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明笙姐,真巧啊。”赵薛抬手打了个招呼,喊嫂子喊习惯了,他这突然分手,弄得他还有些不习惯,直接喊名字,好像哪里怪怪的,最后赵薛在名字后面加了个‘姐’,才终于有了正常的感觉。
“你认识?”明笙还未开,坐在她身侧的林述言先提了这个疑惑。
将注意力全放在明笙身上的赵薛这才发现嫂子身边居然有个男人。
男人面容清隽,眸色清敛,和他哥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他明明是完全不的两个人,赵薛盯着男人看久了,却又觉得男人和他哥好像又那一点似是而非的相似。
赵薛的经验告诉他,这个男人在明笙心里肯定是不一样存在。
明笙回眸,回答了林述言的问题:“嗯,一个认识的朋友。”
说完,她看向过道那边的赵薛,回应他方才的招呼:“你来南市,差?”
赵薛摸了摸头发,他没想到嫂子居然还会理他,毕竟他那些前女友从和他分手和他以及他那些兄弟都是老死不相往来。
他刚开始还以为明笙也会这样,所以那声招呼,他更多的是试探。
“算是吧,过来谈一个合作。”
明笙礼貌笑了笑:“那祝你合作顺利。”
“那明笙姐,你这是?”赵薛指了指二人。
虽然明笙和沈朝渊已经分手,而且他哥还是被甩的那个,在赵薛眼里,明笙就还是他嫂子,没有人比明笙更适合他哥。
他知道,如果没有明笙,他哥也不会有其他人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哥需要的一直都不是女朋友,而是明笙。
“我回南市看一个朋友。”明笙答。
赵薛哦了一声,然后点点头。
他本想打听俩人是什关系的,是以嫂子的智慧肯定,只要他一开肯定就会被识破的。
赵薛歇了那个心思,他现在只懊悔上了飞机以后才遇见,如果是在登机前,他还给哥报个信。
明笙和赵薛在南市机场分别,她和林述言继续往南,而赵薛则是与他相反的方向。
来接赵薛的司机到了,赵薛朝着明笙道:“明笙姐,需不要我送你一程?”
刚好他还以再深入了解一她身边那个让人很有危机感的男人。
“不用了,不顺路,赵薛谢谢你了。”明笙拒绝了他的好意。
赵薛也没有强求,和她说了句青市见后,便上了来接他的专车。
去往南泞市的大还要有一会才发车,所以明笙和林述言并没有急着上车。
“笙笙,你怎会认识他?”林述言望着那辆离去的黑色轿车,开问道。
听他这语气,他是知道赵薛这个人的,明笙有些讶异:“你知道他?”
林述言失笑:“赵家的产业是有很多都涉及娱乐圈,我在国外这些年,对于娱乐圈的这些影视娱乐公司没研究。”
他这一说,明笙也觉得己方才的问题有些多余。
“我和赵薛认识,是因为大学那会交了一个男朋友,他是朋友,间接认识的。”明笙以一种很平常的语气将这件事告诉了他。
对于沈朝渊的存在,明笙没有要隐瞒林述言的意思,大学交男朋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沈朝渊的现,将她心中那块遗憾填补了些许。
是在外人眼里,他之间就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恋爱关系,所以没什好避讳的。
而且在明笙心里,对林述言的这份感情,需要和沈朝渊的这段过去作为遮掩。
“男朋友?”林述言眼神一顿,似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
半晌,他才继续:“怪不得那个赵薛刚才喊你姐,明明他比你大了好几岁,原来你还有这一层关系。”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前一段时间分手了。”明笙没有细化其中缘由的打算,只是简略地解释了一句。
“怎分手了?”林述言刚问完,便察觉到她情绪的变化,以为她是在为那一段感情伤感,他抬手摸了摸明笙的脑袋,像时一样安抚她,“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
明笙垂眸没有答话,因为她知道不会了,不会遇到更好的。
因为已经遇到了。
就在她眼前。
回南泞镇的大即将发车,他也找了个靠窗的两个位置坐。
明笙坐在里面,大的透明玻璃窗完全打开,她是有些晕车的,所以全程一直望着窗外,企图想要靠窗外这些不断变换的风景,来缓解生理上的不适感。
开车的师傅应该是个老手,一路稳稳当当,颠簸感几乎没有,这让明笙凭空生了几分安全感。
这一趟在路上花费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达南泞镇上的车站里。
从大上来,明笙微抿了唇,嘴唇有些干涩,这时面前突然现一瓶水。
她抬眸,是林述言递过来的。
他说:“喝一点,会舒服点。”
明笙应声接过,喝了两,缓解了一些。
了小车站,明笙望着这个熟悉的小镇,忽然鼻头有些酸。
这里她有一年多没有回来了,小镇的街道还是她熟悉的那个。
林述言除了五年的一次,这是他第二次来到这里。
湿漉漉的街道刚迎来过一场雨,南方的小镇,即使到了初夏依旧雨意绵绵。
灰墙砖瓦,屋檐上的积雨,正顺着瓦片沟壑处,一滴一滴落在鹅卵石铺的台阶上。
而初杳就是在这个小镇上生的,从一岁长到六岁,后其父母因为工作原因搬到了青市。
后来十年,她所有的年记忆都留在了青市,那里有她爱的朋友,有她喜欢的年。
而这一切美好,终止在了十七岁那年的春天,后来她又和她的父母回到了这里。
初杳的墓地,选在了老家后面的那一片花海。
初父害怕女一个人孤单,所以在原本只有杂草的地方种满了各色各样的花,保证春夏秋冬,那里都会有颜色。
墓碑上的女,笑容灿烂,还是记忆中的模样。
明笙站在碑前,热泪盈眶。
风徐徐地吹着,一阵花香绕过鼻息,是熟悉的味道。
站在远处的初父初母看着女碑前的俩人,情不禁地抹了抹眼角的泪,他的女啊,是不幸的,但时又是幸运的。
短短的十七年
韶华,他的女遇到了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两个人,也算无憾了。
明笙回来的时候,是一个人。
初母视线往她身后探了探,一便了然:“述言那还孩子,还在那?”
明笙点头:“嗯,他这多年没来,应该有好多话想和杳杳说的。”
所以她特意先回来,就是为了给他留单独相处的时间。
初母谈起林述言,微微叹了气,她握住明笙的手:“笙笙啊,你没事帮我和你干爸劝劝述言,杳杳已经走了,你让他别死守着过去的那些承诺了。”
明笙睫毛颤了一瞬,无声叹息,带着不易察觉地感伤:“干妈,有时候,感情不是那容易说断就断的。”
这种事,她太深有体会了。
初母何尝是不知道呢,她现在提起这件事更多的还是为了面前的这个孩子。
她和初父已经失去了杳杳,不看着她长大、成人,结婚生子。
所以他更加盼望明笙够幸福。
初母握紧了明笙的手,话里藏着深意:“笙笙啊,有时候不要顾及太多,如果喜欢,就去争取。”
明笙似有所感地和初母对视了一眼,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忽然发觉,己这多年努力隐藏的那份情,并不是毫无破绽。
——
赵薛一上了车,便迫不及待地给沈朝渊打了个电话。
打算将己在飞机上的所获得的情报全都告知沈朝渊。
电话打了两遍才通,电话那头的沈朝渊明显对接到赵薛的电话并没有多欢喜,声音极其冷淡:“什事?”
“你认识?”明笙还未开,坐在她身侧的林述言先提了这个疑惑。
将注意力全放在明笙身上的赵薛这才发现嫂子身边居然有个男人。
男人面容清隽,眸色清敛,和他哥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他明明是完全不的两个人,赵薛盯着男人看久了,却又觉得男人和他哥好像又那一点似是而非的相似。
赵薛的经验告诉他,这个男人在明笙心里肯定是不一样存在。
明笙回眸,回答了林述言的问题:“嗯,一个认识的朋友。”
说完,她看向过道那边的赵薛,回应他方才的招呼:“你来南市,差?”
赵薛摸了摸头发,他没想到嫂子居然还会理他,毕竟他那些前女友从和他分手和他以及他那些兄弟都是老死不相往来。
他刚开始还以为明笙也会这样,所以那声招呼,他更多的是试探。
“算是吧,过来谈一个合作。”
明笙礼貌笑了笑:“那祝你合作顺利。”
“那明笙姐,你这是?”赵薛指了指二人。
虽然明笙和沈朝渊已经分手,而且他哥还是被甩的那个,在赵薛眼里,明笙就还是他嫂子,没有人比明笙更适合他哥。
他知道,如果没有明笙,他哥也不会有其他人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哥需要的一直都不是女朋友,而是明笙。
“我回南市看一个朋友。”明笙答。
赵薛哦了一声,然后点点头。
他本想打听俩人是什关系的,是以嫂子的智慧肯定,只要他一开肯定就会被识破的。
赵薛歇了那个心思,他现在只懊悔上了飞机以后才遇见,如果是在登机前,他还给哥报个信。
明笙和赵薛在南市机场分别,她和林述言继续往南,而赵薛则是与他相反的方向。
来接赵薛的司机到了,赵薛朝着明笙道:“明笙姐,需不要我送你一程?”
刚好他还以再深入了解一她身边那个让人很有危机感的男人。
“不用了,不顺路,赵薛谢谢你了。”明笙拒绝了他的好意。
赵薛也没有强求,和她说了句青市见后,便上了来接他的专车。
去往南泞市的大还要有一会才发车,所以明笙和林述言并没有急着上车。
“笙笙,你怎会认识他?”林述言望着那辆离去的黑色轿车,开问道。
听他这语气,他是知道赵薛这个人的,明笙有些讶异:“你知道他?”
林述言失笑:“赵家的产业是有很多都涉及娱乐圈,我在国外这些年,对于娱乐圈的这些影视娱乐公司没研究。”
他这一说,明笙也觉得己方才的问题有些多余。
“我和赵薛认识,是因为大学那会交了一个男朋友,他是朋友,间接认识的。”明笙以一种很平常的语气将这件事告诉了他。
对于沈朝渊的存在,明笙没有要隐瞒林述言的意思,大学交男朋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沈朝渊的现,将她心中那块遗憾填补了些许。
是在外人眼里,他之间就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恋爱关系,所以没什好避讳的。
而且在明笙心里,对林述言的这份感情,需要和沈朝渊的这段过去作为遮掩。
“男朋友?”林述言眼神一顿,似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
半晌,他才继续:“怪不得那个赵薛刚才喊你姐,明明他比你大了好几岁,原来你还有这一层关系。”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前一段时间分手了。”明笙没有细化其中缘由的打算,只是简略地解释了一句。
“怎分手了?”林述言刚问完,便察觉到她情绪的变化,以为她是在为那一段感情伤感,他抬手摸了摸明笙的脑袋,像时一样安抚她,“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
明笙垂眸没有答话,因为她知道不会了,不会遇到更好的。
因为已经遇到了。
就在她眼前。
回南泞镇的大即将发车,他也找了个靠窗的两个位置坐。
明笙坐在里面,大的透明玻璃窗完全打开,她是有些晕车的,所以全程一直望着窗外,企图想要靠窗外这些不断变换的风景,来缓解生理上的不适感。
开车的师傅应该是个老手,一路稳稳当当,颠簸感几乎没有,这让明笙凭空生了几分安全感。
这一趟在路上花费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达南泞镇上的车站里。
从大上来,明笙微抿了唇,嘴唇有些干涩,这时面前突然现一瓶水。
她抬眸,是林述言递过来的。
他说:“喝一点,会舒服点。”
明笙应声接过,喝了两,缓解了一些。
了小车站,明笙望着这个熟悉的小镇,忽然鼻头有些酸。
这里她有一年多没有回来了,小镇的街道还是她熟悉的那个。
林述言除了五年的一次,这是他第二次来到这里。
湿漉漉的街道刚迎来过一场雨,南方的小镇,即使到了初夏依旧雨意绵绵。
灰墙砖瓦,屋檐上的积雨,正顺着瓦片沟壑处,一滴一滴落在鹅卵石铺的台阶上。
而初杳就是在这个小镇上生的,从一岁长到六岁,后其父母因为工作原因搬到了青市。
后来十年,她所有的年记忆都留在了青市,那里有她爱的朋友,有她喜欢的年。
而这一切美好,终止在了十七岁那年的春天,后来她又和她的父母回到了这里。
初杳的墓地,选在了老家后面的那一片花海。
初父害怕女一个人孤单,所以在原本只有杂草的地方种满了各色各样的花,保证春夏秋冬,那里都会有颜色。
墓碑上的女,笑容灿烂,还是记忆中的模样。
明笙站在碑前,热泪盈眶。
风徐徐地吹着,一阵花香绕过鼻息,是熟悉的味道。
站在远处的初父初母看着女碑前的俩人,情不禁地抹了抹眼角的泪,他的女啊,是不幸的,但时又是幸运的。
短短的十七年
韶华,他的女遇到了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两个人,也算无憾了。
明笙回来的时候,是一个人。
初母视线往她身后探了探,一便了然:“述言那还孩子,还在那?”
明笙点头:“嗯,他这多年没来,应该有好多话想和杳杳说的。”
所以她特意先回来,就是为了给他留单独相处的时间。
初母谈起林述言,微微叹了气,她握住明笙的手:“笙笙啊,你没事帮我和你干爸劝劝述言,杳杳已经走了,你让他别死守着过去的那些承诺了。”
明笙睫毛颤了一瞬,无声叹息,带着不易察觉地感伤:“干妈,有时候,感情不是那容易说断就断的。”
这种事,她太深有体会了。
初母何尝是不知道呢,她现在提起这件事更多的还是为了面前的这个孩子。
她和初父已经失去了杳杳,不看着她长大、成人,结婚生子。
所以他更加盼望明笙够幸福。
初母握紧了明笙的手,话里藏着深意:“笙笙啊,有时候不要顾及太多,如果喜欢,就去争取。”
明笙似有所感地和初母对视了一眼,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忽然发觉,己这多年努力隐藏的那份情,并不是毫无破绽。
——
赵薛一上了车,便迫不及待地给沈朝渊打了个电话。
打算将己在飞机上的所获得的情报全都告知沈朝渊。
电话打了两遍才通,电话那头的沈朝渊明显对接到赵薛的电话并没有多欢喜,声音极其冷淡:“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