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身亡?!”

    “嗯。”聂泽点头。“虽然不是每个人的生死我们都了如指掌,但是毕竟也算是当地的大人物、大老板,突然跳楼我们肯定会调查。”

    “嗯,查出什么了吗?”

    “嗯……按照事实来说,确实,他在此之前为了和一个很有实力的竞争对手去抢夺一个大项目,投入了很多的金钱,但最终没有耗得过对方,血本无归,赔个了大发!”

    “嗯,这个他跟我说过。”我说道。

    “但还不止这些,一个小时前……也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公司里有一个副总收了对方的好处,私自调动了一笔钱,给了一个空头公司,那公司也许是对手的傀儡。而同时,我们发现有人去了他家里,这个时间,应该就只有他妻子在家的……”

    “这……”

    我听到这里,都不由得有点儿可怜这个家伙了。

    人生输家,不过如此吧!

    竞争失败,同伴背叛,连妻子都……

    跳楼自杀,也算是可以理解了,估计是已经崩溃了吧。我这样想道。

    而聂泽,却好像是看穿了我的想法似的,直接说道“你应该在想这样自杀是很合理的吧,毕竟一次性这么多的打击。”

    “啊?嗯,是啊,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吗?”我一愣。

    他这话说的……似乎有些问题。

    “我刚刚就说了,他一个小时前给你打的电话,他没跟你说后面两件事,也许是他不知道,而同样,十分钟前他跳楼的时候,也许都不知道。”

    “什……什么意思?那他……”

    “你会认为他自杀是有道理的,是因为你以旁观者的视角看完了全程,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剧情也许不是那么的完整。意思就是说,破产、背叛、绿,这些都是给我们这些旁观者一个合理的解释,让他的死亡不会那么的突兀。但是可惜了,对方还是笑看了我们暗影军。”

    聂泽说着,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而段擎天则是回身从堆在一旁长椅上的文件中拿出了一份,放到了我的面前。

    “嗯?”

    我打开文件夹,翻了两下,便看到了一张照片,果然是林强,一看就是从高处摔死的,都有点儿血肉模糊了。而且是高清没码的,属于不让播的那种。

    但是我好歹是经过见过的,也没觉得什么,只是仔细的观察着。

    “照片是看不出来什么的,但现场有。”聂泽笑着说道。“虽然能微弱,但是好在去调查的人是易感知体质,还是察觉到了,他的尸体上,有一丝鬼气。”

    “鬼气?!”

    “没错,意思就是,跳楼不是他的本意,他跳楼是因为有鬼在操控他的身体。”聂泽说道。“附体操控,在这样阳光明媚的时候,而且之后为了不让人发现要将自己的气息清理的几乎不剩一点,必须要厉鬼才行!”

    “能够奴役厉鬼,对方绝不是泛泛之辈!”我终于明白了他们是什么意思,放下了照片,正色说道。

    而且被他们这么一说,我也发现,虽然林强已经被摔得血肉模糊,但是侧过来的半张脸上,依旧有着一丝不甘,和惊恐的神色。那绝不是一个自杀的人该有的神情!

    “养小鬼的我见过,绝不可能做得到这点。”我放下了照片,看着他们两人说道。

    鬼杀人无外乎那几种手法。最简单的就是和人杀人一样,人家好好走道,小鬼在上面扔个砖头子。或者上楼梯小鬼吓他一下,让他从楼梯上滚下去,也许就摔死了……

    当然这是法力低微的鬼做的。厉害点儿的,直接用法术杀人,对付普通人,那基本是手拿把攥的。但这样也免不了被有道行的人发现,保不齐哪个有志之士就顺着去找它了……

    而这种附体自杀,绝对是最高明的之一,首先一般人都反应不过来,二就是留下的痕迹会比直接杀人少很多,更不用说,到了这个实力的鬼也都有了智商,懂得清理现场了……

    这次就是,上面的鬼气微乎其微,几乎不可查。

    “这是被人下了绊子了!而且就这个思路来看,对方绝不只是为了钱,不然的话赢了项目就该收手了,不会非要杀他,而且还要掩人耳目的做那么多的事。”

    “对,就是这个道理!”聂泽打了个响指。“那问题来了,他有什么仇家呢?”

    “这……”我犹豫了一下,紧接着便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一直只管他要钱,他的私事我从不管。”

    “不排除他在生意上惹到了什么人吧。”聂泽说。

    而这个时候,段擎天突然说道“不,还有一个可能。”

    “嗯?”我俩人都是一愣,看了过去。

    段擎天抬眼看我“如果只是资料上有的,到可能是这样,但是加上你说的,可就不一定了。这个林强是你的经济来源,而且几乎是唯一的经济来源,那么,干掉他,你也就很难活下去了。只是让他破产,也许他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但是杀了他,就绝对翻不了身了!对方冲着的,不是他,是你!”

    “我去,对啊!”

    聂泽也是一拍桌子,恍然大悟。

    “你想想,你有没有什么仇家?”

    “仇家?”我眉头一皱,都不需要多费脑子,想一下就想出了一个人——

    “有一个,黄正南,如果说我有仇家,而且是明确的针对我的,而且还有这样的实力的,那就只有一个了。黄正南!蓝鹰社的社长!”

    “蓝鹰社?!”

    段擎天和聂泽对视一眼,都是露出了一个惊异的神色。

    我知道他们在惊讶什么。蓝鹰社现在也算得上是个中等偏上的组织了,四个分社占据四方,成员上千,其中也不乏高手。如果真是如此的话……

    “总之这件事情我们会调查清楚的。”段擎天沉吟了一下说道。

    我也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兹事体大,这道理我懂,如果不顾一切的打,可以说蓝鹰社根本不是个儿!但问题就在于这样产生的影响。

    师出有名,是必须要有的。

    “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们了,那我的钱……”我又说到正题上,伸出了手。

    “咳咳!这个……”

    “别装咳嗽,给钱。”

    “那个……”聂泽犹豫了一会儿没想到怎么搪塞我,用手肘顶了一下段擎天,咳嗽一下。

    那意思你说!

    “咳!”段擎天也咳嗽一下,一脸正经的沉声道“火晶砂和那些资源我们都用了,这都十天了,这个时候反悔也没用了,不可能后找补。”

    “那你……”

    “不过嘛……”段擎天可能是怕我直接暴起,赶紧接道“你的情况我也是了解的,钱我会出的,但是,你也不好意思白拿吧。”

    “我怎么不好意思?我好意思白拿啊。”

    我听了他的话一愣。难道他认识我这么长时间了,对我还不了解吗?

    “……”

    “反正!要拿钱,先干活!”

    段擎天脸一黑,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一回头看向聂泽“去把第三个架子上的那些都拿来!快!不能让他跑了!”

    “好!”

    聂泽心领神会,一溜小跑就回了屋子里。

    我看着都懵了“我不跑!我上哪去啊?!”

    钱还没到手呢,我上哪儿走啊?

    马上,聂泽就从屋子里又出来了,手上拿着一大摞的文件,全给堆桌子上了。

    段擎天也不管那些,直接从最顶上抽出来一个,放到我面前“喏,任务。”

    我“……”

    我探身子向前看着他们,手指头敲了敲桌面“兄得!强买强卖啊!”

    “反正不干活不可能给钱。”段擎天一副得着理儿的样子,双臂环胸,看着我,完全是不打算让步的模样。

    “我……唉,算了,不过你确定给的钱够我养活社里的人吗?”

    “这点你放心,绝对够!前要多少有多少。”段擎天军方大人物,底气十足。

    我一脸了解“哦——那意思就是我要做的任务肯定也不是一般的小事儿对吧。”

    “……你是挺聪明的。”

    “……”

    我一掌拍在眼睛上,无奈的揉了揉太阳穴,打开文件“我看看吧,到底是什么艰难任务,第三个架子……这些都是一个难度的吧,我也算是倒霉催的了。”

    “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这种事情费时费力,我们现在有很多的事,而且我没办法自己去做了,所以只能先放放。正好,你又闲又缺钱,这些都归你了,不着急,办的多给的多。”

    “我……”

    我打开文件夹,第一眼看见三个大字——沙石堡!

    “小村子?也不算大啊。我看看,赣州……那不是戴家的地盘吗?他不管?”

    “沙石堡地理位置很特殊,并不是完全在赣州,是三州汇集的地方,戴家作为家族,能够长期存在和发展的一个前提就是不能越界,这件事他们确实没法办。但你以暗影军的身份前往,还是可以得到他们的帮助的。”段擎天说。

    “那就好。”我点点头,不断的翻看着一张张文件。

    “嘶——信仰问题?”

    “嗯。”段擎天点头“因为法师这个身份被搬上台面,所以很多地方对原本打击的信仰仪式等行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但是你知道,很多的小众宗教信仰是很奇怪的,就比如说这个沙石堡所信奉的一位被他们称作‘白鬼’的鬼神,祭祀仪式十分不合人理,但是好像还不是瞎信,而是真有些问题,所以……”

    “所以我们就必须重视起来了。”我放下文件说道。

    “一个这确实存在的某种神明,祭祀的方式却是不合人理的,这就不是迷信的事了,而是根本出了问题,先解决,怕是要颇费些功夫。”

    “嗯,就是这样。”

    “嘶——你们还真能给我找活!”我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

    “不过完成这个任务,也许需要的时间很长,我社里的开销——”

    “我报了!”段擎天十分痛快的说道。

    “那就好!”我一拍桌子。“有你这句话就放心了!”

    “你答应要去了?需要助手吗?”

    “不用了。”我说。“我有帮手。”

    话音落,突然间一道浓郁的黑气从远处快速飞来,周边温度骤然下降了二十余度!一股刺骨的妖气,迅速传来!

    “别紧张,我来跟你们介绍一下。”我笑着说道。“我的助手,大妖——修蜀!”

    。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