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食堂里引起了一阵骚动,原来是程一鹤驾到。这样的花花公子出现在食堂简直是奇闻。
他端着打好的饭菜,看起来一副很接地气的样子。
他往周围扫视一周后,朝一个角落走去。
越冉今天一个人在这儿吃饭,由于她是慢热型,而且不是对任何人都敞开心扉,所以在别人看来,她多多少少有些高冷。
再加上那些优质男生都赶着追求她,这让很大一部份女生十分嫉妒她,觉得她长得一副狐媚相,都不愿意接近她。越冉一向我行我素惯了,对此也没太在意。
她低头夹了一块儿红烧肉送入口中,当抬起头来时对面忽然坐下了一个人,她正感意外时,才看清原来是程一鹤坐在了她对面。见此情景,她正准备端餐盘走人时,却被程一鹤拦了下来。
程一鹤从兜里拿出一个盒子放在餐桌上,继续吃他的饭。
越冉却定在了那里,她忙重回座位坐下。
当她正要伸手去拿时,却被程一鹤敲了一筷子。
“怎么?想要啊?”程一鹤露出一副特得意的神情。
越冉瞪大眼睛看着他,“你说呢?”
“我可不是慈善家,从不做赔本生意。你想要这个礼物是要答应我条件的。”程一鹤拿起桌上的小方盒子,像是抓住越冉的软肋般。
“只要不是特别过分,我都答应你!”
“好,爽快。我要的条件其实很简单。第一,不要再生我的气了。第二,一个多月后就是寒假,我想到国外去拓展业务,还差个女秘书随行,你又是学金融的跟我一起去能帮到我。
再说了,你就当提前实习,这么好的锻炼机会可要抓牢了。”程一鹤将小方盒子缓缓打开,一枚大大的钻戒亮了出来。
越冉眼前一亮,一把将盒子抓了过来,“好好好,我答应你就是了。”
不错,这就是她要赎回的东西,这是她妈妈的婚戒。几年前由于她跟她爸爸手头紧,她爸爸不得已将婚戒给当掉了。
这枚戒指是法国着名设计师最后设计的一枚钻戒,市值不低于一百万,但当铺只给了她们五十万。由于当铺老板贪心,将这枚戒指的价标到两百万,所以至今没有卖掉,而且,大多人结婚都不想买个二手的戒指,除非有专门搞收藏的慧眼识珠能将其买下。
越冉心里一直非常愧疚,她存了好久的钱,一直都无法将其赎回。她曾去那家当铺看了好几次,很害怕这枚钻戒被人买走了。
就在上周她路过当铺时,还进去看过。程一鹤怎么会知道她想要这枚钻戒?难道他跟踪她?想到这里,她又恨了他一眼,不过刚才答应过不生他气的,于是表情由生气秒变微笑。
越冉用手轻轻敲了下桌子,“你怎么就知道我想要这枚钻戒?”
程一鹤的嘴角上扬,指了指自己的大脑,“这儿是用来干嘛的?这就叫聪慧。”
“你就不好奇我为何要这枚钻戒?”
“这枚钻戒出自法国着名设计师之手,年代属于你爸妈年轻时候,所以,我猜是你爸妈结婚时你爸送给你妈妈的婚戒。
可能后来迫于生活的压力,你爸爸不得已将其当掉。而这枚戒指的意义非同一般,它不仅见证了你爸妈的爱情,而且它还是你妈妈唯一的遗物。
所以,你做梦都想将它赎回。”程一鹤边吃饭边云淡风轻地说着自己的推理。
越冉早已惊讶得张开了嘴巴,这小子简直就像亲眼目睹了之前发生的一切似的。他不该当个生意人的,简直是屈才,这样的逻辑推理,简直可以当神探了。
程一鹤用手轻触了一下越冉的下巴,让她张大的嘴巴重新合上。“怎么样?是不是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理了理自己的衣服,“我接受你的膜拜。”
“你这张脸,在战时,应该派上用场,去堵机枪口我觉得行,因为实在是太厚了。”
“脸皮不厚怎么混商场?还有,年轻人,我奉劝你一句,嘴上留点儿情,以后你毕业面对的公司老总可没有我这么好的脾气,还任你在这儿数落。说不定早就叫你滚蛋十万八千次了,出来混,还是得学着讨好上司,比如说现在,你就要学会如何讨好我。先演练演练,免得以后碰壁。”
“谢谢你,我凭我本事吃饭,可用不着你操心。还有,我相信我遇到的上司可没几个像你这样的无赖。”
程一鹤伸手捏了捏越冉的脸,“请注意你的言辞!让我不高兴了,我可随时收回我的钻戒!我可是花了三百万买下来的。把我惹急了,要么你还钱,要么你献身,随你选!”
“三百万!你可别骗我,这枚戒指在当铺标价都才两百万,你想多敲诈我一百万?”
“就在今早,我晚了一步,前面有个搞搜藏的看中了这枚钻戒,他买下了。我从他手上买进,他肯定不会两百万给我啊,到最后三百万成交。”程一鹤说这些可是真事,没有要骗越冉的意思。
“三百万加九百万,我如今欠你一千二百万?!”越冉目前正式晋升为“千万负翁”的行列。
程一鹤仍是一脸的轻描淡写,“是啊,如今你欠我一千二百万,你就慢慢儿还吧。”
越冉打开盒子,仔细欣赏着这枚钻戒,这可是她妈妈留下来的唯一的遗物,“你放心,我相信我有还你钱的潜力。”
“没事儿,反正还不了钱你就卖身给我,一辈子给我当奴隶。”
“你想多了,这种事一辈子都不可能发生。因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说不定哪天老天开眼了,一个雷将你劈死,我不就不需要受你奴役了!”越冉想到这儿开心坏了,捂着嘴一个劲儿的笑。
“你再说一遍?”程一鹤将筷子放了下来。
越冉忽展笑颜,“开玩笑啦!你多吃点儿,我们学校的饭菜超级好吃!”说完将剩下的肥肥的红烧肉夹到程一鹤嘴里。
程一鹤舌头一触到那肥肥的红烧肉就倒胃口,忙将之吐了出来。
越冉趁机消失在他眼前。
他端着打好的饭菜,看起来一副很接地气的样子。
他往周围扫视一周后,朝一个角落走去。
越冉今天一个人在这儿吃饭,由于她是慢热型,而且不是对任何人都敞开心扉,所以在别人看来,她多多少少有些高冷。
再加上那些优质男生都赶着追求她,这让很大一部份女生十分嫉妒她,觉得她长得一副狐媚相,都不愿意接近她。越冉一向我行我素惯了,对此也没太在意。
她低头夹了一块儿红烧肉送入口中,当抬起头来时对面忽然坐下了一个人,她正感意外时,才看清原来是程一鹤坐在了她对面。见此情景,她正准备端餐盘走人时,却被程一鹤拦了下来。
程一鹤从兜里拿出一个盒子放在餐桌上,继续吃他的饭。
越冉却定在了那里,她忙重回座位坐下。
当她正要伸手去拿时,却被程一鹤敲了一筷子。
“怎么?想要啊?”程一鹤露出一副特得意的神情。
越冉瞪大眼睛看着他,“你说呢?”
“我可不是慈善家,从不做赔本生意。你想要这个礼物是要答应我条件的。”程一鹤拿起桌上的小方盒子,像是抓住越冉的软肋般。
“只要不是特别过分,我都答应你!”
“好,爽快。我要的条件其实很简单。第一,不要再生我的气了。第二,一个多月后就是寒假,我想到国外去拓展业务,还差个女秘书随行,你又是学金融的跟我一起去能帮到我。
再说了,你就当提前实习,这么好的锻炼机会可要抓牢了。”程一鹤将小方盒子缓缓打开,一枚大大的钻戒亮了出来。
越冉眼前一亮,一把将盒子抓了过来,“好好好,我答应你就是了。”
不错,这就是她要赎回的东西,这是她妈妈的婚戒。几年前由于她跟她爸爸手头紧,她爸爸不得已将婚戒给当掉了。
这枚戒指是法国着名设计师最后设计的一枚钻戒,市值不低于一百万,但当铺只给了她们五十万。由于当铺老板贪心,将这枚戒指的价标到两百万,所以至今没有卖掉,而且,大多人结婚都不想买个二手的戒指,除非有专门搞收藏的慧眼识珠能将其买下。
越冉心里一直非常愧疚,她存了好久的钱,一直都无法将其赎回。她曾去那家当铺看了好几次,很害怕这枚钻戒被人买走了。
就在上周她路过当铺时,还进去看过。程一鹤怎么会知道她想要这枚钻戒?难道他跟踪她?想到这里,她又恨了他一眼,不过刚才答应过不生他气的,于是表情由生气秒变微笑。
越冉用手轻轻敲了下桌子,“你怎么就知道我想要这枚钻戒?”
程一鹤的嘴角上扬,指了指自己的大脑,“这儿是用来干嘛的?这就叫聪慧。”
“你就不好奇我为何要这枚钻戒?”
“这枚钻戒出自法国着名设计师之手,年代属于你爸妈年轻时候,所以,我猜是你爸妈结婚时你爸送给你妈妈的婚戒。
可能后来迫于生活的压力,你爸爸不得已将其当掉。而这枚戒指的意义非同一般,它不仅见证了你爸妈的爱情,而且它还是你妈妈唯一的遗物。
所以,你做梦都想将它赎回。”程一鹤边吃饭边云淡风轻地说着自己的推理。
越冉早已惊讶得张开了嘴巴,这小子简直就像亲眼目睹了之前发生的一切似的。他不该当个生意人的,简直是屈才,这样的逻辑推理,简直可以当神探了。
程一鹤用手轻触了一下越冉的下巴,让她张大的嘴巴重新合上。“怎么样?是不是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理了理自己的衣服,“我接受你的膜拜。”
“你这张脸,在战时,应该派上用场,去堵机枪口我觉得行,因为实在是太厚了。”
“脸皮不厚怎么混商场?还有,年轻人,我奉劝你一句,嘴上留点儿情,以后你毕业面对的公司老总可没有我这么好的脾气,还任你在这儿数落。说不定早就叫你滚蛋十万八千次了,出来混,还是得学着讨好上司,比如说现在,你就要学会如何讨好我。先演练演练,免得以后碰壁。”
“谢谢你,我凭我本事吃饭,可用不着你操心。还有,我相信我遇到的上司可没几个像你这样的无赖。”
程一鹤伸手捏了捏越冉的脸,“请注意你的言辞!让我不高兴了,我可随时收回我的钻戒!我可是花了三百万买下来的。把我惹急了,要么你还钱,要么你献身,随你选!”
“三百万!你可别骗我,这枚戒指在当铺标价都才两百万,你想多敲诈我一百万?”
“就在今早,我晚了一步,前面有个搞搜藏的看中了这枚钻戒,他买下了。我从他手上买进,他肯定不会两百万给我啊,到最后三百万成交。”程一鹤说这些可是真事,没有要骗越冉的意思。
“三百万加九百万,我如今欠你一千二百万?!”越冉目前正式晋升为“千万负翁”的行列。
程一鹤仍是一脸的轻描淡写,“是啊,如今你欠我一千二百万,你就慢慢儿还吧。”
越冉打开盒子,仔细欣赏着这枚钻戒,这可是她妈妈留下来的唯一的遗物,“你放心,我相信我有还你钱的潜力。”
“没事儿,反正还不了钱你就卖身给我,一辈子给我当奴隶。”
“你想多了,这种事一辈子都不可能发生。因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说不定哪天老天开眼了,一个雷将你劈死,我不就不需要受你奴役了!”越冉想到这儿开心坏了,捂着嘴一个劲儿的笑。
“你再说一遍?”程一鹤将筷子放了下来。
越冉忽展笑颜,“开玩笑啦!你多吃点儿,我们学校的饭菜超级好吃!”说完将剩下的肥肥的红烧肉夹到程一鹤嘴里。
程一鹤舌头一触到那肥肥的红烧肉就倒胃口,忙将之吐了出来。
越冉趁机消失在他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