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城西大水决堤,冲了贼军西门大营!”

    ……

    “尚书令,速派斥候下城,务必要探明贼军情况。”

    “臣遵令。”

    “孟贲!”

    “大王,臣在!”

    “卫士精锐,挑选如何?”

    “回大王,卫士五千,为大王一战,不惜性命,况且水乎!”

    “好,得如此猛士,咸阳可解,此刻,东西两门大水决堤,皆因这两门地势低也,还有一南门,其地势更低,或许此时此刻,南门已然决堤,冲击了贼军大营,只是消息还未传来罢了,真要如此,那南东西三处贼军,均不足为虑,为虑者,只有一北门咦。

    汝所率五千大军,分成三部。

    其一,为一千之众,挑选军中勇士,需得是不畏生死者,再准备好冲车一百辆,每十人一辆车,每两人一张弩箭,集结于北门门口。

    其二,再有一千大军,俱是骑士,尽皆手执长戈,马上挂剑,不管是这人还是马,都需得披上甲胄,紧跟在这一百冲车之后,若无骑士,可直接调集郎官,若无军械,亦可从全城征集。

    其三,备战车一千,若是战车不够,那就将咸阳城中所有的战车都征调,每辆战车之上,都配有三人,一人驾车,两人执戈,并且身负弓弩,远则射之,近接杀之!

    其四,如此,共计五千人,明日一早,务必在北门前集合,待到城门一开,立即冲杀出去,击败北门贼军。

    到那时,北门大水虽退,但这道路必定是泥泞不堪,冲车之下这一千人,不仅要顶住敌军的攻击,更是要在一边推进时,一边用滚石檑木,为后续的一千骑兵和一千战车铺好一条能通行的路。

    从城门口到贼军堤坝,不过四五十丈,就算是用血铺肉筑,也一定要铺出一条路来,冲车之下的这一千军卒,不管是否杀敌,是否生还,尽皆进爵一级,身死者,子承之,无子者,父承之。

    贼军被大水冲击,短时间内必难以凝聚军阵,只要北门胜,则咸阳胜,此次机会难得,更是关乎咸阳和寡人的安危,成败皆在你一人之身,只许胜利,不许败,你可明白?”

    “若是有败,贲提头来见。”

    “得孟贲猛将,寡人心安!”

    ……

    “报,南门决堤,大水冲击敌军营寨。”

    “报,有斥候回城。”

    “报,御史令大人求见!”

    ……

    “大王,臣已探明,决堤共有两处,确是泾水上游一处,渭水上游一处,贼营安然无恙者,只剩下了北门,至于这其他三门伤亡如何,夜色正浓,一时之间,斥候难以探明,臣将继续派遣斥候打探。”

    “御史令辛苦了,烦请御史令,全力为孟贲将军点兵,不管天亮不亮,只要城北没有了水势,那我秦军就能修一条出去的路,一举击溃敌军。”

    “两军交战,重在军阵,贼人虽众,但其名不正也,如今三阵不在,正是好机会,大王虽不临战事,却能当机立断,真乃英明之主。”

    “嘿嘿……嘿嘿……”

    “大王何故发笑?”

    “呃……呃,御史令见效了,寡人是在想,那季君就在东门营寨,你说这大水,会不会将他给淹死?”

    “这……,大王,臣不好说,不过这战争之事,靠的乃是人力,不容半点侥幸,不见尸首,季君终究就算不得死!”

    “嗯,不错,算不得死。”

    秦王挠了挠头。

    咸阳北门。

    嬴荡这一站,站到天都快要亮。

    苍天保佑,整个咸阳城外经过了一夜的喧嚣,北门大水彻底退去,剩下的涓涓细流,也都在流向护城河中。

    大地裸露在外。

    咸阳城池,北门之内,秦军忙碌了一夜,他们早已用滚石檑木茅草等,铺了厚厚的一层。

    现在,别说是走人,就是走车都行。

    孟贲点了秦军锐士五千,俱已到齐,正静静的排列着。

    黑衣,黑甲,黑色的旌旗,黑色的车辕,黑色的矛戈,一切都是黑色的。

    五千人立在这里,没有发出多余的半点声音。

    天,渐渐地亮了起来。

    大水冲了整整一夜,未见一个来支援的洛阳秦军。

    不管围在咸阳城外的叛军是有五万,还是有四万,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不管怎么算,四五万人分在四处,这北门,最多也就只有一万多人,五千猛士,积蓄许久的战役,足矣给他们致命一击。

    北门的贼军将领,也是个聪明之人。

    泾水渭水决堤如此大的声势,他岂能不知,可现在,他不仅没有撤走,更也没有去救援,而是扎好了营寨,列好了阵仗,点好了大军,守在堤坝之外。

    就像是正等着城中的秦军,冲杀出来。

    从上空遥看,投石车,投石机,冲车,战车,鹿角木,拒马枪准备得是一应俱全,可谓是军阵严明,精锐之师也。

    再说咸阳,城池上面看似静悄悄的,其实所有人都在偷偷地行动,他们搬运石头,装配好投石机,拉紧了绳子,往石头沾上了焦油,就差用火把点燃了。

    不管北门贼军是否有所准备,城内大军,此行已然是势在必得。

    在城墙的下方,孟贲也准备完毕,他身披甲胄,横刀立马,可谓是威风凌凌。

    在他的前面,是一百辆冲车,冲车的间隙间,还藏了不少人,他们有些手执弩箭,有些抱着一根木头,弩箭用来攻击,木头用来铺路。

    在孟贲的后面,跟着一千骑士,骑士们尽皆重甲,不仅人有黑甲,马也有黑甲,挑选的尽是骏马和勇士。

    其后,还有一千战车,每一战车上面,都有三人,其中一人驾车,两人执戈,身后还背着弩箭,秦军锐士之名,有一半就是来自这装备。

    披坚执锐,能攻能守,骑士在前,速度当先,战车紧随,冲散敌军,等到他们都冲散对方阵形的时候,这一场战斗,就算是胜了。

    除了这五千人,还有五千步卒,他们做的事情,要么是冲出去,要么是关城门继续守。

    继续守,是因为前面的那五千锐士,冲不破贼军阵容,尽皆阵亡,不管这五千锐士是死是活,他们都是后手。

    所有人,是前面推车的,还是后面驾车的,他们每一个都露出坚定的眼神,望着前方的城门。

    长久以来的怒火,在城门打开的那一刹那,都可以宣泄出去。

    秦军之强,也强于军阵,号令严明,军纪严明,赏罚严明。

    这一切,都按照秦王所说,准备妥当。

    表明上虽是平静,可敌我双方,这每一个人,都鼓着一股劲。

    秦王正手持清乱,站在城墙之上。

    “寡人与子,同仇敌忾,共击贼人,得此勇士,我大秦必胜!”

    噌!!

    嬴荡嘶吼,紧接着,长剑出鞘。

    城门缓缓推开,上方早已准备好的投石机、弓弩在同一时间开动。

    一场大战,瞬间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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