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生来就是一张白纸,只是后天的发展,使每个人不同。

    世界经历了七个时代:泰坦时代,众神时代,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黑铁时代,新生时代。众神就诞生在众神时代,新生时代既现代堕世,距今有一万多年。

    一万多年前,那瑟诞生,他的本源是水仙花,他本是亚特兰蒂斯,大西洲的王子,郁郁寡欢,守望着倒影,最后服毒自尽,化为水仙花,于是以水中倒影为载体,构建身躯,进入奥林匹斯山。

    他的心中有着仇恨,有着怨念,他恨波塞冬,这个老流氓,强行上了他的母亲,大西洲女王苏菲亚,才有了他。

    他在冰冷的冰川前长大,心如寒铁,坚不可摧,直到他见到了雅典娜。

    美丽的容貌,飒爽的英姿,她是整个奥林匹斯山的大小姐,众神为之倾倒,那瑟不一样,那瑟只是羡慕她,从小就有人疼,有人爱,而自己只能在奥林匹斯山的顶峰,一个人练箭,日复一日。

    他堕世人间,掩藏本性,去当一个所谓的“正经人”,不能做自己想做的,委屈求全。

    终于,末世到来,本性复苏。

    逆我者,杀无赦!

    箭过处,无一幸免。

    “大小姐,请你避让一下,不能让这家伙这么下去……”赫尔墨斯说着,一对拳刃甩出,准备上去打昏那瑟。

    而那瑟已经注意到他了,复合弓一甩,抽在赫尔墨斯的小腹。

    “别拦着我,不然连你一块射!”

    赫尔墨斯才不管那么多照旧上去一拳。

    那瑟露出一丝嗤笑,顺势一闪一推,直接将赫尔墨斯推进丧尸群里。

    “靠!”赫尔墨斯回身一跃,跃出尸群,怒视那瑟。

    “同为堕世神祗,你到好,这般冷酷无情!”赫尔墨斯说道。

    “这只是我的本性,怎么,有意见?”那瑟一句话气的赫尔墨斯牙痒痒,但不得不忍着,打不过他啊。

    “那瑟,冷静!”火焰裹住那瑟,把他从自己的狂妄中拉了回来,心情恢复到寒铁一般平静。

    普罗米修斯打了个响指,火焰消失。

    “我知道你现在很兴奋,本性复苏,但你现在想清楚,我们都是你的伙伴,宙斯留给你的任务你不想完成了么?”普罗米修斯一句话把那瑟打回现实,对啊,我还有任务。

    “上官绫她呢?”

    普罗米修斯指了指身后背着长剑的上官绫,说:“走!”

    普罗米修斯的双匕迅速附上火焰(作者:附魔-火焰附加!),冲刺。

    看着普罗米修斯灵巧的在尸群中跳跃,干掉一只只丧尸,那瑟又一次笑了,不过,这一次笑,是因为佩服。

    弯弓搭箭,箭如蛟龙,硬生生的将普罗米修斯面前的六只丧尸直接撕了粉碎。

    “这种队友,我佩服。”心想着再次弯弓搭箭。

    已经不知道何时出现在丧尸群中的赫尔墨斯已经被突如其来的丧尸吓了一跳。那只丧尸是从他的背后跳出来的,速度很快,差点就咬到他的脖子。

    但给力的是一支箭矢迅速将他,背后的那只丧尸爆头,灰白的脑浆溅了一地,把叶倩倩和上官绫两个女孩子吓得不轻。

    这才是真正的爽,虽然说抢人头不是什么正当的勾当,但现在被丧尸包围,能干掉一个是一个,谁还会管你抢没抢人头。

    “大小姐,厄洛斯,赶紧跟上。”一收到普罗米修斯的指令,那瑟迅速让两个女生跟上脚步。

    “现在可不要下不了手,你们终究是要面对的,万一哪天我们都不在,你们就需要自己去面对这些丧尸了。”那瑟安慰她俩,不,准确说是鼓励。

    两人半天没说话,纷纷亮出武器,金色的骑士长枪,青色的长剑,叶倩倩手中还拿着一面盾牌。

    “这才是我认识的那个大小姐。”那瑟心想,再次拉开长弓,又是一支箭矢如蛟龙一般,撕破长空,划一道银带,同时带起一串黑色的血花。

    能不能活着完成宙斯给的任务?不知道,但是至少要先活着出去!

    请忽略手指上被弓弦带破的剧痛,再一次拉开长弓,三支箭矢架在了弓上。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学习使用弓箭这么多年,一箭双雕,三星连珠,反弹琵琶,甚至是火雨天降,他都学会了,甚至比他的师父阿波罗更胜一筹,他才是真正的箭术大师,只要不超出射程,哪怕是在正下方也能给你个爆头。

    没人能够想象他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只知道,他的自由任性,是出了名的。

    弯弓,搭箭,放,他反复着这个动作,以己为中心,形成一个绝对的安全范围圈,虽然右手食指中指已经鲜血淋漓,再这么下去,手指就已经可以看到森森白骨,但他毫不停歇!

    这就是那瑟,一个人便是千军万马,一个人便是无畏之师!

    “那瑟,退!”普罗米修斯消失了半天终于重新出现,只是……

    “普罗米修斯你从哪弄来这么大的火球!”赫尔墨斯问道,那个半径足有五十米的巨大火球,如同一个小太阳,十分耀眼。

    “你当我当年白盗的火啊!”普罗米修斯一声大吼,直接将火球滚了出去,硬生生的将房屋,丧尸,汽车,沿途的一切的一切,烧的干干净净。

    “呼啊,这么一下,没个十天半个月是恢复不回来啊。”都快累趴的普罗米修斯说着,手扶在那瑟肩上。

    “别碰我!”那瑟推开他的手说,“当年咱俩的账还没算完呢!”

    (作者来解释一下,当年那瑟西斯在奥林匹斯山,留着一头披肩长发,背影又像一个女的,所以被普罗米修斯当成女神暗恋了好久,而且还去求婚了,于是普罗米修斯就很悲壮了……)

    “不是吧,那事你还记着?”叶倩倩无奈的摇摇头,说,“你还真是记仇啊!”

    ……

    对于那瑟和普罗米修斯的那件事,那瑟一直耿耿于怀,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尿(sui)性的画面,那瑟一面跟普罗米修斯过不去,又平时和普罗米修斯是最好的兄弟,所以无论那瑟怎样,都是不了了之。

    “普罗米修斯,这是你弄的车?”看着那辆陆虎,赫尔墨斯问。

    “嗯,我抢的。”普罗米修斯被那瑟架着,说。

    “你这样能开车吗?”那瑟问他。

    “问题不大,重点是我不识路。”

    “铛!”那瑟敲他一个爆栗,说:“你丫不识路就不能早说?算了,我来开。”

    “那瑟你会开车?”上官绫和叶倩倩一脸崩溃,那瑟这也太全能了吧?!学习好,长得也还行,打架就不用说了,还会开车!?

    那瑟啥话没说,掏出一张驾照,上面写的清清楚楚,B级驾照诶!那可是开卡车,开公交车的级别!

    众人无言以对,只能递上一串“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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