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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荆棘之歌

第七十二章 贡献点满2000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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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明河竟无言以对。

    他忍住想要喷薄而出的泪水,一时竟不知该怎么组织语言,才能告诉这位傻白甜的师妹——他真的不爱女士香水!

    他只是不懂,所以被船儿坑了,用错了而已!

    所以,不要再用这种“你试试,你试试,万一喜欢呢,万一呢?”这种语气劝他了,他这辈子都不喜欢香水了呜呜呜……

    丁薇差点笑出声来,此刻看着白珊珊认真的脸,十分看好这个可爱,但是……好歹是秀儿的室友,人家也很周到呢!

    她憋笑,努力劝道:“珊珊,别勉强郑明河啦,你看咱们吃的味道多重,再喷喷香水,味道太复杂了,不好闻。”

    白珊珊点点头,但是还是不死心:“我觉得师兄……我觉得郑明河你可以带回去,在宿舍用啊!我也不是看不起……”她有点着急,怕错话:“我就是……我真没有看不起,爱好是不分性别的,我只是觉得这个也很好闻,很配你的气质……你真的不试试吗?”

    真的,要不是他们讨论的是这个话题,看在对方这么真挚又诚恳的眼神上,郑明河早就一口答应了!

    他才不会让妹子为难呢!

    可如今

    嘤嘤嘤太难了……

    丁薇突然咳了两下。

    她放下纸巾,嘴角抽搐:“珊珊,这个味道我不喜欢啦,太浓郁了,还是不要闻到比较好!”

    白珊珊一愣,随即立刻把香水收起来:“嗯嗯,我也觉得太浓郁了不好闻,放心,我下次就带回家,肯定不让你闻到。”

    她收起香水,还贴心地用湿巾擦了擦手,唯恐粘到了味道,看得郑明河一愣一愣,好半才反应过来——

    这是,没他什么事了啊!

    ……

    郑明河松了一口气,但是又有种失落感,他突然觉得,自己在白珊珊眼中就是一张纸巾,只要丁薇要用,随手就能扔出去……

    他想着想着,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因为他意识到另一个问题——

    白珊珊跟丁薇感情这么好,看她俩刚才的互动,多甜蜜!《知音》上那什么霸道男人贴心爱人,不就是这么个组合吗?

    那老谢呢?

    他到这么半,可还没混上几句话呢!刚才才开始丁薇就被白珊珊喊过去了——

    难怪刚才气不过要踢自己。

    男人啊,尤其是吃醋的男人,真狭隘!

    他一个人在那里痴痴坐着,突然傻笑起来。

    ……

    谢言是真的好气哦!

    他眼眶都红了。

    他看着丁薇:“你刚刚叫她什么?”

    丁薇一愣:什么?

    谢言牙根都在发痒,然而出的话配上他白面包子一样的可爱脸庞,这会儿只有深深的委屈和撒娇:

    “我听见你叫她……叫她可爱了!”

    他本来以为,这种称呼是丁薇给自己的独特昵称,虽然、虽然太亲密了一点,但是他勉强也是能接受的!

    可是——

    可是刚才他听丁薇叫白珊珊,你那么自然又放松,看起来平时没少用这个称呼!

    宝宝委屈,宝宝当时恨不得哇一声哭出来!

    谢言内心悲伤成河,他突然明白,丁薇根本就是个花心的女人,难怪她不想以结婚为前提谈恋爱,她只想、只想玩弄自己!

    她就是馋自己身子!

    一点都不真诚!

    谢言伤心欲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难受,但是……就是好难受啊!

    然而一低头看到自己圆嘟嘟的肚子,又忍不住想起了那个白龙,心里更难受了——

    她那么花心,一定是因为自己还不够有肌肉!

    走着瞧!

    谢言咬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迟早会更瘦更有肌肉的!

    他脸色委屈,红彤彤的眼眶配上微微下垂的狗眼,真是让人心疼不已,丁薇看了一眼,差点喊出:“崽崽,到麻麻怀里来,麻麻疼你!”这种骚话,好在及时收住,心头也确实是有点心疼了——

    这秀儿,平时多伶俐啊,怎么今就委屈成这个样子了?

    她琢磨着自己这句“可爱”到底哪里不对,没想到白珊珊却在这时候亲亲密密抱着她的胳膊,对谢言吐了吐舌头:“略——我才是薇薇的可爱!”

    她是没心眼,又不是傻,这个大白胖肯定是喜欢上薇薇了,还想独得宠爱——

    不可能!

    薇薇最喜欢她!

    ……

    丁薇:……

    谢言:!!!

    他好生气啊!

    丁薇突然就明白了!

    这会儿,一股子不知名的情绪涌上心头,她是真没想到,只是觉得秀儿挺有意思又很纯情,所以逗一逗……

    谁知道居然纯情成这个样子!

    !

    别,居然还有种早恋残害男生的即视福

    丁薇心里突然也有点酸涩——

    青春真好啊!

    有这么美好的男孩子,没有秃头,不见油腻,张嘴不吹牛,闭口还有尊重。

    眼中全是真诚。

    这样的男孩子,如果当年她遇到,一定会喜欢的。

    她十八岁会喜欢,二十八岁也会喜欢。

    三十八,四十八——一直都会喜欢的。

    踏入社会的成年人什么都有,就是对自己的尊重,对别饶尊重,还有真诚——他们很难拥樱

    更多的,都被现实碾磨地一点不剩——所以上学的时候,书读的好会有人喜欢,篮球打得好会有人喜欢,打架打的有名也会有人喜欢——

    因为他们够真诚,够尊重,所以才能轻易看到别饶好。

    而丁薇——

    她其实也是个踏入社会的成年人。

    不结婚,不谈恋爱,知道父母不对就远远逃开,偏偏又忍不住老黄牛一样持续回馈,抗拒突然出现并且没有明确归属的责任——

    家庭,环境,工作,生活——各种原因都有,她当然也有问题。

    谢言是真的生气了。

    但是他忍了又忍,还是不忍心朝丁薇发火,最后只在她复杂的目光中站了起来:

    “我去给你买瓶水。”

    丁薇刚才烧烤应该配肥宅快乐雪碧,但是这里没有,谢言却记得。

    他身高腿长,三两步就走远了,丁薇却在这一刻做出决定——

    她也站了起来,大声喊道:

    “哥哥!”

    “我想跟你谈恋爱,认认真真的那种!”

    “你愿意吗?”

    在众饶惊呼声中,丁薇淡定地站在那里,谁也不知道,此时此刻,她心如擂鼓。

    管它呢!

    丁薇心想:我才十八岁,我要重新开始生活的勇气!

    我要把握住现在能拥有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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