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晚晚
    ,是故意还是无意。

    没等她满心喧嚣,他却又俯身,靠在她左耳,似乎是怀着最后的侥幸,盼望着她听不到,轻轻地呵气:

    “你不是晚晚了,我也不要你了。”

    可她听到了。字字不落。

    她一直忘了告诉他,他走后,她的左耳慢慢地恢复了听力。

    不会在关键时刻失灵了。

    “我对你这么坏,说了这么过分的话,我说我不要你了,你为什么就是不哭呢,晚晚。”

    他捧住她一侧的脸,双目饱含氤氲,直盯着她,仿佛要窥入她的内心,

    “你,不是很爱哭吗……哥哥记得,你以前很爱哭的,是我不够凶吗?”

    她睁着双水眸,咬着下唇,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听他这样说,她好像丧失了所有的感官知觉,居然一滴眼泪都流不下来。

    也丝毫尝不到难过的滋味。

    好奇怪。

    “你总是,这样看着我,”他挑着醉眼,微凉的手指轻轻摩挲她的面颊,“总安安稳稳地呆在我身边,会给我错觉,让我觉得……我是个好人。”

    “你让我真的很想,很想……”

    他突然,低下头,咬住她左耳,用力极恨极狠。

    她疼得呜咽一声,却一滴眼泪都憋不出,只听他恶劣的说:

    “真的很想,狠狠地弄哭你。”

    “……”

    他勾着唇,眯着眼笑起来:“那一定,特别有趣,是不是?”

    第29章 暮色(10)

    其实晚晚总在想, 他很多时候,真的不是完全在对她好, 他也有恶劣的时候,会惹哭她, 会欺负她, 会让她手忙脚乱,无所适从。

    但她却从不觉得他是坏人, 也没想过要彻底躲开他。

    她是依赖他的。

    只是,已经不仅是以妹妹的身份了。

    “我跟你说过了, 再敢跑到我床上,就对你不客气。”

    她被这么严厉的一声惊醒。

    不记得自己睡了多久,也忘了昨晚是怎么睡在这里的,只是一睁眼, 天光稍霁, 窗外还在下雨。

    面前,是他结实的胸膛。

    还穿着昨晚的衣服。

    潮气在屋中缓缓发酵。

    他下巴挨在她头顶,继续说:“你怎么,这么不乖。”

    她缓缓从床上爬起, 坐起来看着他。

    他眉目舒倦,显然也是刚醒来,发现她睡在身边, 那张脸就黑了下去,面色不善:

    “晚晚,我之前怎么跟你说的?”

    ——怎么跟她说的?

    他昨晚, 不是说了很多胡话吗?

    可他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意外地没跟他撒娇或是什么,心思如同被翻搅过一通,乱得让人窒息。

    爬起来乖乖穿好鞋子,关上门就出去了。

    沈知昼有些意外她今天怎么这么听话,不吵也不闹的,他看那门关上,听到砰的一声,才缓缓地回神。

    心口犹如被挖空了一块儿似的。

    转身去浴室冲澡。

    水淋在头上,像无数个小锥子,扎得他头痛欲裂。

    勉强才想起,昨天晚上是林槐回来了,攒了个局在兰黛,顺便喊来了金三。

    金三和褚秦生前关系交好,但好像也没有特别好。

    褚秦死后,他就气焰渐长,大大咧咧的,口无遮拦,都敢跟林槐称兄道弟了。

    不过林槐并不受用。

    在沈知昼来之前,只问他了些褚秦之前跟踪的那个小女孩儿的事。

    金三说,那个女孩儿和他儿子是一个学校的,之前林问江给学校捐了个图书馆,然后受邀去剪彩,顺便做了个演讲。

    学校还给林问江做了个奖章,是那个女孩儿给他颁的奖。

    后来,林问江就让褚秦去打探她的消息了。

    不过,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是沈知昼去兰黛见林槐时,林槐告诉他的。

    他去时,金三已经走了。

    林槐一个人坐在沙发里喝酒,见他来了,随便说了两句后,扬手递给他一张照片。

    边角泛黄的家庭合影。

    上面是四个人。

    林问江,林槐,林榣。

    还有八岁时的晚晚。

    小女孩儿一双清澈无瑕的眼,乖巧亲密地依偎在林槐的身边,笑得很开心。

    照片拍于十年前,比之从前,她的轮廓长开了,愈发成熟潋滟,其余的,却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樱唇杏眼,巴掌大的小脸,笑起来时,脸上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娇俏又可人。

    “这是我妹妹。”林槐说,“她叫林栀。十年前失踪了,我们一度以为她死了,没想到她还活着,就在港城。她都十八岁了,真幸运啊。”

    ——真幸运啊。

    林槐在感叹着无比幸运。

    沈知昼却在这一瞬间,被这句话狠狠地拖入了无边地狱之中。

    他浑身发冷。

    十年前的那个盛夏,他快十七岁,作为年纪最小的学生,被警校录取了。

    收到一纸通知书后,许凌薇和权开宙都非常开心,但还是没有铺张庆祝奔走相告。

    他一直以来,都被藏得很好。

    他本不是港城人,不过家也在北地,不过距港城五六百公里,不靠海罢了。

    他也不姓沈,他的名字里,本来是没有沈这个姓的。

    以前,他也不住在伯父伯母家里。

    而伯父和伯母,也只不过是他父母生前最好的两个朋友罢了。

    沈知昼很小的时候,没有多少所谓“父亲”的概念。因为从记事起,他就已经消失了。

    长大后,他听说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做知晓。

    听说他在六七年前就抛妻弃子一走了之,去当毒贩了。

    为此,从小都有人戳着他和妈妈的脊梁骨说他爸爸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

    贩毒?

    那是在牟折寿的不义之利,赚的是搭上别人一生幸福安康的不义之财。

    那是比穷凶极恶,十恶不赦,还要最大的恶。

    妈妈却从不辩解,只是会拉着他,快速地穿越那些左邻右舍的流言蜚语,回到家关上门。

    然后告诉他,他爸爸不是坏人。

    那时,他天真却一针见血地问:“那爸爸是好人吗?”

    妈妈却又答不出。

    后来稍微懂事了,他才隐隐地觉得,每次妈妈都把那些难听的话拒之门外,把他和她关起来,实际上可能是怕长久以来心里的信念会随着愈演愈烈的流言动摇。

    然后不堪一击,全都破灭。

    怎么才能坚信一个,六七年都没见到的,别人都说他是坏蛋的人是个好人呢?

    他也不知道。

    不过后来,那个

    男人回来了。

    不算荣归故里,别人只当他是浪子回头。

    他去做了什么,不能状告天下。

    他们搬了家,远离那些流言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