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小马致远

第九十七章最好的金主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

    半山别墅,能在寸土寸金的江城,成为最昂贵最奢华的别墅群,是有它的原因的。

    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远处一道大江奔流不息,此时夕阳照映,金光点点,灿烂辉煌,如果在晚上,这座辉煌的城市灯光全都亮起,那种瑰丽梦幻的夜景,会更加的美丽。

    别墅周围,郁郁葱葱,全都是参天大树,很难想象,在钢筋水泥构建的都市中,居然还有这样环境优美的世外桃源。

    因为绿化一流,因此这边的空气都是甜美的味道,林若若深深的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回想着自己租房所在的城中村那种难闻的馊味,感慨无限。

    当然,对于那些真正懂行的人来说,之所以不惜重金也要选择在这里买房,更多的是因为这里是一个风水宝地。

    更加重要的一点,因为山顶聚灵大阵的所在,这里的灵气,比别的地方,浓郁很多,这不光是对修行之人有好处,普通人长期住在这里,灵气滋养,也是可以净化心灵延年益寿的!

    林若若就这样,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远处的风景,一言不发。

    姜乐坐在沙发上,瞧着落地窗前的林若若,感觉她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

    良久之后,林若若收回的自己的视线,朝着姜乐瞧了过来。

    女孩轻轻伸手,递出了那把被她攥出汗的钥匙。

    “这种别墅,最起码价值一个亿,还是有价无市,我不能要。”林若若说道:“我配不上这样的豪宅,这会让我压力很大的。”

    “有压力就要对我好一点啊。”姜乐轻轻笑了:“对我来说,一个亿的房子有的是,但是听话乖巧又美丽的校花姑娘,世界上可只有这一个。”

    林若若看了眼周围,笑了:“一个亿的房子,你真的确定要送给我?真的一点都不心疼?”

    “我可是要包养你的男人,不拿出一点诚意怎么能行?”姜乐微笑:“那些给女孩子买个口红买个包包就想让一个女孩牺牲一辈子最美好年华去陪伴的男人,都是垃圾。"

    “可是,还是太珍贵了。”

    “姑娘,你对我的力量,一无所知,这么给你说吧,但凡是阳光能照耀到的地方,就有我的产业,这个世界,每一个城市,我都有房产,很多很多的房产。”姜乐豪气冲天的说道。

    林若若愣住了。

    瞧着小姑娘震惊崇拜的目光姜乐轻轻笑了:“是不是听起来很酷?呵呵,你们学校,是华夏最一流的学校,里面那些学生啊,今天我去,个顶个的眼高于顶,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哪怕他们以最好的成绩毕业,哪怕他们找到了最好的工作,哪怕他们一路顺风顺水,走上了他们认为的人生巅|峰成为了真正的社会精英,他们干一辈子赚的钱,都不够我每个月交物业费的!“

    “所以啊,姑娘,房子钥匙,可要小心翼翼的拿好了,不管是让亲人来这里住,还是回头卖出去,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我不会干涉的,当然,前提是你不能勾搭别的小白脸给爷我戴绿帽子。”姜乐说道:“跟了我这样的金主爸爸,是不是很好的感觉?”

    林若若点点头。

    “那还愣着干什么,收起来吧。”姜乐佯装发怒:“别墨迹了,再墨迹,信不信我直接把你扒光光,在落地窗前直接把你圈圈叉叉了?”

    林若若吓了一跳,乖乖的收起了这把价值最少一个亿的钥匙。

    当然,她手下这把钥匙,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心里很清楚。

    收下姜乐礼物的这一刻,她的命运,就再也无法改变了。

    林若若想到这里,心里就是一阵怅然若失,难免会愁眉苦脸,心事重重。

    “别苦着个脸啊,这样的校花一点都不漂亮,来,先给爷笑一个。”姜乐轻佻的挑起林若若白玉一样的下巴,说道。

    林若若很是配合,冲着姜乐甜甜一笑。

    姜乐哈哈大笑,“乖,这才是我喜欢的清纯校花嘛,这一个亿,花的值!”

    姜乐说完这话,一把将林若若抱在了怀中。

    美人在怀,感受着校花姑娘柔弱无骨的身体,闻着校花姑娘身上好闻的味道,尤其是在这种孤男寡女的奢华别墅里,姜乐内心彻底开始心猿意马起来。

    右手轻拂校花姑娘的脸,让她的脸正对着自己。

    林若若没有反抗,很是顺从。

    姜乐抱着林若若,端详着林若若这张精致完美的脸,就像是在看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艺术品。

    林若若如水的大眼睛眨巴几下,轻轻闭上了眼睛。

    姜乐俯身,在校花姑娘的嘴唇上,轻轻一吻。

    很甜。

    大概亚当夏娃吃到第一个苹果时候,就是这样的感觉。

    “很好。”姜乐说道:“看在你这么乖巧听话的份上,今天晚上,我要带你买买买!我要送你最昂贵的化妆品,我要送你最好的衣服,我要送你最名贵的首饰,我要让我家马尾辫,成为整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好的呀。”林若若笑了。

    她对姜乐没有任何的抵触情绪,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姜乐像是一个盖世英雄一样一次次拯救自己于火|热为难之中,姜乐一次次彰显自己的魅力和才华,姜乐已经不知不觉,在林若若心里,种下了一个爱的种子。

    即便是姜乐不提出包养,只需要简单的表白,林若若也许大概也是会答应的。

    “你喜欢我,这是我能感受到的。”林若若坐在姜乐的身上,看着面前的年轻人说道:“为什么不直接追我呢?一个冰淇淋,我就会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你完全不用付出这么多的,你也知道,懵懂少女,最容易被感动……”

    “因为……我以后大概也不会爱上谁了,在感情里,我喜欢主动,我喜欢绝对的掌控,我再也不愿意经历那种患得患失幸福甜美了,我害怕失去 时候,那种揪心的疼。”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呢。”

    “如果你不曾爱上那个人,那么,以后因为某种原因分开的时候,心里就不会那么疼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姜乐微笑着说道。

    “是因为前女友吗?”林若若小心翼翼的问道。

    姜乐笑了:“什么前女友,仅仅是牵牵小手亲亲脸蛋,哪里算得上前女友?”

    说完这话,姜乐神色有些黯然,轻轻叹息一声,说道:“她自始至终,从来不曾属于过我一秒钟,但是在我心里,却已经失去她无数次,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我不想再重新经历了。”

    “你这样对我,和她有关系吗?”林若若继续问道。

    姜乐看着面前的林若若,笑了,“你猜。”

    说这话的时候,姜乐脑海中浮现出了和张妙妙第一次在高中相遇的场景。

    那天阳光明媚,校园里面郁郁葱葱,张妙妙扎着和林若若一样的马尾辫,眉眼清纯,灿烂明媚。

    “你好,我叫姜乐,我喜欢你,我想请你吃冰激凌。可以吗?”

    这是年少时候的姜乐,对年少时候的张妙妙,说出的第一句话。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