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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章渝

第八十一章 飞翔吧(滚犊子吧),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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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一大章)

    十九岁的曹林无聊的坐在了房间中,翻阅着面前的资料。

    沈希瞳和他今天商量了一天,谈到了该如何解决孙家的问题等等,让他心中有了一个明确的框架,如果让他来解决申海城的问题,那么已经水到渠成了。

    孙家低头,赔上一笔钱,摆上一桌酒席给沈渔,当初闹事的几个人去自首。

    可惜今天一天都没有见到曹宪,那个只比他大一天的姐姐,真让曹林郁闷。

    虽然不是同父同母,但现在曹林还是要叫曹宪姐姐,这是什么事情,想当年他在十岁见到曹宪的时候,心中发誓要娶她当老婆的。

    那个漂亮的小姐姐,带着妹妹把他打了满头包……

    可惜……从姓赵改成了姓曹,从女神变成了姐姐,曹林心中充满着各种的郁闷,所以他很想表现自己,然后……

    有人在敲门,现在晚上十一点了,还能有什么事情?

    对了,姐姐今天和沈渔出去了,到底有什么事情,他才不喜欢那个小屁孩呢,他这么能干,为什么不选择他……

    打开门,发现是姐姐曹宪。

    “给你们一个钟头时间,收拾好东西,我们离开申海城,不准打电话,不准联络别人,互相监督,明白不?”

    走廊中,曹宪一个个的敲开了门,对着自己的兄弟姐妹下令道。

    “这是命令,明白不?”

    女孩的眸子闪闪发光,整个人身上弥漫着锋利的气息

    大家想说什么,但是最终没有说出来。

    大家来的时候,得到的要求就是,要听曹宪姐姐的话。

    ……

    曹安无聊的坐在了书房电话前,心中无比的郁闷,白天的时候,女儿打电话过来留言,说要到晚上十一点给他打电话,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呀……好想从书房里面出去找老婆呀……终于把兔崽子们都送走了……屋子里就剩下他和几个老婆了……

    不知道曹宪到了申海城会发生什么,曹宪会不会和沈渔擦出了火花?

    你娶了老婆,老婆带着前夫的女儿,她平日对你一副高傲、爱理不理,虽然礼貌但是却不亲热的态度,现在又是大姑娘了,有许多心思加上一点点叛逆,那么你会怎么对她?

    当然是对她更好更好了,曹宪是大哥的女儿,从小就跟着他在他身后叫叔叔,冰雪聪明而且娇俏可爱,曹安把曹宪当做亲生女儿看。

    说起来,前几天,吴月芙打电话之后的晚上,沈渔打电话过来,让他派几个孩子到申海城来,有好事情等着她们,当时曹安是想要拒绝的,自己家的那几颗白菜如果被沈渔啃了一个怎么办?

    沈渔神神秘秘的不说有什么好事,但是告诉他千万不要错过,不过曹安仔细想了想,还是放行了。

    第一是送走了兔崽子之后他会清闲不少……

    第二沈渔是可以信赖的傻缺,他在某些方面是猪,不会啃白菜。

    曹安还记得,自己临走时候,帮了沈渔一个大忙,但是那个傻缺却一副吃了榴莲的鸟样。

    那是金鹰大酒店,金鹰大饭店吴老师生日宴会。

    “我的人情很重,说起来话五百银元就能买到实在是太便宜了,所以金鹰大酒店我没有搭话让他们免费呢,这笔钱花的是你的钱!”

    吴老师的生日宴会,沈渔对吴老师说是国家出钱,当时沈渔也这样认为,但是曹安觉得这样不好。

    还有什么比得上一掷千金更能让女孩子倾倒呢?

    杜家的事情之后,吴老师家得到了一千银元的奖励,而沈渔也被巧立名目,以协助破案,个人受到殴打等名义,补偿了五百银元。

    这笔钱真的不少,农家一辈子都不一定花完,城里人能够买两套房子,沈渔当时美滋滋的计算能换多少好东西,但是曹安觉得这样花销不对。

    钱是王八蛋,花到美人身上才是对的。

    于是,曹安直接用沈渔的钱,花到了生日宴会上。

    “你会感谢大哥的,还有,别给她说这件事,让她自己发现。”

    曹安觉得自己做的很对,五百银元对沈渔这种有能力的人不算什么,以后任何时候都能赚到,但是赢得女孩子的芳心的机会却不多,尤其是现在看起来没有钱的时候。

    现在告诉她是免费的,让她自己发现,他在穷苦的时候,肯为他一掷千金甚至倾家荡产的花销,这是何等的浪漫?

    可惜,沈渔那头猪没有理解曹安的心意,脸色变得极为的难看,当时来了一大群人,把他气得差点当场暴毙——吴老师听说褥国家的羊毛,半推半就的把各路的好朋友都叫来了,大家也不客气,山珍海味,什么贵点什么!

    天上飞的、地上爬的,鲍鱼海参、炭烤全羊!

    大家一边吃一边夸奖恭维着吴老师,女孩笑颜如花,而沈渔那时候强忍着悲痛,目光中充满了伤心!

    唉,你这个小气吧唧兼抠门的家伙,你的曹大哥为你做的事情谁能为你做到?

    从那以后,曹安就对沈渔某些方面放心了。

    所以,曹安不认为沈渔有机会啃了自己家的白菜,七个人去的时候,他专门叮嘱了,吃喝拉撒都算在沈渔的身上,沈叔叔有钱的,这样一来他就会钻到了钱眼中,不注意女孩的美丽了。

    “不过,阿宪万一瞎了眼睛呢?”

    曹安还是有点不放心,毕竟不是自己的种,万一天鹅眼睛瞎了,把癞蛤蟆认成了白马怎么办?

    乱七八糟的想着心思,曹安面前的电话响了。

    ……

    “父亲,我决定了,这件事我一力承担,对外就说你给我的资料,但是解决问题的手段是我决定的,谢谢父亲,我知道你很担心我,但是我能处理好,晚安。”

    女孩给父亲汇报了发生的事情和情况,然后毫不犹豫的挂了电话。

    说完了这一席话,女孩的脸红的如同苹果,她平日里虽然对那个便宜老爹不冷不热,加上是母亲的乖乖女,所以今天这一段话加上前面的,可以说完全换了一个形象。

    “啪啪啪!”

    沈渔在一旁一边竖起了大拇指,一边鼓掌,女孩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但是心中甜蜜蜜的。

    “叮铃铃。”

    下一刻,电话铃声再次响起,那是曹安打了过来。

    “嘘嘘,我先走了,你忍受我父亲的唠叨吧。”

    曹宪对着沈渔笑了一下,然后走了出去,同时关上了厚厚的隔音大门。

    沈渔也笑了笑,看着女孩出去,顺便扯了一个厚厚的毯子在身上隔音,这样就算是有人在外面,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了。

    “阿宪,你叫我父亲了,还问候我,我没有听错吗?你……”

    “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你……”

    “你是谁?我听出来了,沈渔,沈渔你个王八蛋,居然变音接我的电话?”

    沈渔点点头,当然要变音了,还要一直变音,下面的话被曹安录音了就不好了。

    “曹先生,我为你做了一件很好的事情,你看,你的女儿对你多亲近。”

    沈渔笑嘻嘻的说道,“你的人情,我还了。”

    曹安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几个孩子因为不是他的种,所以一个个都有逆反心理,所以上一次沈渔打电话给曹安,建议他把这几个孩子派到申海城,说有天大的好事等着他们。

    当然沈渔没有说详情,教导别人的孩子,打他们的屁股之前,是不能提前告诉家长的,不然就没有办法做事了。

    沈渔的计划很好,会想办法让他们叫爸爸……不是让曹宪叫沈渔爸爸,而是让这几个孩子懂事。

    相信这场风波之后,他们会懂得很多的道理。

    “所以……这就是我的计划,我替你的孩子上了很好地一节课,相信他们会迅速的成熟了起来。”

    曹安舍不得在孩子面前展现自己的强大冷酷,但是沈渔可以呀。

    电话那头,曹安沉默了很久之后,才这样的问道。

    “你这样欺负小女孩有意思吗?”

    “有意思,曹大哥,你当年欺负我有意思吗?”

    沈渔冷笑着说道。

    “曹大哥,你忘了金鹰大酒店的五百银元吗?你说得对,钱财是身外之物,曹宪烧了我的商店,账单我随后寄给你,麻烦你这个做父亲的赔偿我的损失。”

    电话那边,曹安沉默了很久,最后才传来了咬牙切齿的声音。

    “好吧……钱我出,房子地皮归我。”

    “这就好,我还以为曹大哥不要房子呢。”

    沈渔笑嘻嘻的说道,曹安可以不给钱,但是他怎么圆谎?更何况,这笔钱还有一个很妙的用途,想必曹安一定会和自己想到了一块。

    “呸,滚蛋!”

    说完这句话,曹安挂上了电话。

    这一次交锋,是曹安输了。

    其实,有时候并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谁占了上风的问题,就像是上一次曹安坑了沈渔五百银元,其实以沈渔的手段,弄钱并不是太难……

    沈渔这个胸怀宽大的家伙,才不会记恨呢……我操,还真是一大笔钱。

    用这么大一笔钱追女孩,脑子一定进水了吧?

    吃炒饭每次多加一个蛋都能吃一辈子呢……

    ……

    不得不承认,虽然是一群兔崽子,但是是一群经过训练,素质很高的兔崽子。

    一群孩子用了不到三十分钟,就整理完物品,等着曹宪的吩咐。

    “上车。”

    门外停了一辆小巴车,足够塞进去二十个人,孩子们都上了车,他们会在今天晚上离开申海城。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更何况,申海城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回家多好?

    “沈渔,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看着孩子们都上了车,黑长直美少女来到了沈渔的身旁。

    和沈渔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不到一天),和沈渔聊了不少,原来的想法被改变了,沈渔并不坏,只不过被父亲带坏了,有点心胸狭窄,不过听人劝,但是人很善良,脑子很聪明,比如放火烧了商店之后,沈渔就建议曹宪,直接带走弟弟妹妹离开申海城。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你带着懵懵懂懂的弟弟妹妹们来到申海城,然后又带着懵懵懂懂的他们,马不停蹄的,呆了不到一天时间,离开了申海城。

    他们说不定还没有睡醒,但你已经解决了最大的问题,然后,他们在车上会问,姐姐,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时候,你就可以骄傲的,用一种满不在乎的口气告诉他们,你做的事情。”

    沈渔不动声色的拍着曹宪的马屁,女孩的眼睛越来越亮。

    是呀,七个人一起出来办事,然后美少女曹宪一个人用一天时间,不动声色的把事情都办完啦,然后还可以在那些小屁孩面前装逼,让他们知道曹宪做了多么厉害的事情。

    “可是……”

    “是有点问题,万一他们听说你最后放火了,是不是会告诉你的父亲或者母亲,他们责罚你?要不,这件事我认了,是我放的火。”

    “不用,沈渔,我一人做事一人承担,谢谢你的关心,这件事是我曹宪做的,不会牵连到你的身上。”

    曹宪斩钉截铁的说道,然后热情的看着沈渔。

    “不了,我要留在申海城,看到孙家的完蛋。”

    “辛苦你了,有空到京城来玩,姐姐是你永远的好朋友。”

    她当然知道沈渔在其中的功劳,这个优秀的男孩子默默的为她做了不少的事情。

    白首相知犹按剑,但是有些人你认识了,就会很欣赏他,觉得他是好人。

    “谢谢,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

    沈渔诚挚的挥了挥手,送着他们离开,摸了摸口袋,从金光大酒店退的押金忘了有给她们,不过也没有必要,权当曹林冲撞自己得到的报应。

    二百银元呢……

    什么,为了安全送她们走?

    那是扯淡,在金光大酒店,在申海城势力环绕之下,孙家再牛逼也不敢不能伤害到她们,但是沈渔凭什么要留这些看自己不顺眼的小屁孩在自己地盘上蹦跳呢?

    更不要说还要自己出钱请他们吃吃喝喝。

    亲戚的熊孩子,一定要送的越早越好。

    飞翔吧,美少女,你们的未来在整个大汉帝国,没有必要留在小城市。

    滚犊子吧,你们。

    叔叔不要你们了。

    开个玩笑,再见,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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