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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洛娜215

正文 [综历史]衣被天下 第1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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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种饿不死也过不好的生活环境才最折磨人。猛哥的部族现在完全分裂为了两派,一派人愿意和他们的宗亲——由阿哈出带领的女真一支一样南下投奔大明碰碰运气,另一派人则觉得如今的生活挺好的,不愿意挪窝。

    后者以年长者和位高权重者为多,在各种因素下,即便猛哥有心,一时半会也难以说服族人。

    好在他们后来发现了一条全新的谋财之路。

    那就是在大明和北方部族间倒买倒卖……咳,不对,是牵线搭桥。

    大明这些年一直在收购北方的煤炭和黑油,而偏偏盛产这些资源的俄罗斯大公国终年积雪,煤炭和黑油又极其沉重,无法使用对方这些年渐渐兴起的狗拉雪橇的运输方式,于是热情友善的女真人就做了中传手。

    他们在冬季将对方的物资买下,然后在河道解封后将其转运到大明,再在大明购买米粮和布料运回草原,正好可以顺便倒卖给北边即将再次入冬的俄罗斯,一出一进就能赚回大半年的生活费。

    靠着这条生意线路,猛哥的部落在这几年内堪称鸟枪换炮,冬天能吃上大米饭不说,身上也能穿上厚实的棉衣,这在过往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

    今年开春时候的部落会议上,大家都已经在商讨要不要努把力在当地建城了。等有了城池就算他们彻底定居下来,以后也能专门做中转站的生意,而猛哥现在就是要为这个全族的野望努力一把。

    不管是建城需要的资金,还是其合法性,他都要想想办法。

    为了达成目的,这次猛哥就玩了一把大的。

    他包了整整一艘船,通过阿木河经图们江入海,然后一路南下,抵达大明的天津港卸货。

    对于一个马背上的民族来说,猛哥这次可谓是冒着生命危险踏入了海洋,他在马背上有多英姿飒爽,在甲板上就有多狼狈,海船的颠簸对于他这个在水边讨生活的人来说是难以想象的,尤其他的船体量不大,重心不稳,抖起来更是销魂。

    好在经过这么一场磨炼,当他坐上从天津沿着大运河一路向南的内河船只时已经没有半点异常反应了。

    猛哥此行的目的已经完成了一半,接下来他要去完成另一半——他要在亲戚阿哈出的引荐下向大明投诚。

    这个任务并不容易达成,如今的大明不复以往,以前……大概就在十年前吧,当时的明帝国对他们这些塞外部落的投诚非常看重,他们需要自己成为明帝国的屏障和门篱,成为明帝国和蒙古族之间的缓冲带。

    那个时候,每个投入大明怀抱的游牧部族都得到了极大的利益,分田分官都是轻的,他这次的引路人阿哈出还有幸将自己的闺女嫁给了大明的燕王朱棣,成为了对方的王妃。

    那可是燕王朱棣啊!现在大明最富有的藩王就是这位燕王殿下了吧?虽然他的封地比起别的藩王都能说是穷山恶水,要啥没啥,但人家硬是靠着自己的一双手开出了一条路。

    现在,这位发现了新大陆的殿下可是有一整片大陆的有钱朋友啊!那新大陆上带回来的很多农作物在试种了之后效果都很不错,如今全国各地的民众就等着朝廷尽快培育出更多的农作物种子好铺开种植呢。

    这点就连身在草原的他都听说了。

    作为燕王的老丈人,阿哈出在这点上可沾了不少光。当年,燕王要出海的时候,阿哈出就将自己的儿子孙子都一股脑儿都派了过去随行保护,燕王感念这份恩情,就破例拨了些特殊的物种给这位裙带。

    那些东西中最让猛哥眼馋的是一种叫做玉米的农作物,这东西个大饱满好伺候,长得还快,更重要的是无论是杆、叶还是果核都能喂马。

    猛哥自己也试验了,他们那的马儿对这种农作物可以说是从内而外的都喜欢,也就是说若是种植这种农作物,除了自己吃之外还能用来饲喂马匹,这可是个大好消息。

    而且这来自新大陆的农作物还能和小麦轮作,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两倍的收获啊!

    如果他们也能种植这东西,那就能大大解决他们的粮食问题。

    但这件事难就难在现在大明已经不需要他们了,拥有了大量火器配备和城防炮的大明能够将任何一支来打谷草的游牧部族打成饼饼。

    若是有心观察便会发现,几乎每座大明的边防城池门口的土地上都留着大炮撞到地面开裂后的弹坑,有些战事比较频繁的城池外甚至连冻土都被打得松软,这些弹坑和松土对于打谷草的游牧来说简直就是噩梦,那不光是他们前辈落败的证明,同时也会对快马冲刺形成制约。

    但对明军来说,那则是意味着来年春天可以不用垦地了。

    经过一个冬天的封冻,土地的表层已经形成了厚厚的硬壳,如果不及时在春雨来临前将它破开,土地吸收不到珍贵的春雨不说,还容易造成春季的汛情。

    但春垦可是个苦差事,化冻前的东北土地,就连最温顺的老黄牛都得挥动鞭子才能让它动起来,但用炮弹犁过一遍的地就不一样了,别看弹坑就那么大一块,其实周围一块都被震开啦,地下的土可松软了,稍稍用力就能扒拉开一块。

    这情况这位置,哎呦,不用来种地多浪费啊!于是,北方的城墙外一到化雪时便是一派繁荣,几乎每个在雪融后装模作样到汉人地盘来打探情况的游牧民族看到自己冬天时候打生打死的地方变成一片菜地农田,互相拼砍刀的老邻居变身淳朴庄稼汉都会情不自禁地为大明这微妙又诡异的情景而嘴角抽搐。

    不过那是前几年的事,老邻居也不是傻子,上门送人头也就算了,还要被你们拿来当借口开炮好偷懒不犁地,呸,这事他们才不干呢!

    哎,都怪他们来晚了一步,错过了最好的机会,现在只能看运气了。

    猛哥在内心叹气,但偏偏在这方面他还真不能说什么,因为老表亲当时是要带着他们一起投奔大明的,但当时他们这一支的首领认为此举不可行,所以坚决拒绝。

    而那个首领,就是他爹。

    当时猛哥虽然也赞成南奔,但那时他还是个说不上话的小屁孩,只能眼睁睁看着机会流逝,一步错便步步错,原本势力相差不大的两支女真部族如今已有了天差地别。

    也不知此次能否顺遂,若是被大明,他……

    正当他忧心忡忡之际,面前突然多了一个八宝漆盘,两手大的盘子用的是堆漆法制造的,这种特殊的漆器处理方法因为成品较为立体所以常用于在装饰品上,放在食盒上简直闻所未闻。

    这吉祥八宝的图案,这漆的光泽,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样子啊。

    只是对方信手拿出的日常器具,就已经是如此精美了吗?!

    还没等猛哥心中生出点仇富的酸涩,对方就将盘子往他手里一塞:“侄子啊,你也别太忧心,以你的本事,这事不说十成十,那也是八九不离十。快,吃些干果松快松快,我看你上了船之后就没好好吃东西。”

    猛哥缓缓吐出了一口气,扯出了一个心事重重的笑容来,然后一边道谢,一边接过了八宝盘,“叔,我就是怕到时候考核要考火器,我那不是没练过……”

    “嘿呀,那东西有几个练过,连你叔叔我也才摸了几次,还是好说歹说沾了你堂弟的光。”作为引荐人的阿哈出豪爽地拍了拍年轻人的后背,“放心吧,陛下选人不会选择出火器这种题目的,这样能选出来的只有少数人,岂不是起不到广纳人才的作用了吗?”

    这年头能够熟练使用火器的就那么几撮人,如果加了这么个选拔条件,那和内部招聘有什么区别?

    新皇刚刚登基,肯定迫不及待要创建属于自己的势力,而要做到这一步,选他们这种无牵无挂又有实力的草原部落是最好的。

    少年帝王最有雄心壮志,也是最讲究实力为尊,再过些年帝王必然不得不为了权势为了平衡妥协,那时候就和他们这些赤脚出身的没关系了。

    当年能以一次豪赌为部落挣回二十年繁荣的阿哈出笑得和蔼又洒脱,就像是一头憨厚的北极熊般“砰砰”拍着和他血脉相系的亲族。

    一家不二投,他家之前已经投了燕王,当然不好再凑到当今面前,靠功勋上升被召见是一回事,名正言顺去参加选拔又是另一回事,在汉人社会混了不少时间的阿哈出可不傻。

    猛哥的部族和他们家平日里也不算太亲近,但到底同出一源,最重要的是这小子需要这个机会,他自己也是个有实力的,将他捧上去既不会碍了燕王的眼,也不会显得自己不通人情。

    壮汉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壮汉只是给快要走投无路的老表搭个线找个机会啊,至于以后的互帮互助啊,女真一家亲啊,合力打倒别的打工部族,成为大明金牌打手什么的,哎呀,那都是顺势而为。

    没法子,谁让女真族人本来就少,之前又深耕朝鲜势力,和大明没太多往来,没法用数量刷好感,只能用质量了。

    猛哥是真的不知道这位老亲那么看重他和相信他,初次来到繁华的大明都城,内心不免有几分惴惴,他木着脸从八宝盘里头摸出了几个果仁,看都没看就直接丢进了嘴里。

    随着上下齿的交合,一股前所未有的芬芳从口腔中炸开。

    “唔!”这,这是什么?好香,不对,好咸,啊!舌头好痛!猛哥只觉得整个大脑都被那股味道冲得发胀,面上的五窍都像是被瞬间贯通了一样,那滋味别提有多难受了。

    可恶,虽然舌头痛,但是不舍得吐出来是怎么回事?

    “哈哈哈,没事,别怕,第一次都这样。哎哎哎,你可别吐,这可是好东西,你别用力吸气,慢慢地,慢慢地,去适应它,是不是没那么难受了?”

    阿哈出笑嘻嘻地拍了拍他,给涨红了脸一脸纠结的猛哥递过去了一杯水,示意他喝一口。猛哥全无准备,接过茶杯便猛灌一口。热茶入口,痛感顿时加倍,流血流汗不流泪的草原铁汉实在没能控制住肉体的本能反应,流下了两行英雄泪。

    着实不是他太过脆弱,而是来自舌苔上的这种痛觉和身体受伤的感觉完全不同,它更霸道更不讲理,而且是从身体内部,人体最为娇嫩之处散发出的痛楚,这谁扛得住。

    “你吃得太猛了,一次少吃两粒。”阿哈出伸手用帕子给这位狼狈的青年抹了把脸,笑道,“没事,第一次吃的人都会有这反应,多吃吃就好了,这东西又香又提神,还容易饱,可是个好玩意。”

    “这是,咳咳,这是什么?”猛哥接过手帕,在脸上用力擦了两下,最后实在忍不住,扭过头吐了下舌头。

    “这个啊——”阿哈出故作神秘,“你可知那水浒传里好汉们最喜欢的老三样?”

    “自然记得——”猛哥眼睛一亮,不需过脑流利答道,“熟牛肉、酒、酒鬼花生……”

    顿了顿,他顿作恍然之态:“莫非这就是……”

    “对咯,这就是酒鬼花生。”

    “哦哦哦哦!”青年的眼睛顿时就闪动起了吃到偶像同款的幸福光芒,再看向盘中食物的时,他的眼神已经完全变了,那里头的憧憬和期待就像是喷泉一样涌了出来,根本止都止不住。

    青年毫不犹豫地又捏起了一颗,以一种仿佛在食用长生不老药的姿势含入口中。

    这一刻,口腔内的痛不是痛,是和偶像共情的悲欢。

    那本就香醇的味道也戴上了足足的滤镜,他好像借由这一盘花生和一千年前的偶像牵上了手,还完成了灵魂的深入交流。

    但他的这番想法如果让木白知道,他一定会无语地翻上一个白眼,表示:你想太多了。

    水浒的时间定位是宋朝,很不幸,作为华夏饮食文化蓬勃发展的宋朝恰恰没有花生这个东西。

    不知道历史上的这种农作物是怎么传入华夏的,但在如今的大明,这种学名叫做落花生的农作物是实实在在由朱棣从美洲大陆带回来的舶来品。

    朱棣的那次远航为大明带来了大量的异域农作物,即便是数年后的现在,这些作物中有不少仍然还在实验性种植阶段,花生这种不挑地且生长迅速,可在田垄间套种的农作物倒是已经收了好几茬。

    为了推广这种全新的农作物,当然,还有推广一并被带入的辣椒,酒鬼花生这一产品应运而生。啊对了,为了让当代人适应这种新产品的味道,发明人还很有才地在里头增加了众人喜爱的增辛调味品——一种由芥菜籽调配出的香辛料。

    这种调味料吃下去后辛辣刺鼻,若是一不小心吃太多的话,会有头盖骨被打开煽风的那种酸爽感,喜欢的人极其喜欢,讨厌的人也是非常讨厌。但总体来说,还是喜爱的人占多,毕竟如今的调味料数量有限,多一种味道便是多一种幸福嘛。

    也不知道是哪个人才想出的馊主意,他们扯起了热门ip《水浒传》的大旗,四处去说酒鬼花生是梁山好汉标配,甚至还收买了不少说书先生,在讲到好汉下馆子那一出的时候着重描述了一下酒鬼花生的滋味,引来了好奇者无数。

    在几代帝皇和公务员的努力下,大明的文盲率已经降到了一个堪称史上最低的数字,但对于老百姓们来说,花个几文钱买碗茶听说书还是要比买本书回去看便宜太多,因此,当各地的说书先生众口一词,言说花生是水浒三宝之一的时候,大部分民众都相信了。

    至于看了书的?咳咳,他们也曾经辩驳过,但就像现代人不在乎东汉末年的戟已经退出兵器市场,只在乎方天画戟配吕布很帅一样,大部分大明人也不在乎花生到底是不是水浒标配,反正好吃就完事了嘛。

    于是,这就造成了信息落后、对汉字不太熟悉大部分都靠听书获取故事来源地单纯的草原壮汉们都!被!骗!了!他们不光自己被骗,还十分热衷于将这个错误的答案分享给小伙伴们,以至于最后华夏的华北地区成了受这个营销手段迫害最深之处,直到几百年后,还有不少人对这一食物抱有错误认知。

    但猛哥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悲惨遭遇,他强忍着舌尖的疼痛,涕泪同流地吃完偶像同款。

    在隔天尝到了另一种痛苦后,追星追得疲惫不堪的猛哥终于踩上了应天府的土地,并且将了解大明的第一站选在了大明的药房。

    然而,进入药房不过片刻,他便抓着还没拉好的裤腰带从药房匆匆冲了出来,背后追着一个手举银针的坐堂大夫:“小伙子,别跑,便秘的话只要天枢穴来一下,保管一针就好啊!”

    猛哥……猛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从疾走转为了飞奔。

    “太可怕了!你们大明人治病为什么要在自己身上戳戳戳啊?”

    很久以后,终于从这次就医经历中终于缓过神来的猛哥如此和在大明皇帝的人才选拔会上新认识的小伙伴抱怨:“我以为只要喝一点苦水就好,这么尖这么细的针,想想它刺到身体里……嘶,还怪可怕的。”

    他这么说的时候,正一边随手将射入手臂的流矢拔出掷在地上,然后姿态随意又轻松地在伤口处撒上了此次选拔比武前派发的止血粉,又快速以棉布缠绕,手口并用得打上固定结,表情和神色丝毫没有半分变化。

    只礼节性地询问了一句来大明后有没有什么不习惯,结果听了他一路抱怨大明的医匠使用的银针有多可怕的乌发青年不由扭头看了一眼这位临时组队的队友。

    他的视线扫过猛哥刚包扎完的手臂,扫过被随手一丢就插在地上入土三分的箭矢,又转回这位草原壮汉对于受伤习以为常的脸上,表情一时有些微妙。

    处理完伤口后正要和队友夸夸大明在演练前发下的物资包好用的猛哥一看到这位虽然刚认识,但应该已经建立起兄弟情的队友面上的诡异表情顿时炸毛,忙辩解道:“不是,我不怕疼,我们草原汉子从不怕疼,就是那种感觉,那种,那种细细的尖尖的感觉很可怕你知道不?阿白你别走啊,你听我给你解释。”

    “嘘——”他的队友抬手一点,随手一拽将人拉入草丛,黑如点漆的眸子在掩体外的树丛中一扫,缓缓抽出腰上佩刀,“我看到我那逃家的弟弟了,你就在这儿等我,天这么热,当哥哥的我得让他早些歇息。”

    猛哥全身一抖,看了眼新队友脸上那因为要将兄弟淘汰而欢快起来的笑容,顿时收回手缩入了阴影中。

    作者有话要说:嗯咳咳,因为想一口气写完所以晚了点,(瑟瑟发抖)但是很肥!

    话说终于有人get老父亲出海的点了嘎嘎嘎!这大概就是宿命吧(小白:不!!!)

    大家的篇外点梗get了,呃,我尽量写,尽量……就,你们的脑洞真的好大的,还有,为什么要特地备注不会哭的篇外?为什么??

    ps:猛哥的那个入海口就是吉林的图们江入海口,在明女真归附后就是我国的固有领土。

    是的,吉林原来是有入海口的,不过那个地方后来被《北京条约》《瑷珲条约》相继送给了俄国,所以吉林就从一个沿海城市变成了内陆城市,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下地图,那个地方的国界线真的只有一丢丢,俄罗斯要那个地方就是为了控制当时吉林的入海权。

    吉林毗邻日本和朝鲜,原本的那个入海口是当时距离日本海最近的地方,也是最重要的战略要地之一。

    或许有当地的小伙伴疑惑,这个地方也有港口呀,是的,这块地方其实是中国和俄罗斯合作建设并且租借的海港,叫做扎鲁比诺港,它不像是海参崴,海参崴虽然号称不冻港,但到了冬天其实也需要人工凿冰,这个港口是真正的不冻港,现在主要是用来中转粮食和为欧洲班列做准备的。

    这个港口挟制几乎整个东北亚,辐射朝、韩、俄、日、中,五国,坦白说如果这个港口还在中国手里,如今的日韩绝不敢这么蹦跶,虽然它不算是深水港,但停个军舰啥的也不是问题,而且深水港不深水港的,也就是花点钱挖个地的事。

    所以别看现在的毛熊和咱们关系好,完全是因为大家都是被资本主义国家按在地上摩擦建立起来交情,往前头算百来年,占便宜最多的就是他们。

    女真族当年是朝鲜的雇佣军,不过后来投奔了大明,朝鲜后来就逮着女真摩擦,大明还特地写了警告性给朝鲜国,想想历史还真的怪微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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