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贺宇航看了叶知恬带来的图纸,会马上答应下来的原因。

    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了,产出工装的项目也已经从他厂子里消失了,现在主营的是时尚服装。

    进驻商场的选择是做的很对的,虽然租金贵的惊人,但是服装的利润却也高,一相抵,没多久就能赚回租金。

    叶知恬终究是女孩子,不方便和他单独接触,所以见面都是大哥带着她过去的,快有半年没见了,再见面叶知恬发觉他完全变了一个样子,西装革履的,头发用发胶梳得很光很亮,精神面貌不可同日而语,他见到叶知恬,眼睛亮了,“小妹,你越来越漂亮了。”

    叶知恬含蓄的笑,“你也越来越帅气了。”

    贺宇航笑得灿烂,“真的吗?”

    叶知恬点头,贺宇航看了叶鸣良一眼,笑容微敛,他清咳了一声,说:“我们说正事吧。”

    其实叶知恬的年纪,看表面还真的看不太出来,无论身材还是样貌,都是十足的大姑娘,贺宇航也很容易就忽视了她的年纪,而且她说的有些话,都不太像她这个年纪会说的。

    事后,贺宇航请他们吃了午饭,然后带他们去商场里看看。

    这个时候的商场,已经很有些样子了,金店表店都有,还没到目的地,叶知恬就站在了一个钟表的柜台面前,看着在明亮日照灯下闪烁着炫目光彩的手表,眼神像被黏住了一样,走不动了。

    大哥走过来,“想买手表?”

    “……”叶知恬迟疑着,没有出声。

    “想买就买吧。”贺宇航对她说。

    “我看看吧。”叶知恬说。

    难得出来一趟,回去总该带点礼物回去,叶知恬想。

    手表被售货员小心翼翼地拿了出来,叶知恬注意到还得镶了钻的,估计价格不菲,她左看右看,挑了一个不那么奢华,看起来低调又大气的一款,问:“这个多少钱?”

    售货员保持着亲切柔和的笑容,说了一个价格,叶知恬吓了一跳,拿着手表的手不禁放了下去,贺宇航对售货员说:“麻烦你帮我包起来。”

    售货员应了一声,叶知恬回过神来,将手里的手表递给了她,她现在花钱,总有些转不过弯来,她现在有些钱,并不是一穷二白的人,在付钱的时候,她拒绝了贺宇航的好意,自己拿下了那只手表。

    贺宇航看着她小心翼翼放好手表的样子,开玩笑道:“不会是给男朋友买的吧?”

    叶知恬心不在焉地回答:“是啊。”说完,很快就反应过来,补救了一句,“不是。”

    大哥听了没什么反应,贺宇航倒是一直笑。

    回去的路上,大哥问:“那手表给周崇明买的?”

    “……”叶知恬惊了,“你说什么?”

    大哥重复问了一遍,又笑了笑,“你也没怎么瞒。”

    叶知恬吓了一跳,恢复了一下心跳,问:“你不会反对吗?”说这话就等于默认了。

    大哥说:“如果有结婚的打算,带回来看看,不好我反对。”说着,他目光柔和,“你打小就没主意,现在长大了,有本事了,有什么事情自己都能解决,这事儿,你自己有打算就好。”

    大哥开明得让叶知恬头发都要竖起来了,他不知道周崇明什么人吗?应该是知道的,但为什么会这种态度?“那你觉得他怎么样?”叶知恬问。

    叶鸣良想了一下,说:“具体没了解过,不过你喜欢,相信有他的优点,放心吧,谈恋爱我不管你。”

    “……你啥时候知道的?”叶知恬没了忐忑,心里琢磨着爸妈接受他的可能性有多大。

    “没多久,年前。”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笑了起来,“狗叫了半宿,你门可没关。”

    “……”

    叶知恬莫名地松了一口气,她的确也没刻意去瞒,大哥知道后的态度,也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

    回家前,她被大哥嘱咐,如果没有马上结婚的打算,就算再喜欢,也得保持距离,不能太过亲密,他说的严肃认真,叶知恬也知道他的意思,她不合时宜地想到了他和刘维,他们定亲的日子也近了啊。

    她已经很少再去想他们两个人的事情了,今天一聊,心里那已经不多的郁闷也少了许多。

    难得外出一次,她也不止给周崇明买了东西,给家里其他人也买了礼物带回来,叶知心是一串漂亮的银手链,妈妈是一条金项链,爸爸是两瓶好酒还有几盒好茶。

    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笔不小的钱,赚了钱,如果存银行的话,也能拿不少利息,但她没有这么做,前辈子直到离婚,她都是租房子住的,其实骨子里对房子的执念是很大的,这辈子有了钱,第一个想法就是买房子,她也不贪多,只为给自己留条后路,就算再如何,房子作为固定资产,也没办法赔到哪里去。

    她还记得县城有几块地方以后是要拆迁的,灵岩县到以后,也算是较为发达的县城,因为每年国际台球比赛都放在灵岩县举行,很快就带动了县城的发展,也有自己的景点产业,不去别的地方,住在灵岩县也是很滋润的。

    她想到就做,回来就和叶顺说了这个想法,买房子,对于要支撑全家人开销的一家之主来说,买了镇上的房子已经是出格的举动了,毕竟几代人都生活在村子里,要放弃还真不容易,叶顺本也没打算在镇上住太久,没想到女儿一来就要买县城的房子。

    其实买也没毛病,县城的生活肯定要比村子里要好一些,叶顺也不是古板的人,不用她多说,就答应给她留意。

    再美好的幻想也不过如此,将未来的点点滴滴都打点好。

    时间是过得很快的,开学没多久,路边原本只是冒了红的桃树花苞,没过几天,一点点的长大,一朵粉嫩的桃花开在了树尖尖上,嫩的让人心痒,天还冷着,却已经没了那种彻骨的寒意,已经没必要穿太厚的衣服,叶知恬也拿了几款春装回来,用色大胆漂亮,叶知心一穿上,就乐得不行,到处显摆,引来一堆羡慕的目光,她嘴巴也没把儿,很快就说漏了嘴。

    魏丽丽那事儿已经过去有一段时间了,叶知心吃穿用度越来越好,很难不引人注意,就算魏丽丽再怎么挑拨,其他人还是和叶知心搭上了话,这个时候听到她说都是叶知恬买给她的,不禁都有些诧异,叶芬问:“她发财了?”

    叶知心得意地说:“发大财了,我姐现在比我爸还有钱。”

    大家都来了兴趣,“怎么说?”她们的目光在叶知心故意漏出来的手腕上流连,那链子精细又漂亮,很招人眼。

    叶知心将她姐开了店的事情说了出来,也不管大家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说完就得意洋洋地扯了身上漂亮的粉格外套,“我姐的店都开到上海啦,这一件我姐说在店里卖三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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