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子今晚号召大家去花千万府烧烤,响应者凑银一百文。

    一毛不拔的妙音道姑,也忍痛给出了一百文,虽然给的时候,心都在滴血,但是生命不止,八卦不息。

    八卦是一门技术。

    八卦需要无孔不入,无洞不钻,脸皮更要无坚不摧。

    所以,纵然白小洛三令五申不烧烤,但是大家轮番上前劝说,纵然被严词拒绝,也绝不后退。

    白小洛被他们弄得没办法,只得……把阿衰放出来,追着他们满屋跑。

    阿衰的杀伤力是很惊人的,但是,可见八卦做到以上的还不行,还能跑得比狗快。

    最后,他们胜利了。

    烧烤篝火晚会,顺利进行。

    但是,要开烧烤晚会,白小洛有一个条件,就是先拿下僵尸。

    什么时候拿下僵尸,就什么时候烧烤。

    白子大手一挥,一声令下,“今晚加班!”

    说完,发现抢了花千万的台词,随即躬身看着他,一本正经地问道:“可好?”

    花千万很满意他的态度。

    奇案门的人,等到晚上雄赳赳出发,两人一组。

    白小洛和花千万一组。

    用最强的保护最弱的,没毛病。

    今晚月亮黯淡,月亮黯淡,僵尸的活跃度就偏低。

    “这僵尸,你说是男的还是女的?”一路上,花千万觉得气氛有些寂静,便寻了个话题。

    “女的。”白小洛道。

    “你肯定?”

    白小洛一边走一边道:“***男人会让一个男人趴在自己的大腿根上?”

    花千万听得这话,脸色竟红了。

    白小洛只是寻常分析案情的口吻,没有多想,因此,也一边走路并没特意去看他。

    “不知道我们今晚谁会遇到僵尸呢?”花千万转移了话题。

    “不知道,兴许都没遇上。”白小洛道。

    “若是我们遇上了,你一个人能对付僵尸吗?”花千万问道。

    白小洛诧异地看着他,“我哪里是一个人?”

    花千万站定脚步,很严肃地道:“本王不会对付僵尸,你别指望本王。”

    “那怎么办?我一个人可对付不了僵尸。”白小洛道。

    花千万啊了一声,诧异地看着她,“那我们回去吧,别回头连我们都叫僵尸吸血了。”

    白小洛扑哧一声笑了,“今晚我们不会见到僵尸的。”

    “为什么啊?”花千万见她笑意促狭,不由得白了她一眼。

    “抬头看!’白小洛道。

    花千万抬起头,只见月亮都躲在厚厚的云层里了,一会儿应该有雨。

    “下雨僵尸不出来吗?”花千万问道。

    白小洛科普道:“僵尸除了吸血之外,还要吸食月亮精华,如今京**了那么多事,僵尸也知道危险的,他今晚不会出来,便是出来,我们也不知道,僵尸是跳出三界不在五行的生物,若不打算吸血的时候,压根不能分辨。”

    “啊?那我们出来做什么?”花千万问道。

    白小洛悠长地呼吸一口,“散步!”

    花千万看着她脸上的神情,似有些郁结,“你最近不开心是吗?因为五哥?”

    白小洛看着他,摇摇头。

    “不是因为五哥,那是因为什么?”

    白小洛道:“我摇头,是不说。”

    花千万微愠道:“本王什么都告诉你,你却对本王这么不坦白。”

    “我又没让你告诉我,是你自己没地方吐,找我做垃圾桶。”白小洛笑着往前走。

    花千万咬咬牙,“你这个狡猾的狐狸精!”

    “狐狸精?”白小洛意味淡淡地笑了,“我还真不是。”

    那个狐狸精……马上就是摄政王妃了。

    哪怕是互相利用,可到底人家也成了姻缘。

    今日白天见他的时候,气色还算可以,应该暂时能熬住。

    她心里对摄政王有一份愧疚。

    当初太过武断,叫他自己内斗恶魂,却没想到恶魂联盟这一点。

    当然,这是其中一个原因,最大的原因,是他如今不肯服用那些用魂魄炼成的丹药,恶魂没有魂魄投喂,自然不会安分。

    “既然出来了,不如找个地方喝酒?”花千万建议道,这样好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行走,傻得很。

    白小洛道:“不,现在上班时间,不能喝酒,继续走吧。”

    “走也不能见到僵尸,有什么好走的?”花千万道。

    “虽然不能见到僵尸,但是我可以感知僵尸去过哪里,出没什么地方多。”白小洛道。

    花千万看着她,“你这人说话真矛盾,你方才还说如果他吸血,是无法分辨身份,你如今又说能感知?”

    白小洛道:“我刚才说的是,他若没打算吸血,是不能感知,可若他起了吸血的念头,血腥之气就会散发,而我刚好能感受到这股血腥之气,通过感知这种血腥之气,就知道她在哪里活动多,或者说,在哪里见到那些人会起了吸血的念头。”

    “不是饿肚子就吸血吗?还挑人?”花千万诧异地问道。

    “对她来说,要不动声色找个人吸血填饱肚子一点高难度都没有,但是她竟然跟着一个富商回家,再到床榻之上去吸大腿根的动脉,那就很能说明问题了,一般僵尸吸血,都是直取颈部大动脉,她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

    花千万目瞪口呆,“你分析案情头头是道啊。”

    “失礼!”

    “白小洛,你真是叫人……又惊又喜啊!”花千万忽然很复杂地道。\0

    “惊喜是有的,惊吓也有,谁没藏起几道谋生的板斧?花千万也不是我所见的那么简单啊?”

    其实,这话她说反了。

    花千万是比她刚刚见的时候更简单了。

    当时他算计王府的女人,算计得很尽,利用梁妃来杀她,最后逼疯了梁妃,也合他的心思。

    但是,自从他娶了白莲花刘佳音之后,智商大大减退,可见,爱情是真的会使一个人弱智愚蠢。

    “对了,你这么晚不回去,你的佳音妹妹会不会生气啊?”白小洛问道。

    花千万义正辞严地道:“公事为重!”

    白小洛又笑了,促狭地看着他,“是的!”

    花千万心里很憋屈,都不知道为什么日子会过得这么憋屈。

    他分明已经如愿娶得他一直都想娶的人回来了,按理说,他现在应该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才对啊。

    可他,现在是春风先生得意他失蹄!

    即将天亮,众人集合在奇案门。

    有个小插曲,便是奇案门口一直等着刘佳音的丫鬟,且是来了两次,第一次衙门的人告诉她王爷办案去了,她回去复命之后没多久又来,就一直蹲守在这里等着。

    可见怜儿的,这大晚上冷得这丫头瑟瑟发抖,白小洛等人回来的时候,她嘴唇都给冻青了。

    “你怎么在这里?”花千万有些生气,问道。

    丫头连忙便福身下去,“回王爷的话,您一宿不归,刘妃担心您出事,便着奴婢来这里等着。”

    白小洛淡淡地抬眸,又慢慢地垂了下去。

    “衙门的人没说本王去办案了吗?”花千万看着一众围观着的熊猫眼,压低声音恨恨地道。

    丫头小声地道:“回王爷的话,说了,但是……王……刘妃娘娘说,还是怕王爷出事,叫奴婢来守着。”

    “那如今你可以回去复命了!”花千万说完,拂袖进去。

    大家也跟着走进去。

    白子和白小洛走在后头,白子用手肘戳了白小洛的手臂一下,“听到没有?第一声是叫王妃的。”

    “听到了,口误吧。”白小洛道。

    “口误个蛋,第二次还想叫王妃,但是她自己机警发现了马上改口。”白子哼道。

    白小洛咳嗽一声,“您老想说明什么问题?”

    “这朵白莲花肯定私下叫屋中的人叫她王妃,虽然还不是,过过王妃的瘾也好啊。”

    白小洛没做声,觉得刘佳音不会这么心急,也不会这么愚蠢。

    王妃之位,她探手可得了。

    但是,她到底也副修过心理学,知道人对一样东西渴望到了极点,就会扭曲原先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做一些外人看起来十分愚蠢的事情。

    “或许花千万把她扶正了,她就没那么多幺蛾子出了。”白小洛皱着眉头道,这女人好烦。

    她是男人,也会厌烦这样的女人。

    再漂亮的容貌,都抵不住心灵的丑陋……

    “别傻,你存在一天,对她来说都是威胁,或许只有你嫁人了,不,嫁人也不成,会出墙,最好是你死掉了,她才会真正放心。”

    白小洛啼笑皆非。

    她阳寿未尽,不能因为白莲花吃醋嫉妒就去死。

    回来之后,开会。

    把嗅到僵尸血腥气息的,都在京中地图上圈点了出来。

    “清舍,月牙楼,雅聚,四宝堂……这些都是什么地方?”白小洛问高捕头。

    高捕头终于可以发挥所长了,昂声回答说:“这些都是文人墨客聚会的地方。”

    “噢,这僵尸还是个才女呢。”白小洛道,“那个死者,是个富商,去问问是否经常去这些地方?”

    高捕头道:“不用问,这个富商是卖墨砚字画的,自然常去这种地方,他的那些妾侍,也多半是那些有两分才气,便是爱去这些地方的碧玉或者青楼姑娘,死者有钱,且才貌出众,很招女人喜欢的。”

    白小洛微笑,“那就好,既然我们的目标人物是喜欢财貌出众的男子,我们便以此为饵,引诱她出来。”

    她笑眯眯地看着花千万,“王爷,这法子可行吗?”

    花千万一拍桌子,豪爽地道:“好计策!”

    白小洛的笑意加深,“好,既然如此,就这么说定了,昨晚下过一场小雨,大家衣裳都有些湿,先回去沐曰衣裳再来。”

    除了花千万和老高之外,这里的都是一群怪兽,因此,也不需要休息的。

    花千万一怔,道:“不,还有一个问题,谁作饵引诱那僵尸出来?”

    众人的手指伸出来,都指向了他。

    花千万倒抽一口凉气,“本王?”

    “王爷是最佳人选。”白小洛也这么说。

    “不,白子,白子长得好看,白子去。”花千万一身恶寒,他才不要去引诱一个会吸人大腿根血的僵尸。

    白小洛道:“白子不行,白子有灵术,气场不一样,僵尸会知道的,他去反而会坏事。”

    “那高天你去。”花千万指着高捕头。

    高捕头老实巴交地道:“好,属下去。”

    众人看了一眼高捕头那张粗矿的脸,五大三粗的身材,一起摇头,“才貌双全啊,王爷!”

    高捕头才没有,貌没有,就算强行穿上一身文雅服饰,也不伦不类。

    高捕头看到大家嫌弃的目光,自尊心受损,掩面而去。

    他虽然只是一个捕头,但是也有樽盐的。

    他的樽盐还很贵。

    花千万绝望地看着大家虎视眈眈的眼光。

    白小洛拍着他的肩膀,“走,小美人,爷带你回去装扮一下。”

    “滚!”花千万一脚踹过去,白小洛一跃上了桌子,花千万一脚踢到了桌子腿,疼得呲牙咧齿,遂气呼呼地走出去。

    “哟,有脾气啊!”白小洛眉目开扬。

    “散会!”白子一声令下,屋中的人顿时消失不见了。

    “跑得还挺快!”白小洛敲着桌子道。

    她要回去换衣服。

    但是估计花千万已经先回去了,白莲花一定在门口做望夫石,她这时候回去容易招人怨恨的眸光。

    于是,她在衙门里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慢慢地骑着毛驴回去。

    关于她座驾的问题,底下的人都提出过,说她现在是国师身份了,骑毛驴是对她身份的一种侮辱。

    甚至还不如之前的骡子。

    好歹骡子有一半基因是马。

    策马扬鞭飞奔,确实是一大快事。

    但是每一次白小洛看到大街上人头涌涌,而策马者远远地扬鞭大喊,“闪开闪开!”的时候,她就恨不得弄死那个骑马的人。

    都不知道行人为重吗?

    骑毛驴就不一样了。

    徐徐前行,姿态悠闲,既能让人欣赏到她的美貌,也能让她欣赏到京中繁华景象,最重要的是毛驴吃得少,用现代话来说,油耗低,这是马不能比的。

    白小洛一路回去,便是杂七杂八地想着这些毫无要紧的事情。

    她不能让脑子空闲下来,哪怕是想着毛驴和马儿杂交的过程,也不能让自己的脑子停顿。

    一旦停下来,有些记忆便会如同毒蛇一般钻进来。

    她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情绪。

    她束手无策。

    有人认出了她,对着她指指点点,她一路维持得体温柔的微笑,耳听八方,不外乎是说她是弃妃,然后翻身做了国师。

    一个女子,何德何能做国师?

    最多的,就是这种对她能力质疑的声音。

    她都以温柔一笑回报。

    人群忽然轰动起来,对面有白马徐徐而来。

    白小洛抬起头,是墨少卿。

    一身白色衣裳,长发疏狂,面容如玉,眸子纯净得如一汪清水,腰间束金玉腰带,中间嵌着一颗碧玉,眉目淡然,却掩不住那绝世风情。

    这样美丽得旷世绝伦的男子……让女子羞愧啊。

    白小洛也很羞愧。

    她羞愧不是貌不如人,而是她的毛驴明显矮人家好多,他策马在自己的面前,生生她就矮了一大截。

    气势不如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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