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可乐中毒

第四百一十四章 主要还是他喜欢她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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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李承乾对于这一点的担心,却是大可不必的。

    因为怎么说呢,因为祸害别人正是她的乐趣。

    狐狸精要是都不去祸害别人,那还是狐狸精吗?

    不管如何,这事必须如今就确定下来。

    或许是因为毕竟宠幸太浓,反正,他如今已是刺史。

    接下来,李承乾也是几乎想都没怎么想便答应了。

    你也可以认为是,果然,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但似乎除了由着她乱来,让她做她喜欢做之事。

    的确,他似乎也没什么东西,是可以拿得出手。

    当你喜欢一个人,你要做的,就是满足她的一切要求。

    这大概便是他最简单、最直接的想法吧。

    而夭夭这边,自然也是大致地估算了一下。

    洛州人口应该超过五万户,就拿每户只有五分之一是女人来算。

    那就是洛州中,大概只有一万女人。

    当然实际上,肯定还不止。

    假设符合年龄要求,也就是满足十五到二十五岁的女性占一万人口的同样是五分之一。

    那就还有两千人,是符合她的要求。

    又假设身高数据符合正态分布,但一米七二的身高,的确不容易。

    尤其还是如今这种营养方面,并不能说得上太好的年代。

    所以,假设一百人当中,才能出一个,身高或许能在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二之间,也包括一米七二以上。

    那这两千人当中,可能,最多最多,她不会找到超过二十人,能够达到这个要求。

    甚至,可能还不会有二十人,就算是最后得到的是个位数,那也是很有可能的。

    而为什么彩云跟她又可以长得如此之高,鹤立鸡群,那是因为她们都不愁吃、不愁穿。

    这营养跟得上,自然身高也就差不了。

    另外……北方人平均身高要高于南方人。

    还好,她们这里是北方。

    鉴于在这两千人中,她们可能还是找不齐人。

    所以,接下来夭夭还准备了后手。

    那就是,以李承乾作为太子殿下的身份,夭夭要李承乾去要求其他州的刺史,也发布这样的消息。

    招募年龄十五到二十五岁,身长在一米六八到一米七二之间的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女子,充为娘子军。

    工作报酬高,每月能领栗米四石,布八尺,麻六斤,福利好,每月还能有五日回家探亲的假期,最重要的是,一旦当兵,即可免除每年上交的赋税,另,再分配东都良好地段,半亩大小精美宅子一套。人员名额有限,收满即止。过了这村,就没有这店。

    夭夭就不信,这么好的条件,都没有人来。

    如果这都没人来,那夭夭也只能说,一定是百姓家里真的无人能够长得这么高了。

    当夭夭把这个条件说出来后,这瞬间也是给了李承乾一种,果然,有钱人就是任性的感觉。

    就不说别的,光是免除每年上交的赋税这一条,估计,就能让不少人的家里动心。

    就是自家儿媳,恐怕,一旦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这婆婆都不想要了。

    毕竟……

    大不了,就让自家儿子再娶一个妾氏嘛,反正,自家媳妇长得这么高,还经常容易被人指指点点。

    至于有钱人家,因为本身田产就多,更是如此。

    这直接就相当于让自家出了一个当官的。你说,这条件吸引不吸引人。

    这娘子军,显然,夭夭是打算拿钱砸出来。

    李承乾倒是丝毫不怀疑她有这能力。

    就试试吧,反正……

    夭夭要的人也不多,也就几十个人。

    这样的负担,其实,就是他来,也未必不是不能负担起。

    很快!

    在上任后,继给全洛州的妇女减轻了养蚕织布之苦以后,李承乾又发布了第二道刺史的诏令,在各县城内、城外招募条件适合的女兵。

    与此同时……

    除了在洛州进行招募之外,李承乾也有通过利用自己太子的身份,继续向周边的州施压。

    其实……

    也不算是施压,就是让他们都发布出来,然后让天下百姓都能够知道有这么一件事。

    至于报名方式……

    夭夭已经准备好量身高的尺子。

    在李承乾诏令出去的同时,这些以米作为单位的尺子,也全都被一起分发了出去,且还有东都皇宫的内监随行,负责监督这一件事。

    可能会有一些州的刺史不配合的,这时候,先是上去讲道理,如果不管用,就不用管州刺史了,让内监在外头自己想办法解决就好。

    李承乾盖上自己的章,对了,夭夭之前就有说过,她也想有自己的章。

    如今,却是应该差不多做好了吧,顺手,他还让人给她做了一副金手镯。

    说实话……

    若是夭夭自己想要的话,她什么不能得到,不过,这她自己亲自得到的,跟他送给她的,显然,意义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而夭夭这边在拿到了金手镯以后,果然,戴在她手上,便有些爱不释手。

    “可还喜欢?”

    他也是问道。

    “喜欢。”

    夭夭一边说着,便一边继续欣赏着金手镯,然后自觉靠在他怀里。

    其实……

    为什么偏偏送给她的是手镯,主要还是他喜欢她的双手。

    就想着,感觉若是能够再装饰一下的话,说不定会更好看。

    果然!

    如今看来,他想的是对的。

    敲今天夭夭穿得就是赭黄色的坦领,也就是有点偏红色和黄色一点的衣服,再把这金镯子戴在手上,无形中,那种仅属于夭夭自己一个人的贵气,便充分地体现了出来。

    而且手镯上,他还让宫中的匠人,特意地在上面雕刻了一些精美的图案,以及花纹上去。

    原本是想雕一只贵气的凤凰上去的,不过最后……

    感觉与其雕刻这些,不如还是雕刻一些,能代表他与她二人的东西更好。

    所以最后……

    那手镯之上,便是一对戏水的鸳鸯。

    千百年来,鸳鸯一直是夫妻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的美好象征。

    当然,也有不少文人,将之引用为男欢女爱的场景。

    这些暂且便是不提了。

    在夭夭拿着自己的金手镯“炫耀”的同时,自然,也是不自主引来旁边秋儿、苒儿等人的马屁,说太子殿下对太子妃多好云云。

    虽说夭夭其实不太喜欢听这种奉承的话,尤其还是自己身边的人对自己这么说,不过。

    她想了想,似乎她的确得先提前适应一下。

    而且,没有人这么说,反倒是对她作为祸国殃民的狐狸精来说,很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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