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友谊有时候总是来的那么莫名其妙。
当丁宁神色认真的说出自己的请求,让凌云在沈牧晴这里暂住两天后,沈牧晴毫不迟疑的答应下来。
随后,在丁宁的百思不解中,两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手拉着手去参观为凌云准备的卧室去了,还时不时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别墅里响起阵阵银铃般的笑声,好的跟亲姐妹似的。
让丁宁忍不住望天长叹,难道就是因为凌云跟沈牧晴解释了什么是“每个月流血都不死的生物”,就让她们的心紧紧的靠在了一起,从剑拔弩张成为了闺蜜?
或许这样建立的感情,就跟男人之间一起嫖过娼来的友谊是一样的吧,最终,百思不得其解的丁宁只能这么理解。
这让他深深的感到后悔,早知道就不麻烦凌云了,自己亲自告诉沈牧晴,说不定现在被她拉着手去参观卧室的就是自己了。
可现在不是他意淫的时候,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别墅的警戒上。
至今为止,他都没有发现有人在保护沈牧晴,整个别墅里竟然连个下人都没有,只有沈牧晴一个人在这里居住。
如果真是这样,凌云在这里不但不安全,甚至连沈牧晴也会受到牵连。
他坚信依照残虎的性子,绝不会放过自己和凌云,找到这里只是时间问题。
把沈牧晴喊来问了情况后,丁宁才明白过来。
原来沈牧晴一向喜欢安静,不愿意有人打扰,所以别墅里连个下人都没有,每天白天会有人来负责打扫卫生,给她做饭,做完晚饭后就会离开。
而保镖也是有的,但都潜藏在附近,没有她的召唤是不会出现的,这让他放下了心,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保镖的存在,应该是很厉害的。
而在交谈中,最让丁宁惊讶的是,沈牧晴竟然还是宁海大学大四的学生,平时都是住校的。
也就是这段时间,哥哥沈牧阳休假来看她,她才临时住在这个闲置的别墅里。
这让丁宁暗自感慨还真是不公平啊,奶奶的,果然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最少价值十几个亿的别墅就这么空着不住去住校,而自己租个四十多平的小房子坠要忍气吞声的承受着凌云老妈的冷嘲热讽,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这让他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尴尬处境,就连凌云这样的本地姑娘,人家老妈都看不上自己,更何况沈牧晴这样的千金大小姐了。
咦,为什么要考虑沈牧晴,他们只是医生和布的关系,要不是沈牧晴有病,他们根本不会有任何的交集,是两个世界的人。
这种感觉让他很受伤,尤其在今晚,他的感触极深,暗自决定要加快发展的步伐,早点达到老爹的期望,功成名就。
到时候左手搂着凌云,右手抱着沈牧晴,然后用钱砸晕凌云的老妈,脚踩叶淑兰,吊打沈牧阳,她老爹要是敢哔哔,连他一起揍,双美相伴,大被同眠,那小日子,实在是太邪恶了,嘿嘿……
丁宁神游天外,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画面,忍不住流着口水,发出极为猥琐的笑容。
“丁宁…….丁宁……你怎么了?傻笑什么?”
凌云喊了丁宁好几声,才把他的魂召唤回来。
看着沈牧晴一脸关切的样子,丁宁老脸一红,连忙擦了把口水,正襟危坐的干咳一声道:“那个,沈姑娘,凌云就拜托给你了,我先告辞了。”
“你要去哪里?”沈牧晴脱口而出,随即羞的满脸通红。
那面若桃李,粉腮嫣红的美艳模样让丁宁心中为之一荡,好不容易才收敛心神,讪讪的道:“呃,我去办点事,时间也不早了,你们早点休息。”
转身看向抿着嘴唇,眼中已经有泪花闪动的凌云,丁宁正色叮嘱道:“记住,我不来找你,你千万不要离开这里,在这里等我。”
“我会等你!”凌云吸了吸发酸的鼻腔,重重的点了点头,坐在沙发上低下头再也不看丁宁,她怕自己再看下去会不舍得让他走,可是他决定的事,是绝不会更改的,她也不想成为他的累赘。
“好了,乖乖的听沈姑娘的话,我走了。”
丁宁宠溺的揉了揉她的脑袋,把她的头发揉成了鸡窝,才贼笑着向沈牧晴挥挥手向外走去。
沈牧晴定定的看着刚刚还在有说有笑的凌云仿佛被遗弃的孤儿似的,双手抱着肩膀,佝偻着身子,瘦削的肩膀不停的耸动着,大滴大滴的眼泪向下滴落迅速打湿了她的裙角,那楚楚可怜的模样我见犹怜。
以她的智慧,立刻意识到能让凌云如此失态的必然是丁宁。
想起之前丁宁让凌云躲在她这里的原因,顿时心中为之一紧,难道丁宁要去找那帮匪徒?
这不可能,他只是个医生而已,拿什么去和匪徒拼命,一定是凌云舍不得他离开,才伤心流泪的。
她心里生出一丝酸楚,凝眉看着丁宁远去的背影,突然觉得那背影竟然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悲壮。
这让她心里生出强烈的不安,快步走向凌云,怜惜的捧起她泪流满面,看着她没有丝毫焦距的呆滞眼神,认真的问道:
“凌云,你告诉我,丁宁去哪里了?他会不会有危险?”
“他……他……呜呜呜……”
凌云扑到沈牧晴的怀里,眼泪肆意的流淌,她其实很想找个人倾诉,差点就想说出真相了。
可话到嘴边突然想起丁宁在路上再三叮嘱她,他会武的事情绝不能告诉其他人,否则会带给他杀身之祸。
为了丁宁的安危,凌云擦了擦眼泪,强颜欢笑道:“他回家了啊,那些人的目标是我,又不是他,他会有什么危险。”
“不对,你在骗我,他回家你哭什么?”沈牧晴死死的盯着她的眼睛,观察着她神情的变化。
凌云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很快就镇定下来,强颜欢笑道:“我舍不得他啊,万一我要是被那帮人找到就必死无疑,从此以后我就和他就阴阳相隔,再也没有了相见之日,我们每一次的分离都有可能是永别。”
沈牧晴狐疑的看着她,见她的话没有露出什么破绽,再想想打伤残虎的人是凌云,确实和丁宁没有关系,那帮匪徒应该不会找他的麻烦才是。
这让她心里的不安稍微减轻了一些,但还是觉得心里堵的慌,一种担忧始终挥之不去。
随即自嘲的一笑,人家是凌云的男朋友,自己跟着瞎操什么心。
这样一想,却让她心里更不舒服起来,装作闲聊的试探道:“你和丁宁认识多久了?”
“五年了,从他到宁海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他了,他租了我家的房子,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当时傻乎乎的样子……”
凌云开始诉说和丁宁认识后的点点滴滴,沈牧晴静静的倾听着,心里有些隐隐的羡慕。
如果他那时候认识的是我多好,那是不是他的女朋友就是我了。
哎呀,沈牧晴你瞎想什么呢?丁宁只是你的医生,是个挺聊得来的好朋友罢了,更何况,凌云算得上是你的闺蜜了,你怎么可以惦记人家的男朋友。
沈牧晴心乱如麻,胡思乱想着,雪白的俏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嫣红,看上去娇艳欲滴,美不胜收。
凌云家的小区,丁宁如同一只鬼魅般出现在自己的出租房前,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快速的绕着附近观察了一圈,确定没有人埋伏,这才蹑手蹑脚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开灯仔细的检查一番后,发现自己设置的那些示警喧关并没有被人动过,这才松了口气。
那这里暂时是安全的,当然,他倒宁愿残虎现在找上门来,也比他整天防备着好,你不来找我,我也要去找你!
丁宁从床下抠出两块地板砖,从下面掏出一个样式很土的老式旅行包放在床上取出其中装着的一个木盒子,然后小心翼翼的打开。
盒子里装着一把折叠弓和一个兽皮箭囊,还有十几个瓶瓶罐罐,以及一把大号折叠刀、一套纯黑色的衣服、一双战靴和几个鸽子蛋大小的圆球形物体。
他拿出兽皮箭囊、弓、折叠刀、衣服和一个圆球放在床上,然后把剩下的东西郑重其事的收好又塞到了床底下,盖上地板砖,小心的清除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
这才脱光衣服,把手中沾了点水,把圆球在手中揉了揉,然后往头顶一放,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那圆球化为了液体,沿着他的脑袋向下流淌,迅速的蔓延到他的全身,一会儿功夫,丁宁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和他本来面貌没有一丁点相似的陌生英俊青年。
就连头发也变成了栗色,皮肤成为了古铜色,身材也和原来不同,相信就算他走在大街上遇到凌云,她也不会认出自己。
“巧姐的手艺真是巧夺天工,这样的生物仿真伪装皮肤完全把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要是拿出去就是卖个上千万也会有人疯抢吧,就是感觉怪怪的,这跟画皮有啥区别?还挺帅,不过,还是没有我本人更帅点,嘿嘿!”
丁宁照了照镜子,很满意自己的新造型,很自恋的嘀咕着,还伸出右手拇指和食指做了个吹枪口的动作,咧嘴笑了笑。
自娱自乐了一会儿,他套上不知道材质的黑色衣服,把箭囊斜扣在腰间,折叠刀别在腰带上,弓背在背上,脚上穿上战靴。
随后从自己换下来的衣服里掏出一大把银针,撕开战靴的脚髁处,露出蜂窝般的小孔,把银针全都插进去,关键时刻,这些银针就是救命的武器。
又在床上作了一番伪装,装作有人在睡觉的样子,又在房间里捣鼓了一会儿,想了想,应该没有什么疏漏了。
这才摇了摇脖子,浑身的骨骼一阵爆响,本来一米八五的身高,变成了只有一米八左右。
丁宁活动了一下关节,站在原地适应了一会儿,这才打开窗户翻了出去。
没多久,他的身影就出现在距离他家只有两百余米远的一栋建筑的顶层,静静的趴在楼顶看向他亮着灯的房间,很快和夜色融为一体。
当丁宁神色认真的说出自己的请求,让凌云在沈牧晴这里暂住两天后,沈牧晴毫不迟疑的答应下来。
随后,在丁宁的百思不解中,两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手拉着手去参观为凌云准备的卧室去了,还时不时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别墅里响起阵阵银铃般的笑声,好的跟亲姐妹似的。
让丁宁忍不住望天长叹,难道就是因为凌云跟沈牧晴解释了什么是“每个月流血都不死的生物”,就让她们的心紧紧的靠在了一起,从剑拔弩张成为了闺蜜?
或许这样建立的感情,就跟男人之间一起嫖过娼来的友谊是一样的吧,最终,百思不得其解的丁宁只能这么理解。
这让他深深的感到后悔,早知道就不麻烦凌云了,自己亲自告诉沈牧晴,说不定现在被她拉着手去参观卧室的就是自己了。
可现在不是他意淫的时候,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别墅的警戒上。
至今为止,他都没有发现有人在保护沈牧晴,整个别墅里竟然连个下人都没有,只有沈牧晴一个人在这里居住。
如果真是这样,凌云在这里不但不安全,甚至连沈牧晴也会受到牵连。
他坚信依照残虎的性子,绝不会放过自己和凌云,找到这里只是时间问题。
把沈牧晴喊来问了情况后,丁宁才明白过来。
原来沈牧晴一向喜欢安静,不愿意有人打扰,所以别墅里连个下人都没有,每天白天会有人来负责打扫卫生,给她做饭,做完晚饭后就会离开。
而保镖也是有的,但都潜藏在附近,没有她的召唤是不会出现的,这让他放下了心,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保镖的存在,应该是很厉害的。
而在交谈中,最让丁宁惊讶的是,沈牧晴竟然还是宁海大学大四的学生,平时都是住校的。
也就是这段时间,哥哥沈牧阳休假来看她,她才临时住在这个闲置的别墅里。
这让丁宁暗自感慨还真是不公平啊,奶奶的,果然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最少价值十几个亿的别墅就这么空着不住去住校,而自己租个四十多平的小房子坠要忍气吞声的承受着凌云老妈的冷嘲热讽,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这让他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尴尬处境,就连凌云这样的本地姑娘,人家老妈都看不上自己,更何况沈牧晴这样的千金大小姐了。
咦,为什么要考虑沈牧晴,他们只是医生和布的关系,要不是沈牧晴有病,他们根本不会有任何的交集,是两个世界的人。
这种感觉让他很受伤,尤其在今晚,他的感触极深,暗自决定要加快发展的步伐,早点达到老爹的期望,功成名就。
到时候左手搂着凌云,右手抱着沈牧晴,然后用钱砸晕凌云的老妈,脚踩叶淑兰,吊打沈牧阳,她老爹要是敢哔哔,连他一起揍,双美相伴,大被同眠,那小日子,实在是太邪恶了,嘿嘿……
丁宁神游天外,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画面,忍不住流着口水,发出极为猥琐的笑容。
“丁宁…….丁宁……你怎么了?傻笑什么?”
凌云喊了丁宁好几声,才把他的魂召唤回来。
看着沈牧晴一脸关切的样子,丁宁老脸一红,连忙擦了把口水,正襟危坐的干咳一声道:“那个,沈姑娘,凌云就拜托给你了,我先告辞了。”
“你要去哪里?”沈牧晴脱口而出,随即羞的满脸通红。
那面若桃李,粉腮嫣红的美艳模样让丁宁心中为之一荡,好不容易才收敛心神,讪讪的道:“呃,我去办点事,时间也不早了,你们早点休息。”
转身看向抿着嘴唇,眼中已经有泪花闪动的凌云,丁宁正色叮嘱道:“记住,我不来找你,你千万不要离开这里,在这里等我。”
“我会等你!”凌云吸了吸发酸的鼻腔,重重的点了点头,坐在沙发上低下头再也不看丁宁,她怕自己再看下去会不舍得让他走,可是他决定的事,是绝不会更改的,她也不想成为他的累赘。
“好了,乖乖的听沈姑娘的话,我走了。”
丁宁宠溺的揉了揉她的脑袋,把她的头发揉成了鸡窝,才贼笑着向沈牧晴挥挥手向外走去。
沈牧晴定定的看着刚刚还在有说有笑的凌云仿佛被遗弃的孤儿似的,双手抱着肩膀,佝偻着身子,瘦削的肩膀不停的耸动着,大滴大滴的眼泪向下滴落迅速打湿了她的裙角,那楚楚可怜的模样我见犹怜。
以她的智慧,立刻意识到能让凌云如此失态的必然是丁宁。
想起之前丁宁让凌云躲在她这里的原因,顿时心中为之一紧,难道丁宁要去找那帮匪徒?
这不可能,他只是个医生而已,拿什么去和匪徒拼命,一定是凌云舍不得他离开,才伤心流泪的。
她心里生出一丝酸楚,凝眉看着丁宁远去的背影,突然觉得那背影竟然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悲壮。
这让她心里生出强烈的不安,快步走向凌云,怜惜的捧起她泪流满面,看着她没有丝毫焦距的呆滞眼神,认真的问道:
“凌云,你告诉我,丁宁去哪里了?他会不会有危险?”
“他……他……呜呜呜……”
凌云扑到沈牧晴的怀里,眼泪肆意的流淌,她其实很想找个人倾诉,差点就想说出真相了。
可话到嘴边突然想起丁宁在路上再三叮嘱她,他会武的事情绝不能告诉其他人,否则会带给他杀身之祸。
为了丁宁的安危,凌云擦了擦眼泪,强颜欢笑道:“他回家了啊,那些人的目标是我,又不是他,他会有什么危险。”
“不对,你在骗我,他回家你哭什么?”沈牧晴死死的盯着她的眼睛,观察着她神情的变化。
凌云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很快就镇定下来,强颜欢笑道:“我舍不得他啊,万一我要是被那帮人找到就必死无疑,从此以后我就和他就阴阳相隔,再也没有了相见之日,我们每一次的分离都有可能是永别。”
沈牧晴狐疑的看着她,见她的话没有露出什么破绽,再想想打伤残虎的人是凌云,确实和丁宁没有关系,那帮匪徒应该不会找他的麻烦才是。
这让她心里的不安稍微减轻了一些,但还是觉得心里堵的慌,一种担忧始终挥之不去。
随即自嘲的一笑,人家是凌云的男朋友,自己跟着瞎操什么心。
这样一想,却让她心里更不舒服起来,装作闲聊的试探道:“你和丁宁认识多久了?”
“五年了,从他到宁海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他了,他租了我家的房子,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当时傻乎乎的样子……”
凌云开始诉说和丁宁认识后的点点滴滴,沈牧晴静静的倾听着,心里有些隐隐的羡慕。
如果他那时候认识的是我多好,那是不是他的女朋友就是我了。
哎呀,沈牧晴你瞎想什么呢?丁宁只是你的医生,是个挺聊得来的好朋友罢了,更何况,凌云算得上是你的闺蜜了,你怎么可以惦记人家的男朋友。
沈牧晴心乱如麻,胡思乱想着,雪白的俏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嫣红,看上去娇艳欲滴,美不胜收。
凌云家的小区,丁宁如同一只鬼魅般出现在自己的出租房前,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快速的绕着附近观察了一圈,确定没有人埋伏,这才蹑手蹑脚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开灯仔细的检查一番后,发现自己设置的那些示警喧关并没有被人动过,这才松了口气。
那这里暂时是安全的,当然,他倒宁愿残虎现在找上门来,也比他整天防备着好,你不来找我,我也要去找你!
丁宁从床下抠出两块地板砖,从下面掏出一个样式很土的老式旅行包放在床上取出其中装着的一个木盒子,然后小心翼翼的打开。
盒子里装着一把折叠弓和一个兽皮箭囊,还有十几个瓶瓶罐罐,以及一把大号折叠刀、一套纯黑色的衣服、一双战靴和几个鸽子蛋大小的圆球形物体。
他拿出兽皮箭囊、弓、折叠刀、衣服和一个圆球放在床上,然后把剩下的东西郑重其事的收好又塞到了床底下,盖上地板砖,小心的清除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
这才脱光衣服,把手中沾了点水,把圆球在手中揉了揉,然后往头顶一放,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那圆球化为了液体,沿着他的脑袋向下流淌,迅速的蔓延到他的全身,一会儿功夫,丁宁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和他本来面貌没有一丁点相似的陌生英俊青年。
就连头发也变成了栗色,皮肤成为了古铜色,身材也和原来不同,相信就算他走在大街上遇到凌云,她也不会认出自己。
“巧姐的手艺真是巧夺天工,这样的生物仿真伪装皮肤完全把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要是拿出去就是卖个上千万也会有人疯抢吧,就是感觉怪怪的,这跟画皮有啥区别?还挺帅,不过,还是没有我本人更帅点,嘿嘿!”
丁宁照了照镜子,很满意自己的新造型,很自恋的嘀咕着,还伸出右手拇指和食指做了个吹枪口的动作,咧嘴笑了笑。
自娱自乐了一会儿,他套上不知道材质的黑色衣服,把箭囊斜扣在腰间,折叠刀别在腰带上,弓背在背上,脚上穿上战靴。
随后从自己换下来的衣服里掏出一大把银针,撕开战靴的脚髁处,露出蜂窝般的小孔,把银针全都插进去,关键时刻,这些银针就是救命的武器。
又在床上作了一番伪装,装作有人在睡觉的样子,又在房间里捣鼓了一会儿,想了想,应该没有什么疏漏了。
这才摇了摇脖子,浑身的骨骼一阵爆响,本来一米八五的身高,变成了只有一米八左右。
丁宁活动了一下关节,站在原地适应了一会儿,这才打开窗户翻了出去。
没多久,他的身影就出现在距离他家只有两百余米远的一栋建筑的顶层,静静的趴在楼顶看向他亮着灯的房间,很快和夜色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