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傻子,跑这么快干嘛,夜跑就要悠闲点嘛。”
元达有些不屑的撇了撇熊嘴,优雅的缓缓迈步朝着前方走去。
不过元达的悠闲并没有维持多久,阴森森的丛林中,一阵清风吹过,元达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哆嗦,抬眼看着已经跑得没影的汹和楔,心中莫名打了一个激灵。
“你们等等我啊。”
嘴里念叨了一句,元达赶忙朝着前面追去。
元达还没跑上几步,忽然感觉丛林里动了一下,元达赶忙停了下来,熊眼紧紧的盯着草丛那边,然而半晌还是什么动静都没有。
就在元达刚准备走的时候,草丛中再次动了一下,元达这下更加紧张了,他决定不能再坐以待毙了,要不然迟早被这玩意儿吓出心脏病来,顿时元达探头探脑准备去看一看。
还没等元达走到,便突然感觉脚上一阵劲风吹过,还没等元达作出什么反应。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呱呱的声音。
元达:“…………”
他决定了,赶明儿一定得让李思筱做一道红烧田鸡,不吃鸡不以平熊愤啊。
另外一头,后山到村子边缘处,有一座小木屋,从外面还隐隐能看到里头那点儿微弱的灯光。
一个穿着打着补丁衣服的老人,正戴着老花镜坐在木桌前安静的看着书。
“叮铃铃。”
一阵突兀的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了这里的平静,老人放下手中已经泛黄的书籍,接起了电话。
“爸,德财过两天就准备回来了,难得他有这份孝心,护林员的工作还是让这小子去干吧。”
听到电话那头的话,老人脸上闪过一丝不悦。
“让他去干?这臭小子脑袋都钻进钱眼里去了,他当护林员,我还害怕他把这些个树木野生动物都拿去贩卖了,那我半辈子的努力都拿给他毁了。”
“那不是以前吗,爸,人家德财现在已经改过自新了,也准备回乡下来好好发展,您老人家现在年纪也大了,还是跟我们一起到城里,让我们好好孝敬你吧。”
显然知道老爷子的倔脾气,电话那头有些无奈的说道。
“去城里干嘛,我在这里待了一辈子了,就算死也要死在这片山上,那臭小子来了也行,我可以带他一段时间,但是如果他敢打什么歪脑筋的话,我亲自把他腿给打折了。”
说完,老爷子便气冲冲的把电话挂断了,然后头上戴着一个照明灯,拿着一把已经有些生锈的猎枪,便准备日常巡视一下自己保卫了几十年的这片林子。
老爷子干了半辈子护林员,吃住都是在这片山上,除了每月一点儿微薄的津贴,也就没其他东西,但老爷子并没有埋怨过,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片森林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还用得着别人请他来保护吗。
当了这么久的护林员,老爷子一共预防和参与扑灭过三起火灾,以及赶跑了无数盗猎者,这显着的功勋按理来说应该是得收到媒体大肆赞扬的,但面对不少媒体想要上门采访,老爷子无一例外都是拒绝了,他也曾笑着说道,我一个大老粗又没干什么大事儿,让我上电视这不是引人笑话吗。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曾背着一把猎枪赶跑四五个盗猎者的汉子也老了。
本来森林保护局这边想要安排几个人来替老爷子做这个活,结果熬走了三个人,老爷子依旧坚守在这里,这不前面那个护林员嫌枯燥不干了走了,新来的护林员还没有来,护林的重担全部落在了老爷子头上,可他并没有丝毫埋怨,对于老爷子来说每天巡视一便森林,早就成了烙在骨子里的习惯了。
穿着长筒靴走在这片不知走了多少遍的丛林里,说句毫不夸张的话,即便没有头上的照明灯,闭着眼睛,老爷子依旧能围着林子转一圈。
“听说前两天村子里发现两只大熊猫,这还挺稀奇的。”
想到这里,老爷子嘴上略微带了一点儿笑意,他依瞎记得几十年前看到的那只憨憨萌萌的小东西正在林子里头嚼竹笋吃,可惜这么多年他再也没看到过这东西。
“看来咱们的森林是越来越好了。”
回过神来,摇了摇头,老爷子老脸上带着一丝欣慰的笑容,嘴里略微有些得意的喃喃说道,显得十分高兴。
与此同时,另外一边,元达看着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汹楔,心中这个气啊,这两货是私奔去了吗,搞什么名堂,不知道人家很害怕,呸是很担心他们的安全吗,多大的兽了,还这么让人操心啊。
一边想着,元达抬头看去,漆黑黑的丛林丝毫见不到光,偏偏元达耳朵又灵敏的不像话,啥稀奇古怪的声音都能听见,这让元达有种想要扇自己一熊掌的冲动。
没事儿,好好的搞什么夜跑啊,安安心心待在家里睡觉,它难道不香吗?
元达有些不屑的撇了撇熊嘴,优雅的缓缓迈步朝着前方走去。
不过元达的悠闲并没有维持多久,阴森森的丛林中,一阵清风吹过,元达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哆嗦,抬眼看着已经跑得没影的汹和楔,心中莫名打了一个激灵。
“你们等等我啊。”
嘴里念叨了一句,元达赶忙朝着前面追去。
元达还没跑上几步,忽然感觉丛林里动了一下,元达赶忙停了下来,熊眼紧紧的盯着草丛那边,然而半晌还是什么动静都没有。
就在元达刚准备走的时候,草丛中再次动了一下,元达这下更加紧张了,他决定不能再坐以待毙了,要不然迟早被这玩意儿吓出心脏病来,顿时元达探头探脑准备去看一看。
还没等元达走到,便突然感觉脚上一阵劲风吹过,还没等元达作出什么反应。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呱呱的声音。
元达:“…………”
他决定了,赶明儿一定得让李思筱做一道红烧田鸡,不吃鸡不以平熊愤啊。
另外一头,后山到村子边缘处,有一座小木屋,从外面还隐隐能看到里头那点儿微弱的灯光。
一个穿着打着补丁衣服的老人,正戴着老花镜坐在木桌前安静的看着书。
“叮铃铃。”
一阵突兀的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了这里的平静,老人放下手中已经泛黄的书籍,接起了电话。
“爸,德财过两天就准备回来了,难得他有这份孝心,护林员的工作还是让这小子去干吧。”
听到电话那头的话,老人脸上闪过一丝不悦。
“让他去干?这臭小子脑袋都钻进钱眼里去了,他当护林员,我还害怕他把这些个树木野生动物都拿去贩卖了,那我半辈子的努力都拿给他毁了。”
“那不是以前吗,爸,人家德财现在已经改过自新了,也准备回乡下来好好发展,您老人家现在年纪也大了,还是跟我们一起到城里,让我们好好孝敬你吧。”
显然知道老爷子的倔脾气,电话那头有些无奈的说道。
“去城里干嘛,我在这里待了一辈子了,就算死也要死在这片山上,那臭小子来了也行,我可以带他一段时间,但是如果他敢打什么歪脑筋的话,我亲自把他腿给打折了。”
说完,老爷子便气冲冲的把电话挂断了,然后头上戴着一个照明灯,拿着一把已经有些生锈的猎枪,便准备日常巡视一下自己保卫了几十年的这片林子。
老爷子干了半辈子护林员,吃住都是在这片山上,除了每月一点儿微薄的津贴,也就没其他东西,但老爷子并没有埋怨过,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片森林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还用得着别人请他来保护吗。
当了这么久的护林员,老爷子一共预防和参与扑灭过三起火灾,以及赶跑了无数盗猎者,这显着的功勋按理来说应该是得收到媒体大肆赞扬的,但面对不少媒体想要上门采访,老爷子无一例外都是拒绝了,他也曾笑着说道,我一个大老粗又没干什么大事儿,让我上电视这不是引人笑话吗。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曾背着一把猎枪赶跑四五个盗猎者的汉子也老了。
本来森林保护局这边想要安排几个人来替老爷子做这个活,结果熬走了三个人,老爷子依旧坚守在这里,这不前面那个护林员嫌枯燥不干了走了,新来的护林员还没有来,护林的重担全部落在了老爷子头上,可他并没有丝毫埋怨,对于老爷子来说每天巡视一便森林,早就成了烙在骨子里的习惯了。
穿着长筒靴走在这片不知走了多少遍的丛林里,说句毫不夸张的话,即便没有头上的照明灯,闭着眼睛,老爷子依旧能围着林子转一圈。
“听说前两天村子里发现两只大熊猫,这还挺稀奇的。”
想到这里,老爷子嘴上略微带了一点儿笑意,他依瞎记得几十年前看到的那只憨憨萌萌的小东西正在林子里头嚼竹笋吃,可惜这么多年他再也没看到过这东西。
“看来咱们的森林是越来越好了。”
回过神来,摇了摇头,老爷子老脸上带着一丝欣慰的笑容,嘴里略微有些得意的喃喃说道,显得十分高兴。
与此同时,另外一边,元达看着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的汹楔,心中这个气啊,这两货是私奔去了吗,搞什么名堂,不知道人家很害怕,呸是很担心他们的安全吗,多大的兽了,还这么让人操心啊。
一边想着,元达抬头看去,漆黑黑的丛林丝毫见不到光,偏偏元达耳朵又灵敏的不像话,啥稀奇古怪的声音都能听见,这让元达有种想要扇自己一熊掌的冲动。
没事儿,好好的搞什么夜跑啊,安安心心待在家里睡觉,它难道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