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伪装清纯

第二百八十六章 离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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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1],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着《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2]),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1],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3]。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4]。曾祖父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的保姆;祖父曹寅做过康熙帝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极受康熙宠信。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1]。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经历了生活中的重大转折,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他蔑视权贵,远离官场,过着贫困如洗的艰难日子。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晚年,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

    曹雪芹最伟大的贡献在于文学创作。他创作的《红楼梦》规模宏大、结构严谨、情节复杂、描写生动,塑造了众多具有典型性格的艺术形象,堪称中国古代长篇的高峰,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曹雪芹为中华民族、为世界人民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不仅对后世作家的创作影响深远,而且在绘画、影视、动漫、网游等领域产生了大量优秀衍生作品,学术界、社会上围绕《红楼梦》作者、版本、文本、本事等方面的研究与谈论甚至形成了一种专门的学问——红学。

    文学特点编辑

    “生于繁华,终于沦落”。曹雪芹的家世从鲜花着锦之盛,一下子落入凋零衰败之境,使他深切地体验着人生悲哀和世道的无情,也摆脱了原属阶级的庸俗和褊狭,看到了封建贵族家庭不可挽回的颓败之势,同时也带来了幻灭感伤的情绪。他的悲剧体验,他的诗化情感,他的探索精神,他的创新意识,全部熔铸到《红楼梦》里。[18]

    热爱生活又有梦幻之感,入世又出世,这是曹雪芹在探索人生方面的矛盾。曹雪芹并不是厌世主义者,他并不真正认为人间万事皆空,也并未真正勘破红尘,真要劝人从所谓的尘梦中醒来,否则,他就不会那样痛苦地为尘世之悲洒辛酸之泪,就不会在感情上那样执着于现实的人生。他正是以一种深挚的感情,以自己亲身的体验,写出入世的耽溺和出世的向往,写出了耽溺痛苦的人生真相和希求解脱的共同向往,写出了矛盾的感情世界和真实的人生体验

    “门前古槐歪脖树,小桥溪水野芹麻。”西山地区长期流传的关于曹雪芹故居的这一说法,恰恰与《红楼梦》开篇作者说自己住在“阶柳庭花”之处以及张宜泉写曹雪芹的住处是“门前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相印证和契合,所以很多学者推论北京曹雪芹纪念馆原址所在地的清代正白旗旗营,正是曹雪芹生活及创作《红楼梦》之地。当年的正白旗旗营规制完整,建筑都是一排排而建,并且不同的建筑有不同的使用功能,如档房除存放户籍档案还有分发粮饷之用,大学坊则是正白旗旗营儿童接受教育的地方等。[24]

    纵情诗酒

    敦敏、敦诚诗作记载了曹雪芹纵情诗酒的事迹。在一个秋雨淋涔的早晨,敦诚去敦敏寓所槐园(位于内城西南角太平湖畔)拜访,巧遇曹雪芹。因时候尚早,主人未出童子未醒,二人便相携去酒肆狂饮。敦诚解下佩刀质酒助兴,曹雪芹乘醉作歌为谢,敦诚亦作《佩刀质酒歌》答之。[1]另一次,敦敏、敦诚带几罐好酒去西山拜会曹雪芹,采摘瓜花做菜,敦诚有“瓜花饮酒心头乐”句。

    胡斯赖

    《红楼梦》中贾府来了几个清客,曹雪芹写到这里时,想在名字上讽刺他们,于是就把其中一个取名为“胡斯赖”。但这个“胡斯赖”是什么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这是香山地区的一种水果。这种水果是当地人用苹果和槟子嫁接而成,样子非常漂亮,可味道却很干涩,只适合在果盘里摆着装样子。樊志斌说:“传说中曹雪芹也是在香山知道这种水果的,给清客取这个名字就寓意他们是外表光鲜但没什么内在的人。”[25]

    公道老儿

    樊志斌回忆,香山山顶有一位90多岁的老人,他讲出了贾宝玉夸袭人是“公道老儿”的由来。“公道老儿”其实是一种植物,香山地区的人都喜欢种它。不过种它不为收获,为的是划清地界。有些人喜欢贪便宜,每年耕地的时候都往别人家多刨一点,被发现的时候还不承认。可有了“公道老儿”,一看便知道界限在哪,这块地应该是谁的。因为它的根很深,所以爱贪小便宜的人想刨走很不容易。所以当地人就称这种植物最“公道”。“曹雪芹当年在山顶住过,所以他很可能是当时知道的‘公道老儿’。只可惜我们第二年想再去找这位老人,却得知他已经去世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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