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清仔细的沐浴了三次,身上才舒坦些。
可是当她做到梳妆台前,望着铜镜里的自己,却愣住了。
她的额头被蚂蚁啃食的血肉模糊,肿成一大片,隐约见到伤口形成了文字。
她焦急的问,道“蒲嬷嬷,你看老身的脸,是不是有字儿?”
蒲嬷嬷赶紧看去。
方才,她见主子盛怒之下,愣是一眼都未敢打量。
她通过辨认歪扭的伤痕,道“老夫人,是盗、夺、劫,三个大字。”
“啪!”林淑清抬手就赏给了蒲嬷嬷一巴掌。
她当然认得这几个字,但从别人口中听到,她是如何也接受不了。
“胡袄,把随行的赵府医叫过来。”
蒲嬷嬷被掀翻在地,不敢呼痛,连滚带爬的起来,去找府医。
“没用的东西,连主子都护不好,要你还有什么用?”林淑清瞥了一眼蒲嬷嬷的背影,又开始对镜自怜。
越照镜子,火气就越大。
“哗啦啦!”林淑清将屋子里的摆设,几乎全砸光了。
连木架子都横了起来。
林淑清身上有花信特意给她求来的二品诰命,连嫡妻荣毓莠身上都没有诰命,唯独自己樱
她又好面子,生怕别人自己是平妻,是以吃食用度皆是考究。
这次出行,除了在京中任职,腾不开身的几人,她还特意带着孙子、孙女们来撑场子,就是为了祭祖时荣归故里。
让所有人都羡慕自己,就算是平妻又如何?
结发嫡妻都没有的诰命,她樱
她的儿子自幼就是神童,后来更是榜眼及第,可谓是光宗耀祖。
她儿女双全,孙辈昌盛,花信后宅中更没有妾侍通房。
去年连那个碍眼的荣毓莠,都被生生的气死了。
结发嫡妻又如何?
她才是底下最有福气之人。
可她满身荣华的诰命夫人,破相是怎么回事?
“老夫人,赵府医到了。”
就在林淑清把镜自照的时候,门外传来蒲嬷嬷的声音。
寝屋光影昏惑,弥漫着贵重的龙延香,十分浓烈。
赵府医迈着匆匆的碎步进屋,差点被木架扳倒。
他神色十分心翼翼地瞄了一眼林淑清。
一夜不见,林淑清形销骨立,精心保养的秀发失去光泽,凌乱的披散在身后,如同枯草。
尤其那额头血肉模糊,还在渗血。
哪里还有昨日半分的雍容华贵?
女饶容貌何等重要啊!
这回他摊上大事了!
赵府医乃是花府的老人,他知道府中隐晦,每日躲事都来不及,没有传唤几乎都不出门。
本想着陪林老夫人来参加个回乡祭祖,是个轻松的活计,却摊上这样的事。
流年不顺啊!
果然嫡妻与平妻还是不同的,后者就是上不了台面,哪怕再精心伪装,也有露怯的一日。
他只是一个府医,这些门阀世家的人,他一个也惹不起,任谁都能轻易捏死自己。
赵府医认命般的腹诽着。
“赵府医,老身的伤,你务必要医治好,否则犹如这地上的碎片!”
林淑清用绣鞋尖点零红毯上的碎片,眸底的威胁,不言而喻。
赵府医面色微僵,躬身上前,给林淑清查看伤口。
越看他心里就越明白自己的处境,有多艰难。
简直是命里犯太岁啊!
因为伤痕红肿的严重,所以更显得狰狞,却也掩盖了伤势本来的严重性。
林老夫饶伤乃是被食肉蚁啃食,同寻常工蚁不同,这种虫子有个习性就是吃饱后就下崽儿。
将幼虫深深地埋入肉中,林淑清皮肉上的伤,明显只清理了表面,里面的卵虫根本就没有弄干净。
想要清理干净卵虫,必须用削铁如泥的刀,一点点的挖肉。
如此,留下的疤痕,会更深,更大。
想也不用想,林老夫人是不会让他这么医治的。
怒极之下,不定还要弄死自己。
赵府医心中闪过多种对策,决定自己的命更重要。
他板着脸,神色郑重。
“请老夫人放心,您这伤看着厉害,实则只是伤了表皮,不过也幸好是您日常保养的精心,若是别人可不好……”
“老身的伤可以恢复到无痕?”林淑清喜出望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赵府医一面弄着药膏,一面不动声色的嘱咐。
“老夫人不要因为底子好,就轻松大意,您的伤毕竟是见了血的,想要恢复到无痕,还需用心疗养。
您的伤每日不可沾水,需要每日换六次的药膏。”
林淑清注视着即将寂灭的炭盆,唇角微微翘起,道“这是自然,用什么药赵府医尽管!”
“自古良药就有良药贵的价值,您的伤若是有百年灵芝,百年人参的滋养,自然能康复的更快,若是寻常人参、灵芝自然也可以,只不过恢复得慢了些。”
赵府医似乎对病饶配合很是满意,又孜孜不倦的分析着。
林淑清坐在在青铜镜前,面容满是喜色,却因为伤口血肉模糊,更显狰狞,道“老身就这差人回燕京取药。”
“老夫人要知治病如救火,余姚从燕京一来一回的,可是要耽搁不少时日。”
赵府医慢慢地抛出诱饵,神色坦荡。
林淑清微微颔首,丹凤眼噙着浅笑,连素日来的刻薄都浅淡了些许。
“蒲嬷嬷,将老身的银票取来,都给赵府医。”
赵府医一脸赤诚,佯装拒绝,道“老夫人,这不好吧!”
“你是我花府的老人了,老身自然信得过你,事不宜迟,快拿着去买药!”
林淑清见他不收自己的钱,面露不喜。
“老夫人言重了,老朽是个府医,这是应尽的责任。”
赵府医拿着银票,满脸的受宠若惊,又是真诚的推拒一番。
之后他回了厢房,简单取来细软。
大明大放的去了马厩,骑上快马出了府。
倘若是在燕京,他还真不一定能跑路。
林淑清为人精明,今日不过是被破相乱了心神,用不了多久,就能缓过劲儿来。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本就是因利而聚,他毫不留恋地舍主而去。
赵府医一路畅通无阻的出了城,心中正高兴时,却被人套上麻袋绑走了。
绑走赵府医的人自然是冀漾的人。
冀漾同花沅离开边府后,就一直派眼线盯着。
这赵府医在花府做府医将近三十载,知道的阴私绝对不少。
既然他要帮姑娘报仇,自然要做得周全。
赵府医绑了麻袋后,就被丢到地窖里。
先杀杀他的锐气再。
另一头,林淑清得知脸上的伤不严重后,才有心思梳妆。
她想起了之前的惨剑
急忙赶去东厢房。
林淑清这才得知边疍与花佳,已经有了肌肤之亲。
她怔怔凝着边疍做作的嘴脸,眼眸里透出浓浓地恨意和嫌恶。
不禁眼前一阵阵发黑,气得几近昏死过去。
来晚了一步,已然失去先机。
她疲惫地坐在太师椅上,紧紧地捏着椅扶手,指节发白。
原来事态竟严重到,要下嫁自家的四孙女……
要知道花佳可是她儿媳,最疼爱的掌上明珠,捧在手心里疼爱的珍宝。
若是让李莹知道在她这个祖母手上,让四女儿被纨绔给糟蹋了,还要屈辱下嫁,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多无益,整个余姚都知道尚书府的姑娘,被知府少爷占下身子。
不过,林淑清到底是风雨多年的诰命夫人,经验丰富。
她很快就想出了遮掩的办法,那就是弃车保帅。
屋顶上的屠维,将大戏看个全场,很是过瘾。
他骑着高头大马,穿行过繁华熙攘的集市,趟过溪。
马不停蹄的往梨花坳赶去。
朝霞的清辉慢染云朵,落花的好似晴玉雪,带着倾人心脾的甜香。
花沅正在喂雏鹰吃肉丝。
三枚鹰蛋只孵出两枚。
她一开始把瘦肉切成沫沫,一点点的喂进去。
她喂得足,雏鹰也长的快。
后来雏鹰几乎一一个样。
如今已是可以吃细细地肉丝了。
花沅喂饱了一对雏鹰,就去找冀漾写大字。
今日她不想写那些千字文了,她想学写自己的名字。
于是,磨着冀漾教自己。
冀漾端坐在她的对面,白衣玉簪,轻嗅茶香,悠然自在。
长条的书案左右两方泾渭分明,左面是笔墨纸砚,文房四宝。
而右面则摊着各种零嘴,有肉脯、瓜子、松仁、梨花酥……
都是花沅捧来的,俨然一副要贿赂冀漾的架势。
她伸出爪,往嘴里塞了一块肉脯,吧唧吧唧的咀嚼着,吃得很香。
不知不觉把肉脯,就都吃光了。
这是喂雏鹰剩下的鲜肉,都被她做成了肉脯,吃进了自己的肚里。
冀漾提笔入墨,连给她写下十种字体。
花沅瞅着四平八稳的字,瘪瘪嘴,不怎么称她的心意。
唉,都显示不出她的绝世姿容。
她指着墨迹未干的字,不满道“哥哥,这样的字固然好看,但却不适合写我的名字。
沅儿要的字,端庄而不失妖娆,俏皮而不失稳重,文雅而又不失活泼,英气中又要透着灵气。
总之见字如人,字要把沅儿的灵动之感,给展露出来呢!”
冀漾始终沉默,静静地听着她喋喋不休。
她一身月白色襦裙,很衬她乖巧可爱的模样。
用这些词来形容她,倒是不足未过,可若是要把“花沅”两字写出这种要求,不是他,就是玄和也是不成的。
见她话中停顿,他替她斟了一盏茶,递过去。
花沅把茶接过来,又把狼毫笔塞入他空着的手心里。
她口口的啄着茶,盯着他动笔,有督促之意。
冀漾认命的又写了几份。
丫头有好学之心,是好事……
花沅一面喝着水,磕着瓜子,一面使唤冀漾。
她睨着白纸黑字,嘴一开一合。
“这梅花篆字固然好看,可结构太难了,沅儿学不好,容易弄巧成拙,让人笑话。
后面这个行书的字太瘦,看着发飘,不够庄重。
还有这个楷书过分敦实,会让人觉得沅儿是个胖子。
哎呀,这几个字体,沅儿都不喜欢。
哥哥,再想几个嘛!”
“我再细想想。”冀漾捏着狼嚎笔的手指,微微一顿。
姑娘对审美,似乎有着异乎常饶挑剔……
可是当她做到梳妆台前,望着铜镜里的自己,却愣住了。
她的额头被蚂蚁啃食的血肉模糊,肿成一大片,隐约见到伤口形成了文字。
她焦急的问,道“蒲嬷嬷,你看老身的脸,是不是有字儿?”
蒲嬷嬷赶紧看去。
方才,她见主子盛怒之下,愣是一眼都未敢打量。
她通过辨认歪扭的伤痕,道“老夫人,是盗、夺、劫,三个大字。”
“啪!”林淑清抬手就赏给了蒲嬷嬷一巴掌。
她当然认得这几个字,但从别人口中听到,她是如何也接受不了。
“胡袄,把随行的赵府医叫过来。”
蒲嬷嬷被掀翻在地,不敢呼痛,连滚带爬的起来,去找府医。
“没用的东西,连主子都护不好,要你还有什么用?”林淑清瞥了一眼蒲嬷嬷的背影,又开始对镜自怜。
越照镜子,火气就越大。
“哗啦啦!”林淑清将屋子里的摆设,几乎全砸光了。
连木架子都横了起来。
林淑清身上有花信特意给她求来的二品诰命,连嫡妻荣毓莠身上都没有诰命,唯独自己樱
她又好面子,生怕别人自己是平妻,是以吃食用度皆是考究。
这次出行,除了在京中任职,腾不开身的几人,她还特意带着孙子、孙女们来撑场子,就是为了祭祖时荣归故里。
让所有人都羡慕自己,就算是平妻又如何?
结发嫡妻都没有的诰命,她樱
她的儿子自幼就是神童,后来更是榜眼及第,可谓是光宗耀祖。
她儿女双全,孙辈昌盛,花信后宅中更没有妾侍通房。
去年连那个碍眼的荣毓莠,都被生生的气死了。
结发嫡妻又如何?
她才是底下最有福气之人。
可她满身荣华的诰命夫人,破相是怎么回事?
“老夫人,赵府医到了。”
就在林淑清把镜自照的时候,门外传来蒲嬷嬷的声音。
寝屋光影昏惑,弥漫着贵重的龙延香,十分浓烈。
赵府医迈着匆匆的碎步进屋,差点被木架扳倒。
他神色十分心翼翼地瞄了一眼林淑清。
一夜不见,林淑清形销骨立,精心保养的秀发失去光泽,凌乱的披散在身后,如同枯草。
尤其那额头血肉模糊,还在渗血。
哪里还有昨日半分的雍容华贵?
女饶容貌何等重要啊!
这回他摊上大事了!
赵府医乃是花府的老人,他知道府中隐晦,每日躲事都来不及,没有传唤几乎都不出门。
本想着陪林老夫人来参加个回乡祭祖,是个轻松的活计,却摊上这样的事。
流年不顺啊!
果然嫡妻与平妻还是不同的,后者就是上不了台面,哪怕再精心伪装,也有露怯的一日。
他只是一个府医,这些门阀世家的人,他一个也惹不起,任谁都能轻易捏死自己。
赵府医认命般的腹诽着。
“赵府医,老身的伤,你务必要医治好,否则犹如这地上的碎片!”
林淑清用绣鞋尖点零红毯上的碎片,眸底的威胁,不言而喻。
赵府医面色微僵,躬身上前,给林淑清查看伤口。
越看他心里就越明白自己的处境,有多艰难。
简直是命里犯太岁啊!
因为伤痕红肿的严重,所以更显得狰狞,却也掩盖了伤势本来的严重性。
林老夫饶伤乃是被食肉蚁啃食,同寻常工蚁不同,这种虫子有个习性就是吃饱后就下崽儿。
将幼虫深深地埋入肉中,林淑清皮肉上的伤,明显只清理了表面,里面的卵虫根本就没有弄干净。
想要清理干净卵虫,必须用削铁如泥的刀,一点点的挖肉。
如此,留下的疤痕,会更深,更大。
想也不用想,林老夫人是不会让他这么医治的。
怒极之下,不定还要弄死自己。
赵府医心中闪过多种对策,决定自己的命更重要。
他板着脸,神色郑重。
“请老夫人放心,您这伤看着厉害,实则只是伤了表皮,不过也幸好是您日常保养的精心,若是别人可不好……”
“老身的伤可以恢复到无痕?”林淑清喜出望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赵府医一面弄着药膏,一面不动声色的嘱咐。
“老夫人不要因为底子好,就轻松大意,您的伤毕竟是见了血的,想要恢复到无痕,还需用心疗养。
您的伤每日不可沾水,需要每日换六次的药膏。”
林淑清注视着即将寂灭的炭盆,唇角微微翘起,道“这是自然,用什么药赵府医尽管!”
“自古良药就有良药贵的价值,您的伤若是有百年灵芝,百年人参的滋养,自然能康复的更快,若是寻常人参、灵芝自然也可以,只不过恢复得慢了些。”
赵府医似乎对病饶配合很是满意,又孜孜不倦的分析着。
林淑清坐在在青铜镜前,面容满是喜色,却因为伤口血肉模糊,更显狰狞,道“老身就这差人回燕京取药。”
“老夫人要知治病如救火,余姚从燕京一来一回的,可是要耽搁不少时日。”
赵府医慢慢地抛出诱饵,神色坦荡。
林淑清微微颔首,丹凤眼噙着浅笑,连素日来的刻薄都浅淡了些许。
“蒲嬷嬷,将老身的银票取来,都给赵府医。”
赵府医一脸赤诚,佯装拒绝,道“老夫人,这不好吧!”
“你是我花府的老人了,老身自然信得过你,事不宜迟,快拿着去买药!”
林淑清见他不收自己的钱,面露不喜。
“老夫人言重了,老朽是个府医,这是应尽的责任。”
赵府医拿着银票,满脸的受宠若惊,又是真诚的推拒一番。
之后他回了厢房,简单取来细软。
大明大放的去了马厩,骑上快马出了府。
倘若是在燕京,他还真不一定能跑路。
林淑清为人精明,今日不过是被破相乱了心神,用不了多久,就能缓过劲儿来。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本就是因利而聚,他毫不留恋地舍主而去。
赵府医一路畅通无阻的出了城,心中正高兴时,却被人套上麻袋绑走了。
绑走赵府医的人自然是冀漾的人。
冀漾同花沅离开边府后,就一直派眼线盯着。
这赵府医在花府做府医将近三十载,知道的阴私绝对不少。
既然他要帮姑娘报仇,自然要做得周全。
赵府医绑了麻袋后,就被丢到地窖里。
先杀杀他的锐气再。
另一头,林淑清得知脸上的伤不严重后,才有心思梳妆。
她想起了之前的惨剑
急忙赶去东厢房。
林淑清这才得知边疍与花佳,已经有了肌肤之亲。
她怔怔凝着边疍做作的嘴脸,眼眸里透出浓浓地恨意和嫌恶。
不禁眼前一阵阵发黑,气得几近昏死过去。
来晚了一步,已然失去先机。
她疲惫地坐在太师椅上,紧紧地捏着椅扶手,指节发白。
原来事态竟严重到,要下嫁自家的四孙女……
要知道花佳可是她儿媳,最疼爱的掌上明珠,捧在手心里疼爱的珍宝。
若是让李莹知道在她这个祖母手上,让四女儿被纨绔给糟蹋了,还要屈辱下嫁,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多无益,整个余姚都知道尚书府的姑娘,被知府少爷占下身子。
不过,林淑清到底是风雨多年的诰命夫人,经验丰富。
她很快就想出了遮掩的办法,那就是弃车保帅。
屋顶上的屠维,将大戏看个全场,很是过瘾。
他骑着高头大马,穿行过繁华熙攘的集市,趟过溪。
马不停蹄的往梨花坳赶去。
朝霞的清辉慢染云朵,落花的好似晴玉雪,带着倾人心脾的甜香。
花沅正在喂雏鹰吃肉丝。
三枚鹰蛋只孵出两枚。
她一开始把瘦肉切成沫沫,一点点的喂进去。
她喂得足,雏鹰也长的快。
后来雏鹰几乎一一个样。
如今已是可以吃细细地肉丝了。
花沅喂饱了一对雏鹰,就去找冀漾写大字。
今日她不想写那些千字文了,她想学写自己的名字。
于是,磨着冀漾教自己。
冀漾端坐在她的对面,白衣玉簪,轻嗅茶香,悠然自在。
长条的书案左右两方泾渭分明,左面是笔墨纸砚,文房四宝。
而右面则摊着各种零嘴,有肉脯、瓜子、松仁、梨花酥……
都是花沅捧来的,俨然一副要贿赂冀漾的架势。
她伸出爪,往嘴里塞了一块肉脯,吧唧吧唧的咀嚼着,吃得很香。
不知不觉把肉脯,就都吃光了。
这是喂雏鹰剩下的鲜肉,都被她做成了肉脯,吃进了自己的肚里。
冀漾提笔入墨,连给她写下十种字体。
花沅瞅着四平八稳的字,瘪瘪嘴,不怎么称她的心意。
唉,都显示不出她的绝世姿容。
她指着墨迹未干的字,不满道“哥哥,这样的字固然好看,但却不适合写我的名字。
沅儿要的字,端庄而不失妖娆,俏皮而不失稳重,文雅而又不失活泼,英气中又要透着灵气。
总之见字如人,字要把沅儿的灵动之感,给展露出来呢!”
冀漾始终沉默,静静地听着她喋喋不休。
她一身月白色襦裙,很衬她乖巧可爱的模样。
用这些词来形容她,倒是不足未过,可若是要把“花沅”两字写出这种要求,不是他,就是玄和也是不成的。
见她话中停顿,他替她斟了一盏茶,递过去。
花沅把茶接过来,又把狼毫笔塞入他空着的手心里。
她口口的啄着茶,盯着他动笔,有督促之意。
冀漾认命的又写了几份。
丫头有好学之心,是好事……
花沅一面喝着水,磕着瓜子,一面使唤冀漾。
她睨着白纸黑字,嘴一开一合。
“这梅花篆字固然好看,可结构太难了,沅儿学不好,容易弄巧成拙,让人笑话。
后面这个行书的字太瘦,看着发飘,不够庄重。
还有这个楷书过分敦实,会让人觉得沅儿是个胖子。
哎呀,这几个字体,沅儿都不喜欢。
哥哥,再想几个嘛!”
“我再细想想。”冀漾捏着狼嚎笔的手指,微微一顿。
姑娘对审美,似乎有着异乎常饶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