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也只不过是苟且偷安,与林道一多相处一天,两人相伴的日子就会又少一天。这也就是注定的结局了——在他们面前,永远都只有一条通往别离的道路。反抗么,反抗注定的命数是不可能的,仅仅拒绝成家就已经是荒谬……更何谈要道出实情,为了一个渺小的希望而咬牙努力?林知秋不敢,他想这样的努力简直是徒劳的;林道一亦是不敢,分离的那些忧思,哪会比世人的冷眼和辱骂更能伤着弟弟?他单是护着林知秋,让他的心病慢慢痊愈就已绷紧了神经小心翼翼,哪还会冒这种风险!
于是便慢慢地这样过,看着林道一相亲,甩脸色吓退了好几个姑娘,最终碰上小梁姑娘,林知秋终于是累了,闹不动了。每延长一个月时间,便像是打一次仗。父亲和独身的舅妈结了婚,两兄弟趁着酒宴溜出来在婚宴拱门下合了张照,林道一送给林知秋一枚钻戒。那是林道一从同院校的学弟那学来自己设计的,请了人,亲自监督着做出来,内里刻着道秋,两人却从没有戴过。林道一的手确实好看,只是空荡荡的,应该多个小巧的银环,但另一只从来就不可能存在于林知秋的无名指上。
也算是好运了吧。至少曾经唇与唇是相贴过的,体温曾覆盖过体温,水乳交融的时候说过甜言蜜语,舔舐过后颈上咬破的伤口,身体里汩汩流动的是任何人都不能比之更相近的血脉。天父恩赐了生命的延续,恩赐了短暂的疯狂的欢愉,若是没有天长地久,也不算得什么遗憾。
林道一的手臂抬起,揽住了林知秋瘦削的肩。他的两片唇低下贴近耳边,呼出的是温热的气:“知秋,睡着了?爸叫我们了,该走了。”
一瞬间,一丝丝阳光的暖意回笼到了林知秋的手背上。他才发觉自己确是已经有些意识模糊,浅浅地睡了,思绪却仍在活跃着。回想自己过去的这半生所用的时间,不过二十八年中短暂的一瞬,现实的时间却已过了很久了。他清醒前,内心忽然浮上了一个念头:若是把一切都逃避了呢?就如那年春天他选择闭上眼睛,他们亦可从此刻开始,远走他乡,避开所有的无奈和逼迫,远方是没有人的,远方是充满了自由与深切的爱的……然而还没等内心抓住这一想法,他便醒了。
「感谢主,是祢的死,你的复活,让我们得以重生。是祢十字架上流出的宝血,遮盖了我们一切的罪过。使我们能够脱离撒旦对我们一切过犯的控告。耶和华圣洁的父神,便不再按我们的过犯责罚我们,使我们得以在荣耀的天父座前欢喜相聚,赞美飞扬……
天父,您是伟大的神,是配得称颂赞美的神,父神我感谢您,您应允我,您要以我的赞美为您的宝座;当我赞美您时,您就与我同在。父神,我感谢您,您应允我说,当我赞美您时,您要除去我一切罪的捆绑,使我在您面前有满足的平安喜乐,您要除去我一切的疾病,使我有一个健康的身心灵;您要除去我一切的邪恶之念,使我在属灵争战中成为一个得胜者……」
他睁眼,耳旁的声音像风一般飘远了,眼前是他的哥哥,林道一的眼没有望着他,目光落在了彩窗上的某个地方。林知秋垂下头,手掌里是林道一深蓝色的领带。他的指头动了一动,想要向林道一诉说刚才的念头,却只是握紧了手。
第14章 0310:番外
在八百万米高空握紧他的手的时候,我忽然希望飞机能在此时坠落。
父亲发来微信,说南宁的木棉花开了。然后他给我发了一张照片。木棉花是大道花圃中的木棉树,照片里,两边的车道都排起了长龙。我摁住语音,笑着问他:“去哪呢,那么堵?”他很快也用语音回复我:“前面沙江桥修路,后面追尾!”然后,又一条:“你和子鹿明天几点的飞机呢?”我听了两遍,放下手机,不再答复。
西安的花还没开,树叶也还没绿,只有阳光是暖和的。南城的三角梅想必开了吧,待到惊蛰过去,桂花也该开了。或许还有栀子。不过南城那里我已经不住了,屋门前的树长了新叶没有,我又怎会知晓?父亲询问我的语气没有多大情绪,我倒觉得他是在催我回去。南城我是早住不惯了的,回去也是一个旅客。在外面看到一条路,想起的只是南宁的样子。
在西北住是住得惯,吃倒没法吃得下。一碗羊肉泡馍,汤被辣椒搅得亮红,吃着便流眼泪,嘴上说“好辣”,心里却是想家乡菜想得要哭。找着一碗粉,加了牛肉,但不是想要的那个味道,人就不禁想起南城新街口的花溪牛肉粉来。烤羊肉是好吃的,可总忍不住拿去和南宁夜晚街头的烤生蚝比较。出门在外的旅人总以为哪样都是不及家乡好的,实际上只是如适应了母语一般,人们的胃适应了一方水土。以前在大学的宿舍里有一个北方人,吃了几天饭堂便开始往西餐厅里跑,两眼发着青说:“中国那么大,吃的东西那么多,可是我第一次发现,竟然只有外国菜才能抚慰我这个游子。”一些人背地议论他的矫情,“就好像是在本地人面前说当地不好似的”,然而,不过是乡愁。
成年前在南城住久了,总是向往更大的都市;到南宁以后,也未曾觉得以前的家有怎么好,回忆起来,只记得街头粗俗的小混混和素质不高的乡下人。可当自己离开它几千公里远之后,才记得起那座小镇也不尽是这些人,才记得起曾经在公园里打群架的人也有子鹿一个。离远了之后,就想起满城的桂花,秋蝉于树根下的遗骸,夏日夜晚昏暗的球场,冬日清晨腾着热气的卷筒粉和豆芽汤;就想起子鹿曾经骑着自行车穿过它的大街小巷,风把他套在短袖外的衬衫灌得鼓鼓的,扬起来。
诚然我对南城里外来务工的人们及他们的儿女都没有什么好感,甚至一度把它视作泥沼,但我最深爱的那个人,他的少年时光,是永远地留在了那里的。在情感最纯粹、彼此都仍是少年的时候,可以在夜里开一盏灯,肩并肩看同一本书;对未来没有任何的担忧,觉得可以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甚至趁着爸妈不在的时候亲吻彼此的眼睛——只因为那很美,彼此眼里都只有自己的模样。成年后有了分离,有了许多事情,当爱情中掺杂了□□、占有与控制、支配与臣服,爱情就变得只是爱情,失去了它原本的美了。它就成为了弗洛伊德或是德波顿一流所认为的欲望满足映射的“美”,可子鹿的“美”是要抛开一切欲念才能看到的,正如他在南城尚是少年的时候。
但,抛开一切对他的欲念,我又怎么做得到呢?清清朗朗的少年是美好的,却也无法接近,任有一些想法都是玷污着他,只有子鹿,偏激又专情的林子鹿,才让
于是便慢慢地这样过,看着林道一相亲,甩脸色吓退了好几个姑娘,最终碰上小梁姑娘,林知秋终于是累了,闹不动了。每延长一个月时间,便像是打一次仗。父亲和独身的舅妈结了婚,两兄弟趁着酒宴溜出来在婚宴拱门下合了张照,林道一送给林知秋一枚钻戒。那是林道一从同院校的学弟那学来自己设计的,请了人,亲自监督着做出来,内里刻着道秋,两人却从没有戴过。林道一的手确实好看,只是空荡荡的,应该多个小巧的银环,但另一只从来就不可能存在于林知秋的无名指上。
也算是好运了吧。至少曾经唇与唇是相贴过的,体温曾覆盖过体温,水乳交融的时候说过甜言蜜语,舔舐过后颈上咬破的伤口,身体里汩汩流动的是任何人都不能比之更相近的血脉。天父恩赐了生命的延续,恩赐了短暂的疯狂的欢愉,若是没有天长地久,也不算得什么遗憾。
林道一的手臂抬起,揽住了林知秋瘦削的肩。他的两片唇低下贴近耳边,呼出的是温热的气:“知秋,睡着了?爸叫我们了,该走了。”
一瞬间,一丝丝阳光的暖意回笼到了林知秋的手背上。他才发觉自己确是已经有些意识模糊,浅浅地睡了,思绪却仍在活跃着。回想自己过去的这半生所用的时间,不过二十八年中短暂的一瞬,现实的时间却已过了很久了。他清醒前,内心忽然浮上了一个念头:若是把一切都逃避了呢?就如那年春天他选择闭上眼睛,他们亦可从此刻开始,远走他乡,避开所有的无奈和逼迫,远方是没有人的,远方是充满了自由与深切的爱的……然而还没等内心抓住这一想法,他便醒了。
「感谢主,是祢的死,你的复活,让我们得以重生。是祢十字架上流出的宝血,遮盖了我们一切的罪过。使我们能够脱离撒旦对我们一切过犯的控告。耶和华圣洁的父神,便不再按我们的过犯责罚我们,使我们得以在荣耀的天父座前欢喜相聚,赞美飞扬……
天父,您是伟大的神,是配得称颂赞美的神,父神我感谢您,您应允我,您要以我的赞美为您的宝座;当我赞美您时,您就与我同在。父神,我感谢您,您应允我说,当我赞美您时,您要除去我一切罪的捆绑,使我在您面前有满足的平安喜乐,您要除去我一切的疾病,使我有一个健康的身心灵;您要除去我一切的邪恶之念,使我在属灵争战中成为一个得胜者……」
他睁眼,耳旁的声音像风一般飘远了,眼前是他的哥哥,林道一的眼没有望着他,目光落在了彩窗上的某个地方。林知秋垂下头,手掌里是林道一深蓝色的领带。他的指头动了一动,想要向林道一诉说刚才的念头,却只是握紧了手。
第14章 0310:番外
在八百万米高空握紧他的手的时候,我忽然希望飞机能在此时坠落。
父亲发来微信,说南宁的木棉花开了。然后他给我发了一张照片。木棉花是大道花圃中的木棉树,照片里,两边的车道都排起了长龙。我摁住语音,笑着问他:“去哪呢,那么堵?”他很快也用语音回复我:“前面沙江桥修路,后面追尾!”然后,又一条:“你和子鹿明天几点的飞机呢?”我听了两遍,放下手机,不再答复。
西安的花还没开,树叶也还没绿,只有阳光是暖和的。南城的三角梅想必开了吧,待到惊蛰过去,桂花也该开了。或许还有栀子。不过南城那里我已经不住了,屋门前的树长了新叶没有,我又怎会知晓?父亲询问我的语气没有多大情绪,我倒觉得他是在催我回去。南城我是早住不惯了的,回去也是一个旅客。在外面看到一条路,想起的只是南宁的样子。
在西北住是住得惯,吃倒没法吃得下。一碗羊肉泡馍,汤被辣椒搅得亮红,吃着便流眼泪,嘴上说“好辣”,心里却是想家乡菜想得要哭。找着一碗粉,加了牛肉,但不是想要的那个味道,人就不禁想起南城新街口的花溪牛肉粉来。烤羊肉是好吃的,可总忍不住拿去和南宁夜晚街头的烤生蚝比较。出门在外的旅人总以为哪样都是不及家乡好的,实际上只是如适应了母语一般,人们的胃适应了一方水土。以前在大学的宿舍里有一个北方人,吃了几天饭堂便开始往西餐厅里跑,两眼发着青说:“中国那么大,吃的东西那么多,可是我第一次发现,竟然只有外国菜才能抚慰我这个游子。”一些人背地议论他的矫情,“就好像是在本地人面前说当地不好似的”,然而,不过是乡愁。
成年前在南城住久了,总是向往更大的都市;到南宁以后,也未曾觉得以前的家有怎么好,回忆起来,只记得街头粗俗的小混混和素质不高的乡下人。可当自己离开它几千公里远之后,才记得起那座小镇也不尽是这些人,才记得起曾经在公园里打群架的人也有子鹿一个。离远了之后,就想起满城的桂花,秋蝉于树根下的遗骸,夏日夜晚昏暗的球场,冬日清晨腾着热气的卷筒粉和豆芽汤;就想起子鹿曾经骑着自行车穿过它的大街小巷,风把他套在短袖外的衬衫灌得鼓鼓的,扬起来。
诚然我对南城里外来务工的人们及他们的儿女都没有什么好感,甚至一度把它视作泥沼,但我最深爱的那个人,他的少年时光,是永远地留在了那里的。在情感最纯粹、彼此都仍是少年的时候,可以在夜里开一盏灯,肩并肩看同一本书;对未来没有任何的担忧,觉得可以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甚至趁着爸妈不在的时候亲吻彼此的眼睛——只因为那很美,彼此眼里都只有自己的模样。成年后有了分离,有了许多事情,当爱情中掺杂了□□、占有与控制、支配与臣服,爱情就变得只是爱情,失去了它原本的美了。它就成为了弗洛伊德或是德波顿一流所认为的欲望满足映射的“美”,可子鹿的“美”是要抛开一切欲念才能看到的,正如他在南城尚是少年的时候。
但,抛开一切对他的欲念,我又怎么做得到呢?清清朗朗的少年是美好的,却也无法接近,任有一些想法都是玷污着他,只有子鹿,偏激又专情的林子鹿,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