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兴农策
姬圣伦与农家弟子躬耕三年,必定就是在这乌托邦了,他虽非农家弟子,但也相去不远了。
这种人是有好处的,要是完完全全的农家弟子,凡事都要遵循许行的那一套,反而做起事来,会很麻烦。
“好想法,非农家弟子,的确也可治农也,世人本无成事之能,反而是事情在成人,先生之学,在寡人看来,可谓是通古而博今,天下难寻,不知道先生对我秦国兴农一事,可有何具体举措呢?”
提出了的建议,就已然很不错了,但往往只能提出建议,却做不了实事的人,就只能成为幕僚一类的人物,并不能委以一方重任,唯有能明事,能存志,还有非常手段者,才能成其事情也。
这就如同秦王当初,在儒家弟子中选陇西郡守一样。
万章之才学,能敏锐地道出异族与华夏不同之根本,或许他在公孙丑之上,但其人并未有具体能实行的手段,就只有想法,充其量可为治学之才,兴学之才,在这巴郡大学宫他就做得很不错,但若是放到孟轲那个位置上,一切就又不一样了。
站在秦王的立场来看,秦国上下,都是太平,可是在臣子们来看,他们之间,时常有你死我活的争斗,毕竟官职就那么一些,不是你就是我,这断人仕途,不就是在谋财害命吗?
不知道此刻姬圣伦,能提出什么样的举措呢?
“回秦王,臣有兴农五策,请秦王听之。”
姬圣伦准备充分,又要开始长篇大论了。
“其一,因地制宜,秦国土地,可为天下之最,而且尽皆膏腴,若是不能因地而尽其力,则地势再广,又有何用,地有南北,然其农也有其南北也,橘生淮北则为枳,橘生淮南则为橘,便是这道理。
关中之地,陇西之地,河西之地,汉中之地,可为秦国之北,上庸之地,南郡之地,可为秦国之中,蜀中之地,巴中之地,荆州之地,襄州之地,可为秦国之南,南中北各有不同,则耕种之法也不同。
陇西之地,河西之地,汉中之地,上庸之地,巴中之地,又多是以山为主,然则山中寒冷,少灌溉而赖雨水,这又有不同,襄州之地,荆州之地,蜀中之地,关中之地,南郡之地,多是以平川,这又是一不同,种种不同,当以种种不同之耕种。
自古以来,秦人以粟为主,何也,秦人就只会耕粟也,如今,大王有如此多地,那自当以因地制宜,丰富农物,倡导耕种,每地只耕最适宜的农田,不仅可以令秦人多食,也可令秦国粮产多多。
使巍峨之国,不再有半寸多余之地,使煌煌之国,不再有无地之黔首,地多则黔首多,黔首多则地多,如此往复,只能强大也。”
姬圣伦说完,还不忘故意停顿了一下,他就是在给秦王思索的时机。
虽然这位君王,可以称之为天下明君,精通儒法兵纵横之道,可他对于农家之事怎么样,姬圣伦心中一直都没底,若是没有一定的了解,他说的这番话,还要给秦王再做个解释,才能让他彻底明白。
可令人惊讶的是,秦王很快地就点了点头!
他哪里知道,这就是九年义务教育的优越之处,还记得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有一门学科,叫做《社会》,里面所讲述的东西,的确很社会,都是华夏各地的风土人情,还有对社会的一个简单认知,世界观的初步建立,等到初中了,还有《地理》,正是因为它们,才让嬴荡明白,农业因地制宜的重要性。
还有他这个秦王,上辈子就是一个泥腿子,没少跟着父母种地,实践加上理论,这对他来说,也不难理解。
“果真大妙之论,寡人听得尽兴,先生请继续!”
嬴荡也是心中欢喜,似乎他一直想要找的那个人,就要来了。
“这其二,就是因时制宜,这与因地制宜同理,农业之兴,也随天时之变,此乃天道,不可更也,春时耕种,秋时收割,年年往复,天地开辟,自是如此。
秦王请细细一算,这三月开始耕种,九月十月之收,如此,一年十二月之久,而土地则只利用六七月的时间,那剩下六七月,岂能不加以利用,六七月变作十二月,意味着翻上一番,可若是要利用,那就需得按照农物之天时也。
能抗寒者,可在冷时耕种,能耐热者,可在热时耕种,这样一来,一年四季,都不至于令地空,地不空则粮食增加也。
以我之明察,秦国十郡,皆可如此,纵然河西,陇西之地,也可在秋收之后,在行耕种菘、菔之物,此二物能抗寒冬,能果民腹,每年秋收之后耕种,来年春种之前可收,一年四季,不空耗地利也。
荆州、襄州、巴中、蜀中,甚至南郡一地,都可在冬日种植麳麰,夏日种植谷稻,也可令地一年四季都不落空也!”
又是一个好计策。
这件事情,嬴荡以前也是想过的,但他想的并非是交替耕种,而是培育早稻,让水稻一年两熟,甚至三熟,只是怕被楚国学去,随即作罢。
现在有人重新提出来了,那就做吧,麳麰就是小麦,至于另外两种,应该是萝卜和大白菜了吧,这两样虽然都不是主食,但也不至于让人饿死。
天下诸国,大多都是如此,耕种的法子,的确是太随性了一些,还远远没有形成姬圣伦所说的这般成系统,都是开垦了荒地,庶民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耕种,他这法子要是实行下去,对秦国的粮食产粮,必定是大有裨益。
秦王点了点头,姬圣伦会意,又继续说了起来。
“还有其三,乃是修缮农具也,论语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农行之时,必定离不开趁手的农具也,农家一脉,本就是出自墨家,而墨家又以机关之术而闻名,对这农具之事,农家也是颇有所得。
有了前面这其一其二,那这农人之务,必定要比以前忙上不少,五口之家,一年所能耕种所得,又能有多少呢,而这农具,则可令农人之务事半而功倍。
人人皆说,战国之世,大争之世,所有的君王都将上好的精铁拿去,打造了长戈,打造了利剑,打造了箭簇,可他们不知道,若是拿出其中一部分,做成这农具,将意味着有更多的粮食,更多的黔首,更多的氏族,就算人人持杆,也可破敌也,反之,只有长戈利剑,却没拉弓之士,又能如何呢!”
其他两件事情好办,唯有这第三件事情,就有些难了,铁是开始被广泛采用了,但毕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根本就没有富余。
还有姬圣伦说拿棍子都能打仗,那就是一句胡话,打仗又不是别人一个人过来,你派过去二十个人围攻,靠人数就可以了,两军对战,十万人铺开,决定胜负的,就不可能是人数这么简单了。
秦国五十万大军败于五万魏武卒,不就是因为这样吗?
当时,五万魏武卒冲杀过来,秦人看到魏国大军装备精良,行动有素,乌央乌央的一大片,反正到处都是人,在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想我方有五十万人,根本就不用怕,他们只会看着手中的棍子,看它是否能破开敌人的甲胄,若是破不开,就只能去死,连垫背的都没有。
等到魏国武卒切入秦军大阵,那五十万大军,立刻就变作五十万惊慌失措的黔首,只能被魏武卒纵横穿插了。
不过,术业有专攻,这事情也怨不得姬圣伦,他已经足够有才了。
“先生所言,寡人尽是明白,因地制宜,便是要让我秦国无浪费的土地,但凡土地,皆可耕种,缺少的就是适宜的农物罢了。
因时制宜,就是让我秦国在既有的土地上,再无时间浪费,一年四季,都有时节,这样人人才能饱饭。
至于大兴农具,那便是为了令农人事倍功半,少出力而多产量,一人种植两人粮,一人出两人力,不知寡人这样理解,可否?”
姬圣伦与农家弟子躬耕三年,必定就是在这乌托邦了,他虽非农家弟子,但也相去不远了。
这种人是有好处的,要是完完全全的农家弟子,凡事都要遵循许行的那一套,反而做起事来,会很麻烦。
“好想法,非农家弟子,的确也可治农也,世人本无成事之能,反而是事情在成人,先生之学,在寡人看来,可谓是通古而博今,天下难寻,不知道先生对我秦国兴农一事,可有何具体举措呢?”
提出了的建议,就已然很不错了,但往往只能提出建议,却做不了实事的人,就只能成为幕僚一类的人物,并不能委以一方重任,唯有能明事,能存志,还有非常手段者,才能成其事情也。
这就如同秦王当初,在儒家弟子中选陇西郡守一样。
万章之才学,能敏锐地道出异族与华夏不同之根本,或许他在公孙丑之上,但其人并未有具体能实行的手段,就只有想法,充其量可为治学之才,兴学之才,在这巴郡大学宫他就做得很不错,但若是放到孟轲那个位置上,一切就又不一样了。
站在秦王的立场来看,秦国上下,都是太平,可是在臣子们来看,他们之间,时常有你死我活的争斗,毕竟官职就那么一些,不是你就是我,这断人仕途,不就是在谋财害命吗?
不知道此刻姬圣伦,能提出什么样的举措呢?
“回秦王,臣有兴农五策,请秦王听之。”
姬圣伦准备充分,又要开始长篇大论了。
“其一,因地制宜,秦国土地,可为天下之最,而且尽皆膏腴,若是不能因地而尽其力,则地势再广,又有何用,地有南北,然其农也有其南北也,橘生淮北则为枳,橘生淮南则为橘,便是这道理。
关中之地,陇西之地,河西之地,汉中之地,可为秦国之北,上庸之地,南郡之地,可为秦国之中,蜀中之地,巴中之地,荆州之地,襄州之地,可为秦国之南,南中北各有不同,则耕种之法也不同。
陇西之地,河西之地,汉中之地,上庸之地,巴中之地,又多是以山为主,然则山中寒冷,少灌溉而赖雨水,这又有不同,襄州之地,荆州之地,蜀中之地,关中之地,南郡之地,多是以平川,这又是一不同,种种不同,当以种种不同之耕种。
自古以来,秦人以粟为主,何也,秦人就只会耕粟也,如今,大王有如此多地,那自当以因地制宜,丰富农物,倡导耕种,每地只耕最适宜的农田,不仅可以令秦人多食,也可令秦国粮产多多。
使巍峨之国,不再有半寸多余之地,使煌煌之国,不再有无地之黔首,地多则黔首多,黔首多则地多,如此往复,只能强大也。”
姬圣伦说完,还不忘故意停顿了一下,他就是在给秦王思索的时机。
虽然这位君王,可以称之为天下明君,精通儒法兵纵横之道,可他对于农家之事怎么样,姬圣伦心中一直都没底,若是没有一定的了解,他说的这番话,还要给秦王再做个解释,才能让他彻底明白。
可令人惊讶的是,秦王很快地就点了点头!
他哪里知道,这就是九年义务教育的优越之处,还记得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有一门学科,叫做《社会》,里面所讲述的东西,的确很社会,都是华夏各地的风土人情,还有对社会的一个简单认知,世界观的初步建立,等到初中了,还有《地理》,正是因为它们,才让嬴荡明白,农业因地制宜的重要性。
还有他这个秦王,上辈子就是一个泥腿子,没少跟着父母种地,实践加上理论,这对他来说,也不难理解。
“果真大妙之论,寡人听得尽兴,先生请继续!”
嬴荡也是心中欢喜,似乎他一直想要找的那个人,就要来了。
“这其二,就是因时制宜,这与因地制宜同理,农业之兴,也随天时之变,此乃天道,不可更也,春时耕种,秋时收割,年年往复,天地开辟,自是如此。
秦王请细细一算,这三月开始耕种,九月十月之收,如此,一年十二月之久,而土地则只利用六七月的时间,那剩下六七月,岂能不加以利用,六七月变作十二月,意味着翻上一番,可若是要利用,那就需得按照农物之天时也。
能抗寒者,可在冷时耕种,能耐热者,可在热时耕种,这样一来,一年四季,都不至于令地空,地不空则粮食增加也。
以我之明察,秦国十郡,皆可如此,纵然河西,陇西之地,也可在秋收之后,在行耕种菘、菔之物,此二物能抗寒冬,能果民腹,每年秋收之后耕种,来年春种之前可收,一年四季,不空耗地利也。
荆州、襄州、巴中、蜀中,甚至南郡一地,都可在冬日种植麳麰,夏日种植谷稻,也可令地一年四季都不落空也!”
又是一个好计策。
这件事情,嬴荡以前也是想过的,但他想的并非是交替耕种,而是培育早稻,让水稻一年两熟,甚至三熟,只是怕被楚国学去,随即作罢。
现在有人重新提出来了,那就做吧,麳麰就是小麦,至于另外两种,应该是萝卜和大白菜了吧,这两样虽然都不是主食,但也不至于让人饿死。
天下诸国,大多都是如此,耕种的法子,的确是太随性了一些,还远远没有形成姬圣伦所说的这般成系统,都是开垦了荒地,庶民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耕种,他这法子要是实行下去,对秦国的粮食产粮,必定是大有裨益。
秦王点了点头,姬圣伦会意,又继续说了起来。
“还有其三,乃是修缮农具也,论语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农行之时,必定离不开趁手的农具也,农家一脉,本就是出自墨家,而墨家又以机关之术而闻名,对这农具之事,农家也是颇有所得。
有了前面这其一其二,那这农人之务,必定要比以前忙上不少,五口之家,一年所能耕种所得,又能有多少呢,而这农具,则可令农人之务事半而功倍。
人人皆说,战国之世,大争之世,所有的君王都将上好的精铁拿去,打造了长戈,打造了利剑,打造了箭簇,可他们不知道,若是拿出其中一部分,做成这农具,将意味着有更多的粮食,更多的黔首,更多的氏族,就算人人持杆,也可破敌也,反之,只有长戈利剑,却没拉弓之士,又能如何呢!”
其他两件事情好办,唯有这第三件事情,就有些难了,铁是开始被广泛采用了,但毕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根本就没有富余。
还有姬圣伦说拿棍子都能打仗,那就是一句胡话,打仗又不是别人一个人过来,你派过去二十个人围攻,靠人数就可以了,两军对战,十万人铺开,决定胜负的,就不可能是人数这么简单了。
秦国五十万大军败于五万魏武卒,不就是因为这样吗?
当时,五万魏武卒冲杀过来,秦人看到魏国大军装备精良,行动有素,乌央乌央的一大片,反正到处都是人,在这个时候,没有人会想我方有五十万人,根本就不用怕,他们只会看着手中的棍子,看它是否能破开敌人的甲胄,若是破不开,就只能去死,连垫背的都没有。
等到魏国武卒切入秦军大阵,那五十万大军,立刻就变作五十万惊慌失措的黔首,只能被魏武卒纵横穿插了。
不过,术业有专攻,这事情也怨不得姬圣伦,他已经足够有才了。
“先生所言,寡人尽是明白,因地制宜,便是要让我秦国无浪费的土地,但凡土地,皆可耕种,缺少的就是适宜的农物罢了。
因时制宜,就是让我秦国在既有的土地上,再无时间浪费,一年四季,都有时节,这样人人才能饱饭。
至于大兴农具,那便是为了令农人事倍功半,少出力而多产量,一人种植两人粮,一人出两人力,不知寡人这样理解,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