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弯成了月牙儿,半真半假地说道,“既然怕去里宾特洛普家,那就不如嫁到我们家来吧。我爸爸只是个商人,可不是什么大官,我们家里没有那么多规矩,而且,当我的老婆总比做别人的丫头好吧。”
里宾特洛普?这个名字咋这么耳熟呢?她一定在哪本教科书上看到过,让她想想,好好想想。
可身边的少年却不打算放过她,舞动着双手,叫道,“喂,你说话呀。”
思绪被打断,林微微只能放弃,悻悻地低声道,“你还是别娶我的好。”
“为什么?”他有些惊讶,在这个村里,他爸可是有名的大财主。在现在这种时期,谁都巴不得找一家有钱人当靠山。
“因为你会倒霉的。” 林微微很认真地看着他说,她现在这具身体里可是流着四分之一的犹太人血液。纳粹大肆屠杀犹太人,手段是何等的残忍,简直让人发指。
扑哧,少年笑了出来,俊秀的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
“事实上,自从认识你以来,我就没走运过。难道还怕更倒霉?”
“不一样的。”林微微站了起来,不理他在背后的叫嚣,径自走了回去。
“喂,你不愿去当女仆,又不肯嫁我,那要不然剪了头发,和我一起去当兵吧!”
当兵?如果没记错后,在战争前期,纳粹除了有青年团之外,还有一支少女兵团。但还有八、九年的光阴,到了那时,简妮就已经超过了二十岁,而入少女团的年龄不能超过十八岁。再说,一个人的出身、信仰都被教堂记载在册,要完全毁去,再重塑一个身份,可不容易。
一想到自己将来会面临的苦难,林微微真是欲哭无泪。在二十一世纪里,她再混得不济,至少没有生命危险,没有战争,更不必担忧自己是外族人,而惨遭屠杀的厄运。
所以说人千万不能太黑心,你看,这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结局!她现在开始忏悔,还来不来得及?上帝啊,还是让她再穿回去吧! 她宁愿当一辈子的老姑娘。
“小黄瓜,你什么时候去里宾特洛普家?”埃里希追了上了来,与她并肩同行。
“下个月吧。母亲说等我过了十四岁生日再走。”
“那正好,
我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相聚。你走后,不久我也要离开。”
“去哪里?”
“去军营啊。这里的男孩到了十六岁,就要参军了。我的梦想是当一个飞行员……蓝天白云,任我翱翔。”
她转头去望他,阳光在树叶间洒下,将少年的脸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照出了灿烂的色彩。
林微微心中一动,张嘴道,“还是别当飞行员了吧。”
“为什么?你不喜欢么?以后可以带你一起冲上云霄,去看一看上帝居住的地方。”青涩的笑容在他嘴边扩散,却很动人,生活在这个时期的他当然不会知道将来发生什么。
林微微虽然对这一段历史很熟悉,却不知道,命运将会将这里每个人带去哪里。她的脑海中没有埃里希这个人物,所以不能告诉他的将来是怎样的,但她记得,到44年左右,德军的飞行部队几乎全军覆没。但她转念一想,就是战斗在东西线的阻击兵,能够生还的也是寥寥无几。既然横竖都是一个死,还不如在有生之日,按照自己的意愿,活得轰轰烈烈。
“算了,没什么。”就算说了他也不会明白,林微微索性闭嘴。
这几天,她一直在想,天要下雨,人要穿。只不过穿到这个苦逼的时期,真是太悲催了。靠,到底哪个没眼力的断绝了希特勒的艺术之路?害得全世界人民陷在战争的恐慌中,长达五六年之久!
等等,今年是33年,他才刚上台,搞个暗杀之类的,应该可以弄掉他。可是,去哪里找杀手?就算她现在去找其他党派的人,估计也没人会相信她吧?毕竟她口若悬河,毫无证据,不被人当神经病就该偷笑了。
那种高难度的事还是留给那些间谍神马的去做吧,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总是没错的,想办法跑路吧。可是,再过几年,全欧洲都会陷入战争的硝烟中,她该往哪里跑?苏联?1944年后,苏联才有机会扬眉吐气。中国?这个时期被日本占领了,回去也是死路一条,更何况她现在这个模样,很容易被当成间谍。美国?对,只要不去珍珠港,那里是最安全的地方。
要移民啊,就需要钱,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拼命赚钱,然后逃命。确定了方向后,她才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了些希望。
第二章 烤乳鸽
林微微翘着二郎腿躺在草地上,嘴里咬着草根,一边哼着歌曲,一边写着日记。说是写日记,其实也就是记录一些琐碎的小事,比如八岁的弟弟又把屎拉在裤子上;十六岁的出家的姐姐抱着儿子,回娘家闹情绪,结果被母亲赶了回去;双胞胎妹妹把家里仅剩的三颗土豆烧焦了,被母亲用扫帚抽了一顿。这位母亲大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强悍呐,堪称林微微的楷模了。
没土豆下锅,姊妹俩最后只能哭丧着脸去求林微微帮忙。
帮什么忙?自然是去求大财主的儿子埃里希呗。埃里希的父亲看林微微可怜,就给了她半只烧鸡,一盆子土豆。
微微穷凶极恶地盯着施舍来的烧鸡,差点没当场留下口水来,十分钟的路硬是走了三十分钟。不是她没有孔融让梨的精神,实在是这只烧鸡的模样太猥琐、香味太邪恶,仿佛在不停地对她说,来吧来吧,吃了我吧。
食欲PK理智,于是乎,食欲胜出。躲在树丛某个角落里,她终于把烧鸡给XXOO了。
万分不舍地将最后一根鸡骨头吐在地上,肚皮还是在咕咕直叫。她真是太倒霉了,穿越到这个时代不说,还穿越到这么一户穷人家。既然没钱养活,还生那么多小孩干嘛!不是遭罪么!
她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暗忖,在这个时候,如果埃里希一手拿烤鸡,一手握着她,说,
亲爱的小黄瓜,嫁给我吧,嫁给我,每天都有鸡吃。
林微微绝对不会犹豫,立马跟他回家!原来冲动不是魔鬼,饥饿才是啊!
一只野狗跑了过来,闻了闻骨头,最后耷拉着脑袋走了。为啥?因为她林微微这牛人把鸡骨头上能吃的地方都吞下去,整块骨头允吸得跟石头一样,不留下半点点的烧鸡味道!这也不能怪她,十三岁的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嘛。
啊啊啊,老娘我要吃肉!水煮鱼、水煮牛肉、水煮河蟹统统放马过来!!
一声河东狮吼,惊飞了树上的鸟。
林微微面对着夕阳西下的地方,跪了下去,内牛满面。
上帝呀、菩萨呀、耶稣呀,求求你放我回去吧。回家后,我绝对不再浪费食物,绝对不再挑食!
里宾特洛普?这个名字咋这么耳熟呢?她一定在哪本教科书上看到过,让她想想,好好想想。
可身边的少年却不打算放过她,舞动着双手,叫道,“喂,你说话呀。”
思绪被打断,林微微只能放弃,悻悻地低声道,“你还是别娶我的好。”
“为什么?”他有些惊讶,在这个村里,他爸可是有名的大财主。在现在这种时期,谁都巴不得找一家有钱人当靠山。
“因为你会倒霉的。” 林微微很认真地看着他说,她现在这具身体里可是流着四分之一的犹太人血液。纳粹大肆屠杀犹太人,手段是何等的残忍,简直让人发指。
扑哧,少年笑了出来,俊秀的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
“事实上,自从认识你以来,我就没走运过。难道还怕更倒霉?”
“不一样的。”林微微站了起来,不理他在背后的叫嚣,径自走了回去。
“喂,你不愿去当女仆,又不肯嫁我,那要不然剪了头发,和我一起去当兵吧!”
当兵?如果没记错后,在战争前期,纳粹除了有青年团之外,还有一支少女兵团。但还有八、九年的光阴,到了那时,简妮就已经超过了二十岁,而入少女团的年龄不能超过十八岁。再说,一个人的出身、信仰都被教堂记载在册,要完全毁去,再重塑一个身份,可不容易。
一想到自己将来会面临的苦难,林微微真是欲哭无泪。在二十一世纪里,她再混得不济,至少没有生命危险,没有战争,更不必担忧自己是外族人,而惨遭屠杀的厄运。
所以说人千万不能太黑心,你看,这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结局!她现在开始忏悔,还来不来得及?上帝啊,还是让她再穿回去吧! 她宁愿当一辈子的老姑娘。
“小黄瓜,你什么时候去里宾特洛普家?”埃里希追了上了来,与她并肩同行。
“下个月吧。母亲说等我过了十四岁生日再走。”
“那正好,
我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相聚。你走后,不久我也要离开。”
“去哪里?”
“去军营啊。这里的男孩到了十六岁,就要参军了。我的梦想是当一个飞行员……蓝天白云,任我翱翔。”
她转头去望他,阳光在树叶间洒下,将少年的脸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照出了灿烂的色彩。
林微微心中一动,张嘴道,“还是别当飞行员了吧。”
“为什么?你不喜欢么?以后可以带你一起冲上云霄,去看一看上帝居住的地方。”青涩的笑容在他嘴边扩散,却很动人,生活在这个时期的他当然不会知道将来发生什么。
林微微虽然对这一段历史很熟悉,却不知道,命运将会将这里每个人带去哪里。她的脑海中没有埃里希这个人物,所以不能告诉他的将来是怎样的,但她记得,到44年左右,德军的飞行部队几乎全军覆没。但她转念一想,就是战斗在东西线的阻击兵,能够生还的也是寥寥无几。既然横竖都是一个死,还不如在有生之日,按照自己的意愿,活得轰轰烈烈。
“算了,没什么。”就算说了他也不会明白,林微微索性闭嘴。
这几天,她一直在想,天要下雨,人要穿。只不过穿到这个苦逼的时期,真是太悲催了。靠,到底哪个没眼力的断绝了希特勒的艺术之路?害得全世界人民陷在战争的恐慌中,长达五六年之久!
等等,今年是33年,他才刚上台,搞个暗杀之类的,应该可以弄掉他。可是,去哪里找杀手?就算她现在去找其他党派的人,估计也没人会相信她吧?毕竟她口若悬河,毫无证据,不被人当神经病就该偷笑了。
那种高难度的事还是留给那些间谍神马的去做吧,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总是没错的,想办法跑路吧。可是,再过几年,全欧洲都会陷入战争的硝烟中,她该往哪里跑?苏联?1944年后,苏联才有机会扬眉吐气。中国?这个时期被日本占领了,回去也是死路一条,更何况她现在这个模样,很容易被当成间谍。美国?对,只要不去珍珠港,那里是最安全的地方。
要移民啊,就需要钱,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拼命赚钱,然后逃命。确定了方向后,她才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了些希望。
第二章 烤乳鸽
林微微翘着二郎腿躺在草地上,嘴里咬着草根,一边哼着歌曲,一边写着日记。说是写日记,其实也就是记录一些琐碎的小事,比如八岁的弟弟又把屎拉在裤子上;十六岁的出家的姐姐抱着儿子,回娘家闹情绪,结果被母亲赶了回去;双胞胎妹妹把家里仅剩的三颗土豆烧焦了,被母亲用扫帚抽了一顿。这位母亲大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强悍呐,堪称林微微的楷模了。
没土豆下锅,姊妹俩最后只能哭丧着脸去求林微微帮忙。
帮什么忙?自然是去求大财主的儿子埃里希呗。埃里希的父亲看林微微可怜,就给了她半只烧鸡,一盆子土豆。
微微穷凶极恶地盯着施舍来的烧鸡,差点没当场留下口水来,十分钟的路硬是走了三十分钟。不是她没有孔融让梨的精神,实在是这只烧鸡的模样太猥琐、香味太邪恶,仿佛在不停地对她说,来吧来吧,吃了我吧。
食欲PK理智,于是乎,食欲胜出。躲在树丛某个角落里,她终于把烧鸡给XXOO了。
万分不舍地将最后一根鸡骨头吐在地上,肚皮还是在咕咕直叫。她真是太倒霉了,穿越到这个时代不说,还穿越到这么一户穷人家。既然没钱养活,还生那么多小孩干嘛!不是遭罪么!
她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暗忖,在这个时候,如果埃里希一手拿烤鸡,一手握着她,说,
亲爱的小黄瓜,嫁给我吧,嫁给我,每天都有鸡吃。
林微微绝对不会犹豫,立马跟他回家!原来冲动不是魔鬼,饥饿才是啊!
一只野狗跑了过来,闻了闻骨头,最后耷拉着脑袋走了。为啥?因为她林微微这牛人把鸡骨头上能吃的地方都吞下去,整块骨头允吸得跟石头一样,不留下半点点的烧鸡味道!这也不能怪她,十三岁的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嘛。
啊啊啊,老娘我要吃肉!水煮鱼、水煮牛肉、水煮河蟹统统放马过来!!
一声河东狮吼,惊飞了树上的鸟。
林微微面对着夕阳西下的地方,跪了下去,内牛满面。
上帝呀、菩萨呀、耶稣呀,求求你放我回去吧。回家后,我绝对不再浪费食物,绝对不再挑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