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也对白无常翻了个白眼,他无辜的道:“我只是说说而已,你至于这样对我么?
你那一席话说的人家心里好痛痛哦~”
判官的话令白无常和黑无常二人头皮发麻,毕竟就算判官人长的帅,但也架不住他是一个,大老爷们。
白无常转过身,无语的道:“我不想看到你,看你看得我头皮发麻...”
虽然判官是有些令人无语,但不可否认,他的话的确有那么几分道理。
他们再这样下去,怕是会和那个名震江湖的大魔头,洛九曲一样,会被人当成魔头。
洛九曲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女魔头,一身实力又吓人的很。
据说洛九曲还和少林寺“空天罗汉”离九歌曾有过一段姻缘。
但,洛九曲杀性太重。
在一次事件中,杀死上千人,导致少林寺震怒,派遣无数僧人前去抓捕,度化。
但离九歌为了洛九曲跪倒在少林寺众人的面前,愿意替洛九曲承担罪孽,剃度出家。
最后,离九歌为僧,而洛九曲只能在一边目瞪口呆的看着。
到如今,离九歌在江湖上有了,“空天罗汉”的名头。
而洛九曲则在江湖上有了“浮云宫主”的名头。
而浮云宫名列八方邪魔之一,只收女子。
...
白无常想了想,还是决定道:“我们不能改规定,谁让我们是地府呢。
那些名门正派要是想杀我们,我们便让他们去真正的地府。”
黑无常和判官也没有说什么,这个地府三人组本来就是白无常搞出来的,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
只要好好支持就够了。
...
李轩跟着桃夭来到了郊外的干莫山庄。
干将莫邪在秦国名头不小,所以,这山庄也修建的很是气派。
但空有气派,却无实力。
导致现在,实力不足,被人抢剑的地步。
干将说,宝剑今晚就能够锻造好。
所以,今晚所有人都要都要严阵以待。
李轩也在山庄内跟姜松,李显坐着,三人有一茬每一茬的聊着。
李轩看了看周围,这次干将莫邪请来的人很多。
光天人合一的武者就有,等等,先让我算算...
第一个桃夭。
一身粉红色的长袍很是显眼。
第二个。
是一个在秦国有些名气的天人合一武者。
叫黄鹤,人送外号“黄鹤侠”一身轻功了得。
黄鹤一身青色长袍,腰挂一把宝剑,这把剑也跟桃榕一样,是干将莫邪锻造的。
看起来蛮不错的,应该跟他的青红剑差不多。
这也是个问题,章家是哪来的玄级宝剑?
算了,我们继续。
第三人,是秦国东武州的一个势力之主,叫晨风阁。
而这第三人,就是晨风阁的阁主,黄晨辉。
黄晨辉也跟黄鹤一样,轻功了得,在江湖上有“飞云走月”的名号。
而,第四人,倒是有点来头。
叫姜公荣,是大唐南荒州,血屠佣兵团团长,“暴徒”姜浩文的弟弟。
怎么说呢,这姜浩文,也是个人物,白手起家,虽然有钻了宇文成都空子的嫌疑。
在当年,宇文成都镇压铁手佣兵团的时候,趁乱崛起。
一手建立了血屠佣兵,到现在,在南荒州仅次于位列乾坤七宗之一的血云府。
可以说,实力也达到了华夏顶尖势力的脚步。
干将莫邪能请到他的弟弟,倒是让李轩一阵惊讶。
毕竟,血屠佣兵团远在南荒州,虽然只隔了一个城州,但那也是跨国界的呀。
这干将莫邪有这么吊?
算了,我们继续。
面前就只有这么四名天人合一武者。
但最令人惊讶的事,干将莫邪竟然请来了两个宗师境武者。
这他妈就有点吓人了。
毕竟,宗师可不是什么大白菜,这可是开辟了一条属于自己武道的人。
每一名宗师都是实力冠绝一方的强者。
干将莫邪请来的两名宗师分别是,血衣堂的堂主血飞刃。
此时的他一身暗红色的长袍,阴冷的眸子紧紧盯着庄外,如等候猎物的猎人一样。
另一名宗师境武者是一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
全身上下充满了土豪的气息,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等等一系列。
但他的气息散发在那,压的坐在他附近的几名武者都喘不过气来。
看了这么多,李轩对二人道:“你们觉得,最先来的会是那个?”
他们现在实在是太闲了,闲到李轩只能强行扯话题来讲。
李显没有搭话,以他的定力,不至于这点无聊都经受不了。
要不然的话,他这么多年真的是白活了。
还不如拿块豆腐撞死算了。
姜松倒是回了,他道:“我觉得应该是罗网的人会先到。
毕竟是他们引起这次江湖风波。”
李轩听到姜松的话,点点头,道:“有那么几分道理,那显叔你觉得呢?”
李轩是必定要把李显拉起来聊天的,不然就他们两个聊天太过于无聊了。
李显叹了口气,道:“有人已经到了,只是没有现形而已。
所以,少爷我们谈这个没有意义。
还是换个话题吧。”
李轩有些意外,他问道:“有人已经到了?快,显叔告诉我。
是哪路大佬驾临,竟然两个宗师都没有发现。”
李显说有人已经来了,但看那两个宗师的样子却又不像是发现了的样子。
不免有些好奇,谁的隐秘功夫怎么牛批,竟然在两个宗师眼皮底下,还不被发现。
简直就是大佬。
李显摇了摇头,道:“血衣堂的堂主已经发现了,但却没有讲出来。
那个暴发富倒是真的没发现。”
其实,血飞刃之所以能发现,也是个巧合,如果不是他本就是精修暗器的武者,他怕是也无法发现那人的踪迹。
而且,他也对那人的身份有了猜测,那就是,金龙帮的细雨堂堂主,洪虚鲲。
虽然洪虚鲲一身重剑之术了得,但真正让他名扬天下的却是他的隐秘之术。
让人难以发现,再配上他的重剑,简直就是近身打架的好武器。
那根本不能称之为剑的剑,如果打在人的身上。
那感觉可是酸爽,一下过来,人都不见了。
你那一席话说的人家心里好痛痛哦~”
判官的话令白无常和黑无常二人头皮发麻,毕竟就算判官人长的帅,但也架不住他是一个,大老爷们。
白无常转过身,无语的道:“我不想看到你,看你看得我头皮发麻...”
虽然判官是有些令人无语,但不可否认,他的话的确有那么几分道理。
他们再这样下去,怕是会和那个名震江湖的大魔头,洛九曲一样,会被人当成魔头。
洛九曲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女魔头,一身实力又吓人的很。
据说洛九曲还和少林寺“空天罗汉”离九歌曾有过一段姻缘。
但,洛九曲杀性太重。
在一次事件中,杀死上千人,导致少林寺震怒,派遣无数僧人前去抓捕,度化。
但离九歌为了洛九曲跪倒在少林寺众人的面前,愿意替洛九曲承担罪孽,剃度出家。
最后,离九歌为僧,而洛九曲只能在一边目瞪口呆的看着。
到如今,离九歌在江湖上有了,“空天罗汉”的名头。
而洛九曲则在江湖上有了“浮云宫主”的名头。
而浮云宫名列八方邪魔之一,只收女子。
...
白无常想了想,还是决定道:“我们不能改规定,谁让我们是地府呢。
那些名门正派要是想杀我们,我们便让他们去真正的地府。”
黑无常和判官也没有说什么,这个地府三人组本来就是白无常搞出来的,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
只要好好支持就够了。
...
李轩跟着桃夭来到了郊外的干莫山庄。
干将莫邪在秦国名头不小,所以,这山庄也修建的很是气派。
但空有气派,却无实力。
导致现在,实力不足,被人抢剑的地步。
干将说,宝剑今晚就能够锻造好。
所以,今晚所有人都要都要严阵以待。
李轩也在山庄内跟姜松,李显坐着,三人有一茬每一茬的聊着。
李轩看了看周围,这次干将莫邪请来的人很多。
光天人合一的武者就有,等等,先让我算算...
第一个桃夭。
一身粉红色的长袍很是显眼。
第二个。
是一个在秦国有些名气的天人合一武者。
叫黄鹤,人送外号“黄鹤侠”一身轻功了得。
黄鹤一身青色长袍,腰挂一把宝剑,这把剑也跟桃榕一样,是干将莫邪锻造的。
看起来蛮不错的,应该跟他的青红剑差不多。
这也是个问题,章家是哪来的玄级宝剑?
算了,我们继续。
第三人,是秦国东武州的一个势力之主,叫晨风阁。
而这第三人,就是晨风阁的阁主,黄晨辉。
黄晨辉也跟黄鹤一样,轻功了得,在江湖上有“飞云走月”的名号。
而,第四人,倒是有点来头。
叫姜公荣,是大唐南荒州,血屠佣兵团团长,“暴徒”姜浩文的弟弟。
怎么说呢,这姜浩文,也是个人物,白手起家,虽然有钻了宇文成都空子的嫌疑。
在当年,宇文成都镇压铁手佣兵团的时候,趁乱崛起。
一手建立了血屠佣兵,到现在,在南荒州仅次于位列乾坤七宗之一的血云府。
可以说,实力也达到了华夏顶尖势力的脚步。
干将莫邪能请到他的弟弟,倒是让李轩一阵惊讶。
毕竟,血屠佣兵团远在南荒州,虽然只隔了一个城州,但那也是跨国界的呀。
这干将莫邪有这么吊?
算了,我们继续。
面前就只有这么四名天人合一武者。
但最令人惊讶的事,干将莫邪竟然请来了两个宗师境武者。
这他妈就有点吓人了。
毕竟,宗师可不是什么大白菜,这可是开辟了一条属于自己武道的人。
每一名宗师都是实力冠绝一方的强者。
干将莫邪请来的两名宗师分别是,血衣堂的堂主血飞刃。
此时的他一身暗红色的长袍,阴冷的眸子紧紧盯着庄外,如等候猎物的猎人一样。
另一名宗师境武者是一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
全身上下充满了土豪的气息,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等等一系列。
但他的气息散发在那,压的坐在他附近的几名武者都喘不过气来。
看了这么多,李轩对二人道:“你们觉得,最先来的会是那个?”
他们现在实在是太闲了,闲到李轩只能强行扯话题来讲。
李显没有搭话,以他的定力,不至于这点无聊都经受不了。
要不然的话,他这么多年真的是白活了。
还不如拿块豆腐撞死算了。
姜松倒是回了,他道:“我觉得应该是罗网的人会先到。
毕竟是他们引起这次江湖风波。”
李轩听到姜松的话,点点头,道:“有那么几分道理,那显叔你觉得呢?”
李轩是必定要把李显拉起来聊天的,不然就他们两个聊天太过于无聊了。
李显叹了口气,道:“有人已经到了,只是没有现形而已。
所以,少爷我们谈这个没有意义。
还是换个话题吧。”
李轩有些意外,他问道:“有人已经到了?快,显叔告诉我。
是哪路大佬驾临,竟然两个宗师都没有发现。”
李显说有人已经来了,但看那两个宗师的样子却又不像是发现了的样子。
不免有些好奇,谁的隐秘功夫怎么牛批,竟然在两个宗师眼皮底下,还不被发现。
简直就是大佬。
李显摇了摇头,道:“血衣堂的堂主已经发现了,但却没有讲出来。
那个暴发富倒是真的没发现。”
其实,血飞刃之所以能发现,也是个巧合,如果不是他本就是精修暗器的武者,他怕是也无法发现那人的踪迹。
而且,他也对那人的身份有了猜测,那就是,金龙帮的细雨堂堂主,洪虚鲲。
虽然洪虚鲲一身重剑之术了得,但真正让他名扬天下的却是他的隐秘之术。
让人难以发现,再配上他的重剑,简直就是近身打架的好武器。
那根本不能称之为剑的剑,如果打在人的身上。
那感觉可是酸爽,一下过来,人都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