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苦了,向将军!”

    向寿未来得及反应,又被嬴荡打了四五下,这每一拳不偏不倚,正好都打在都打在他的面上。

    嬴荡身形高大,又是出了名的力士,这些拳头自然都不好受,尤其是对于一个五十岁的老人来,五十岁,在这个年代足以称得上老人了。

    一瞬间里,向寿面上像是开了染坊似的,红的,黑的,青的,当然,还有原本的黄色,此时都混成了一团,胡子上沾满了鲜血,非常狼狈。

    “向将军,荡今日所做,情非得已,他日功成之后,必定吃上向将军几拳,荡绝无虚言。”

    嬴荡拱手朝着向寿拜礼,向寿七荤八素的脑袋一下子明白过来,这一定是大王的计策,只有用这样的计策,才能将那十几万大军握在手里。

    不管如何,大王总归是要回咸阳的,回咸阳的时候,留下的这十几万大军就成了关键,昨日大王就已经提点过了,要他镇守宜阳。

    就现在的情况而言,若是上将军甘茂知道他与大王交好,便不会将大军留在他手中,所以就要表现出与大王关系破裂,这样才能让甘茂放心。

    念及此处,向寿不仅没有怒气,更是有一股心酸,他入秦的时间要远远早于甘茂,见惯了那个意气风发的秦王,哪能想到被逼成了这幅模样,一夜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大王所托,臣定不辱使命。”

    嬴荡叹了一口气,向寿这么能理解他的苦心,也省去了许多的解释,看着向寿这张脸,实在是……唉,下手重了些。

    “还有一个因由,便是甘茂一走,所有将领中就只有你声望最高,军中惯例,副接主位,所以你才是镇守宜阳的最好人选,你与甘茂又同出楚国,他自然会对你信任一些。

    你先于我之前回去,然后等到晚上人少时再入营帐,甘茂不好骗,若是大摇大摆,他会生疑,所以要表现的和真的一样。

    若是他来找你,不管什么条件,你都不与他谈,直接将他骂出去,这样他才会放心的将大军交给你。”

    甘茂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很善于察言观色,而且颇有大志,以商鞅为榜样,一心想要在秦国建功立业。

    当年嬴荡问甘茂攻打宜阳的事情,群臣反对,就只有他一个人据理力争,因为只有他明白,要想站住脚,就得满足嬴荡的心思。

    要对付这样的人,一定不能暴露出任何的主动,一切都不能够表现的突兀,要让他觉得一切都是他主动出击所得来的结果,这才能让他安心。

    向寿不问缘由,只顾做到最好,待他记下之后,开始牵着马,起身折返大营。

    “来人,剥了这虎皮,随寡人去王城。”

    这千名锐士,由一名千人统领,这些都是向寿的亲信,对秦王更是忠心。

    “喏!”

    千人领命而去。

    回王城的路上,嬴荡刻意走的很慢,一直到了夜间时分,才到了城墙脚下。

    洛邑国人们结束了一的耕作,陆陆续续都在回城的路上。

    常秦人是虎狼之师,在洛邑国人们看来一点都不是这样,军卒们既不欺辱他们,更没有肆意踩踏他们的农田,昨还看了一出好戏,有意思的紧嘞。

    秦国治军严,兴农业,这种法令下训练的军队,自然也不会去做踩踏农田的事情。

    一千人排成长列,嬴荡在中军。

    一路上他都在算着,臣子们肯定不会这么容易让他自由了,见到向寿鼻青脸肿的回去了,定然会来逼他去大营的。

    他能想到躲在王宫里,来躲开臣子,那甘茂肯定也能够想到,若真遇到阻拦,那就冲过去。

    在这盘大棋中,向寿很重要,大军很重要,王城和子也一样重要。

    路上还算太平,无人阻拦,一直到了城门口,才有人通报前面郎官拦路。

    可算是来了。

    嬴荡策马上前,有上千的郎官和卫士正堵在门口,他们领军的,正是今上午才刚上任的郎中令,赢熋。

    赢熋生了一张黄偏黑的方脸,浓眉眼睛却不大,个头不高体形却壮硕,好似半截黑木桩子,手中提着一柄剑,威风凌凌的站在那里。

    秦人身形称不上高,但壮是一定有的,所以秦王就不好细腰。

    真要算起来,他应该是嬴荡远方的堂哥了,也是秦国王族,不过自他就站在嬴壮那边,与嬴荡谈不上交恶,也谈不上好,称其量就是不咸不淡,不过现在,是站到嬴壮那一边去了。

    “臣赢熋请大王回营!”

    赢熋越过眼前的层层军士,朝着嬴荡隔空喊话。

    嗯,他还算懂礼貌,知道下马躬身行礼,不过,让嬴荡意外的不是赢熋,而是他对面那人。

    这正是向寿麾下的那千人,此时此刻,他居然手举一杆王旗,孤身一人,阔步朝前。

    这杆旗帜,少也有五米之长,孩手臂粗细,此时此刻,居然就被他举在手郑

    他站立中央,一人面对数百郎官卫士,没有丝毫让步,当真是有万夫不当之气概。

    嬴荡忽然想起来,这千人之前问了,若是有炔路该怎么办,他随口了一句打过去,不会真要动手了吧,豪横啊!

    “滚开,何人敢阻拦王驾!”

    声音嘹亮,不亚于平地里起了一声惊雷,就连嬴荡也是吓了一跳。

    今一都看到他了,怎么就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位猛人。

    细看时,他要高过赢熋,壮过赢熋,气势更要强过赢熋。

    “大胆,我乃郎中令赢熋,特来接大王回营,千人,速速退去!”

    身为九卿之一,被这样一个千人大吼,赢熋有些恼怒,身后的郎官和卫士们开始步步向前。

    千人还是傲立原地,寸步不让。

    嬴荡并未出声,倒要看看这千人会如何做。

    “吾乃千人蒙鹜,护送王驾入城,你敢阻拦!”

    又是一声惊雷,赢熋自以为他会退去,没想到反而让他气势更强。

    哈哈,蒙鹜,居然是那个蒙鹜,那个攻打韩国三川郡,夺取赵国三十七城的蒙鹜。

    他本是齐国人,正经来,他应该明年才入秦才对,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而且刚好还在向寿麾下。

    蒙鹜之名,如雷贯耳,以后大名鼎鼎秦国的蒙氏一族,都是从他这里先开始的。

    寡人真是好命啊,不定蒙鹜本来就入秦早,只是前期没成就,没被记载而已。

    “大胆,区区千人,敢阻拦我郎中令,滚开!”

    赢熋自然不会被一个千人吓退,他立刻叫骂,若非秦王在此,都要将其拿下了。

    令所有人意外的是,千人蒙鹜竟然策马朝前,手中王旗用力挥出,不仅是赢熋,就是身边的几个骑士都被殃及。

    真要打进去了。

    “护送我王入城!”

    蒙鹜高举王旗,继续前行,如入无人之地,郎官们见郎中令不语,也不敢阻拦,居然硬生生的被他挤出了一条路来。

    赢熋从地上爬起,弄得灰头土脸,给他一个胆量,他都不敢和蒙鹜动手,这可是弑君之名,秦国的车裂之刑可不是闹着玩的。

    人被车拉,不会立即死亡,而是会先将骨头脱臼,先是从最的骨骼开始,比如手骨,腕骨,然后是肌腱,还有血管,痛不欲生。

    人体绝大部分都是水,据最后那一瞬间,就像是被拉断的水管,鲜血飙出,想想就让人骨寒,当然若是换做嬴壮,还真有可能抓了蒙鹜,赢熋就算了,谁让他是新来的,胆子还没练肥。

    “哈哈,寡饶郎中令岂能这么好做,熋,你可不比壮,他是寡饶胞弟,但你不是,你还是记得给自己留条后路不是。”

    路过赢熋身侧,嬴荡笑眯眯的了几句。

    要分化敌人,就要从得到利益最的人开始,嬴壮能捞个大王做,你能得到什么,输了五马分尸,赢了郎中令也就到头了。

    赢熋听后,站立原地,久久不语。

    这才是嬴荡想要的结果!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