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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十二龙骑

第一卷:天命最高第五章 钟鸣鼎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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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击钟而鸣,只是一个方面;还要再加上鼎烹而食,“钟鸣鼎食”这个词组才算完整。春秋时代,哪怕吃饭也有严格礼制。以吃饭来说。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元士用三鼎。齐王虽是诸侯中最高级的王,但按照礼法,他也只能用七鼎,不得逾制。

    可如今已是战国末期,天下到处礼崩乐坏,很多原先被奉为金科玉律的规矩,到现在也早就没人理会了。所以此刻齐王为了欢迎陈胜,竟然就堂而皇之地,用起了只有天子才能用的“九鼎八簋”。也就是用九鼎所烹制,然后用簋这种器皿盛放了奉送给客人的八样美食,又称呼为“八珍”。

    这八样美食,分别就是:

    一:炮豚(乳猪酿红枣,包湿泥烤至半熟,洗净后用米粉涂遍周身,放进深油中炸透,,再隔水蒸,涂佐料食用)。

    二:捣珍(牛肉和羊肉等数种肉类反覆捣击后,剔除皮筋,加佐料调成肉酱食用)。

    三:渍(新鲜牛肉在酒里浸渍,然后沾梅子酱食用)。

    四:熬(牛肉去皮捣烂,加姜汁,桂皮和盐腌,干透后食用)。

    五:糁(肉丝加米粉搅拌,揉成圆饼在文火上煎熟)。

    六:肝膋(狗肝用油炙焦后食用)。

    七:黍酏(用稻米熬煮稀饭,加入狼肉熬成的膏油食用)。

    八:淳熬(肉酱油浇饭)。

    这年头的饮食,样样都是百份百的绿色原生态,绝无加添任何乱七八糟的化学添加剂。牲畜也不是用饲料人工加速催肥,而是自然生长的,故此吃起来特别的有味道。再加上厨师巧手,当真鲜美绝伦,堪称齿颊流香。别的不说,单单那只炮豚,就是皮脆肉酥,连骨头都是味道浓郁。一口咬下去,立刻满口余香。尤其脂肪与舌头纠缠着慢慢融化的那股滋味,简直教人犹如置身极乐。

    陈胜是个不折不扣的武痴。对武道之追求,才是他觉得最有价值的事。不过他也并非什么苦行僧,对于美酒美食甚至美女,也并不会刻意拒绝。只是意志坚定,自控能力强,懂得适可而止,不沉溺其中罢了。

    酒过三巡,忽然有名王宫的侍卫头领匆匆入殿,附耳向齐王说了几句。齐王放下酒杯,笑道:“来得正好。宣他们进来吧。”随即回首望向陈胜,笑道:“是仲孙先生来了。仲孙先生向来站在本王与二王儿这边。二王儿与贵国储君交好,仲孙先生也出力不少。故此听闻密使到来,仲孙先生便特地赶来,欲与密使见一见面,共同商讨大计。”

    这里是齐国王宫,齐王身为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力。无论想见或不想见什么人,其实都无须征求任何人意见。陈胜作为客人,当然更不会在这种无关重要的小事上和主人对着干。那进来通传的侍卫头领得了齐王命令,当即匆匆转身出殿,去请仲孙龙进来。

    片刻之后,脚步声响起,两个人一先一后地步入点将殿中。为首那人身材干瘦,皮肤

    黝黑,乍看之下,似是只大马猴一样,相貌十分丑陋。偏偏他身上又穿着件华贵至极的锦衣。金戒指金项链之类的装饰更加挂满全身,说句沐猴而冠,却绝非丑化贬低于他,而是再客观不过的描述了。此人并非其他,正是凭着放高利贷起家的齐国首富仲孙龙。

    仲孙龙身后,则是位身材挺拔雄壮,精神饱满的俊美青年。忘忧先生曹秋道座下四大弟子之一,据说剑术之精仅在其师之下,仲孙玄华正是他。这两人虽说是父子,但单从外貌看来,彼此却绝无半分相似之处,实在很难教人相信,仲孙玄华竟然当真会是仲孙龙的种。

    两父子上得殿来,同时下跪向齐王和二王子行参见大礼。齐王唤了声免礼平身,随即就吩咐给仲孙龙两父子安排座位。两父子同声道谢,然后先后坐了。齐王举起酒杯,笑道:“仲孙先生,我为你引见。这位就是秦国黑冰台密使陈胜先生。这次有陈胜先生奉秦国储君之命入齐协助寡人,则大事何愁不成?呵呵,呵呵呵呵~~来来来,大家一起痛饮此杯,预作庆祝。”

    席上众人同时举杯,一起仰首饮尽了杯中美酒。仲孙龙微微侧身,双眼目光灼灼,向陈胜上下打量半晌,怪笑道:“据闻秦人向来都自夸天下雄兵,以秦军为最。而秦军又以铁鹰剑士为最精锐。铁鹰剑士里面,哪怕最普通的士兵,亦有以一敌十之能。后来张仪为秦国丞相时,更精益求精,从全国所有铁鹰剑士当中挑选出三百精锐,成立了黑冰台,为国君直属武力,无关人等不得过问。却不知道黑冰台出来的人,是否当真如此厉害?”

    旁边的仲孙玄华微微一笑,接口道:“家师成名数十年,斗胆向他老人家挑战的剑手,可谓车载斗量,不可胜数。但数十年下来,胆敢向家师挑战者,除去卫国那位‘照剑斋’之外,便再无第二个活口。

    这位照剑斋门下的大弟子,叫做管中邪。排行第二第三的,则是对同胞兄弟,叫做连晋和连蛟。连晋前往赵国求取功名,死在当时也在赵国,现在却已经是秦国太傅的项少龙手上。项少龙在秦国和管中邪几番交手,管中邪始终被压着不得出头。却不知陈密使的剑术,和项少龙管中邪相比,是谁更高明呢?”

    虽说不是猛龙不过江,但俗话也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仲孙龙正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地头蛇。陈胜作为秦国密使,按道理和仲孙龙是友非敌,但这个放高利贷发家的齐国首富,却早已经把临淄看成了自家地盘,一见有外人闯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下意识地就想先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再说。

    仲孙龙挑衅的态度如此赤裸,齐王和二王子均觉尴尬。尤其二王子,更当场就欠了欠身,欲开口说话。陈胜却率先摆了摆手,是以二王子用不着开口。他阅历无数,对于仲孙龙这种人的心思,早就看得明明白白。更知道面对这种人的挑衅,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亮拳头!只要事实证明你的拳头比他大,那么他自然就会乖乖当孙子,认你是爷

    爷了。

    陈胜仰首将杯中美酒饮尽,淡淡道:“管中邪和项少龙,陈某未曾和他们比试过,倒不知道究竟谁更高明。不过刚才在小临淄,陈某却三拳两脚,将一个自称为边东山的家伙给杀掉了。听说这个边东山和仲孙玄华你一样,都是忘忧先生的徒弟?那么你们两师兄弟,究竟谁高明一些?”

    仲孙玄华和边东山虽然各为其主,但两师兄弟同门学艺十几年,彼此能有多大本事,双方都是心知肚明的。陈胜说自己打败了边东山,仲孙玄华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不相信。他冷笑道:“边师兄剑术之高,甚至家师对之也赞誉有加。你说自己三拳两脚,空手就杀了他?哈哈,连家师都未必做得到的事,你凭什么可以做得到了?密使大人,要吹牛,也吹点比较靠谱的才有人相信啊。”

    陈胜微微一哂,更不出言辩解。旁边的二王子唯恐他们两个闹了起来,连忙起身开口道:“是真的。陈密使当时就在大街之上动手,田邦还有解子元夫妇都是见证,仲孙兄无须怀疑了。说起来,这次能有陈密使出手帮助,我们大事必成。来来来,大家一起满饮此杯,先预作庆祝。”

    即使是同出一门的师兄弟,但彼此各为其主,仲孙玄华其实也早就巴不得边东山这个只会给自己制造麻烦的大师兄赶快去死了。可是边东山死不死是一回事,他死在谁手上,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当边东山真正死去之后,当日迫切希望这位大师兄去死的心情,已经被仲孙玄华彻底抛于脑后。取而代之的,便只有一股迫切想要维护“剑圣门下弟子”这个身份所代表的荣誉之冲动。

    看在二王子的面子上,仲孙玄华脸色虽然极不好看,但还是勉强举杯饮尽。放下酒杯,也不等二王子再劝酒,他陡然长身站其,沉声喝道:“陈密使远来作客,在下仓促间未曾备得有礼物,实在失礼。在下不才,愿意舞剑助兴,为大王、二王子、以及密使一乐。”

    更不等齐王和二王子答应与否,他已然拔剑而起,雄赳赳气昂昂,大踏步走进大殿正中。断声大喝,仗剑凭空击刺。势若下山猛虎,大开大阖,刚猛霸道,剑锋破空,登时激荡起呼呼风声,气势威猛之极。齐王看得心旷神怡,禁不住连连喝彩。

    仲孙玄华得到齐王赏识,更加得意洋洋,将生平绝技施展得淋漓尽致。陡然,他霹雳大喝,脚下箭步疾冲而前,挥剑如电,冲着大厅上一座烛台急斩。只听“嗤~”轻声响过,烛台上一排合共九支蜡烛,全被他一剑斩断。九片约莫半寸厚的蜡烛并排陈列在剑脊之上,烛芯仍在燃烧,并未熄灭。

    仲孙玄华回臂收剑,带动九点烛火在半空中划出一片光晕。随即横剑当胸,昂然屹立。齐王和二王子,还有仲孙龙等人都大声叫好。仲孙玄华意气风发,挥手将剑上烛火甩出,还剑入鞘。傲然睥睨着陈胜,大声道:“一人独舞,怎及双人共舞?陈密使,不如你也下来和我一起舞剑,为国君助助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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