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凌美目一瞪,明显不信,道:“吹牛吧你就,鬼才信呢!”
念薇竟然得意,来回扫视着周身,晃着双臂说道:“鬼?哪里有鬼?我怎么就从来没有见到过呢?”
流凌转过身去,同时上前,一把便将车门给直接打开,侧头问道:“走不走?不走的话,我可就一个人先走啦?”
“走?”念薇侧头看向别处,但却绕过流凌的目光,第一个坐了上去,道:“谁说不走了?”
流凌有心想要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呵,真有个性!”
嗡的一声,警车启动。不过,和想象中的一幕有所不同的是,这前面的两盏车灯却始终一动不动,完全没有将要打开了的意思。
念薇很是不解,紧紧抓着一旁的麻袋,问道:“喂!我说,你怎么不把车灯给打开了?”
流凌一动不动,只顾转动着方向盘,道:“难道你还想让更多的孤魂野鬼都知道,这儿正有两个大活人,等着挨宰么?”
念薇泪光闪动,不顾其它,扭身趴在了装满金银珠宝的麻袋上面,声音多出了太多的难过:“等帮你做完这件事情之后,我就回家去了,再也不会和你在外面鬼混了。”
流凌红唇一颤,有心想要说些什么,看着迎面而来,又匆匆而过的树木,突然之间关心起来,说道:“别难过了,如果你实在想回家的话,等到了地儿,你随时都可离去。”
念薇看似平静,但却十指紧紧扣着麻袋,同时抬起头来,微微一笑,道:“可以!没有问题。主要是我可不愿被人当成是你杀人犯流凌的帮凶!”
流凌点了点头,神色没有一丝的变化,道:“嗯,这样其实也挺好的。”
当这一棵又一棵的树木不再闪动,延伸到了尽头的时候,这辆警车就已经停下,还有流凌二人正在用尽全力,把这一个又一个麻袋拽了出来。
流凌汗珠滑落,但却不顾上将其擦掉,而是在把手上的麻袋拖到新买轿车后备箱跟前的时候,摆了摆手,招呼起来:“过来帮忙,我一个人解决不了啦!”
念薇目光一闪,并未开口。但却放下手中麻袋,拍手的同时,快步来到了流凌对面,俯下身子,就要把这麻袋给直接抬起。
流凌很是尴尬,弱弱说道:“要不,要不我们还是先休息一会儿吧!”
念薇将麻袋松开,二话不说,扑通一下,直接就给坐在了地上。再加上深深的疲惫,自己恨不得直接躺在这里,睡上一觉。
流凌苦笑摇头,把目光转到了别的地方,当见到了这上空隐约浮现着的月牙之时,内心突然之间就多出了不少的平静。
不知不觉中,十分钟就已经过去,虽然短暂,但消除疲惫却还是可以。倒是有一点十分有趣,这念薇还真的躺在地上,把手腕给当成了枕头。
流凌自然早已见到,但却并未出言打扰,而是默默凝视着四面八方,仿佛是想见到曾经听别人说起,这璀璨流星的模样。
市中心百乐门,大上海相当有名的歌舞厅。灯红酒绿,美人如画。不过,这令人更加在意的却是整天愿意待在这儿的富豪大亨。
二楼一号台,此时此刻,正有四人坐在上面,不时俯视着下方的景色。这其中一个样貌古怪,衣着奇特,一旦道上有人见到,都会恭恭敬敬称一句花哥。
而坐在他一旁的是一名身披警服的男子,职责自然秉公执法,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他的名字叫做王兵。
至于这另外两个,其中一位器宇不凡,样貌中年,一举一动都透出了处于时代巅峰的孤傲和高贵。而这另外一个倒是特别有趣,头发长长,还是打卷,尤其是这举杯之时,说笑一刻,完完全全就是一名女生的仪态。
前者名叫石磊,一名房地产商人,经营有道,富甲一方。后者名叫书琴,名姓优雅,韵意极深,但却是位男性,风格独特,颇显艺术。
此时此刻,王兵正端着酒杯,面带微笑,认真说道:“花哥,您就放一万个心吧!就在今天,我的一个手下就已经打探到了她的消息,不出三日,我定会将其亲自押到花哥的府上。”
“嗯!”花哥点了点头,但又白唇一抖,斜眼一扫,声音阴柔:“老王,这应该是你所承诺的第几个三天了?”
王兵看似淡定,可这端着酒杯的手掌却莫名颤抖了一下,目光闪动,多有敬畏,说道:“最后,保证是最后一个三天。”
花哥缓缓放下酒杯,轻轻捏起了一旁的手绢,竟是站起身来,一步之下,就来到了王兵的面前。
见此一幕,王兵看似在笑,可这嘴角明显是在不停地颤抖,本想起身,可这腿一哆嗦,就又跌了回去,故作镇定,勉强说道:“花哥,您,您这是要做什么?”
“呵呵!”花哥拿起手绢擦了擦自己的鼻孔,带着诡异的笑容,将其直接递给了对方,慢悠悠地说道:“你是警察!”
“是!是(哥说的是,我是警察!”王兵连连点头,这双脚都在撞击着地面。
花哥勾起嘴角,笑着说道:“来,让我看看,作为一名警察又是怎么为人民大众所服务的?”扬了扬下巴,道:“来,拿着。”
王兵悄悄放下酒杯,小心翼翼接过,整个过程显得十分的僵硬,故意一笑,声音温和:“花哥,您,您这是需要我做点儿什么呢?”
“把它给我舔干净了!”花哥不紧不慢,又重新坐回了原处。
至于这当下一幕,作为旁观者的石磊,还有书琴,自然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前者平静如初,难以揣摩。后者不时摇头,了无生趣。
在这极其短暂的时间之内,王兵就已经是笑容凝固,满头大汗。尤其是在明显发觉到了这源自另外两人非同寻常,犹若利刃的目光之时,他便有种置身火海,将要自焚的冲动。
花哥拿起一根雪茄,正要伸手再去把打火机取过,道:“怎么?不敢?还是不愿意了?”
很难理解,更无法想象,这个书琴竟是目光敏锐,反应极快,还不等对方把手完全伸出,他便忽地起身,将这桌上的打火机死死抓起,啪的一下,打着了火,缓缓递到了花哥的嘴边儿,道:“花哥,来,您抽烟。”
念薇竟然得意,来回扫视着周身,晃着双臂说道:“鬼?哪里有鬼?我怎么就从来没有见到过呢?”
流凌转过身去,同时上前,一把便将车门给直接打开,侧头问道:“走不走?不走的话,我可就一个人先走啦?”
“走?”念薇侧头看向别处,但却绕过流凌的目光,第一个坐了上去,道:“谁说不走了?”
流凌有心想要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呵,真有个性!”
嗡的一声,警车启动。不过,和想象中的一幕有所不同的是,这前面的两盏车灯却始终一动不动,完全没有将要打开了的意思。
念薇很是不解,紧紧抓着一旁的麻袋,问道:“喂!我说,你怎么不把车灯给打开了?”
流凌一动不动,只顾转动着方向盘,道:“难道你还想让更多的孤魂野鬼都知道,这儿正有两个大活人,等着挨宰么?”
念薇泪光闪动,不顾其它,扭身趴在了装满金银珠宝的麻袋上面,声音多出了太多的难过:“等帮你做完这件事情之后,我就回家去了,再也不会和你在外面鬼混了。”
流凌红唇一颤,有心想要说些什么,看着迎面而来,又匆匆而过的树木,突然之间关心起来,说道:“别难过了,如果你实在想回家的话,等到了地儿,你随时都可离去。”
念薇看似平静,但却十指紧紧扣着麻袋,同时抬起头来,微微一笑,道:“可以!没有问题。主要是我可不愿被人当成是你杀人犯流凌的帮凶!”
流凌点了点头,神色没有一丝的变化,道:“嗯,这样其实也挺好的。”
当这一棵又一棵的树木不再闪动,延伸到了尽头的时候,这辆警车就已经停下,还有流凌二人正在用尽全力,把这一个又一个麻袋拽了出来。
流凌汗珠滑落,但却不顾上将其擦掉,而是在把手上的麻袋拖到新买轿车后备箱跟前的时候,摆了摆手,招呼起来:“过来帮忙,我一个人解决不了啦!”
念薇目光一闪,并未开口。但却放下手中麻袋,拍手的同时,快步来到了流凌对面,俯下身子,就要把这麻袋给直接抬起。
流凌很是尴尬,弱弱说道:“要不,要不我们还是先休息一会儿吧!”
念薇将麻袋松开,二话不说,扑通一下,直接就给坐在了地上。再加上深深的疲惫,自己恨不得直接躺在这里,睡上一觉。
流凌苦笑摇头,把目光转到了别的地方,当见到了这上空隐约浮现着的月牙之时,内心突然之间就多出了不少的平静。
不知不觉中,十分钟就已经过去,虽然短暂,但消除疲惫却还是可以。倒是有一点十分有趣,这念薇还真的躺在地上,把手腕给当成了枕头。
流凌自然早已见到,但却并未出言打扰,而是默默凝视着四面八方,仿佛是想见到曾经听别人说起,这璀璨流星的模样。
市中心百乐门,大上海相当有名的歌舞厅。灯红酒绿,美人如画。不过,这令人更加在意的却是整天愿意待在这儿的富豪大亨。
二楼一号台,此时此刻,正有四人坐在上面,不时俯视着下方的景色。这其中一个样貌古怪,衣着奇特,一旦道上有人见到,都会恭恭敬敬称一句花哥。
而坐在他一旁的是一名身披警服的男子,职责自然秉公执法,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他的名字叫做王兵。
至于这另外两个,其中一位器宇不凡,样貌中年,一举一动都透出了处于时代巅峰的孤傲和高贵。而这另外一个倒是特别有趣,头发长长,还是打卷,尤其是这举杯之时,说笑一刻,完完全全就是一名女生的仪态。
前者名叫石磊,一名房地产商人,经营有道,富甲一方。后者名叫书琴,名姓优雅,韵意极深,但却是位男性,风格独特,颇显艺术。
此时此刻,王兵正端着酒杯,面带微笑,认真说道:“花哥,您就放一万个心吧!就在今天,我的一个手下就已经打探到了她的消息,不出三日,我定会将其亲自押到花哥的府上。”
“嗯!”花哥点了点头,但又白唇一抖,斜眼一扫,声音阴柔:“老王,这应该是你所承诺的第几个三天了?”
王兵看似淡定,可这端着酒杯的手掌却莫名颤抖了一下,目光闪动,多有敬畏,说道:“最后,保证是最后一个三天。”
花哥缓缓放下酒杯,轻轻捏起了一旁的手绢,竟是站起身来,一步之下,就来到了王兵的面前。
见此一幕,王兵看似在笑,可这嘴角明显是在不停地颤抖,本想起身,可这腿一哆嗦,就又跌了回去,故作镇定,勉强说道:“花哥,您,您这是要做什么?”
“呵呵!”花哥拿起手绢擦了擦自己的鼻孔,带着诡异的笑容,将其直接递给了对方,慢悠悠地说道:“你是警察!”
“是!是(哥说的是,我是警察!”王兵连连点头,这双脚都在撞击着地面。
花哥勾起嘴角,笑着说道:“来,让我看看,作为一名警察又是怎么为人民大众所服务的?”扬了扬下巴,道:“来,拿着。”
王兵悄悄放下酒杯,小心翼翼接过,整个过程显得十分的僵硬,故意一笑,声音温和:“花哥,您,您这是需要我做点儿什么呢?”
“把它给我舔干净了!”花哥不紧不慢,又重新坐回了原处。
至于这当下一幕,作为旁观者的石磊,还有书琴,自然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前者平静如初,难以揣摩。后者不时摇头,了无生趣。
在这极其短暂的时间之内,王兵就已经是笑容凝固,满头大汗。尤其是在明显发觉到了这源自另外两人非同寻常,犹若利刃的目光之时,他便有种置身火海,将要自焚的冲动。
花哥拿起一根雪茄,正要伸手再去把打火机取过,道:“怎么?不敢?还是不愿意了?”
很难理解,更无法想象,这个书琴竟是目光敏锐,反应极快,还不等对方把手完全伸出,他便忽地起身,将这桌上的打火机死死抓起,啪的一下,打着了火,缓缓递到了花哥的嘴边儿,道:“花哥,来,您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