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走后,朱棣陷入沉思。
有些事,他看在眼里,一直没说,尤其是关于黄昏,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人的格局之大,恐怕整个大明天下的臣子之中,找不到媲美之人。
足以站在自己身旁共耀日月。
这是个矛盾的人。
黄昏也是个男人,好色虽然不怎么彰显,但其实大家明白,这货闷骚,否则不会从一开始就惦记着徐妙锦,也不会在成婚之后念念不忘嘴边那块肥肉。
绯春当然是肥肉。
虽然瘦。
但敲是那种扬州瘦马的风情。
黄昏想当官。
这一点他也一直没掩饰过,哪一次有功劳之后,不是明里暗里的在自己面前邀功,就差没将“快升我官”四个字刻在脸上了。
但对于仕途浮沉,黄昏这人又并没有那么在意。
黄昏喜财。
从香皂到沐浴露、润肤水,以及后来的时代商行,琉璃工厂和那套光明神器,黄昏无时不刻不在想着发财。
但是——
这一点很重要。
黄昏的钱财守得不稳,只要是国家需要钱,比如编修全书、下西洋这些事,黄昏拿钱还是很爽利,而这些事情对于黄昏而言,基本上看不见收益。
黄昏和现在的姚广孝一样吗?
朱棣知道,不一样。
姚广孝是因为身在佛门,学的屠龙术,功成名就之后无所求。
但黄昏不一样。
他追求功名富贵的同时,又视功名富贵如粪土,只说明了一个事情黄昏的眼中,看的是更广阔的未来。
这个未来不包括皇权。
朱棣再蠢,也看得明白,无论黄昏在仕途上如何只手遮天,都不可能觊觎皇权,原因也再简单不过黄昏不姓朱。
而朱棣也有自信,他治下的大明,绝对不可能给黄昏篡权的土壤。
朱棣当然也对几个儿子有信心。
不论谁坐江山,都不可能让黄昏篡位——大明的官制,就注定了这一点。
所以黄昏这个更广阔的未来,很可能只是一件事就是黄昏给徐妙锦描述过的那个世间无黑夜的光明世界。
或者换个比较高大上的说辞以臣子之心和力,打造一个辉煌盛世。
这是何等的胸怀!
朱棣想到这,从沉思中醒过来,看着在狗儿陪伴下大汗淋漓跑进来的朱瞻基,笑眯眯的将这个孙子抱在怀里,乐道“瞻基啊,你说黄昏这个名字好不好?”
也是服气。
不知道黄观那个兄弟脑壳里进水了还是怎么回事,竟然取这么蠢的名字。
朱瞻基笑道“皇爷爷,这个名字不好。”
朱棣笑道“是啊,不好。”
顿了一下,刮了一下朱瞻基的鼻子,“走,爷爷陪你出去走走,现在顺天城里有很多南方人,城内也是很繁华的,有你喜欢吃的冰糖葫芦,还有很多杂耍。”
拉着孙儿准备微服的朱棣,不知道为何站住,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那股念头一起来,让他整个身心都不舒服。
黄昏……
是什么的黄昏呢。
一个时代的黄昏?
黄昏之后是黑夜,黑夜之后呢?
是黎明!
……
……
黄昏这个名字好不好?
从多方面来说,不好。
但又好。
因为我是穿越者,我名叫黄昏,我这一生要做的事情也只有一件打造一个举世无双的大明帝国,如果可以,再亲手葬送封建主义。
黄昏,是皇权的黄昏!
然而路漫漫其修远兮。
这是一个理想。
也许也只能是一个理想,而无实现之日。
不过谁知道呢。
反正当下大明已经走偏,自己要做的,就是让它继续走偏。
坐在书房里,看着绯春忙前忙后,黄昏想着这些事,忽然笑了起来,人啊,就是贪心,穿越之初,自己想做什么来着?
做个可以欺男霸女的官宦富贾就可以了。
现在呢……
现在想的是凭一己之力改变整个世界。
如果做到了,那么黄昏这个名字,必将在中华甚至整个世界的历史上,成为最耀目的那个名字,远超秦皇汉武。
这才是穿越者的正确生存方式。
书桌上摆了几本这几日买的书,绯春走过来没好气的道“姑爷让让。”
要把这些书也带回去。
黄昏哦了一声,侧身让开,绯春于是挤了挤,歪着身子俯身在书桌上收拾,黄昏的心思立即被吸引住了。
这臀……
可以的很啊!
真圆。
而且翘。
于是鬼使神差,没忍住,伸出手在上面拍了一把。
嗯,很弹。
看不出,这么瘦的绯春,该有肉的地方一点也不少,而且因为经常做事的缘故,很是紧致,所以才弹,手感不要太好。
若是春风雨露相逢……怕是要神魂颠倒。
绯春骤然炸了。
猛的跳开,“姑爷~”
要死啊。
然而她忘记了一件事,她就在黄昏面前。
这一跳,被桌子挡住大腿。
不由自主的坐了下去。
敲坐在黄昏怀里。
黄昏也是聪慧,立即一把搂住,道“小心啊绯春。”
如果不是知道绯春对自己有些反感,黄昏几乎以为,这就是家里那些丫鬟,想借机来撩自己以此走向人生巅峰。
话说回来,黄昏还是很期翼这样的事情的,不过得等。
等妻子徐妙锦能接受得了后才敢。
当下这个姿势就暧昧了。
黄昏搂着绯春的腰肢,两个人贴得很紧,又是夏天,大家都穿得很薄,几乎算是肌肤相亲,彼此能感受到对方的气息。
绯春大囧,整个身心都在荡漾,浑身肌肤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心里更是有一万条小鹿在奔跑,不过女性的矜持让她立即又跳了起来,从黄昏怀里挣扎出来,站在一旁低着头看着地上散落一地的书籍,红着脸,也红着眼,咬着嘴唇不发一言。
她知道姑爷的心思。
也知道作为陪嫁丫鬟,她躲不开那一天。
但绯春是个有心气的女子。
她总觉得,就算迟早要给姑爷暖床,那也应该感情为先,不求小姐那样的爱情,至少姑爷在和自己滚床单时,不单纯的想着肉欲。
而是发乎情。
这似乎很渺茫……因为绯春始终觉得,自己是讨厌姑爷的,永远也不会喜欢他。
所以姑爷可以发乎情,可她不会。
想到这些绯春有些难过,身为丫鬟,连爱情都卑微了,不过她也明白,从她拒绝了小姐的好意找个人家出嫁的那一天开始,就注定了她这一生。
只是因为很多事,绯春不会后悔。
黄昏嘿嘿干笑,尴尬的起身,弯着腰往外走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忍住,绯春你别介意,我先出去忙了。”
这一番暧昧,他身体有了反应,不得不猫腰。
绯春眼角余光看见这一幕,恼羞之余,又强忍着笑意,绯春可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丫头,实际上她什么都懂。
哪能不知道姑爷猫腰的初衷。
真色!
心里又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得意,哎,我绯春也不比小姐差多少哇,能让姑爷失态呢,不知道为何,绯春忽然想起了婚后从姑爷和小姐房间里传来的那些动静。
于是脸红到了耳根子。
旋即暗暗惊心。
绯春呀绯春,你在想什么呢,你可是个黄花闺女。
像姑爷这样的色胚子,你就不该对他抱有任何善意,嗯,等回到应天了,一定要把今天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小姐,让小姐惩罚他。
哼哼!
绯春旋即蹙眉,弯腰捂住了大腿,刚才跳的时候,大腿被书桌边刮着了,此刻娇羞过去,便感觉大腿上火辣辣的疼。
于是越发讨厌姑爷。
……
……
南下。
一路上倒也无事,只不过大战的后遗症渐渐显露,国库空虚之后,国家肯定要想办法填补国库,加上一些地方的收成不好,于是便多多少少遇见了路有冻死骨的画面。
嗯,大夏天的,没有冻死的。
都是饿死。
或者病死。
穷着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
黄昏现在独善其身有余,兼济天下还差点,所以面对这种状况,很是无奈,只能尽自己的可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根据朱棣的旨意,来到徐州辖境内的一个小县,发现当地因为旱情,已经民不聊生,黄昏于是找到当地父母官,把当地的士族召到一起,狐假虎威的说,陛下在顺天听说了这边的灾情,让我南下的时候顺便处理一下,如今国家刚大战,国库不是很充盈,拨款也要等些日子,但灾民必须安抚,你们这些当官的和士族乡绅,应该帮陛下分忧解难,为民谋福利,大家表示一下吧。
黄昏是天子宠臣。
来到徐州境内的一个县,还是有很大的威慑力,况且陛下确实在顺天,没准黄昏真是奉旨来办事的,于是官绅士族哪敢怠慢,纷纷掏钱,然后开仓放粮。
倒也没人怀疑。
况且黄昏也没假传圣旨。
朱棣虽然没下旨意,但确实这么提过一嘴——虽然朱棣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处理这种政事,就不相信黄昏能做到。
黄昏确实太年轻了,在朱棣眼里,他根本斗不过地方官吏。
所以从始至终,黄昏都没说陛下有旨,只是说陛下让南下的事情顺便办事而已——这个可商榷的余地很大,因为朱棣确实这么说过。
直到确定官府开仓放粮,开设粥厂之后,黄昏才当着地方官和乡绅的面写了封章折,说已办妥陛下的差事,请陛下着人来查收,然后送递顺天府。
那些地方官和乡绅见状,心疼钱包的同时又暗暗侥幸。
幸亏大家没有因为钱而和这位爷斗。
还真是陛下的旨意。
也是暗暗惊心,这一次的灾情,其实就这个县而已,牵涉不广,没想到陛下竟然连一个小小的县都要躬亲处理。
处理了这件事,黄昏继续南下。
这一日刚走到一个小镇,吃饭的时候,发现门口围了一群人,走进去一看,是个卖身葬父的小女孩——也是没谁了。
小说里就是这样的,然后主人翁帮了小女孩的忙,然后小女孩就以身相许……
嗯,想美了。
黄昏做不出这种事,观察了一阵,发现小女孩似乎有些羞耻,低头不发一言,也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纸和笔,倒是写了一手好字。
对许吟道“去帮她一下吧。”
自己还是不出面了。
下葬这件事,不是说随随便便挖个坑,很多时候,是买不起棺材,又因为没有地方下葬,因为土地都是地主的。
不过这个卖身葬父的小女孩确实买不起棺材。
也没地方下葬。
本来就是徐州那边逃荒的人,人生地不熟,唯一的亲人死了后,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哪能应对这些突发事情,只能卖身葬父了。
一则尽孝,二则自己也有求生之路。
小半天后,许吟归来。
黄昏讶然不解,“你怎的把她也带回来了?”
卖身葬父的小女孩跟在许吟身后。
悲戚的神情之外,颇为恬淡,别看年纪尚小,褴褛衣衫和满脸泥污之下,竟很有些大家闺秀的气质,不像是贫苦人家。
许吟乐道“徐州那边旱灾,她娘已死,如今父亲又没了,再无依靠,我看她也是挺聪慧的,读过书的样子,反正你那府邸里也不差一个丫鬟吃饭,把她带回应天罢。”
话里有话。
意思就是说,这个小女孩是出身诗书人家。
黄昏翻了个白眼。
得。
这点面子还是要给许吟的,蹲下身,看着小女孩,“叫什么?”
女孩弱弱的道“¥。”
又补充道“…¥。”
黄昏“……”
听不懂。
许吟笑道“红桥,他不懂福州话,你说官话罢。”
又对黄昏道“她是福建福州人士。”
小女孩又轻声道“我叫张红桥,这个名字是我自己取的,因为我家就在福州城外的红桥西侧,真名叫张秀芬。”
确实是读书人的做派。
黄昏讶然,“读书人家?”
张红桥点点头。
黄昏不解,“福州人,怎的跑这来了?”
许吟叹道“梅殷叛乱之后,在泉州府拥朱文圭为帝,张红桥父亲见状,猜到福建那边可能要大乱,所以带着女儿来徐州这边投亲,哪料到又遇灾情,于是想回福州,不幸在路上染病。”
黄昏叹了口气,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起身,板着脸道“世间从来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你已尽孝,如今为了生计,要到我府邸去当丫鬟,但我不养没用的人,所以你要记着一件事,人要想得到什么,就要付出同等的努力,又须记得一事,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张红桥立即福了一福,依然宠辱不惊,出口颇为惊艳“我知晓的,今时轻薄无自强,便是他日人前冷暖扎心时。”
从福州到徐州,小女孩已经见惯了人情冷暖,如今黄昏对她说的这番话,她深有感悟。
黄昏颇为吃惊。
这女孩子有点才情啊。
许吟将黄昏拉到一边,“说这狠话作甚,你又不是养不起一个闲杂丫鬟。”
黄昏没吱声。
有些事不好说,像张红桥这样遭遇的人,若是发现可以不劳而获,轻易就进入大户人家,没准就真的混吃等死成了个无用之人。
一旁的绯春只是狠狠的啐了一口。
小姐,快看看姑爷的嘴脸。
说那么多大义凛然的话,都是虚伪的,肯定是看上了张红桥——虽然一身破旧,脸蛋也脏兮兮的,但绯春还是很讶然。
这小女孩五官不算特别精美,但这谈吐和气质,真心让人惊艳。
可惜一般人么有慧眼。
要不然这么一姑娘,十三四岁了,买回去养一两年,就可以成婚,绝对是一笔大赚的买卖,没想到让姑爷捡了个便宜。
。
有些事,他看在眼里,一直没说,尤其是关于黄昏,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人的格局之大,恐怕整个大明天下的臣子之中,找不到媲美之人。
足以站在自己身旁共耀日月。
这是个矛盾的人。
黄昏也是个男人,好色虽然不怎么彰显,但其实大家明白,这货闷骚,否则不会从一开始就惦记着徐妙锦,也不会在成婚之后念念不忘嘴边那块肥肉。
绯春当然是肥肉。
虽然瘦。
但敲是那种扬州瘦马的风情。
黄昏想当官。
这一点他也一直没掩饰过,哪一次有功劳之后,不是明里暗里的在自己面前邀功,就差没将“快升我官”四个字刻在脸上了。
但对于仕途浮沉,黄昏这人又并没有那么在意。
黄昏喜财。
从香皂到沐浴露、润肤水,以及后来的时代商行,琉璃工厂和那套光明神器,黄昏无时不刻不在想着发财。
但是——
这一点很重要。
黄昏的钱财守得不稳,只要是国家需要钱,比如编修全书、下西洋这些事,黄昏拿钱还是很爽利,而这些事情对于黄昏而言,基本上看不见收益。
黄昏和现在的姚广孝一样吗?
朱棣知道,不一样。
姚广孝是因为身在佛门,学的屠龙术,功成名就之后无所求。
但黄昏不一样。
他追求功名富贵的同时,又视功名富贵如粪土,只说明了一个事情黄昏的眼中,看的是更广阔的未来。
这个未来不包括皇权。
朱棣再蠢,也看得明白,无论黄昏在仕途上如何只手遮天,都不可能觊觎皇权,原因也再简单不过黄昏不姓朱。
而朱棣也有自信,他治下的大明,绝对不可能给黄昏篡权的土壤。
朱棣当然也对几个儿子有信心。
不论谁坐江山,都不可能让黄昏篡位——大明的官制,就注定了这一点。
所以黄昏这个更广阔的未来,很可能只是一件事就是黄昏给徐妙锦描述过的那个世间无黑夜的光明世界。
或者换个比较高大上的说辞以臣子之心和力,打造一个辉煌盛世。
这是何等的胸怀!
朱棣想到这,从沉思中醒过来,看着在狗儿陪伴下大汗淋漓跑进来的朱瞻基,笑眯眯的将这个孙子抱在怀里,乐道“瞻基啊,你说黄昏这个名字好不好?”
也是服气。
不知道黄观那个兄弟脑壳里进水了还是怎么回事,竟然取这么蠢的名字。
朱瞻基笑道“皇爷爷,这个名字不好。”
朱棣笑道“是啊,不好。”
顿了一下,刮了一下朱瞻基的鼻子,“走,爷爷陪你出去走走,现在顺天城里有很多南方人,城内也是很繁华的,有你喜欢吃的冰糖葫芦,还有很多杂耍。”
拉着孙儿准备微服的朱棣,不知道为何站住,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那股念头一起来,让他整个身心都不舒服。
黄昏……
是什么的黄昏呢。
一个时代的黄昏?
黄昏之后是黑夜,黑夜之后呢?
是黎明!
……
……
黄昏这个名字好不好?
从多方面来说,不好。
但又好。
因为我是穿越者,我名叫黄昏,我这一生要做的事情也只有一件打造一个举世无双的大明帝国,如果可以,再亲手葬送封建主义。
黄昏,是皇权的黄昏!
然而路漫漫其修远兮。
这是一个理想。
也许也只能是一个理想,而无实现之日。
不过谁知道呢。
反正当下大明已经走偏,自己要做的,就是让它继续走偏。
坐在书房里,看着绯春忙前忙后,黄昏想着这些事,忽然笑了起来,人啊,就是贪心,穿越之初,自己想做什么来着?
做个可以欺男霸女的官宦富贾就可以了。
现在呢……
现在想的是凭一己之力改变整个世界。
如果做到了,那么黄昏这个名字,必将在中华甚至整个世界的历史上,成为最耀目的那个名字,远超秦皇汉武。
这才是穿越者的正确生存方式。
书桌上摆了几本这几日买的书,绯春走过来没好气的道“姑爷让让。”
要把这些书也带回去。
黄昏哦了一声,侧身让开,绯春于是挤了挤,歪着身子俯身在书桌上收拾,黄昏的心思立即被吸引住了。
这臀……
可以的很啊!
真圆。
而且翘。
于是鬼使神差,没忍住,伸出手在上面拍了一把。
嗯,很弹。
看不出,这么瘦的绯春,该有肉的地方一点也不少,而且因为经常做事的缘故,很是紧致,所以才弹,手感不要太好。
若是春风雨露相逢……怕是要神魂颠倒。
绯春骤然炸了。
猛的跳开,“姑爷~”
要死啊。
然而她忘记了一件事,她就在黄昏面前。
这一跳,被桌子挡住大腿。
不由自主的坐了下去。
敲坐在黄昏怀里。
黄昏也是聪慧,立即一把搂住,道“小心啊绯春。”
如果不是知道绯春对自己有些反感,黄昏几乎以为,这就是家里那些丫鬟,想借机来撩自己以此走向人生巅峰。
话说回来,黄昏还是很期翼这样的事情的,不过得等。
等妻子徐妙锦能接受得了后才敢。
当下这个姿势就暧昧了。
黄昏搂着绯春的腰肢,两个人贴得很紧,又是夏天,大家都穿得很薄,几乎算是肌肤相亲,彼此能感受到对方的气息。
绯春大囧,整个身心都在荡漾,浑身肌肤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心里更是有一万条小鹿在奔跑,不过女性的矜持让她立即又跳了起来,从黄昏怀里挣扎出来,站在一旁低着头看着地上散落一地的书籍,红着脸,也红着眼,咬着嘴唇不发一言。
她知道姑爷的心思。
也知道作为陪嫁丫鬟,她躲不开那一天。
但绯春是个有心气的女子。
她总觉得,就算迟早要给姑爷暖床,那也应该感情为先,不求小姐那样的爱情,至少姑爷在和自己滚床单时,不单纯的想着肉欲。
而是发乎情。
这似乎很渺茫……因为绯春始终觉得,自己是讨厌姑爷的,永远也不会喜欢他。
所以姑爷可以发乎情,可她不会。
想到这些绯春有些难过,身为丫鬟,连爱情都卑微了,不过她也明白,从她拒绝了小姐的好意找个人家出嫁的那一天开始,就注定了她这一生。
只是因为很多事,绯春不会后悔。
黄昏嘿嘿干笑,尴尬的起身,弯着腰往外走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忍住,绯春你别介意,我先出去忙了。”
这一番暧昧,他身体有了反应,不得不猫腰。
绯春眼角余光看见这一幕,恼羞之余,又强忍着笑意,绯春可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丫头,实际上她什么都懂。
哪能不知道姑爷猫腰的初衷。
真色!
心里又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得意,哎,我绯春也不比小姐差多少哇,能让姑爷失态呢,不知道为何,绯春忽然想起了婚后从姑爷和小姐房间里传来的那些动静。
于是脸红到了耳根子。
旋即暗暗惊心。
绯春呀绯春,你在想什么呢,你可是个黄花闺女。
像姑爷这样的色胚子,你就不该对他抱有任何善意,嗯,等回到应天了,一定要把今天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小姐,让小姐惩罚他。
哼哼!
绯春旋即蹙眉,弯腰捂住了大腿,刚才跳的时候,大腿被书桌边刮着了,此刻娇羞过去,便感觉大腿上火辣辣的疼。
于是越发讨厌姑爷。
……
……
南下。
一路上倒也无事,只不过大战的后遗症渐渐显露,国库空虚之后,国家肯定要想办法填补国库,加上一些地方的收成不好,于是便多多少少遇见了路有冻死骨的画面。
嗯,大夏天的,没有冻死的。
都是饿死。
或者病死。
穷着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
黄昏现在独善其身有余,兼济天下还差点,所以面对这种状况,很是无奈,只能尽自己的可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根据朱棣的旨意,来到徐州辖境内的一个小县,发现当地因为旱情,已经民不聊生,黄昏于是找到当地父母官,把当地的士族召到一起,狐假虎威的说,陛下在顺天听说了这边的灾情,让我南下的时候顺便处理一下,如今国家刚大战,国库不是很充盈,拨款也要等些日子,但灾民必须安抚,你们这些当官的和士族乡绅,应该帮陛下分忧解难,为民谋福利,大家表示一下吧。
黄昏是天子宠臣。
来到徐州境内的一个县,还是有很大的威慑力,况且陛下确实在顺天,没准黄昏真是奉旨来办事的,于是官绅士族哪敢怠慢,纷纷掏钱,然后开仓放粮。
倒也没人怀疑。
况且黄昏也没假传圣旨。
朱棣虽然没下旨意,但确实这么提过一嘴——虽然朱棣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处理这种政事,就不相信黄昏能做到。
黄昏确实太年轻了,在朱棣眼里,他根本斗不过地方官吏。
所以从始至终,黄昏都没说陛下有旨,只是说陛下让南下的事情顺便办事而已——这个可商榷的余地很大,因为朱棣确实这么说过。
直到确定官府开仓放粮,开设粥厂之后,黄昏才当着地方官和乡绅的面写了封章折,说已办妥陛下的差事,请陛下着人来查收,然后送递顺天府。
那些地方官和乡绅见状,心疼钱包的同时又暗暗侥幸。
幸亏大家没有因为钱而和这位爷斗。
还真是陛下的旨意。
也是暗暗惊心,这一次的灾情,其实就这个县而已,牵涉不广,没想到陛下竟然连一个小小的县都要躬亲处理。
处理了这件事,黄昏继续南下。
这一日刚走到一个小镇,吃饭的时候,发现门口围了一群人,走进去一看,是个卖身葬父的小女孩——也是没谁了。
小说里就是这样的,然后主人翁帮了小女孩的忙,然后小女孩就以身相许……
嗯,想美了。
黄昏做不出这种事,观察了一阵,发现小女孩似乎有些羞耻,低头不发一言,也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纸和笔,倒是写了一手好字。
对许吟道“去帮她一下吧。”
自己还是不出面了。
下葬这件事,不是说随随便便挖个坑,很多时候,是买不起棺材,又因为没有地方下葬,因为土地都是地主的。
不过这个卖身葬父的小女孩确实买不起棺材。
也没地方下葬。
本来就是徐州那边逃荒的人,人生地不熟,唯一的亲人死了后,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哪能应对这些突发事情,只能卖身葬父了。
一则尽孝,二则自己也有求生之路。
小半天后,许吟归来。
黄昏讶然不解,“你怎的把她也带回来了?”
卖身葬父的小女孩跟在许吟身后。
悲戚的神情之外,颇为恬淡,别看年纪尚小,褴褛衣衫和满脸泥污之下,竟很有些大家闺秀的气质,不像是贫苦人家。
许吟乐道“徐州那边旱灾,她娘已死,如今父亲又没了,再无依靠,我看她也是挺聪慧的,读过书的样子,反正你那府邸里也不差一个丫鬟吃饭,把她带回应天罢。”
话里有话。
意思就是说,这个小女孩是出身诗书人家。
黄昏翻了个白眼。
得。
这点面子还是要给许吟的,蹲下身,看着小女孩,“叫什么?”
女孩弱弱的道“¥。”
又补充道“…¥。”
黄昏“……”
听不懂。
许吟笑道“红桥,他不懂福州话,你说官话罢。”
又对黄昏道“她是福建福州人士。”
小女孩又轻声道“我叫张红桥,这个名字是我自己取的,因为我家就在福州城外的红桥西侧,真名叫张秀芬。”
确实是读书人的做派。
黄昏讶然,“读书人家?”
张红桥点点头。
黄昏不解,“福州人,怎的跑这来了?”
许吟叹道“梅殷叛乱之后,在泉州府拥朱文圭为帝,张红桥父亲见状,猜到福建那边可能要大乱,所以带着女儿来徐州这边投亲,哪料到又遇灾情,于是想回福州,不幸在路上染病。”
黄昏叹了口气,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起身,板着脸道“世间从来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你已尽孝,如今为了生计,要到我府邸去当丫鬟,但我不养没用的人,所以你要记着一件事,人要想得到什么,就要付出同等的努力,又须记得一事,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张红桥立即福了一福,依然宠辱不惊,出口颇为惊艳“我知晓的,今时轻薄无自强,便是他日人前冷暖扎心时。”
从福州到徐州,小女孩已经见惯了人情冷暖,如今黄昏对她说的这番话,她深有感悟。
黄昏颇为吃惊。
这女孩子有点才情啊。
许吟将黄昏拉到一边,“说这狠话作甚,你又不是养不起一个闲杂丫鬟。”
黄昏没吱声。
有些事不好说,像张红桥这样遭遇的人,若是发现可以不劳而获,轻易就进入大户人家,没准就真的混吃等死成了个无用之人。
一旁的绯春只是狠狠的啐了一口。
小姐,快看看姑爷的嘴脸。
说那么多大义凛然的话,都是虚伪的,肯定是看上了张红桥——虽然一身破旧,脸蛋也脏兮兮的,但绯春还是很讶然。
这小女孩五官不算特别精美,但这谈吐和气质,真心让人惊艳。
可惜一般人么有慧眼。
要不然这么一姑娘,十三四岁了,买回去养一两年,就可以成婚,绝对是一笔大赚的买卖,没想到让姑爷捡了个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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