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的时候,林小乖被尿憋醒,刚想进入空间解决,旁边一只手伸了过来,带着睡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怎么不睡?”
她身体一僵,“我要上厕所。”心里一阵后怕,还好还好……
闻言,沈迟有些迷糊地睁开眼睛,“我陪你去。”说着,已经坐起身打开了灯。
深更半夜的,他可不放心媳妇一个人上厕所。
林小乖因为突来的灯光抬手遮了下眼睛,沈迟已经下了床将她扶了起来。
林小乖其实只是刚开始显怀,肚子还不算明显,穿宽松点的衣服都看不出来,沈迟却尤其紧张。
解决完生理问题,林小乖很快就再次进入了梦乡,沈迟却睡不着了,借着从窗外映照进来的月光,他静静地打量身边的妻子。
他的一生虽然才过了一小部分,但却已经经历了别人一生也不会有的波折。也曾怨过也曾恨过,但几次死里逃生,慢慢地也能一笑而过了。
没有经历那些,也没有如今的他。
一般总是遇到磨难,又能绝处逢生不被打倒的人,世人总认为那样的人有毅力,有担当,但却不会有人会想到,那样的人其实非常自我。
吃了那么多苦,总是想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
因为受到太多伤害,总是对他人充满防备。
沈迟就是其中的典型。
所以其他人以为他那样有原则的人会用那般手段强娶林小乖,是因为太喜欢对方了。
但其实,他只是太爱自己了。
那么好,那么令人心动的姑娘,怎么能不娶回来。
沈迟唯一不同的是,他将自己看的很清楚。
但他发现,自己其实比自己以为的要好一些,眼前这个安睡的女人,是他真心愿意呵护的。
并不仅仅只想得到,他是愿意为她付出的。
不是那些流于表面的关心,而是想将她纳入骨血,让她接受他的所有,将他有的都给她。
他伸手顺了顺她有些凌乱的发丝,压下心中有些超过界限的汹涌情感。
这个女人,必须要彻底成为自己的。
后半夜,沈迟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林小乖,仿佛要将她刻进心里,融进骨血里。
也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做下了之前几个月也没能做下的决定。
他一定要快点把她接到身边。
一大早,林小乖就醒过来了,她现在每天中午都会睡午觉,早起时间也因此保持原状。
沈章明在外面买了油条回来,林小乖又每人给煎了一个蛋,配上白米粥,足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怎么有人卖油条了?”罗玉芳喝着粥问道。
“是后面老王家在卖,刚开张呢,我遇上了就买了些回来。”沈章明心情不错,这下做买卖的不止他们一家了,他心里也踏实了些。
“这油条面没有发好,不够酥脆。”林小乖咬了一口,习惯性地评价道。
还好自己只扯了半根。
“其他人自然不及我们婉婉。”罗玉芳对孙媳妇的手艺是极其自豪的。
“嫂子你怎么不多吃点?”沈秀关心道。
林小乖摇头,“油条不好消化,我还是少吃点好。”
听她这样说,原本想给她夹一根油条的沈迟只能作罢。
“迟娃难得回来,婉婉你和他一起出去逛逛吧,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罗玉芳看出孙子和孙媳妇之间心结未解,便开口道。
不等林小乖开口拒绝,沈迟已经二话不说答应了,还说了一句:“那我们中午就不会来吃饭了。”
见孙子这么积极,罗玉芳笑得合不拢嘴,“好,你们在外面吃,吃好一点。”
连碗都不让洗,林小乖就和沈迟被罗玉芳送作堆催着赶了出来。
沈迟似乎早有了打算,牵起她的手就向着一个方向走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了县城的百货商场。
“到这来做什么?”林小乖微微蹙眉,她没记错的话,这里面的东西都贵的离谱。
“当然是买东西了。”沈迟不由分说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他其实想将她揽着的,但被人看到要说闲话,他是不在意,但媳妇脸皮有些薄。
这会的百货商场其实没什么看头,衣服款式就那么几样,唯一吸引国人的就是那些外国货,可惜外国那些太过超前的东西大多都不适合如今的时代。
尽管在林小乖看来那些连衣裙是再保守不过的风格,但那些花色却不是这时候的人能够接受的。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穿。
就像之前家里卖的衣服,通常来买的人都是挑着时间偷偷摸摸来的。
林小乖记得一件事,她阿娘去世那年,病的特别严重时,想到她一直穿着灰扑扑的衣服,连件鲜亮点的好衣服都没有过,她觉得心疼,就拿出攒的零花钱,想要给她买块小碎花的布做件衬衫。那会阿娘特别慌,连连拒绝,还说:“不行的,会被人笑的。”
这时代的人差不多都这样,向往所有颜色鲜艳的东西,却只敢让人知道,嘴上绝对不会承认,就怕被人戴上“腐败”的帽子。
这是个人性被最大程度压抑的年代。
“我想买个手表,你给我挑一个。”沈迟带着她来到了手表专柜。
“……怎么想到买手表?”毕竟对这时候的人来说手表并不是必需品。
“出操时带个闹钟太麻烦了。”他没说的是那些小兔崽子总是偷偷把闹钟的时间给拨快,要不是他从小在地里干活懂得看天色,怕是不知被糊弄多少次了。
令沈迟松了口气的是,林小乖并没有觉得他浪费也没有劝说他。常理上讲,男人应该是喜欢会精打细算会当家的女人的,但沈迟却是例外。
他觉得自己又不是赚不到钱,若妻子令他满意的话,花再多她也不心疼。
唧唧歪歪的他反而觉得烦。
“你预备买什么价位的?”林小乖大略看了下,这会的手表款式其实就那几样,完全不像后世那样令人眼花缭乱。
“你随意。”沈迟看了下,最贵的两百多,并没有超出预算。
他这样说,林小乖就照做了,没多久就选中了一款海鸥牌的手表,售价一百六十五块钱,银白色的表头,表带是黑色皮革材质,她依稀记得这款算得上是经典款了。
沈迟一看觉得不错,立刻就付了钱把表带到手上了。
两人去了二楼卖服鞋的地方,沈迟原本打算给林小乖买两身衣服,但被她以“肚子大了就穿不了”为由拒绝了。
沈秀已经把她留在老宅新房的衣服给拿了回来,她现在也只是凑合着穿,等孩子生下来,她打算自己做。
到那时候,国内的风气应该要开放许多。
经过一个柜台,沈迟突然停下了脚步,林小乖不解,转头看去,发现里面是卖的皮鞋。
“我给你买一双皮鞋吧?”沈迟的话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决定,因为他已经站在了柜台前让售货员将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有些不乐意,刚刚这对男女上来的时候她已经看过了,虽然男的俊女的俏,但男的穿了一件半旧不新还不称身的汗衫,女的穿着青色的对襟短袖衫,布料虽新却一般,一看就不像有钱的。
而且私心里,她也不愿意相信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会同样有钱。
见售货员半晌没动作,沈迟皱眉看向她,目光已经有些冷了,他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把这双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不甘不愿地将鞋子拿出来,见沈迟要拿去看,不阴不阳道:“小心点,弄坏了你们可赔不起。”她心里已经认定眼前二人是只看不买的穷鬼。
沈迟额头青筋跳了跳,这是哪来的白痴?他逛过不少城里的百货商城,这样的极品还是第一次遇上。
他忘了此时自己穿的是早年留在家的衣服,廉价破旧不说,还有些短了,被狗眼看人低也不稀奇。
林小乖有些无语,她知道这会国营机构的售货员都喜欢看菜下碟,但要不要这么巧就这么被他们遇上?
之前买手表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
“你脚几码?”沈迟转头问道。
“三十六码。”见他铁了心要买,旁边那售货员又一脸轻视,林小乖也不打算和他争,乖乖地回答道。
沈迟看了下鞋底,三十七码的,他对服务员道:“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这下忍不住了,“你不买换什么号?”语气极其不好。
沈迟扬了扬眉,余光正好看到一个穿着工作装的干瘦男人,便转头问道:“你是这里的负责人?”
“我姓徐,是这里的经理,有何贵干?”嘴上这样问着,徐经理却狠狠地看了眼旁边的售货员,自打这个侄女来后,商场就没安生过一天。
大哥那么老实的人,怎么会养出这种偷奸耍滑又势力的闺女。
沈迟将他的神色收入眼底,出乎意料地没有告状,而是提了提手中的皮鞋重复之前的要求道:“麻烦给我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眼睛一瞪要说话,沈迟抢先道:“这位售货员似乎腿脚不便,我不好麻烦残疾人,就只好请徐经理屈尊了。”
她身体一僵,“我要上厕所。”心里一阵后怕,还好还好……
闻言,沈迟有些迷糊地睁开眼睛,“我陪你去。”说着,已经坐起身打开了灯。
深更半夜的,他可不放心媳妇一个人上厕所。
林小乖因为突来的灯光抬手遮了下眼睛,沈迟已经下了床将她扶了起来。
林小乖其实只是刚开始显怀,肚子还不算明显,穿宽松点的衣服都看不出来,沈迟却尤其紧张。
解决完生理问题,林小乖很快就再次进入了梦乡,沈迟却睡不着了,借着从窗外映照进来的月光,他静静地打量身边的妻子。
他的一生虽然才过了一小部分,但却已经经历了别人一生也不会有的波折。也曾怨过也曾恨过,但几次死里逃生,慢慢地也能一笑而过了。
没有经历那些,也没有如今的他。
一般总是遇到磨难,又能绝处逢生不被打倒的人,世人总认为那样的人有毅力,有担当,但却不会有人会想到,那样的人其实非常自我。
吃了那么多苦,总是想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
因为受到太多伤害,总是对他人充满防备。
沈迟就是其中的典型。
所以其他人以为他那样有原则的人会用那般手段强娶林小乖,是因为太喜欢对方了。
但其实,他只是太爱自己了。
那么好,那么令人心动的姑娘,怎么能不娶回来。
沈迟唯一不同的是,他将自己看的很清楚。
但他发现,自己其实比自己以为的要好一些,眼前这个安睡的女人,是他真心愿意呵护的。
并不仅仅只想得到,他是愿意为她付出的。
不是那些流于表面的关心,而是想将她纳入骨血,让她接受他的所有,将他有的都给她。
他伸手顺了顺她有些凌乱的发丝,压下心中有些超过界限的汹涌情感。
这个女人,必须要彻底成为自己的。
后半夜,沈迟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林小乖,仿佛要将她刻进心里,融进骨血里。
也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做下了之前几个月也没能做下的决定。
他一定要快点把她接到身边。
一大早,林小乖就醒过来了,她现在每天中午都会睡午觉,早起时间也因此保持原状。
沈章明在外面买了油条回来,林小乖又每人给煎了一个蛋,配上白米粥,足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怎么有人卖油条了?”罗玉芳喝着粥问道。
“是后面老王家在卖,刚开张呢,我遇上了就买了些回来。”沈章明心情不错,这下做买卖的不止他们一家了,他心里也踏实了些。
“这油条面没有发好,不够酥脆。”林小乖咬了一口,习惯性地评价道。
还好自己只扯了半根。
“其他人自然不及我们婉婉。”罗玉芳对孙媳妇的手艺是极其自豪的。
“嫂子你怎么不多吃点?”沈秀关心道。
林小乖摇头,“油条不好消化,我还是少吃点好。”
听她这样说,原本想给她夹一根油条的沈迟只能作罢。
“迟娃难得回来,婉婉你和他一起出去逛逛吧,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罗玉芳看出孙子和孙媳妇之间心结未解,便开口道。
不等林小乖开口拒绝,沈迟已经二话不说答应了,还说了一句:“那我们中午就不会来吃饭了。”
见孙子这么积极,罗玉芳笑得合不拢嘴,“好,你们在外面吃,吃好一点。”
连碗都不让洗,林小乖就和沈迟被罗玉芳送作堆催着赶了出来。
沈迟似乎早有了打算,牵起她的手就向着一个方向走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了县城的百货商场。
“到这来做什么?”林小乖微微蹙眉,她没记错的话,这里面的东西都贵的离谱。
“当然是买东西了。”沈迟不由分说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他其实想将她揽着的,但被人看到要说闲话,他是不在意,但媳妇脸皮有些薄。
这会的百货商场其实没什么看头,衣服款式就那么几样,唯一吸引国人的就是那些外国货,可惜外国那些太过超前的东西大多都不适合如今的时代。
尽管在林小乖看来那些连衣裙是再保守不过的风格,但那些花色却不是这时候的人能够接受的。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穿。
就像之前家里卖的衣服,通常来买的人都是挑着时间偷偷摸摸来的。
林小乖记得一件事,她阿娘去世那年,病的特别严重时,想到她一直穿着灰扑扑的衣服,连件鲜亮点的好衣服都没有过,她觉得心疼,就拿出攒的零花钱,想要给她买块小碎花的布做件衬衫。那会阿娘特别慌,连连拒绝,还说:“不行的,会被人笑的。”
这时代的人差不多都这样,向往所有颜色鲜艳的东西,却只敢让人知道,嘴上绝对不会承认,就怕被人戴上“腐败”的帽子。
这是个人性被最大程度压抑的年代。
“我想买个手表,你给我挑一个。”沈迟带着她来到了手表专柜。
“……怎么想到买手表?”毕竟对这时候的人来说手表并不是必需品。
“出操时带个闹钟太麻烦了。”他没说的是那些小兔崽子总是偷偷把闹钟的时间给拨快,要不是他从小在地里干活懂得看天色,怕是不知被糊弄多少次了。
令沈迟松了口气的是,林小乖并没有觉得他浪费也没有劝说他。常理上讲,男人应该是喜欢会精打细算会当家的女人的,但沈迟却是例外。
他觉得自己又不是赚不到钱,若妻子令他满意的话,花再多她也不心疼。
唧唧歪歪的他反而觉得烦。
“你预备买什么价位的?”林小乖大略看了下,这会的手表款式其实就那几样,完全不像后世那样令人眼花缭乱。
“你随意。”沈迟看了下,最贵的两百多,并没有超出预算。
他这样说,林小乖就照做了,没多久就选中了一款海鸥牌的手表,售价一百六十五块钱,银白色的表头,表带是黑色皮革材质,她依稀记得这款算得上是经典款了。
沈迟一看觉得不错,立刻就付了钱把表带到手上了。
两人去了二楼卖服鞋的地方,沈迟原本打算给林小乖买两身衣服,但被她以“肚子大了就穿不了”为由拒绝了。
沈秀已经把她留在老宅新房的衣服给拿了回来,她现在也只是凑合着穿,等孩子生下来,她打算自己做。
到那时候,国内的风气应该要开放许多。
经过一个柜台,沈迟突然停下了脚步,林小乖不解,转头看去,发现里面是卖的皮鞋。
“我给你买一双皮鞋吧?”沈迟的话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决定,因为他已经站在了柜台前让售货员将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有些不乐意,刚刚这对男女上来的时候她已经看过了,虽然男的俊女的俏,但男的穿了一件半旧不新还不称身的汗衫,女的穿着青色的对襟短袖衫,布料虽新却一般,一看就不像有钱的。
而且私心里,她也不愿意相信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会同样有钱。
见售货员半晌没动作,沈迟皱眉看向她,目光已经有些冷了,他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把这双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不甘不愿地将鞋子拿出来,见沈迟要拿去看,不阴不阳道:“小心点,弄坏了你们可赔不起。”她心里已经认定眼前二人是只看不买的穷鬼。
沈迟额头青筋跳了跳,这是哪来的白痴?他逛过不少城里的百货商城,这样的极品还是第一次遇上。
他忘了此时自己穿的是早年留在家的衣服,廉价破旧不说,还有些短了,被狗眼看人低也不稀奇。
林小乖有些无语,她知道这会国营机构的售货员都喜欢看菜下碟,但要不要这么巧就这么被他们遇上?
之前买手表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
“你脚几码?”沈迟转头问道。
“三十六码。”见他铁了心要买,旁边那售货员又一脸轻视,林小乖也不打算和他争,乖乖地回答道。
沈迟看了下鞋底,三十七码的,他对服务员道:“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这下忍不住了,“你不买换什么号?”语气极其不好。
沈迟扬了扬眉,余光正好看到一个穿着工作装的干瘦男人,便转头问道:“你是这里的负责人?”
“我姓徐,是这里的经理,有何贵干?”嘴上这样问着,徐经理却狠狠地看了眼旁边的售货员,自打这个侄女来后,商场就没安生过一天。
大哥那么老实的人,怎么会养出这种偷奸耍滑又势力的闺女。
沈迟将他的神色收入眼底,出乎意料地没有告状,而是提了提手中的皮鞋重复之前的要求道:“麻烦给我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眼睛一瞪要说话,沈迟抢先道:“这位售货员似乎腿脚不便,我不好麻烦残疾人,就只好请徐经理屈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