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易仟乙

第一百六十二章 除掉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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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就是她!”

    “就算真是她,你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下动手,别忘了,人都是太后派来的。”

    二夫人已经气得浑身都在发抖,那可是她东帅府唯一的一根独苗,谁敢去动她一根毫毛,她都要把他五马分尸,冷眼看向周婆:“那你怎么办?”

    周婆斜睨着屋外,阴郁眯眼:“此人绝不能留,但也莫要给太后留下话柄,你且稍安勿躁,老奴自有打算!”

    “对,先查清絮的身份,莫要冤枉无辜!”

    不急不慌的声音自竹排后传出。

    二夫人见全都不让她去杀了那蹄子,差点没把剑柄给捏断。

    气哼哼的扔掉宝剑,坐凳子上发狠:“不管是谁,本夫人都要她将碎尸万段!”

    “自然,环儿,你将这些花瓣扔出去,就里面有几种花粉会令王妃不适,

    然后通知罗青义私下彻查絮,其他碰过这些东西的……”指指两个篮子:“都要查!”

    环儿赶紧把花瓣都原封不动装好,提着出屋。

    周婆吩咐的空档,还特意留下了一些毒水:“幸好王妃早有察觉,否则……”那后果她不敢想。

    “谁这么大胆子敢指使人来毒害夕儿?”二夫人已经顺好气息,转为一筹莫展。

    若是圣女,她没理由来害夕儿啊,要害也是害老爷去。

    “王妃不是过圣女曾有意加害她吗?老奴会审问清楚的。”将毒水装好,带着凝重走出庙。

    她不允许任何人来伤害殿下和王妃,否则苟且偷生至今就没意义了。

    谭美美没有要插手的意思,周婆会帮她摆平的,有这么多人关心的感觉真好,依旧维持着美妙心态。

    还有十左右就可以到达国都行馆了,别看这国家面积不大,却是比大曜国要繁荣一些。

    大街巷都见不到几个乞丐,大曜就不一样,乞丐成群结队。

    国都会更繁华吧?位于大陆的东北角,热起来要人命。

    冬冷起来恐怕也不好受,否则怎会是第一个生产棉花的国家?

    热好啊,制冰技术才能派上用场,大姐给了五万两银票,在西海时都兑换成银子装车了。

    按照青炎国一斤棉花种子二十文,她给他一钱银子一斤,都是超高价了。

    就不知道他们有没有那么多,最好几万两全花掉,买他个几十万斤,明年大曜还缺棉花吗?

    连着三的追查,罗青义确定乃絮所为,趁夜将人掳到了几人面前:“王爷,王妃,下官已查明,

    此人并非太后安排的人,真正的絮已经被害。”

    “那她是谁?”老丞相皱眉。

    某客栈的厢房中,老相爷、商容佑、谭美美分别坐开,决定一起审问。

    罗青义拱手:“凤府的人!”

    二夫人一听,立马就炸了,过去揪住凤絮的头发逼其对视:“,是谁派年来的?凤安礼还是岳素英?”

    凤絮早吓白了脸,磕磕巴巴的争辩:“奴婢……是絮,不是……”

    “不是你怕什么?”美美忽然发怒。

    “啊!”凤絮受到惊吓,失声尖叫,察觉到失态,赶紧补救:“奴婢……奴婢疼!”

    二夫人还揪着她的头发,凑近脸继续逼问:“你的底细我们已经查过,别再狡辩了,进来!”

    又一名侍女进屋,跪下后如实道:“十人中,大部分宫女奴婢都认识,

    而这位女子奴婢也是临出发前一晚在宫里见到的,她她也会同奴婢一起来青炎,

    至于絮,是琉璃阁的宫女,奴婢们未曾见过,因幢日见她随行其中,自称絮,

    又有奴婢担保,因此才让她给混了进来,奴婢该死,奴婢真不知道她不是絮!”

    “计划挺周密嘛!”美美冷笑,负责挑选这些侍女的是贞太妃,个个乖巧伶俐,从不同的地方选来,会出纰漏也不奇怪。

    “奴婢是絮啊!”凤絮急了,她不想死,她真的不想死,怎么会暴露呢?

    罗青义用眼神示意那侍女:“你下去吧,莫要声张!”

    “奴婢告退!”

    周婆将一套亵衣扔到凤絮身上,厉声道:“这种银杏叶绣样只有凤府的下人才会用,

    还有你头上的钗子,是去年凤府管家特意为一些有功劳的丫鬟订做,你还有什么话?”

    凤絮愣住,他们怎么连这些细枝末节都知道?

    而且钗子也不是管家赏赐给她的,是夫人身边的丫鬟遗失后,她偷偷捡来,一直不敢戴,出了大曜才敢插到头上。

    原来竟不是普通的发簪:“这是奴婢在街上捡的!”

    “是吗?哪里捡的?”美美扬唇。

    “在……在凤府附近捡的!”凤絮急了,六神无主下想了个合理的借口。

    “哼,凤府管家根本就没定制过什么钗子,你头上那个韵茯曾佩戴过!”周婆取下那支发簪,细细看了一遍,她没认错:“虽不知怎么到了你手里,

    但已无从狡辩,絮自八岁入宫,一直被安插在琉璃阁,

    从未出过皇宫,又怎会到凤府附近捡什么簪子?”

    凤絮仓惶睁大眼,她们是在套她的话:“不是的,奴婢月前有被琉璃阁掌事姑姑派出宫,

    王妃,奴婢没有谎,求您明察秋毫!”

    罗青义打开一个本送到凤絮面前:“此乃贞太妃交与太后的名单,

    上面记录了你们十饶具体情况,记载着絮未曾离开过皇宫!”

    “是掌事姑姑让奴婢出宫的,奴婢冤枉啊……王妃,奴婢真的冤枉!”凤絮用力挣脱二夫饶钳制,拼命磕头。

    周婆不愿让商容佑和美美见血,欠身道:“既已查明,便将此人交由老奴吧。”

    美美站起来,拉过商容佑往外走,没多看凤絮一眼。

    大姐的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无需同情。

    “啧,你们可真不让人省心,拖下去乱棍打死,老夫不想再看到她。”老相爷不疾不徐的完,也跟着出去了。

    好在没出事,要那丫头真被害死,又查不到真凶的话,所有矛头都会指向他。

    因为这里只有他与商家积怨已久,若真乃凤府手笔,实在愚蠢,凤安礼不像是这么愚昧的人啊?

    一个时辰后,周婆回到厢房:“王妃,已经问清了,的确与凤府无关,是韵茯受了宸太妃之命指使她来加害您的!”

    “猜到了!”美美耸耸肩,没怎么当回事。

    “二夫人已经将她……咳,您不会再看到此人,乏了吧?

    老奴先给您铺床,这客栈看着挺不错,实则到处都不干净!”碎碎念地到床前重新铺上带来的新被褥。

    这东帅府的二夫人也不是个善茬,在深宫里什么人没见过?依然心有余悸。

    居然硬生生把人四肢都给砍断了,就这还不解气,还在发威呢。

    老人不愿,美美也不问,以二娘成把打杀挂嘴边的人,肯定不会轻易放过。

    商容佑坐在灯下看书,但许久没有翻过一篇,且书本都快被他捏碎,恐怕心思也不在书上。

    “容佑,别看了,过来睡觉,明还要赶路呢。”

    美美边倒进软软的铺盖里边叫嚷,还有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儿呢,周婆真是太可爱了。

    王妃孩子一样的举动看在周婆眼里,也是喜爱得紧。

    一直觉得这丫头善良纯真,总怕她会因此而吃亏,今日见来,完全不必忧心。

    身为王妃,对付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就该拿出点手段来。

    见商容佑正在往这边走,识趣的撤离。

    院子里,二夫人耳朵动动,对着月亮阴涔涔的:“凤青月,本夫人管她是什么身份,一定要她付出代价!”

    周婆知道她是在给她听,慢慢走过去,也一起望着夜空:“你……她真是圣女吗?”

    “什么意思?”

    “没,我只是觉得她不配,你也莫要冲动,免得把自己搭进去,

    圣女不是咱们杀就能杀的,需要跟元帅和王爷他们从长计议!”

    二夫人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性子,点点头:“如今比起夕儿,

    我更担心太后,圣女连夕儿都不肯放过,何况是她了!”

    周婆拍拍她后背,安慰道:“放心吧,咱这位太后可不是那么容易打倒的!”

    否则又怎会有今日成就?活了大半辈子,她谁都不服,就服这个十九岁的女子。

    在凤府忍辱负重,到了皇宫也是韬光养晦,从一个无人问津又没半点势力的姑娘到名扬下,这段路程有多不易,想都想得到。

    别这么个姑娘了,就是让她这在宫中生存了半辈子的人都绝对做不到。

    这些话要是让娄千乙听到,肯定也会跟着感慨感慨。

    一切名望都是从她无数次死里逃生后得来的,就连现在都要时时刻刻提防着歹人行凶。

    光是夏侯霜解决掉的刺客都能累积成山。

    永寿宫中,娄千乙正躺床上思考事情,水稻已经开始抽穗,再过一个多月就可以收割了。

    再后面就是开挖第一波发下去的红薯,玉米大麦收成非常乐观。

    各种豆类也不错,而这些并非她的功劳。

    这叫什么?助我也,去年各种粮食收成都不咋的,她一来,瞧瞧,风调雨顺,老太给面子了。

    有空再教教这些古人榨植物油,黄豆这些不一定只能用来做豆腐。

    听好些人家都不吃油的,动物油只有富裕人家才吃得起。

    想着想着,便睡过去了。

    经过两个多月的长途跋涉,美美的大部队终于来到青炎国的帝都炎城。

    早有官员在城门口恭候,连百姓们都面带着善意,这是在大伙意料之外的。

    美美掀开帘子,目睹那些围观的人,难道青炎国主并没把那件事当真?

    当时大姐为筹银子,特意让四国使团去当陪衬,这事若放她头上,虽不至于生气,但多少也会有些不痛快。

    举个例子,有人要拍卖一件能让酒吧生意蒸蒸日上的物品,她去了,结果东西却被卖家的亲属给拍走了,这不是利用她抬价格么?

    “这边请!”一位身穿官服的老人亲自带路,后面还跟着六名高官,个个毕恭毕敬,友好的待客之道发挥得淋漓尽致。

    商容佑虽贵为王爷,但不喜见人,王妃又是女儿身,与青炎官员周旋的担子就落到了老丞相肩上。

    再怎么也是三朝元老,交涉方面,炉火纯青。

    “有劳诸位了!”老相爷拱手回礼,显然也没猜到他们会这般热情,既然青炎国敬大曜,大曜也不会失了礼数,边走边看,不忘赞誉:“常闻贵国炎城有下第一花城之美称,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不光地面种满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连屋顶都开满花卉,香气扑鼻,赏心悦目。

    美是很美,但老丞相个人觉得这种布置太花哨了,中看不中用。

    且夏日里最招蚊虫,而驱蚊草大多带有轻微毒性,驱虫香料也不是啥好玩意儿。

    就为了美观,活活受罪,呵,还是他大曜好!

    心里腹诽连连,老脸上笑容满面,眼中欣赏鲜明,就跟真恨不得也搬迁过来颐养年一样。

    自己国都被第一大国的元老级人物如此向往,哪能不自豪?

    为首的官员故作谦虚:“老丞相谬赞了,吾国百姓平素里就爱弄些花花草草,难登大雅之堂!”

    可不就是登不上台面么?花花草草都是女人喜好的东西。

    有那精力,不如多弄些实际性的东西变卖成白花花的银子,再不济种药材也比这些花强:“非也非也,花,乃美好象征,

    不但娇媚,嗅之怡人,若非路途遥远,老夫真想在此安家落户!”

    “哈哈,老丞相过誉了,来,您慢点,这便是吾国君主为贵客们特意设立的行馆,里面请!”

    美美抿唇偷笑,老相爷不愧是个老狐狸,没进城前还什么‘一路走来,

    看到最多的就是乱七八糟的花花草草,青炎男子缺乏英勇之气等等!’,这会儿却把人家夸得跟朵花儿似地。

    气炎热,叫人透不过气来,身上更是粘哒哒的,好不难受。

    行馆里也亦是如此,美美发誓,从没过过这么坑爹的夏。

    没空调就算了,还要包得像个粽子。

    肚兜外面是里衣,里衣外面一层中衣,再加外套,整整四层,杀了她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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