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笼罩的黑森林比白更加危险,不但气温下降到滴水成冰的程度,强大的怪物也喜欢在黑暗中出来捕杀猎物。
在这片辽阔的地域,每一片腐烂的树叶下都是层层叠叠的死难者遗骸。
那些可怕的存在有着各种怪异的癖好,它们也许喜欢咀嚼活生生的血肉,也许喜欢折磨可怜的灵魂,也许仅仅因为无聊就会摧毁一座村庄。
在森林深处的一个山洞内,野蛮人托德正费劲的将一块大石头堵住洞口,只留一点的缝隙透风。他很细心的完成这个工作,因为任何疏忽都将带来致命的威胁。
“我不明白,像你这样的菜鸟怎么会一个人跑到黑森林来。”托德把洞口堵好,回头看向洞内的一团篝火,“这里根本不适合你这样的新手活动。”
周青峰正忙着朝篝火里填柴,让火焰烧的更旺点。
可托德又大声骂道:“别烧太旺,你想让我们两个都窒息死吗?或者你想半夜里把所有柴火全耗光,然后被活活冻死?我还是想问一次,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被一个臭气烘烘的野蛮人鄙视,周青峰却只能忍了。
这个大块头就是白被地精押送的大汉,被放出来后起码两米高,粗胳膊粗腿,铁塔般的身材。他自己因为屡次抢劫黑森林的马格鲁部落,被部落的萨满悬赏通缉。
之所以被一队地精给抓住,是因为托德在个村子里喝醉,然后被个黑心而愚蠢的家伙给出卖了。
野蛮人强悍而粗暴,性子直爽,脾气很坏。他们勇气卓绝,又极其坚韧,没有什么太多的花花肠子。若是生气了,他们宁愿动斧头砍人,懒得太多废话。
周青峰给自己取个假名疆维克多’。他打开了笼子,帮野蛮人去掉束缚手脚的绳索,让对方重获自由。
托德则带周青峰寻找临时的安身之处。否则毫无野外生存能力的他不被怪物杀死,也会被夜晚的严寒冻死。
对于双方来,都是幸运。
野外就是托德的家。从出生的那一刻,这个野蛮人就在学习如何适应这个残暴而无情的世界。
有托德在,周青峰学习辨识黑森林里那些地方是危险的,那些地方是安全的,那些东西可以吃,那条路可以走。这些知识对于现在的他来,千金不换。
“这只蛇颈鸡也是倒霉,居然被你这么个菜鸟给打死了。它很可能刚刚跟入侵领地的其他敌人战斗过,否则它能连续发射魔法飞弹把你轰死。”
托德尽情的嘲讽着,挪揄周青峰的无知。他回到篝火旁,眼馋的看着架在火上烤的鸡肉,“蛇颈鸡其实挺可怕的,我平常都不愿意招惹。不过这种鸡的肉很好吃,非常美味。”
火架上,周青峰猎杀的那只怪鸡被拔了毛,开肠破肚去掉内脏,用根棍子穿过架着烤。鸡肉被烤的金黄,油脂滴下,嗤嗤作响,喷香扑鼻。
托德看着眼馋。他也不怕烫,伸手就撕下一条粗大的鸡腿,配着一颗黑蘑菇乱嚼乱浚
周青峰一边烤火,一边拧另一条鸡腿。不等他把鸡腿拧下来,野蛮人三口两口就把鸡腿吃成了鸡骨头。
这只鸡真的有二十来斤,一条鸡腿就有三四斤重。周青峰好不容易把自己那份滚烫的鸡腿扯下来,托德已经很不客气的将剩下的整只鸡抓在手里,胡吃海塞。
劳累奔波一整,周青峰饿的前胸贴后背,却没办法像托德那样大口大口的吃。他吹一口,吃一口,没等他吃完,托德把整只鸡吃的只剩个骨架。
这所谓的‘蛇颈鸡’肉质很嫩,无需任何调料就非常美味。还有那不起眼的黑蘑菇,吃起来竟然脆生脆生的,既补充水份,还有股甘甜的滋味。
周青峰本觉着自己没办法吃完手里的大鸡腿。可吃啊吃的,竟然也给他消灭干净。当肚子传来饱胀感,他舒服的长松一口气,浑身暖洋洋,竟然有股美滋滋的轻松。
“托德,悬赏你的马格鲁部落很强吗?”吃饱了,周青峰就想问问自己当前所处的状态。
“不强。地精有什么强的?”托德先一摇头,可过了会却恨恨的骂道:“那些绿皮的家伙就是数量多,怎么也杀不完。整个黑森林里到处都是它们的巢穴,至少十几万。”
十几万听起来也不多呀。
在周青峰的印象里,十几万也就一个镇的人口。这样的城镇在种花家多如牛毛。他继续问道:“你的黑森林是什么样子?有多少城镇?距离我们最近的人类城镇有多远?”
这个问题难倒了直肠子的野蛮人,托德困惑的思索半,摇头道:“我不知道黑森林是什么样子,我只知道走那些路可以去那些地方。
冰原山脉的黑森林太冷太偏太危险了,这里没有多少人类,也没有大型的城镇,只有些穷困的村庄而已,加起来恐怕才两三千人。”
才两三千?
这么对比,就显得马格鲁部落的地精很强大了。毕竟蚁多咬死象啊。
“既然这里如此危险,人类实力又,为什么大家不搬走?”
“搬走?能搬去哪里?”
托德苦笑道:“永暗之日后,整个北地就变得非常危险。人类去哪儿都不安全,随时可能遇到从深渊爬出来的魔物。
冰原山脉除了寒风就是木头,这里已经算安全了。若是去其他地方,普通人只能给上位者当奴隶。如果真的要搬家,那就只能搬到温暖明亮的南方去,那可不容易。”
周青峰呆了几秒,心里头莫名的发慌。他压低声音问道:“永暗之日是什么?”
托德也是一愣,“子,你到底从那里来的?怎么会连永暗之日都不知道?”
野蛮人又挠挠头,“我也是听别人的。几十年前有个强大的恶魔从深渊来到人间,建造铁幕遮蔽了北地的空。
后来恶魔虽然被人类强者合力杀死,可它的子裔却留了下来,继续为害北地。笼罩空的铁幕也无法破坏,从此太阳再也无法照射地面。北地周围数千里陷入永暗。”
这该死的鬼地方竟然没太阳啦!
可叫人怎么活?
没有阳光,人类的农夫就无法耕种。粮食锐减,人口下降,城市变得荒芜,文明自然凋零。
不用多想也知道这事有多可怕。
“那现在的人类靠什么生存?”
“别的地方不知道,黑森林的人类就靠采集,狩猎和伐木为生。这里虽然苦寒,可特产也多。很多冒险者都来这里发财。
只要赚了钱,自然有商人把面包和麦酒运进来。就算没钱,树林里有很多黑蘑菇,有很多猎物。只要你够强,不可能饿肚子。
只是现在魔物越来越多,连地精也变得极其猖狂,黑森林里的日子不好过啊。”
听着野蛮饶叹息,周青峰抓起手边人头大的蘑菇,才知道这玩意就是粮食。
吃蘑菇能吃得饱?
才怪!
在这片辽阔的地域,每一片腐烂的树叶下都是层层叠叠的死难者遗骸。
那些可怕的存在有着各种怪异的癖好,它们也许喜欢咀嚼活生生的血肉,也许喜欢折磨可怜的灵魂,也许仅仅因为无聊就会摧毁一座村庄。
在森林深处的一个山洞内,野蛮人托德正费劲的将一块大石头堵住洞口,只留一点的缝隙透风。他很细心的完成这个工作,因为任何疏忽都将带来致命的威胁。
“我不明白,像你这样的菜鸟怎么会一个人跑到黑森林来。”托德把洞口堵好,回头看向洞内的一团篝火,“这里根本不适合你这样的新手活动。”
周青峰正忙着朝篝火里填柴,让火焰烧的更旺点。
可托德又大声骂道:“别烧太旺,你想让我们两个都窒息死吗?或者你想半夜里把所有柴火全耗光,然后被活活冻死?我还是想问一次,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被一个臭气烘烘的野蛮人鄙视,周青峰却只能忍了。
这个大块头就是白被地精押送的大汉,被放出来后起码两米高,粗胳膊粗腿,铁塔般的身材。他自己因为屡次抢劫黑森林的马格鲁部落,被部落的萨满悬赏通缉。
之所以被一队地精给抓住,是因为托德在个村子里喝醉,然后被个黑心而愚蠢的家伙给出卖了。
野蛮人强悍而粗暴,性子直爽,脾气很坏。他们勇气卓绝,又极其坚韧,没有什么太多的花花肠子。若是生气了,他们宁愿动斧头砍人,懒得太多废话。
周青峰给自己取个假名疆维克多’。他打开了笼子,帮野蛮人去掉束缚手脚的绳索,让对方重获自由。
托德则带周青峰寻找临时的安身之处。否则毫无野外生存能力的他不被怪物杀死,也会被夜晚的严寒冻死。
对于双方来,都是幸运。
野外就是托德的家。从出生的那一刻,这个野蛮人就在学习如何适应这个残暴而无情的世界。
有托德在,周青峰学习辨识黑森林里那些地方是危险的,那些地方是安全的,那些东西可以吃,那条路可以走。这些知识对于现在的他来,千金不换。
“这只蛇颈鸡也是倒霉,居然被你这么个菜鸟给打死了。它很可能刚刚跟入侵领地的其他敌人战斗过,否则它能连续发射魔法飞弹把你轰死。”
托德尽情的嘲讽着,挪揄周青峰的无知。他回到篝火旁,眼馋的看着架在火上烤的鸡肉,“蛇颈鸡其实挺可怕的,我平常都不愿意招惹。不过这种鸡的肉很好吃,非常美味。”
火架上,周青峰猎杀的那只怪鸡被拔了毛,开肠破肚去掉内脏,用根棍子穿过架着烤。鸡肉被烤的金黄,油脂滴下,嗤嗤作响,喷香扑鼻。
托德看着眼馋。他也不怕烫,伸手就撕下一条粗大的鸡腿,配着一颗黑蘑菇乱嚼乱浚
周青峰一边烤火,一边拧另一条鸡腿。不等他把鸡腿拧下来,野蛮人三口两口就把鸡腿吃成了鸡骨头。
这只鸡真的有二十来斤,一条鸡腿就有三四斤重。周青峰好不容易把自己那份滚烫的鸡腿扯下来,托德已经很不客气的将剩下的整只鸡抓在手里,胡吃海塞。
劳累奔波一整,周青峰饿的前胸贴后背,却没办法像托德那样大口大口的吃。他吹一口,吃一口,没等他吃完,托德把整只鸡吃的只剩个骨架。
这所谓的‘蛇颈鸡’肉质很嫩,无需任何调料就非常美味。还有那不起眼的黑蘑菇,吃起来竟然脆生脆生的,既补充水份,还有股甘甜的滋味。
周青峰本觉着自己没办法吃完手里的大鸡腿。可吃啊吃的,竟然也给他消灭干净。当肚子传来饱胀感,他舒服的长松一口气,浑身暖洋洋,竟然有股美滋滋的轻松。
“托德,悬赏你的马格鲁部落很强吗?”吃饱了,周青峰就想问问自己当前所处的状态。
“不强。地精有什么强的?”托德先一摇头,可过了会却恨恨的骂道:“那些绿皮的家伙就是数量多,怎么也杀不完。整个黑森林里到处都是它们的巢穴,至少十几万。”
十几万听起来也不多呀。
在周青峰的印象里,十几万也就一个镇的人口。这样的城镇在种花家多如牛毛。他继续问道:“你的黑森林是什么样子?有多少城镇?距离我们最近的人类城镇有多远?”
这个问题难倒了直肠子的野蛮人,托德困惑的思索半,摇头道:“我不知道黑森林是什么样子,我只知道走那些路可以去那些地方。
冰原山脉的黑森林太冷太偏太危险了,这里没有多少人类,也没有大型的城镇,只有些穷困的村庄而已,加起来恐怕才两三千人。”
才两三千?
这么对比,就显得马格鲁部落的地精很强大了。毕竟蚁多咬死象啊。
“既然这里如此危险,人类实力又,为什么大家不搬走?”
“搬走?能搬去哪里?”
托德苦笑道:“永暗之日后,整个北地就变得非常危险。人类去哪儿都不安全,随时可能遇到从深渊爬出来的魔物。
冰原山脉除了寒风就是木头,这里已经算安全了。若是去其他地方,普通人只能给上位者当奴隶。如果真的要搬家,那就只能搬到温暖明亮的南方去,那可不容易。”
周青峰呆了几秒,心里头莫名的发慌。他压低声音问道:“永暗之日是什么?”
托德也是一愣,“子,你到底从那里来的?怎么会连永暗之日都不知道?”
野蛮人又挠挠头,“我也是听别人的。几十年前有个强大的恶魔从深渊来到人间,建造铁幕遮蔽了北地的空。
后来恶魔虽然被人类强者合力杀死,可它的子裔却留了下来,继续为害北地。笼罩空的铁幕也无法破坏,从此太阳再也无法照射地面。北地周围数千里陷入永暗。”
这该死的鬼地方竟然没太阳啦!
可叫人怎么活?
没有阳光,人类的农夫就无法耕种。粮食锐减,人口下降,城市变得荒芜,文明自然凋零。
不用多想也知道这事有多可怕。
“那现在的人类靠什么生存?”
“别的地方不知道,黑森林的人类就靠采集,狩猎和伐木为生。这里虽然苦寒,可特产也多。很多冒险者都来这里发财。
只要赚了钱,自然有商人把面包和麦酒运进来。就算没钱,树林里有很多黑蘑菇,有很多猎物。只要你够强,不可能饿肚子。
只是现在魔物越来越多,连地精也变得极其猖狂,黑森林里的日子不好过啊。”
听着野蛮饶叹息,周青峰抓起手边人头大的蘑菇,才知道这玩意就是粮食。
吃蘑菇能吃得饱?
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