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后的仲德,见初阳还是在那里唉声叹气,有些不明白的问道:“公子为我汉国民,又为何叹之?莫不是......”
仲德以为初阳叹气是因为后悔了,就没敢再下去。
“大人不知人心事,人本是久居群山之中,近来想出到外界游历闯荡一番,好有些许作为,到时也能让家人一享伦之乐。可谁知外界竟是这般混乱……唉,想我空有一身本领,难不成最后只能落得涯漂泊,报国无门?”初阳开始时目光空洞,到后来义愤填膺。
初阳现在也算是入了汉国国籍了,到时候不会出现自己是无国无籍的浪子闲话来,这一点他自己当然也高兴了,但是他现在叹气的原因,是自己外出并不是为隶纯的入国籍的,闯荡地才是自己的真正目的!
可现在外界异乱非常,国与国之间争斗连连,现在更是大战在即,这叫初阳还怎的闯荡?还何以作为?
仲德听后明白了整个事情的使然,原来初阳叹气的原因并不是后悔,而是因为初阳在担忧自己的作为,能不能光宗耀祖啊。只要不是后悔怎么都好,而且你了“报国”的话,那这就好办了。
“今日我迎驾公子之时,于城门口,见到募兵告示。既然公子方才所,已是我汉国子民,不知公子……”仲德没有再下去,他想试探一下初阳,看他能不能自主的报效国家。
初阳不是傻子,话这么清楚了,他当然明白仲德的意思,他没有立刻做出回答。
他在考虑,考虑该不该从军。初阳从自己父亲的书本中看到过从军的种种事迹,从军有好处但亦有坏处。
好处就是从军是个铁饭碗,能养家糊口,再就是运气加实力,等于在战场上能有所作为,到时候再被国家一提拔,最后必定是光宗耀祖。
坏处?不用了,那肯定就是常年不能回家,见不到亲人,稍有不慎便是死无全尸,简简单单的战死沙场那都算好的!
仲德见自己完以后,初阳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知道初阳这是在考虑,在跟自己做斗争。
人家是外出打拼事业,以求衣锦还乡的,又不是专程出来效命疆场的,仲德并不急于一时,他很清楚这种抉择的难校
这种事当然是要考虑明白了才好,反正初阳已经是汉人了,你初来乍到又人生地不熟的,还能跑了不成?仲德心里有底以后,就不慌不忙的吃起了菜喝起了酒,坐在那里等着初阳的答复。
其实仲德叫初阳从军,也是存在一点心思的。当然并不是坏心眼,而是初阳如果从军的话,那肯定会在军队中有所作为,这点毋庸置疑。
就单从上下断山方面,还有背着两百多斤的大铁块,就能看出是武力非凡之辈。
到时候真的秦军打到了这里的话,不别的,最起码初阳肯定会保住青云县一方百姓。
这,就是这么一位处处为百姓平民着想的,一个县令的心思。
初阳的心里也在打着架:‘我到底该怎么办?从军?万一我战死沙场呢?我可是家里唯一的独苗啊,我死了以后,家人谁来养活?还是从商?……啊呸!怎么能从商!想我堂堂七尺男儿,又有一身本领,怎么可能会从商!’
‘从商,白白浪费了十多年的时间习武,到头来却去从商?关键是我对这方面是半点也不懂啊!’
‘丫丫个呸!老子千辛万苦跨越断山出来,又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汉国人......没错!我现在已是汉国子民!定要为国家效一份力!我要去当兵!去为国家征讨秦贼!’在经过内心的一顿挣扎过后,初阳终于定了下来——从军!
如此,也算从另一个角度,报答了方仲德的知遇之恩了吧。
已经下定决心后的初阳一拍大腿,直接从榻上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略有褶皱的衣服后,庄重严肃的道:“反复熟虑后,捷已定报告从军,从此以后一刀一枪效命疆场,即便马革裹尸,也不妄男儿七尺之躯!”
“好!大丈夫正当如此!”仲德完后哈哈大笑,肯定不是嘲笑,而是大喜若狂的笑!“得此贤才,国家有望!百姓有望!哈哈哈哈!”仲德大笑道。
内心百般波折过后,终于下定决心的初阳,也为自己的决定高兴。
因为这样,才不枉费自己一身的武学,到时自己在战场上一定要有所作为,两年后好体面风光的回家迎娶林琳,并光宗耀祖以尽孝道。
难以抉择的事终于确定了,初阳也从先前的唉声叹气中抽回了神,与仲德相同大笑。
笑声过后,仲德为两人重新满了一盏酒,双手托着酒盏,义正言辞的道:“为国家与黎民!敬公子大义!”
初阳也双手托着酒盏,对方仲德道:“为国家与黎民!敬大人仁德!”
满饮盏中酒后,与仲德二人相视而望,过后两人哈哈大笑。
仲德目露恩情的望着初阳,心道:“方捷是外出闯荡事业,但因为自己一席话语,直接改变了他的初衷,方初阳方公子改变自己初心不为别的,只为了这片战乱下能安生的百姓!”
这也算是个善良的误会了吧。
太阳还没有露出一丝一角,边刚刚泛出一丝鱼肚白,初阳便从睡梦中醒来了。他坐起身,双手揉着有些隐隐发痛的头道:“妈呀,这么难受,看来是昨晚喝的太多聊缘故了。”
由于昨晚上初阳与仲德两人,一交谈起来就完全忘记了时间,只顾着饮酒畅谈了,两人喝撩两个半时辰有余才停止睡觉。
两个半时辰,地上空酒壶的数量琳琅满目,两人喝了多少可想而知。
如果一个平常不喜好喝酒的人,让他喝两个时辰,喝完后相信会直接被抬火葬场里去。
本来呢初阳是很少沾酒的,他活了二十年,喝酒的次数加起来总共不超过十次。显而易见他并不是一个喜好喝酒,嗜酒如命的酒鬼。
但是,他却是一个习武之人,元气在体内运转不停,酒还没有到胃,酒精就差不多被体内元气给挥发干净了,因此这个不能喝酒的人,才能跟仲德痛饮两个半时辰!
初阳坐在榻上发着愣,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显然还在迷糊着。
并不是初阳不想继续睡,而是根本睡不着。
缓了一会后,起身走向了案几上摆放的茶壶,喝了一杯水后,初阳向窗外望去,看着刚刚泛起鱼肚白的东方际,初阳揉着头道:“果然是喝酒后睡不了懒觉。”
“既然已经睡不下了,就不能耽误了这美好时分!嗯,练功去!”初阳想既然睡不着了,还不如趁此机会,到院子里去修习一会功法呢。
初阳走到床头,拿起了立在床边,已经有些破损的钢枪。
初阳用手掂拎,伸出手抚摸着枪杆与枪头上明显的‘疤痕’,自言自语道:“这把长枪已经这么破旧了,现在也只能用它来修炼下枪法了,实际作用恐怕已经没有了吧?正好过些日子要去从军,又不能背着那块大铁。趁这机会,今找个有名望的铁匠,再重新打造一杆好了。”
初阳念叨完后,看了一眼还趴在榻上熟睡的狐狸,笑了一笑便走了出去。
初阳轻手轻脚的关上门后,脚底轻点,便轻松跃上了房檐,坐在屋顶上运起了体内的元气。八八六十四个周以后,初阳站起身从屋顶一跃而下,在院子里舞起了手中的长枪。
那杆破旧中略显沧桑的长枪,此时此刻在初阳的舞动下,如同在地间遨游的蛟龙一般,什么翻江倒海、吞云吐雾,已经不足以证明手中长枪的霸气与刚烈!
长枪的四周,闪烁着因快速舞动长枪与空气摩擦,而产生的火花!如此震撼的场面让人心生畏惧,不敢靠近。
打眼看去,让人感觉现在一旦靠近初阳,便会被初阳手中舞动的长枪把身体给绞碎!
像是为了验证初阳此刻的杀伤力一般,一只的麻雀,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径直飞向了此刻正在舞动长枪的初阳。
麻雀还没有靠近初阳,应该还没有靠近初阳手中的长枪,便被周围因长枪舞动而挂起的罡风,给拽进了这一片炸碎的修罗场!
麻雀的身体在一瞬间,便被粉碎致无影无踪,只在空中留下一团模糊的血影!
麻雀的身体,在被初阳手中如同蛟龙一般游动的长枪粉碎的那一刻,牠体内流淌的血液瞬间爆开!如同下起了血雾一般,场面好不血腥!
就这样初阳刚烈的舞动着长枪,甚至因为长枪的带动,而引的整个院子内狂风大起!
院内树上的树叶随风掉落,在初阳的周围不住的转动着,就像在庭院里刮起了一个型的龙卷风一般!
如此演练了两刻钟,初阳收枪站定而立,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后道:“痛快!”
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了一阵鼓掌的声音,并随着掌声传来了赞美的话语:“好C刚猛的枪法!”
仲德以为初阳叹气是因为后悔了,就没敢再下去。
“大人不知人心事,人本是久居群山之中,近来想出到外界游历闯荡一番,好有些许作为,到时也能让家人一享伦之乐。可谁知外界竟是这般混乱……唉,想我空有一身本领,难不成最后只能落得涯漂泊,报国无门?”初阳开始时目光空洞,到后来义愤填膺。
初阳现在也算是入了汉国国籍了,到时候不会出现自己是无国无籍的浪子闲话来,这一点他自己当然也高兴了,但是他现在叹气的原因,是自己外出并不是为隶纯的入国籍的,闯荡地才是自己的真正目的!
可现在外界异乱非常,国与国之间争斗连连,现在更是大战在即,这叫初阳还怎的闯荡?还何以作为?
仲德听后明白了整个事情的使然,原来初阳叹气的原因并不是后悔,而是因为初阳在担忧自己的作为,能不能光宗耀祖啊。只要不是后悔怎么都好,而且你了“报国”的话,那这就好办了。
“今日我迎驾公子之时,于城门口,见到募兵告示。既然公子方才所,已是我汉国子民,不知公子……”仲德没有再下去,他想试探一下初阳,看他能不能自主的报效国家。
初阳不是傻子,话这么清楚了,他当然明白仲德的意思,他没有立刻做出回答。
他在考虑,考虑该不该从军。初阳从自己父亲的书本中看到过从军的种种事迹,从军有好处但亦有坏处。
好处就是从军是个铁饭碗,能养家糊口,再就是运气加实力,等于在战场上能有所作为,到时候再被国家一提拔,最后必定是光宗耀祖。
坏处?不用了,那肯定就是常年不能回家,见不到亲人,稍有不慎便是死无全尸,简简单单的战死沙场那都算好的!
仲德见自己完以后,初阳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知道初阳这是在考虑,在跟自己做斗争。
人家是外出打拼事业,以求衣锦还乡的,又不是专程出来效命疆场的,仲德并不急于一时,他很清楚这种抉择的难校
这种事当然是要考虑明白了才好,反正初阳已经是汉人了,你初来乍到又人生地不熟的,还能跑了不成?仲德心里有底以后,就不慌不忙的吃起了菜喝起了酒,坐在那里等着初阳的答复。
其实仲德叫初阳从军,也是存在一点心思的。当然并不是坏心眼,而是初阳如果从军的话,那肯定会在军队中有所作为,这点毋庸置疑。
就单从上下断山方面,还有背着两百多斤的大铁块,就能看出是武力非凡之辈。
到时候真的秦军打到了这里的话,不别的,最起码初阳肯定会保住青云县一方百姓。
这,就是这么一位处处为百姓平民着想的,一个县令的心思。
初阳的心里也在打着架:‘我到底该怎么办?从军?万一我战死沙场呢?我可是家里唯一的独苗啊,我死了以后,家人谁来养活?还是从商?……啊呸!怎么能从商!想我堂堂七尺男儿,又有一身本领,怎么可能会从商!’
‘从商,白白浪费了十多年的时间习武,到头来却去从商?关键是我对这方面是半点也不懂啊!’
‘丫丫个呸!老子千辛万苦跨越断山出来,又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汉国人......没错!我现在已是汉国子民!定要为国家效一份力!我要去当兵!去为国家征讨秦贼!’在经过内心的一顿挣扎过后,初阳终于定了下来——从军!
如此,也算从另一个角度,报答了方仲德的知遇之恩了吧。
已经下定决心后的初阳一拍大腿,直接从榻上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略有褶皱的衣服后,庄重严肃的道:“反复熟虑后,捷已定报告从军,从此以后一刀一枪效命疆场,即便马革裹尸,也不妄男儿七尺之躯!”
“好!大丈夫正当如此!”仲德完后哈哈大笑,肯定不是嘲笑,而是大喜若狂的笑!“得此贤才,国家有望!百姓有望!哈哈哈哈!”仲德大笑道。
内心百般波折过后,终于下定决心的初阳,也为自己的决定高兴。
因为这样,才不枉费自己一身的武学,到时自己在战场上一定要有所作为,两年后好体面风光的回家迎娶林琳,并光宗耀祖以尽孝道。
难以抉择的事终于确定了,初阳也从先前的唉声叹气中抽回了神,与仲德相同大笑。
笑声过后,仲德为两人重新满了一盏酒,双手托着酒盏,义正言辞的道:“为国家与黎民!敬公子大义!”
初阳也双手托着酒盏,对方仲德道:“为国家与黎民!敬大人仁德!”
满饮盏中酒后,与仲德二人相视而望,过后两人哈哈大笑。
仲德目露恩情的望着初阳,心道:“方捷是外出闯荡事业,但因为自己一席话语,直接改变了他的初衷,方初阳方公子改变自己初心不为别的,只为了这片战乱下能安生的百姓!”
这也算是个善良的误会了吧。
太阳还没有露出一丝一角,边刚刚泛出一丝鱼肚白,初阳便从睡梦中醒来了。他坐起身,双手揉着有些隐隐发痛的头道:“妈呀,这么难受,看来是昨晚喝的太多聊缘故了。”
由于昨晚上初阳与仲德两人,一交谈起来就完全忘记了时间,只顾着饮酒畅谈了,两人喝撩两个半时辰有余才停止睡觉。
两个半时辰,地上空酒壶的数量琳琅满目,两人喝了多少可想而知。
如果一个平常不喜好喝酒的人,让他喝两个时辰,喝完后相信会直接被抬火葬场里去。
本来呢初阳是很少沾酒的,他活了二十年,喝酒的次数加起来总共不超过十次。显而易见他并不是一个喜好喝酒,嗜酒如命的酒鬼。
但是,他却是一个习武之人,元气在体内运转不停,酒还没有到胃,酒精就差不多被体内元气给挥发干净了,因此这个不能喝酒的人,才能跟仲德痛饮两个半时辰!
初阳坐在榻上发着愣,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显然还在迷糊着。
并不是初阳不想继续睡,而是根本睡不着。
缓了一会后,起身走向了案几上摆放的茶壶,喝了一杯水后,初阳向窗外望去,看着刚刚泛起鱼肚白的东方际,初阳揉着头道:“果然是喝酒后睡不了懒觉。”
“既然已经睡不下了,就不能耽误了这美好时分!嗯,练功去!”初阳想既然睡不着了,还不如趁此机会,到院子里去修习一会功法呢。
初阳走到床头,拿起了立在床边,已经有些破损的钢枪。
初阳用手掂拎,伸出手抚摸着枪杆与枪头上明显的‘疤痕’,自言自语道:“这把长枪已经这么破旧了,现在也只能用它来修炼下枪法了,实际作用恐怕已经没有了吧?正好过些日子要去从军,又不能背着那块大铁。趁这机会,今找个有名望的铁匠,再重新打造一杆好了。”
初阳念叨完后,看了一眼还趴在榻上熟睡的狐狸,笑了一笑便走了出去。
初阳轻手轻脚的关上门后,脚底轻点,便轻松跃上了房檐,坐在屋顶上运起了体内的元气。八八六十四个周以后,初阳站起身从屋顶一跃而下,在院子里舞起了手中的长枪。
那杆破旧中略显沧桑的长枪,此时此刻在初阳的舞动下,如同在地间遨游的蛟龙一般,什么翻江倒海、吞云吐雾,已经不足以证明手中长枪的霸气与刚烈!
长枪的四周,闪烁着因快速舞动长枪与空气摩擦,而产生的火花!如此震撼的场面让人心生畏惧,不敢靠近。
打眼看去,让人感觉现在一旦靠近初阳,便会被初阳手中舞动的长枪把身体给绞碎!
像是为了验证初阳此刻的杀伤力一般,一只的麻雀,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径直飞向了此刻正在舞动长枪的初阳。
麻雀还没有靠近初阳,应该还没有靠近初阳手中的长枪,便被周围因长枪舞动而挂起的罡风,给拽进了这一片炸碎的修罗场!
麻雀的身体在一瞬间,便被粉碎致无影无踪,只在空中留下一团模糊的血影!
麻雀的身体,在被初阳手中如同蛟龙一般游动的长枪粉碎的那一刻,牠体内流淌的血液瞬间爆开!如同下起了血雾一般,场面好不血腥!
就这样初阳刚烈的舞动着长枪,甚至因为长枪的带动,而引的整个院子内狂风大起!
院内树上的树叶随风掉落,在初阳的周围不住的转动着,就像在庭院里刮起了一个型的龙卷风一般!
如此演练了两刻钟,初阳收枪站定而立,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后道:“痛快!”
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了一阵鼓掌的声音,并随着掌声传来了赞美的话语:“好C刚猛的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