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林九囡

第七十四章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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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时候,你爱我。”

    ......

    半个小时前,苏淼一路带着小跑的跑到陆瑾燃的病房门口,很是莽撞地打开了门。

    “陆瑾燃!”

    她一拧开门把手,就看到了靠在病床边缘上,试图下床拿手机的他。

    陆瑾燃穿着才服,后背边的伤又被重新包扎好了。

    “来了,我还担心你联系不到我着急呢。”

    他在见到苏淼时,薄唇微微扬起一小点弧度。

    没事就好,好在他还能好好的,还能再见到她。

    “你还笑!”

    她走近些,略有些怪慎着他,眼里净是担忧和自责。

    “早知道就不让你去了,又害得你来医院了。”

    她面上满是自责,每次陆瑾燃进医院都是因为她,让她怎么能心安啊。

    “没关系,多大点事啊,我没什么的。

    你哥那边怎么样了?”

    陆瑾燃就知道,这小丫头又要怪自己了。

    可是,不管是当初自己为她挨的伤还是这次二次发炎,一直以外,都是他自己自愿的。

    他有些艰难地伸着胳膊,揉了揉眼前低下头不说话的她的小脑瓜。

    傻瓜......

    他也垂下头,浅浅有些笑意。

    为了她,他什么都愿意做。

    哪怕赴汤蹈火,也再所不辞。

    “还没有消息,傅姿和廖一帆还守在那儿。

    我就先来看你了。”

    一提到沈煜,她的眉头就皱成了一团。

    她要是看到自己儿子变成这副样子,一定会很难过吧......

    “会没事的。”

    陆瑾燃不忍看着苏淼为此苦恼,伸着手抵着她的前额,轻轻一戳。

    苏淼果然被他的这一行为转移了注意力,抬眼瞪了他一眼。

    他笑,“皱着眉头和个小老太婆似的。”

    苏淼听着这话,一下子就懂了。

    “好啊,我就知道你当时在装睡!”

    她脸颊绯红,想起那时自己看陆瑾燃时,也曾替他抚平了皱着的眉峰。

    调笑着他,和个小老头一样一直皱着眉毛。

    如今倒好,被她逮了个正着的证据。

    “我哪里知道,你会突然那样啊。

    这也不能怪我啊。”

    他一副自己也是无辜的模样,倒是气的苏淼直咬牙,不要脸!

    不过,那时陆瑾燃的确带着私心。

    他和苏淼虽然关系的确不像之前那么僵着了,可是她还是不自觉地与自己保持着距离的模样。

    更别说肢体接触了,自己连碰都要不敢碰了。

    难得,她会主动和自己接触,他便也有着些私心的装睡了会儿。

    没想到却被撩的明明白白的,差点没按捺住......

    “诶。”

    苏淼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出了声,眼里有些碎星,略有些期待的望着他。

    “当时A大我还没和在一起的时候,你又一次把脚给崴到了,伤的还很严重。你还记得么?”

    闻言,他眉间蹙紧,努力在脑海里回想着,却始终都记不起来。

    一阵的沉默,苏淼顿时就明白了。

    他不好意思扫自己的兴,于是就不开口了。

    看着眼前的男人有些犹豫踌躇不知道该不该开口的样子。

    他倒是有些慌促不安的信乱,这些小动作和表情全然落入了她的眼内,她笑,继续说着。

    “那个时候,我也来病房趁着没人悄悄的看过你。”

    她遥想起当初的事情,其实她没开口细说。

    那个时候陆瑾燃崴到了脚,是她这个好学生派第一次上课的时候逃课。

    为了他四处找人,才有人刻意过来碰见了他,她在别处的角落瞩目下,是她找人送他去的医院。

    也是那一次,她逃了唯一的一节专业课,回去后被辅导员训了好久好久。

    后来写完检讨一大篇的话后,在很晚的一个如同此刻一般,黑漆漆的晚上。

    她借着月光,悄悄打开他所在的病房门。

    明黄色的月光洒进了窗子,她第一次借着那份不太明朗的光,细细地盯着眼前已经进入深睡眠的他。

    看着他的眉眼,他的鼻梁,他的薄唇,他的颈脖......

    逐一向下,最终她的目光落在了他那双交叉握自然放在胸前的手。

    混着月光,那双手骨节分明白皙好看,就这么一双手,她记了好久。

    那时在六中的第一面,也是这么一双好看的手为她递来一本书。

    她至今还记得,在那个时候的图书馆,最后的一本《朝花夕拾》,被他先一步给借走了。

    想必是他听到了自己和前边管理员说的话,主动将那本书让了出来。

    那双白净修长的手,将那本白绿色的书让给了自己。

    那一天,他的话如夏日般热烈的气息,“同学,这本书给你吧。”

    那么单单的几个字,他的声音好听,低沉而温柔。

    那个时候她独爱鲁迅笔下的书,那本《朝花夕拾》让她印象极深。

    本是抱着学校要求阅读的心思去借的书,可是后来,朝花夕拾这四个字,深深地印在了那时16岁的她心里。

    那个16岁的少年,更是被她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朝花夕拾:朝花,早晨盛开的鲜花;夕拾,傍晚的时候摘掉或捡起。意思是早晨盛开的鲜花,傍晚的时候摘掉或捡起。

    这个词是比喻重拾往事,旧事重提。

    如今她和陆瑾燃提起这事儿,还真的算得上是朝花夕拾旧事重提。

    她其实和他一向都是在重拾往事,过往的故事,是她爱上眼前这个少年的证据。

    一如那年的16岁,至今的23岁。

    这段重拾的过往,竟已是七年。

    ......

    语毕,她说完这些话。

    只见陆瑾燃脸露难意,她轻轻一笑,莞尔。

    “你总是不记得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不记得才正常。”

    在多年前无数的深夜里,她每每回想这么几年里的每一刻对视和遇见。

    她猜测着他会不会记住自己,直到三四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

    大致也是朋友兄弟在与他叙旧,可是少年像是自行抹去了那段记忆。

    他始终微微蹙着眉头,嘴里只有那么一句,“啊?有吗?我不记得了。”

    后来那人不满地说着他的记性真差。

    他却只是薄唇轻启,不带半分感情地吐出几个字。

    他说,“不重要的事情为什么要记住?”

    明明是词不达意的一句话,却让她一下子愣住了很久。

    那种心情,许久都难以平复.....

    ......

    “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时候,你爱我。”

    他有些烦躁地甩了甩头,很多关于A大的事情,如今他都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唯独与苏淼,他与她的点滴温存,仍是记得太过清晰。

    以至于,在两人分开的那两年里。

    那些点点温存暖意,每一天都在疯狂吞噬着他的脑海,占据着他的思想。

    就如那句话所言,重要的事情他会记住。

    记住的越清晰,就是越重要。

    只是,那时还未真正和苏淼扯上关系的时候。

    她在背后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陆瑾燃都是时而清楚又时而不清楚的。

    他唯独记得的,是那时她对自己眼里不掩饰不假的爱意。

    就如同现在的他一般,是真真切切的爱意。

    爱意长存,避不可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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