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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几朵春

第二百一十六章 愿同尘与灰(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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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吃吗?”

    “好吃。”

    曾凡赞叹道。

    “你是第一个夸我做得好的人哦。”

    阿云说完,曾凡意识到自己不能再继续在这里待下去了,于是他对阿云说:“阿云小姐,我先走了,下次见。”

    阿云面带惋惜的看着他:“啊,可是你还没吃完呢。”

    “要不你带回去吧?”

    “不了阿云小姐,这是你做的,我怎么能带走呢,再说了,秦爷交给我事情了,我得赶紧去完成。”

    看到曾凡好似很怕秦寅的模样,阿云无辜的看着他,倒像是个娇憨不谙世事的少女:“秦叔叔很凶吗?你好像很怕他。”

    曾凡说:“.....还好啦。”

    “阿云小姐,我真的得走了。”

    说完,曾凡便急匆匆的略过阿云走出了客厅,他步子迈的很大,很快就消失在了阿云眼前。

    阿云疑惑的嘀咕:“我难道会吃人吗?他干嘛跑那么快。”

    秦寅正好在楼梯上听到了阿云独自站在那里不知道说些什么,笑着问道:“阿云,你在说什么呢?”

    问完他看着外面漆黑的夜色:“曾凡走了?”

    “嗯,曾凡哥走了,秦叔叔。”

    “阿云跟他说了些什么?”

    秦寅坐在沙发上,状似不经意的问道。

    “我就问了他....钟朗哥的电话号码。”

    犹豫半晌,阿云还是把实话告诉了秦寅。

    秦寅看着阿云,和蔼的笑着问:“阿云为什么要钟朗的电话号码?难道....阿云有事要问他吗?”

    阿云低着头扭捏的说:“不是....是我想要钟朗哥的电话而已,不关曾凡哥的事情,叔叔,您不要怪曾凡哥好吗?”

    秦寅看着她澄澈的双眼,说:“我自然不会怪罪曾凡了,他毕竟也是按照你的吩咐办事,但是,你要诚实的告诉叔叔,你要钟朗的号码,是不是对他有意思?”

    阿云的颊侧立马浮上了两片红云。

    秦寅见此景象,心中担忧的好似终于发生了。

    他蹙了蹙眉,但是却没有出声责备阿云,只是拍拍她的肩膀:“叔叔没有要怪你的意思,只是叔叔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很正常的,再说了,钟朗这个人其实还是有点能力的,你会喜欢也不奇怪,但是阿云,叔叔要告诉你的是,可以喜欢,但是却不可以抛弃自己的自尊。”

    阿云闻言,抬起头来和秦寅对视:“我明白的,秦叔叔,您放心,如果我们是两情相悦的话,我定然是会告诉你的;若不是,我肯定会放弃他,找个比他更好的人。”

    秦寅笑着说:“要是真有你说的这么简单,那这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可是阿云自从知道妈妈的遭遇后,便发过誓,此生如果要喜欢,那就喜欢一个也喜欢我的,若是不喜欢,那就找一个对我好的,我才不要重蹈妈妈的覆辙。”

    秦寅的手指僵了僵,阿云没发现,她坐在秦寅身边,听到秦寅沉默了几秒又问自己:“那,那个郁临呢?他应当是喜欢你的。”

    阿云淡淡的笑:“喜欢?可我没感觉到。”

    “我只是觉得,他很帮助我,关心我,但秦叔叔说的喜欢,从他身上,我都没感觉到,只是觉得,他是个值得依靠的人而已。”

    “但是当我看到钟朗哥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脏在急速的跳动,就像是书里描写的那样,小鹿乱撞的感觉,叔叔,你懂吗?”

    阿云眼里带着笑朝秦寅看,那一瞬间,秦寅以为自己看到了那云。

    这时,他才恍然的记起,当年的那云也是这么转头朝自己笑时,自己便被她迷倒。

    他忘记是个薄情寡义的人,连发妻和女儿都可以变卖,更别提这种风月场所里的女人。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谁又没有逼迫谁。

    他是这么想的。

    但是他却没想到,她怀孕了,怀孕就怀孕,她无缘无故的失踪,还遭遇了这么多事情,秦寅想想都觉得悔恨。

    悔恨没能找到她,悔恨让自己的女儿在那种地方艰难生存了十八年,而且,自己的女儿却要称自己为“叔叔”,多么讽刺。

    阿云看到秦寅的眼里似乎有晶莹的泪水,她小心翼翼的问道:“秦叔叔,您还好吗?”

    秦寅低下头,掩饰自己的失态,同时回答道:“没事,阿云别担心。”

    “我知道,叔叔和妈妈是很好的朋友,所以叔叔在听到妈妈的事情时,才会难过,从前阿云也会难过,但渐渐的,也就看开了。”

    “没有人是可以陪伴你一生一世的。”

    阿云这样说。

    秦寅很欣慰的对她笑了下:“好,你能有这种想法,叔叔很高兴,真的,阿云,这些道理,不需要我来教你就自己学会了,你是个好孩子。”

    “叔叔也别太难过了,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嘛,对吧?”

    秦寅拍拍她的手,笑:“叔叔老了,在某些时候总能回想起当年的场景,年轻的时候,总以为还能挽回,总以为还可以拥有,其实只不过是镜花水月罢了,伸手一碰便消失了。”

    “有时候做梦,我能梦到你妈妈,她感激我,感激我找到了你,感激我还顾念着当年情分,愿意将你带回来,过好的生活。”

    说到这里,阿云低下头,似乎很低落:“妈妈从没有来过我的梦里。”

    “我有时候在想,妈妈是不是恨我,所以才不愿来我的梦里来看我一眼,可是郁临哥告诉我,梦里梦到的人,其实是在遗忘你。我吓了一跳,生怕妈妈忘了我。可是我也知道,妈妈是不会忘记我的,我是和她血浓于水的女儿,我们之间有解不开的亲缘关系。”

    “你说得对,没有哪个母亲可以忘记自己的女儿。”

    秦寅看着阿云的侧脸,那张胜似那云的脸颊,他眼眶便一阵阵的发热。

    半晌后,秦寅便借口累了要去休息上楼去了,阿云看着他有些瞒珊的背影,眼神淡淡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

    ......

    钟朗很早就起床了。

    他下楼,看到弗兰克正坐在湖边钓鱼。

    弗兰克知道是他走过来了,并没有回头,只是安静的继续坐在那里。

    等过了没多久,鱼钩缓缓动了动,弗兰克眼疾手快的将鱼钩拉起来,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出现在钟朗面前。

    弗兰克这时才转过头来和钟朗说:“钟朗,想好了吗?”

    钟朗看着他:“想好了。”

    弗兰克笑了笑:“既然想好了,那就告诉我你的答案。”

    “我并不会干这一行,干一辈子。”

    钟朗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这么说了一句。

    弗兰克盯着他的眼神似笑非笑:“我知道,你们年轻人,怎么可能只做一种事情做一辈子呢,只是,现在你还年轻,还需要磨炼。”

    钟朗看着平静的湖面:“弗兰克先生,你相信吗,人的一生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所以当我刚踏入这一行时,从来就没想过会安稳的度过,哪怕我金盆洗手了,也不可能会像普通人那样,安定的度过晚年。”

    “我知道自己手上沾染了多少鲜血,所以,我早就不把自己的命当成命了。”

    弗兰克没想到钟朗会回答自己这么一段话,虽然愣了愣,但却还是笑了下:“到底是年轻气盛的酗子,比我有魄力多了。讲实话,当年我做这一行的时候,也在怕,怕自己日后尸骨无存,也怕自己横尸街头,但最后呢,还不是靠着一腔孤勇,走到了现在的位置?”

    “不过我倒是佩服你。”

    弗兰克将原本钓回来的鱼又放回了湖中,钟朗诧异的看着他,弗兰克说:“我想过了,我要一个以我的势力逼来的人才,着实不太正大光明,到时候,你不愿我也不开心,倒不如,你自己送上门来,那样,我还会更有权力要求你。”

    钟朗听见这话,笑了下:“谢谢您,弗兰克先生。”

    弗兰克抬手,看着他:“先别急着谢我,我提的要求,可还没说完。”

    钟朗说:“只要是我能做到的,钟朗绝不推辞。”

    “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

    当秦寅得知钟朗带着货回来时,的确震惊。

    毕竟弗兰克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谁都清楚,但是钟朗居然可以全身而退还拿到了想要的东西,的确比常人厉害许多,但同时也让秦寅生出了疑虑。

    一个可以让别人心甘情愿将东西给他的人,太危险了。

    然而思及此,秦寅又想起了阿云。

    想起了阿云那晚说的话。

    她说他喜欢秦寅。

    秦寅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第一眼看到就喜欢,无非喜欢的是钟朗的皮囊而已,人人都喜欢美好的事物,谁也不例外,秦寅倒是觉得无伤大雅。

    但他没想到的是,阿云看上去,并不像是那种喜欢人皮囊的肤浅女孩。

    难道,是自己看错了?

    秦寅深吸了一口气,办公室的门忽然被敲响。

    他沉声道:“进来。”

    男人走进来,带来了一身的风尘仆仆:“秦爷,我把东西带回来了。”

    秦寅深深的看了一眼钟朗,半晌后才“嗯”了一声,算是给他答复。

    钟朗知道秦寅必定怀疑自己,所以这样的结果也在意料之中,他低着头,恭敬的说:“秦爷,那我先出去了。”

    “等等。”

    “明晚我为你办一个庆功宴,就当是你这次去缅甸的褒奖。”

    钟朗说:“秦爷,实在不必为了我如此费心。”

    秦寅却道:“怎么不必,你是我秦氏的功臣,若没有你,也没有现在的秦氏,别推脱了,先回去休息休息吧,记得明晚八点,就在我的宅子里,别迟到。”

    “是,属下明白了。”

    钟朗出去后,秦寅便让曾凡派人去跟踪他。

    尽管他知道,钟朗是个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但他必须这么做,才能让自己放心。

    很快就到了秦寅和钟朗约定好的时间。

    钟朗今天难得穿的正式,黑色西装搭配白衬衫,只是最简单的装扮,但穿在他身上,反而有一种格外的韵味。

    江晚霁自然也在被邀请的行列。

    她一向都是全场的焦点,每次都不例外。

    秦寅看到她,笑着上前与她打招呼:“江小姐,许久不见又漂亮了。”

    江晚霁笑着和秦寅碰杯:“秦总别打趣我了,我看秦总身后的阿云小姐,才是出水芙蓉,连我看到都忍不住喜欢。”

    阿云对江晚霁印象不错,此刻从秦寅身后钻出来笑着和江晚霁说:“晚晚姐姐,晚上好。”

    “晚上好。”

    江晚霁和她打完招呼,忽然看到了阿云脖子上的那条璀璨的项链。

    那是今年某个大牌的新款,全球只有十条,江晚霁知道的比较晚,所以没能买到,但是......

    看来秦寅对这个女儿,确实是宠爱有加的。

    发现江晚霁在盯着自己脖颈上的项链,阿云不好意思的笑:“这是叔叔送给我的,晚晚姐姐,好看吗?”

    “好看。”

    江晚霁由衷的夸赞道。

    秦寅虽然不知道江晚霁什么时候和阿云这么熟稔了,但是和江晚霁熟悉总归是没有坏处的,毕竟,江晚霁也是一个有能力的人,但秦寅担心,江晚霁会教坏阿云。

    这个女人在商界的名声可不算好。

    大多数都说她为了江家的财产和自己的父亲作对,秦寅侧头看了一眼和江晚霁相谈甚欢的阿云,担忧不已。

    身旁的曾凡附在秦寅耳边小声的说:“秦爷,高总在那边等您。”

    秦寅往曾凡说的地方一看,哪里果然坐着一个年轻男人。

    虽然疑惑这个高总是谁,但是秦寅伸手不打笑脸人,还是准备去看看此人的真面目。

    秦寅点头,转身对阿云说:“阿云,江小姐,你们慢慢聊,我有些事去那边。”

    “好,秦总自便。”

    “叔叔去吧。”

    阿云倒是显得迫不及待。

    秦寅无奈的笑笑,走到了沙发处。

    男人抬起头来,光照在他脸上,是郁临。

    秦寅盯着他,脸色一下子变了:“郁临?”

    郁临弯唇一笑:“难得秦爷还认得我。”

    “你是如何进来的?”

    秦寅坐在沙发上,打量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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