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牵招率领的乌桓突骑对上奴干的鲜卑部族骑兵是占据了一定的装备优势与战法优势。
那么,当奴干再度对上王合率领的讨逆营骑兵,便是真正意义上的装备与阵列碾压。
元氏本营骑兵是仅次于短兵曲骑兵后最先批量装备上马槊的部曲,而他们所着的甲胄也基本都是房山铁官最新打造出来的锁子甲。
锁子甲的工艺与札甲不同,札甲是用一片一片方形的铁质或皮质甲片用绳索编织起来,成为一件整体防护的铠甲。
这种甲衣虽然能提供不错的防护能力,但对于重箭强弩以及枪矛穿刺的防护力较弱。
而锁子甲是以一个个铁环彼此相串,每一个铁环都会与上下左右四个铁环相连,从而形成一件兼具钢铁的硬性与流线型造型的柔性的铠甲。
锁子甲在受到攻击时,会产生局部范围的形变,将承受的力量卸到附近的甲片上,从而让穿着者只会受到减轻的打击而不会轻易致命。
这种锁子甲在防御枪矛的正面戳刺可能还显得有些单薄,但防护弓弩射击和刀剑劈砍已是效果显着。
锁子甲对比札甲还有一层好处,即他们都是铁质,但锁子甲的分量更轻,更适合骑兵穿着。
眼下大眼率领的这百余骑人人身披锁子甲,手持精铁马槊,排出一个一排十五人左右的锋矢阵,一往无前地向奴干的鲜卑部族兵冲去。
与乌桓突骑们在冲锋之前还会发射几发弓箭扰敌不同,讨逆营骑兵们根本不动用标配的手弩,只是一味地埋头加速。
鲜卑人们的软弓轻箭射在他们的锁子甲身上简直就是挠痒痒,即便是坐骑的正面也有保护头脸前胸的皮质马甲,根本造不成致命的伤害。
在讨逆营骑兵的一再加速下,双方很快就斜刺里撞上。
准备并不太充分的鲜卑骑兵很快就发现,他们这次对上的对手比先前的乌桓突骑来的更为恐怖。
那些汉人骑兵的速度是如此之快,骑术是如此精良,竟然在疾驰之中也能排列出整齐的冲锋队列,齐刷刷抬起武器向他们发起冲击。
他们的武器长达两丈,隔开几乎大半个马身就能刺到自己身上,让每个面对戳刺的鲜卑部族兵第一时间想的都是如何躲避,而不是进攻。
阙机麾下的鲜卑部族兵并不是第一次对上这种形制的武器,他们早些年在与公孙瓒交手的时候,就吃过这种两面施刃马矛的亏,所以有些应对经验。
然而这些汉骑的长槊更长,锋刃更狭长更锐利,能难以对付。
一些鲜卑人试图用皮盾格挡,却被狭长的槊刃无情穿刺,连同他们执盾的手臂一起被洞穿,再扎入他们的胸膛。
一些鲜卑人试图用刀剑招架,却被带着奔马之势的槊刃直接绞飞,再顺势刺向他们露出空门的身躯。
一些察觉不妙的鲜卑人不敢再直撄其锋,选择在马背上左右晃动,试图用灵巧的身法躲避槊刃的刺击。
往日里他们这招屡试不爽,能够在躲开敌饶同时,再迅速回到原位发起反击。
然而,这一次他们的努力却是徒劳。
讨逆营骑兵们虽然在快速奔驰的马背上,但他们都毋须用手扶缰,只需双脚死死踩住马镫,身体微微前倾,双脚控制住身形。
借着踩踏之力,骑士们可以用解放出的双手来操控马槊。
他们只需要轻微地左右晃动,便能让槊刃便形成更大幅度的摆动,扩大攻击面,将这些在马背上挪腾的鲜卑人尽数笼罩在槊刃的威胁之下。
在双方第一排骑兵的对冲后,就有十余名鲜卑部族兵受伤落马,平均每名讨逆营骑兵至少造成一人以上的杀伤。
当然,由于讨逆营骑阵的锋面不过十五骑,覆盖的面并不够广,密度也不够大,仍是有不少鲜卑部族兵躲开邻一波攻势,趁着两马交错的时候挥出他们的武器。
但他们在挥出武器后,却绝望地发现,面前敌饶甲衣比先前乌桓突骑的更精良。
他们的刀剑根本就砍不破锁子甲,而通常较薄弱的脖颈、手臂处,也各有护颈、护臂防护。
他们更没有太多时间感叹,因为紧随其后的第二波讨逆营骑兵又已经如潮而来,那并排抬起的槊刃闪耀着令人心悸的寒芒与先前并无两样。
原本就遭逢一次败绩的鲜卑部族兵面对更为狠厉的对手,士气瞬间降到冰点。
一些人更随着奴干往前冲,但行在稍后一些的鲜卑人已经放弃了前冲,转而脱离大队往四周逃逸。
当大眼带着这百余骑兵杀透敌阵时,身后留下了上百具伤兵伤马,几乎绝大多数都是鲜卑人。
大眼兴奋地率领着马队绕了一个圈子,对那些零散逃逸的鲜卑部族兵不管不顾,又直接追向了奴干率领的大部队。
奴干被这一阵冲杀杀得肝胆俱碎,身边的部众瞬间消失了一半,不是战死就是逃走,连他自己都差点被讨逆营骑兵的一杆长槊挑落下马。
见身后敌人又再度追来,他哪里还敢停留,直接带着人没命地往北边奔逃而去。
在塞障处优哉游哉地阙机突然眼皮子跳了几下,心中感觉有些不妙,他下意识地走出了漏风的哨楼往南边眺望,正看到远处扬起了两股烟尘,一股较大的从正南方向而来,一股较的从西南方向而来。
很快,就有几骑斥候奔到山冈下回报。
“大人,奴干大人败了,乌桓突骑杀过来了!”
阙机一脸诧异地道:“奴干败了?他这个没用的东西!”
“吹号!吹号!集合!”
阙机没有多少时间感叹奴干的无能,他意识到来者不善,必须尽快把人手集合起来,随时准备战斗,亦或是逃跑。
他再度眺望远处,那较大的一股烟尘应当是牵招的乌桓突骑,那较的又是谁?是奴干的败兵?亦或是其他人?
阙机作为东部鲜卑大人之一,本身的实力并不比素利、弥加强,且还与素利、弥加交恶,他能在茫茫草原上生存下来,并拥有偌大的地盘,靠得便是审时度势。
他这回敢于在袁熙与鲜于辅交手的时候突入渔阳抢一票,就是看在双方纠缠在一起都无力制止他的份上。
对于他来,对抢掠的收获已经十分满意,至于占据城池的想法,从头到底就没有过,所以也不会听了鲜于义的怂恿去做帮渔阳城解围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眼下遭逢危机,虽然看上去还不太严重,但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便是立刻带着部众撤回燕山北边,甚至不惜抛下一些财货。
然而,或许是阙机心中对于乌桓饶鄙视链仍在发挥作用,他不敢想象奴干率领的鲜卑勇士,竟然败给了这些乌桓孬种。
唯一的解释,只有奴干实在太过无能。
话奴干的确在东部鲜卑中算不得什么勇士,若非看在他姐姐肤白貌美,又很会侍弄的份上,阙机也不会带他出来,委以兵马。
阙机想着,既然汉人已经能腾出手来对付自己,明汉饶战事将要结束了,是时候带着收获回草原了。
但是,在这之前,自己要给那些甘心投靠汉人,给汉缺牛做马的乌桓邻居一个教训。
这时候,塞障中的其余人也听到了号角声,纷纷来到阙机面前听候发落。
鲜于义最为激动,率先道:“阙机大人,这是个大的良机,幽州兵居然敢主动来战,若是消灭了这支兵马,可以顺势南下,击败袁熙,与我家将军一起瓜分幽州!”
阙机对鲜于义的怂恿不置可否,道:“这些乌桓突骑敢杀到这儿来,想必有些能耐,不可轻担”
鲜于义急着救援渔阳,主动请战道:“乌桓突骑不足为患也,我愿带本部兵马随大人一起击破之!”
当初鲜于辅在渔阳被围之前,在城外暗中留了一支约两百饶骑兵,一来可以起侦查作用,二来也可在关键时候作为奇兵。
后来他派鲜于义出城联络阙机时,便把这支骑兵交给了鲜于义率领。
对于鲜于义的请战,阙机求之不得,便道:“既然鲜于君如此积极,自当如你所愿。”
当然,光靠鲜于义的这两百骑肯定不够,阙机环顾了一圈后把目光停留在一个八尺大汉身上,道:“侯尼于,你可愿率本部兵马迎击乌桓人?”
侯尼于是阙机的同父异母弟,侯尼于这三个字在鲜卑语中的意思是有祥瑞伴生的孩子,也就是福娃的意思。
侯尼于人高马大勇武善战,是阙机的部族中威望仅次于阙机的头领。
阙机虽然表面上与侯尼于和和睦睦,但无时无刻不在提防着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唯恐侯尼于挑战他的地位。
在这次南下劫掠时,阙机往往假借着公平对待的名义,把一些比较有价值的目标交给他的几个亲信,而把几个难啃的骨头交给侯尼于。
然而侯尼于并无怨言,反而每次都完成任务,啃下了最难啃的骨头,获得了部众们的一致称赞。
这让阙机不喜反忧,愈加忌惮这个实力不凡的弟弟,但又顾虑着部众们的看法不敢有任何动作。
眼下见牵招的兵马气势汹汹,已经击败了软弱无能的奴干,便正好派侯尼于去对付。
若是侯尼于胜了,可以成是自己知人善任。
若是侯尼于败了,他也可以事后重重惩罚。
最佳的结果无非是侯尼于与牵招的乌桓突骑战得难分难解两败俱伤,既消耗了侯尼于的力量,自己还能顺势做最后一击,一举击败敌人建立威望。
阙机越想越是觉得此计大妙,便盯着侯尼于看他的反应。
侯尼于不知是没看出来阙机的意图,亦或是对自己的勇武有信心,立刻便应道:“好!我去迎敌!不过敌人人多,光靠我本部部众怕是不够。”
阙机此番带来南下劫掠的鲜卑人一共有六千多,其中本部部众三千余人,刚才已经被奴干这厮带出去八百人,只剩下了两千多。
因为阙机一直对侯尼于多有打压,所以三千多人里划归侯尼于率领的只有五百人左右。
阙机略一寻思便有了计较,一双细长的双眼盯着侯尼于,道:“没问题,有鲜于义的二百余骑,再加上你的五百兵马,我从各部族里再拨一千五百予你,凑个两千多人,如何?”
阙机看似大方,一下子划拨了两千人出去,但他心里着实有着一番心思。
受侯尼于统辖的五百人本就基本只听侯尼于的,自是不提,鲜于义的二百汉骑也与他没什么关系,至于那一千五百部族兵,在他看来就是用作消耗的马前卒,折损了也不心疼。
侯尼于闻言后略一皱眉,抬起眼看向阙机,但他从阙机的目光里看到了不容拒绝的意味,还是低下了头来,简短地应道:“好!”
既然计议已定,侯尼于也不犹豫,奔下山丘来到本部人手的营帐中,宣布了命令,让亲信们集合兵马,自己则往部族兵的营帐中行去。
部族兵的战斗力参差不齐,但侯尼于平时与这些部族兵经常打交道,深知哪些人善战,哪些人勇武。
他从部族兵营帐中一边走,一边吼道:“鲜卑勇士们!我们的死敌乌桓人竟然帮着汉人,欲要对我们动手,我要带着你们去杀灭这些乌桓人,砍下他们的头颅,抢了他们的刀枪甲胄,夺了他们的马匹金银,抓住他们当牧奴,有愿意去的,拿上你们的刀,拿上你们的弓,骑上你们的马,跟我来!”
侯尼于这番话十分有煽动力,首先把攻打的目标放在了鲜卑人普遍鄙视的乌桓人身上,然后一连了砍、抢、夺、抓这类极富鼓动力的词语。
鲜卑部族兵们闻之都血脉偾张,嚎叫着带上刀弓马匹跟在他身后,甚至还有一些东部鲜卑本部人马也蠢蠢欲动。
在山丘塞障上的阙机把这一幕看在眼底,狭长的双目眯得更细,眼眸里满是阴狠的目光,心里想着:“此子恐怖如斯,断不可留!”
那么,当奴干再度对上王合率领的讨逆营骑兵,便是真正意义上的装备与阵列碾压。
元氏本营骑兵是仅次于短兵曲骑兵后最先批量装备上马槊的部曲,而他们所着的甲胄也基本都是房山铁官最新打造出来的锁子甲。
锁子甲的工艺与札甲不同,札甲是用一片一片方形的铁质或皮质甲片用绳索编织起来,成为一件整体防护的铠甲。
这种甲衣虽然能提供不错的防护能力,但对于重箭强弩以及枪矛穿刺的防护力较弱。
而锁子甲是以一个个铁环彼此相串,每一个铁环都会与上下左右四个铁环相连,从而形成一件兼具钢铁的硬性与流线型造型的柔性的铠甲。
锁子甲在受到攻击时,会产生局部范围的形变,将承受的力量卸到附近的甲片上,从而让穿着者只会受到减轻的打击而不会轻易致命。
这种锁子甲在防御枪矛的正面戳刺可能还显得有些单薄,但防护弓弩射击和刀剑劈砍已是效果显着。
锁子甲对比札甲还有一层好处,即他们都是铁质,但锁子甲的分量更轻,更适合骑兵穿着。
眼下大眼率领的这百余骑人人身披锁子甲,手持精铁马槊,排出一个一排十五人左右的锋矢阵,一往无前地向奴干的鲜卑部族兵冲去。
与乌桓突骑们在冲锋之前还会发射几发弓箭扰敌不同,讨逆营骑兵们根本不动用标配的手弩,只是一味地埋头加速。
鲜卑人们的软弓轻箭射在他们的锁子甲身上简直就是挠痒痒,即便是坐骑的正面也有保护头脸前胸的皮质马甲,根本造不成致命的伤害。
在讨逆营骑兵的一再加速下,双方很快就斜刺里撞上。
准备并不太充分的鲜卑骑兵很快就发现,他们这次对上的对手比先前的乌桓突骑来的更为恐怖。
那些汉人骑兵的速度是如此之快,骑术是如此精良,竟然在疾驰之中也能排列出整齐的冲锋队列,齐刷刷抬起武器向他们发起冲击。
他们的武器长达两丈,隔开几乎大半个马身就能刺到自己身上,让每个面对戳刺的鲜卑部族兵第一时间想的都是如何躲避,而不是进攻。
阙机麾下的鲜卑部族兵并不是第一次对上这种形制的武器,他们早些年在与公孙瓒交手的时候,就吃过这种两面施刃马矛的亏,所以有些应对经验。
然而这些汉骑的长槊更长,锋刃更狭长更锐利,能难以对付。
一些鲜卑人试图用皮盾格挡,却被狭长的槊刃无情穿刺,连同他们执盾的手臂一起被洞穿,再扎入他们的胸膛。
一些鲜卑人试图用刀剑招架,却被带着奔马之势的槊刃直接绞飞,再顺势刺向他们露出空门的身躯。
一些察觉不妙的鲜卑人不敢再直撄其锋,选择在马背上左右晃动,试图用灵巧的身法躲避槊刃的刺击。
往日里他们这招屡试不爽,能够在躲开敌饶同时,再迅速回到原位发起反击。
然而,这一次他们的努力却是徒劳。
讨逆营骑兵们虽然在快速奔驰的马背上,但他们都毋须用手扶缰,只需双脚死死踩住马镫,身体微微前倾,双脚控制住身形。
借着踩踏之力,骑士们可以用解放出的双手来操控马槊。
他们只需要轻微地左右晃动,便能让槊刃便形成更大幅度的摆动,扩大攻击面,将这些在马背上挪腾的鲜卑人尽数笼罩在槊刃的威胁之下。
在双方第一排骑兵的对冲后,就有十余名鲜卑部族兵受伤落马,平均每名讨逆营骑兵至少造成一人以上的杀伤。
当然,由于讨逆营骑阵的锋面不过十五骑,覆盖的面并不够广,密度也不够大,仍是有不少鲜卑部族兵躲开邻一波攻势,趁着两马交错的时候挥出他们的武器。
但他们在挥出武器后,却绝望地发现,面前敌饶甲衣比先前乌桓突骑的更精良。
他们的刀剑根本就砍不破锁子甲,而通常较薄弱的脖颈、手臂处,也各有护颈、护臂防护。
他们更没有太多时间感叹,因为紧随其后的第二波讨逆营骑兵又已经如潮而来,那并排抬起的槊刃闪耀着令人心悸的寒芒与先前并无两样。
原本就遭逢一次败绩的鲜卑部族兵面对更为狠厉的对手,士气瞬间降到冰点。
一些人更随着奴干往前冲,但行在稍后一些的鲜卑人已经放弃了前冲,转而脱离大队往四周逃逸。
当大眼带着这百余骑兵杀透敌阵时,身后留下了上百具伤兵伤马,几乎绝大多数都是鲜卑人。
大眼兴奋地率领着马队绕了一个圈子,对那些零散逃逸的鲜卑部族兵不管不顾,又直接追向了奴干率领的大部队。
奴干被这一阵冲杀杀得肝胆俱碎,身边的部众瞬间消失了一半,不是战死就是逃走,连他自己都差点被讨逆营骑兵的一杆长槊挑落下马。
见身后敌人又再度追来,他哪里还敢停留,直接带着人没命地往北边奔逃而去。
在塞障处优哉游哉地阙机突然眼皮子跳了几下,心中感觉有些不妙,他下意识地走出了漏风的哨楼往南边眺望,正看到远处扬起了两股烟尘,一股较大的从正南方向而来,一股较的从西南方向而来。
很快,就有几骑斥候奔到山冈下回报。
“大人,奴干大人败了,乌桓突骑杀过来了!”
阙机一脸诧异地道:“奴干败了?他这个没用的东西!”
“吹号!吹号!集合!”
阙机没有多少时间感叹奴干的无能,他意识到来者不善,必须尽快把人手集合起来,随时准备战斗,亦或是逃跑。
他再度眺望远处,那较大的一股烟尘应当是牵招的乌桓突骑,那较的又是谁?是奴干的败兵?亦或是其他人?
阙机作为东部鲜卑大人之一,本身的实力并不比素利、弥加强,且还与素利、弥加交恶,他能在茫茫草原上生存下来,并拥有偌大的地盘,靠得便是审时度势。
他这回敢于在袁熙与鲜于辅交手的时候突入渔阳抢一票,就是看在双方纠缠在一起都无力制止他的份上。
对于他来,对抢掠的收获已经十分满意,至于占据城池的想法,从头到底就没有过,所以也不会听了鲜于义的怂恿去做帮渔阳城解围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眼下遭逢危机,虽然看上去还不太严重,但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便是立刻带着部众撤回燕山北边,甚至不惜抛下一些财货。
然而,或许是阙机心中对于乌桓饶鄙视链仍在发挥作用,他不敢想象奴干率领的鲜卑勇士,竟然败给了这些乌桓孬种。
唯一的解释,只有奴干实在太过无能。
话奴干的确在东部鲜卑中算不得什么勇士,若非看在他姐姐肤白貌美,又很会侍弄的份上,阙机也不会带他出来,委以兵马。
阙机想着,既然汉人已经能腾出手来对付自己,明汉饶战事将要结束了,是时候带着收获回草原了。
但是,在这之前,自己要给那些甘心投靠汉人,给汉缺牛做马的乌桓邻居一个教训。
这时候,塞障中的其余人也听到了号角声,纷纷来到阙机面前听候发落。
鲜于义最为激动,率先道:“阙机大人,这是个大的良机,幽州兵居然敢主动来战,若是消灭了这支兵马,可以顺势南下,击败袁熙,与我家将军一起瓜分幽州!”
阙机对鲜于义的怂恿不置可否,道:“这些乌桓突骑敢杀到这儿来,想必有些能耐,不可轻担”
鲜于义急着救援渔阳,主动请战道:“乌桓突骑不足为患也,我愿带本部兵马随大人一起击破之!”
当初鲜于辅在渔阳被围之前,在城外暗中留了一支约两百饶骑兵,一来可以起侦查作用,二来也可在关键时候作为奇兵。
后来他派鲜于义出城联络阙机时,便把这支骑兵交给了鲜于义率领。
对于鲜于义的请战,阙机求之不得,便道:“既然鲜于君如此积极,自当如你所愿。”
当然,光靠鲜于义的这两百骑肯定不够,阙机环顾了一圈后把目光停留在一个八尺大汉身上,道:“侯尼于,你可愿率本部兵马迎击乌桓人?”
侯尼于是阙机的同父异母弟,侯尼于这三个字在鲜卑语中的意思是有祥瑞伴生的孩子,也就是福娃的意思。
侯尼于人高马大勇武善战,是阙机的部族中威望仅次于阙机的头领。
阙机虽然表面上与侯尼于和和睦睦,但无时无刻不在提防着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唯恐侯尼于挑战他的地位。
在这次南下劫掠时,阙机往往假借着公平对待的名义,把一些比较有价值的目标交给他的几个亲信,而把几个难啃的骨头交给侯尼于。
然而侯尼于并无怨言,反而每次都完成任务,啃下了最难啃的骨头,获得了部众们的一致称赞。
这让阙机不喜反忧,愈加忌惮这个实力不凡的弟弟,但又顾虑着部众们的看法不敢有任何动作。
眼下见牵招的兵马气势汹汹,已经击败了软弱无能的奴干,便正好派侯尼于去对付。
若是侯尼于胜了,可以成是自己知人善任。
若是侯尼于败了,他也可以事后重重惩罚。
最佳的结果无非是侯尼于与牵招的乌桓突骑战得难分难解两败俱伤,既消耗了侯尼于的力量,自己还能顺势做最后一击,一举击败敌人建立威望。
阙机越想越是觉得此计大妙,便盯着侯尼于看他的反应。
侯尼于不知是没看出来阙机的意图,亦或是对自己的勇武有信心,立刻便应道:“好!我去迎敌!不过敌人人多,光靠我本部部众怕是不够。”
阙机此番带来南下劫掠的鲜卑人一共有六千多,其中本部部众三千余人,刚才已经被奴干这厮带出去八百人,只剩下了两千多。
因为阙机一直对侯尼于多有打压,所以三千多人里划归侯尼于率领的只有五百人左右。
阙机略一寻思便有了计较,一双细长的双眼盯着侯尼于,道:“没问题,有鲜于义的二百余骑,再加上你的五百兵马,我从各部族里再拨一千五百予你,凑个两千多人,如何?”
阙机看似大方,一下子划拨了两千人出去,但他心里着实有着一番心思。
受侯尼于统辖的五百人本就基本只听侯尼于的,自是不提,鲜于义的二百汉骑也与他没什么关系,至于那一千五百部族兵,在他看来就是用作消耗的马前卒,折损了也不心疼。
侯尼于闻言后略一皱眉,抬起眼看向阙机,但他从阙机的目光里看到了不容拒绝的意味,还是低下了头来,简短地应道:“好!”
既然计议已定,侯尼于也不犹豫,奔下山丘来到本部人手的营帐中,宣布了命令,让亲信们集合兵马,自己则往部族兵的营帐中行去。
部族兵的战斗力参差不齐,但侯尼于平时与这些部族兵经常打交道,深知哪些人善战,哪些人勇武。
他从部族兵营帐中一边走,一边吼道:“鲜卑勇士们!我们的死敌乌桓人竟然帮着汉人,欲要对我们动手,我要带着你们去杀灭这些乌桓人,砍下他们的头颅,抢了他们的刀枪甲胄,夺了他们的马匹金银,抓住他们当牧奴,有愿意去的,拿上你们的刀,拿上你们的弓,骑上你们的马,跟我来!”
侯尼于这番话十分有煽动力,首先把攻打的目标放在了鲜卑人普遍鄙视的乌桓人身上,然后一连了砍、抢、夺、抓这类极富鼓动力的词语。
鲜卑部族兵们闻之都血脉偾张,嚎叫着带上刀弓马匹跟在他身后,甚至还有一些东部鲜卑本部人马也蠢蠢欲动。
在山丘塞障上的阙机把这一幕看在眼底,狭长的双目眯得更细,眼眸里满是阴狠的目光,心里想着:“此子恐怖如斯,断不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