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1、开新了~在这里要特别感谢基友南陶的督促与鞭策,使我第一次有了存稿!如果光靠我己,估计要拖到明年ORZ。推荐她的新文《(聊斋)活人不医》,超好看!

    2、另外这篇属于七五人,正史野史结合,种田架空,我会尽量按查资料,争取再风土人情上为大家呈现一个完整的北宋。不过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也请大家当成鬩法,望天。实在太过,欢迎在评论友好指,我一起讨论嗷~~

    3、还有就是关于称呼,参考了一宋代的《太平广记》,从文献资料看,至在宋代,就既有称“外婆”的,也有称“姥姥”的,有时,在一本书里,这两种称呼还时存在。

    4、最后的最后,本文是有CP的,攻是原创的,不涉及历史人物!请大家放心追!(李乘风和小皇帝是我心中一辈子的痛!)

    都看到这里了不评论收藏一吗!爱你!

    第2章

    得知身境况的叶安反倒冷静来,想着左右回不去了,《七侠五义》的世界虽说小纷争不断,大体上还是颇为和平的。

    在修养了一年后,面对家徒壁的老宅,叶安痛定思痛,决心外谋生。结果刚开就被外婆训了一顿,打包送去学堂读书。

    好吧,上学就上学,反正宋朝士大夫地位高,努力念来也是条路。但是万万没想到己这具身体竟然会有障碍,叶安本来就是理科生,对之乎者也的背书不感兴趣,现如更加头疼了。将事实与外婆夫子说明,结果二人都以为他单纯的厌学,叶婆还托人去伢行买了个小厮监督他。

    北宋的人买卖分合法与非法的两种。其中罪人的妻女贬为奴婢,或愿卖身为奴均为合法,对于这种人交易北宋政府甚至以在其中抽税,不过契约必须由“人牙子”帮助订立。

    像梅香这种十几岁的小姑娘,长相不赖,没病没灾。如果真要买说也要十贯钱,以叶家的财力是想都不敢想的。好在她要求必须带着己哥哥元宝。元宝小时候头受过撞击,反应有些迟钝,饭量还大,一般人家买了也没什用,却刚巧适合叶家。

    叶婆花了三贯钱,与二人签了五年契。有了他两个,家中的活一子就了许多,叶婆也缓气歇一歇了。

    但是叶安的苦日子却才刚开始,元宝是个死脑筋,接到命令看着爷念书就真的寸步不离。在被盯了许多天后,叶安抓狂了,亲厨做了顿大餐。看着狂吃猛的元宝,狞笑表示:小样,现代大吃货国五千年的美食经验还攻略不了你?

    也正是这一顿,不仅使元宝沦陷,叶安也如醍醐顶。对啊,己又何必跟书本死磕,干什不发家致富!

    于是干脆拿着原本要给夫子的修金束脩,去县里各大酒楼食肆考察,顺道结识老板老板,发展人脉。

    在忙活了大半年后,叶安也算对己所处的时代环境有了个清楚的认知。

    怎说呢……此时百姓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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