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中国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莹税税率,由原来的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莹税。
这两大政策,被称为”4·24“行情,当时市场普遍认为是大利好。
当日,%,创出自1996年12月实施涨跌停制度以来的历史最大涨幅。
两市创7年以来最大开盘涨幅,收盘涨幅高达9%以上,个股更是有800多家封在涨停板上,短线市场的强势格局有望延续。
出现这样的井喷局面说明机构心理开始着急,开始疯狂的抢筹码,恐怕自己落后了,助涨助跌是他们的本性。
但是,事后我们知道,这一次大利好,实在是“大小非”和机构联合出货的大良机,也就是从这一刻起,市场开始认识到,机构砸盘和“大小非”减持的恐怖面目。
2008年8月,针对“大小非”的入侵,证监会表示,将研究通过券商中介达成交易,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完善大宗股份减持的市场约束、减震和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开发可交换债券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逐步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
证监会将与国资委联合建立实时监测系统,该系统建成后,可监控省有股东的开户、过户、交易等情况,方便相关部门监控国有股东的转让行为。
为了应付成交量太少的问题,证监会将通过继续扩大公募基金、推动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qfii等措施引导长期资金进入股市,并针对当前市场形势,确定以打击证券违法的稽查为重点。
(5)证监会救市能够击溃“堰塞湖”吗?
2008年9月5日,证监会终于出台了新的政策。
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细读此文,觉得此意见稿有许多值得关注:
此文的主流性质是什么?
姑且把它解读为利好。
可交换债券相当于一个固定收益的债券加上一份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
它解决了上市公司仅仅依靠卖股票弥补缺钱的融资问题。
第一,如果可交换债券的施行,无疑为限售股的解禁,在股市和债市中间搭起了一座桥梁。
其实,也为“大小非”寻找到了一条新的通道,有利于减轻对于二级市场的压力。
“大小非”减持之所以这么汹涌,有一点很关键,就是从紧的货币政策。
信贷紧缩实质上让很多大股东缺乏现金,只得卖股票。
可交换债券推出后,这类股东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所需资金,而无需抛售股票。
根据发行可交换债券的规定,债券投资者将在12个月后分散地逐渐交换其持有的股票,这样既可以避免直接对二级市场形成冲击,缓解限售股集中大规模上市对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对发债主体来说也可避免直接抛售大量股票造成股价下跌带来的损失以及不能变现的风险。
第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在证券市场实现股票全流通的条件下,有利于股东利用这一金融工具进行股票市值管理,也有利于减少大股东由于缺乏筹资渠道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第三,可交换债券事先锁定了未来的换股价格。
这一点可能为解决“大小非”问题而不顾价格变化的疯狂抛售行为是有利的。
当前的股指之所以跌得很惨,就是在很多的“大小非”减持的时候,由于成本低廉,使劲地往下砸价格。
不过,如果把资金引向债市,投资者的兴趣则部分转移到债市,必然也会分流股市的资金,当前的股市最缺的是增加资金,因为现有资金在不断地减少。
经常看到不少朋友的讨论:
“如果我手中有‘大小非’,由于无限制减除,我不但可以卖股票套现金,而且可以发行可转债,岂不是双重套现,变相圈钱?”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大小非”的解禁问题意见不一,主要有两条思路:
第一种思路是促使“大小非”减持。
从根本上解决“堰塞湖”的问题,不要给“大小非”减持设置障碍,既然制度不完善酿成这样的结果,也只能在承认现状的基础之上,不要征收暴利税,不再威胁流通股。
当然,这种方案的带来的后果,很可能让股指跌得不成样子。
第二种思路是围堵。
通过加固堤坝的方式慢慢地疏导,这种疏导不一定要通过二级市场实现全流通。
但是,这个过程会很漫长。
“大小非”减持是在特定的货币背景下的一种非理性的发泄,他们吞噬了股改的成果,摧毁了股市的价值投资理念,估值标准也处于极端混乱的不利境地,淹没了股市的正常性质,击溃了股市的信心。
无论哪种方式,都有必要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的“大小非”减持的顽疾,彻底治愈还需要2年时间。
也就是说,即使这中间有牛市的话,依然备受“大小非”的恐吓。
至于这个新的政策能否真正的解决“大小非”减持的压力,恐怕还得看长期市场的表现,而非短期市场的表现。
(6)“大小非”的减持逆转的心理价位是多少?
众所周知,“大小非”问题在当前成为左右市场的关键点,但产业资本的底线是多少呢?
也就是产业资本的估值体系是多少?
在对应一个什么样的点位,产业资本们更愿意投资金融产品?
有学者从产业资本套利的角度引入了托宾q值指标,认为当q大于1的时候,说明企业的市场价值高于企业的重置成本,股票价值被高估,套利空间形成,逐利性会驱使股东抛售股票,进行投资,资金将从金融市场流向产业市场。
而当q小于1的时候,表示企业的重置成本高于企业的市场价值,价值被低估,资本将更愿意投资金融产品。
这两大政策,被称为”4·24“行情,当时市场普遍认为是大利好。
当日,%,创出自1996年12月实施涨跌停制度以来的历史最大涨幅。
两市创7年以来最大开盘涨幅,收盘涨幅高达9%以上,个股更是有800多家封在涨停板上,短线市场的强势格局有望延续。
出现这样的井喷局面说明机构心理开始着急,开始疯狂的抢筹码,恐怕自己落后了,助涨助跌是他们的本性。
但是,事后我们知道,这一次大利好,实在是“大小非”和机构联合出货的大良机,也就是从这一刻起,市场开始认识到,机构砸盘和“大小非”减持的恐怖面目。
2008年8月,针对“大小非”的入侵,证监会表示,将研究通过券商中介达成交易,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完善大宗股份减持的市场约束、减震和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开发可交换债券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逐步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
证监会将与国资委联合建立实时监测系统,该系统建成后,可监控省有股东的开户、过户、交易等情况,方便相关部门监控国有股东的转让行为。
为了应付成交量太少的问题,证监会将通过继续扩大公募基金、推动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qfii等措施引导长期资金进入股市,并针对当前市场形势,确定以打击证券违法的稽查为重点。
(5)证监会救市能够击溃“堰塞湖”吗?
2008年9月5日,证监会终于出台了新的政策。
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细读此文,觉得此意见稿有许多值得关注:
此文的主流性质是什么?
姑且把它解读为利好。
可交换债券相当于一个固定收益的债券加上一份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
它解决了上市公司仅仅依靠卖股票弥补缺钱的融资问题。
第一,如果可交换债券的施行,无疑为限售股的解禁,在股市和债市中间搭起了一座桥梁。
其实,也为“大小非”寻找到了一条新的通道,有利于减轻对于二级市场的压力。
“大小非”减持之所以这么汹涌,有一点很关键,就是从紧的货币政策。
信贷紧缩实质上让很多大股东缺乏现金,只得卖股票。
可交换债券推出后,这类股东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所需资金,而无需抛售股票。
根据发行可交换债券的规定,债券投资者将在12个月后分散地逐渐交换其持有的股票,这样既可以避免直接对二级市场形成冲击,缓解限售股集中大规模上市对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对发债主体来说也可避免直接抛售大量股票造成股价下跌带来的损失以及不能变现的风险。
第二,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在证券市场实现股票全流通的条件下,有利于股东利用这一金融工具进行股票市值管理,也有利于减少大股东由于缺乏筹资渠道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第三,可交换债券事先锁定了未来的换股价格。
这一点可能为解决“大小非”问题而不顾价格变化的疯狂抛售行为是有利的。
当前的股指之所以跌得很惨,就是在很多的“大小非”减持的时候,由于成本低廉,使劲地往下砸价格。
不过,如果把资金引向债市,投资者的兴趣则部分转移到债市,必然也会分流股市的资金,当前的股市最缺的是增加资金,因为现有资金在不断地减少。
经常看到不少朋友的讨论:
“如果我手中有‘大小非’,由于无限制减除,我不但可以卖股票套现金,而且可以发行可转债,岂不是双重套现,变相圈钱?”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大小非”的解禁问题意见不一,主要有两条思路:
第一种思路是促使“大小非”减持。
从根本上解决“堰塞湖”的问题,不要给“大小非”减持设置障碍,既然制度不完善酿成这样的结果,也只能在承认现状的基础之上,不要征收暴利税,不再威胁流通股。
当然,这种方案的带来的后果,很可能让股指跌得不成样子。
第二种思路是围堵。
通过加固堤坝的方式慢慢地疏导,这种疏导不一定要通过二级市场实现全流通。
但是,这个过程会很漫长。
“大小非”减持是在特定的货币背景下的一种非理性的发泄,他们吞噬了股改的成果,摧毁了股市的价值投资理念,估值标准也处于极端混乱的不利境地,淹没了股市的正常性质,击溃了股市的信心。
无论哪种方式,都有必要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的“大小非”减持的顽疾,彻底治愈还需要2年时间。
也就是说,即使这中间有牛市的话,依然备受“大小非”的恐吓。
至于这个新的政策能否真正的解决“大小非”减持的压力,恐怕还得看长期市场的表现,而非短期市场的表现。
(6)“大小非”的减持逆转的心理价位是多少?
众所周知,“大小非”问题在当前成为左右市场的关键点,但产业资本的底线是多少呢?
也就是产业资本的估值体系是多少?
在对应一个什么样的点位,产业资本们更愿意投资金融产品?
有学者从产业资本套利的角度引入了托宾q值指标,认为当q大于1的时候,说明企业的市场价值高于企业的重置成本,股票价值被高估,套利空间形成,逐利性会驱使股东抛售股票,进行投资,资金将从金融市场流向产业市场。
而当q小于1的时候,表示企业的重置成本高于企业的市场价值,价值被低估,资本将更愿意投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