她来家里那年正好满十二岁,得开始念初中,却连小学的基础知识都搞不明白,谁料到现在英语说得比谁都溜。”
叶晴想起一件事,突然笑出声来。
秦庆偏头望她。
叶晴笑道:“当时给她请了个家教补习小学课程,新儿落得太多,几乎每晚都急得偷偷哭鼻子,阿姨跟我说,早晨给她整理房间时枕头都是湿的,还以为卧室里的加湿器坏了。”
秦庆也笑出声:“小小年纪确实不容易。”
说到这,叶晴眼中添了几分色彩:“每次回国都往家里带东西,她到国外这几年,我真是舍不得,过去在珀市念书,回了家后总是得找我,跑来我身边叫我一声妈妈再上楼放背包,有时候我想她想得辛苦,她一个女孩家在国外生活没人照顾更辛苦。”
秦庆明白心里亏欠妻子,有几年他真是特别忙,没时间兼顾家庭,幸而秦叶新的出现弥补了他的缺憾。
“当年叶新跟我说想要到纽约学习,留在纽约替秦家打理海外的产业,那几年我确实分身乏术,秦慎那时刚进公司,估计孩子也看在眼里。”
叶晴倒是没有想到秦叶新小小年纪就有这些想法。
“幸好现在公司被阿慎打理得井井有条,新儿也回来了。新儿这长相,要放在其他人家当媳妇说不定会受欺负,我想要是两个孩子在一起,新儿这个孩子做秦家的儿媳我也放心,还能一直留在我身边生儿育女,只是不知道公司需不需要阿慎娶个有背景的妻子。”
秦庆一咳:“瞎想什么呢。”
叶晴展眉一笑:“那就好,到头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多想了。”
秦庆拉过叶晴按在他脑袋上的手,放在掌心里揉搓,安慰道:“看他们有没有这个缘分。”
此时,被摁在秦慎身下的秦叶新听了刚才的话,顿时情欲涣散,睁大水眸回头,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身后的男人。
「下章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