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还未来得及细细品味,就到了吃饭的时间。

    这几个小时,叶枫过得可是相当漫长,因为他面对的是墨雪,尽管不是在学校,可能因为恐惧已经深深植根于心底深处,总之就是不由自己的胆怯,在一起总是有点不大自在,再怎么就行自我催眠都没什么用。

    相比叶枫,黄尚可就要开心得多了,他真是恨不能让时间就停留在此处,就此永恒,别无所求,难得的静谧时光,更重要的是身旁有她,只有她,一扭头就能看到她的感觉真好。

    黄尚为了今天做了很多准备,包括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经过一番排练,只希望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她,你说他这样累不累,在旁人看来可能会很累,可是为了心上人做的再多,唯恐不及,哪里会觉得累啊,全是幸福。

    在经历的最初的紧张之后,黄尚如今早已适应了,侃侃而谈,精心准备的笑话也就派上用场了,不时把肖嫣然逗的捂嘴偷笑,聊得很是愉快,所以黄大少自然是感觉时间过得飞快,觉得饭其实不吃也是可以滴,可惜他可以不代表肖嫣然也阔以啊,所以到点还是乖乖滴跟着过来了。

    早上起来的早,到了中午,估计早就饿得不行了,都很自觉滴集合在这里了,清点人数之后,肖嫣然就领着他们去吃饭的地方,准备开饭了,叶枫兴高采烈,不止为了马上有饭吃,总算是跟墨雪分开了,好轻松哦,浑身都舒服了,跟她在一块总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可能是气场太强了吧,不知不觉就被压制住了,不过还好,虽然在一块呆了半天,不过倒也没有呗揪着问那天的事,也不知道是不是忘了,叶枫直接是不可能,墨雪向来不是健忘的人,关键这件事说白了也不是小事啊,没那么容易被抛到脑后啊,想到这叶枫就欲哭无泪,现在想想,自己也确实很牛掰了,应该还没有人敢在墨雪的课上这么放肆,唉,某种程度上自己也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了吧。

    走到一处农家乐,应该都是提前预订好的,肖嫣然过去说了几句,然后就招呼大家各自找座位落座,等待上菜。

    看来就是农家小菜了,从农家出身的叶枫不是很感冒。

    不过那些城里娃一个个还是很喜欢的,主要今天是真饿了,折腾了一早上,一个个肚子早就抗议了,有些还会带点零食可以垫吧,像那些匆匆忙忙没有顾得上的,自然要更惨一些,倒也怨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喽。

    叶枫倒不是很饿,他其实有吃过早饭,毕竟他向来气得很早,他是吃过早饭才去叫那几头懒猪的,而且吃个早饭也就几分钟的事啊,并没有多大影响。

    叶枫就打量这周围,就是普通的民居,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娃,其实不能理解这有什么好的,值得城里人这么热衷嘛,不过管他呢,叶枫刻意最后落座,没有跟黄尚一起,准确的说,他们各自分散了,黄尚那厮不要脸的跟肖嫣然坐到一桌去了,也不知道经过一早上的撩拨是胆子变大了还是关系进步了,反正看到那厮脸上灿烂的笑容,叶枫就后悔自己早上的冲动行为,看人家那笑容,再想想自己那苦涩的僵硬的笑容,嘶,有一丝心酸啊。

    强子和磊子在一块坐着,不过叶枫因为墨雪迟迟没有落座,所以叶枫不敢轻举妄动,不然这饭怕是也吃不好喽,以前貌似也木有这么怕她呀,现在严格的说,从新学期开始以来,墨雪还没有做过什么,童鞋们也都觉得她变了不少,他们觉得是变温柔了,没有以前那么冷了,可在叶枫眼里,是不一样的,叶枫一直固执滴认为,墨雪是变得更加可怕了,笑里藏刀的那种,棉里针,坚信不疑,别人再怎么说也动摇不了,已经进了牛角尖,牛角不烂他不变。

    墨雪最后还偏偏就坐到了强子他们那一桌,那两个混账东西,瞬间大献殷勤,给人家招呼的那叫一个热情似火,叶枫看得牙痒痒。

    最后只好随便选了一个位置,凑合吃吧,毕竟都是自己同学,一样的,刚巧不怎么熟悉,还可以不顾形象的多吃几口,呃,貌似不熟悉的才需要顾忌,怎么有点乱呢,管他呢,反正这一桌也没有能跟自己吹牛皮的,先吃饭吧。

    吃完饭去找黄振涛去,要不是那桌早早满了,叶枫肯定去他那桌,此刻被叶枫惦记的某人这半个在那疯狂扒饭呢,早上嚎了一会,体力消耗太多,需要补充一下,不然一会万一需要自己再来一次,一定要时刻准备着,时刻准备着为艺术献身。

    此刻忽然感觉背后发冷,奇怪了,穿的也不少啊,黄振涛有些懵逼,转头看来一圈,没发现什么有什么不对的,唉,这货最近沉浸在自己一下子成为歌星的喜悦,把叶枫得罪了这种事早就抛到脑后去了,这就是他倒霉的开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唉,可怜的娃啊。

    叶枫吃饭还是一如既往的快,早早吃完就溜出去了,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着,开始思考一会的计划,后来觉得自己太无聊了,开始码字,说实话,他今天真的没有打算码的,可是也不知怎么,可能是习惯吧。

    习惯真的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如今猛地不碰它,总感觉好像缺点什么,就好像吃了没盐的饭,有点不大适应,又不大像,更像是戴惯了手表,猛地一天你忘记戴了,但是某一个瞬间你会习惯的举起手腕,准备看时间,这个时候便有些怅然若失,总之叶枫现在不码字比码字难受,码字比不码字幸福,虽然有点绕,不过的确如此,没得道理好讲。

    世界万物,总有些东西是不需要理由的,例如兴趣,例如爱情。

    在一个小凉亭下面,一个少年郎倚着亭角的柱子,伴着秋风,静静滴码字,心无他物,眼中手中心中只有一事,格外专注,远远看去,画风还是有点唯美的。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