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卿一听,这零食是何遇给自己准备的,立马将眼睛瞪得更大了。
“阿遇,你没事整这么多零食给我干嘛?是把我当心子养吗?”芳卿问
其实芳卿的本意是想说,她不是特别喜欢吃零食;也不是不喜欢吃,只是以前并无条件,没有闲余的资金来培养自己养成这种“奢侈”的习惯而已。
但芳卿说话向来不会拐弯,这次也是,而且还夹带了加强版的钢筋,直愣愣地戳进了何遇的心里,差点戳出个心脏骤停来。
何遇发誓,她从来没有和芳卿提起过,他曾经说过:他大哥给他媳妇(他嫂子)买零食是养老鼠的话,可芳卿怎么会自己认识到这一点呢?
何遇故做失落状:“不是说女生都喜欢吃零食吗?所以学着投其所好哇!”
“再说,你要是只耗子倒好了,那多好养啊,给点吃的就行,哪里还要我绞尽脑汁地培养感情啊!”
最后“培养感情”几个字,听的芳卿脸又发热了!
她心下琢磨着:自己脸皮没有这么薄过啊,这节奏要完!
知道误会了何遇,芳卿不好意思地拉起何遇的手,想说些感谢的话,想解释所谓“没必要”的真实意思,却将所有的话语都化进了何遇的拥抱里。
*
中午过完,时间已不早,为了渲染离别的气氛,天空还配合地下了一场骤雨,敲打的空气中栀子花的香郁更加浓烈。
当何遇和芳卿下楼时,已经早有司机停好车子在楼下等他们了,开的还是何遇在卫市一直用的那部车子。
那司机不是陆伟,年龄比芳卿父辈年轻一些,身形健硕,看上去有种练家子的风范。
司机恭敬的为他们开门,礼貌地称呼何总、芳小姐,看来都是认识的熟人喽。
真搞不懂,何遇到底认识多少人。
芳卿坐进车子,车门关上,却没有隔断她一直拼命运转的大脑。
她脑中想着:当初,何遇说车子是借的公司的,房子是公司分派给他用的,那他又说自己开公司,那岂不是都是自己的家产?
不会自己身边的人,就是“大富翁”吧?还是一切都是托魏潇的福呢?
芳卿想着想着,自己笑了起来,惹得边上的何遇投来白眼:“好好的,乐什么?”
芳卿也没有忌惮有外人在,直接趴在何遇耳边说:“我发现了你的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何遇也学着芳卿,回趴在她耳朵上问
芳卿听得耳朵痒,一缩脖子更开心了。
“等你下次来吧,下次来我告诉你!”芳卿也成了卖关子的高手,换来了何遇更大的白眼珠。
不过帅哥瞪人都好看啊!芳卿继续犯着花痴病。
一路上,二人的手都连体般粘合在一起。
为了察言观色,司机开始通过后视镜瞄了后方两眼,然后在心里打鼓了半天:
不是说何总不苟言笑,不是说他冷若冰霜,不是说不近任何女色吗!那这咬耳朵、摸手的劲,这还是曾经的何总吗?
*
送君千里还终有一别,何况从小区到机场也就几十公里,似乎感觉是一眨眼的事儿,他们已经站在了候机厅内。
何遇没有走VIP通道,俩人在大厅内简单相拥,何遇又轻吻摩擦了一下芳卿的脸颊,然后决然地转身离去。
直到高大的背影消失在甬道拐弯处,何遇也未曾回头。
芳卿看的心扭,但幸好何遇没有回头,因为此刻,芳卿已经失控似的泪流满面。
离别的人,真该感谢有月台,感谢他能让情感在追逐中得到释放,让随风飞滚的泪水记录下彼此分别的痛。
但飞机却不能奔跑追逐啊,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看不见对方的泪水!
芳卿站在大厅的玻璃前,数算着时间,一直等到何遇乘坐的飞机起飞,她才失魂地走出大厅。
她本想坐机场巴士回去,但在出大厅门时,有人等在那里叫住了她:“您好,芳小姐,何总让我送您回去!”
芳卿闻声顿脚,猛地回头,差点没有站稳,她看到,和她说话的是刚刚送他们到机场的司机。
芳卿没有异议地由司机送回住处,一路无言。
临下车时,司机递给芳卿一张字条,上面是何遇的笔迹,写着:何叔和一个手机号码!
司机何叔说:“芳小姐,这是何总给您的,让您以后有任何需要,都可以联系我。”
芳卿接过纸条,谢过何叔,转身上楼前,又看了一眼驾驶座位上的人,芳卿突然蹦出了一个怪念头:这位何叔,不会是保镖出身吧?
*
送走何遇,终只剩自己一个人,芳卿落寞地回到家。
关上房门的刹那,芳卿顺势头抵在房门上倚靠了片刻,是有一些难过吗?
是的!是有一些难过吧!
徐徐转身,来到桌前,看到桌子上除了那一大堆零食外,还在一侧桌角上放着一个不大的红色信封。
芳卿疑惑地掂起信封,打开来,从里面取出了一张卡片和一张便签。
卡片是先前伊宁见到过的那张“联名储值卡”,便签上写着:
宝贝儿:
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谢谢你给我机会让我帮你爱自己。
下面还写了:周几会有宝洁清理,注意用火、用水、用电、出行安全等等。
要是纸够大,估计何遇是恨不得要将吃喝拉撒大小事务都一一交代过的架势。
最后的最后,便条上还不忘说一句:芳卿不是心子!(这句话后面,何遇还惟妙惟肖地画了一只老鼠在上面!)
盯着那双贼贼的老鼠眼睛,再看看桌上的零食,芳卿好气又好笑。
*
仔细将家里检点一番,存储好一些信息和电话号码,芳卿窝进客厅沙发里,随便吃了几口零食。
本来应该是最舒服的姿势,她现在却提不起来一点兴致。
身体的各个部件怎么摆弄都不舒服,好像腿脚、手腕的每个关节,都有无数小蚂蚁窸窸窣窣地爬动。
芳卿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复又趴到窗台边,傻傻望向外面。
“阿遇,你没事整这么多零食给我干嘛?是把我当心子养吗?”芳卿问
其实芳卿的本意是想说,她不是特别喜欢吃零食;也不是不喜欢吃,只是以前并无条件,没有闲余的资金来培养自己养成这种“奢侈”的习惯而已。
但芳卿说话向来不会拐弯,这次也是,而且还夹带了加强版的钢筋,直愣愣地戳进了何遇的心里,差点戳出个心脏骤停来。
何遇发誓,她从来没有和芳卿提起过,他曾经说过:他大哥给他媳妇(他嫂子)买零食是养老鼠的话,可芳卿怎么会自己认识到这一点呢?
何遇故做失落状:“不是说女生都喜欢吃零食吗?所以学着投其所好哇!”
“再说,你要是只耗子倒好了,那多好养啊,给点吃的就行,哪里还要我绞尽脑汁地培养感情啊!”
最后“培养感情”几个字,听的芳卿脸又发热了!
她心下琢磨着:自己脸皮没有这么薄过啊,这节奏要完!
知道误会了何遇,芳卿不好意思地拉起何遇的手,想说些感谢的话,想解释所谓“没必要”的真实意思,却将所有的话语都化进了何遇的拥抱里。
*
中午过完,时间已不早,为了渲染离别的气氛,天空还配合地下了一场骤雨,敲打的空气中栀子花的香郁更加浓烈。
当何遇和芳卿下楼时,已经早有司机停好车子在楼下等他们了,开的还是何遇在卫市一直用的那部车子。
那司机不是陆伟,年龄比芳卿父辈年轻一些,身形健硕,看上去有种练家子的风范。
司机恭敬的为他们开门,礼貌地称呼何总、芳小姐,看来都是认识的熟人喽。
真搞不懂,何遇到底认识多少人。
芳卿坐进车子,车门关上,却没有隔断她一直拼命运转的大脑。
她脑中想着:当初,何遇说车子是借的公司的,房子是公司分派给他用的,那他又说自己开公司,那岂不是都是自己的家产?
不会自己身边的人,就是“大富翁”吧?还是一切都是托魏潇的福呢?
芳卿想着想着,自己笑了起来,惹得边上的何遇投来白眼:“好好的,乐什么?”
芳卿也没有忌惮有外人在,直接趴在何遇耳边说:“我发现了你的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何遇也学着芳卿,回趴在她耳朵上问
芳卿听得耳朵痒,一缩脖子更开心了。
“等你下次来吧,下次来我告诉你!”芳卿也成了卖关子的高手,换来了何遇更大的白眼珠。
不过帅哥瞪人都好看啊!芳卿继续犯着花痴病。
一路上,二人的手都连体般粘合在一起。
为了察言观色,司机开始通过后视镜瞄了后方两眼,然后在心里打鼓了半天:
不是说何总不苟言笑,不是说他冷若冰霜,不是说不近任何女色吗!那这咬耳朵、摸手的劲,这还是曾经的何总吗?
*
送君千里还终有一别,何况从小区到机场也就几十公里,似乎感觉是一眨眼的事儿,他们已经站在了候机厅内。
何遇没有走VIP通道,俩人在大厅内简单相拥,何遇又轻吻摩擦了一下芳卿的脸颊,然后决然地转身离去。
直到高大的背影消失在甬道拐弯处,何遇也未曾回头。
芳卿看的心扭,但幸好何遇没有回头,因为此刻,芳卿已经失控似的泪流满面。
离别的人,真该感谢有月台,感谢他能让情感在追逐中得到释放,让随风飞滚的泪水记录下彼此分别的痛。
但飞机却不能奔跑追逐啊,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看不见对方的泪水!
芳卿站在大厅的玻璃前,数算着时间,一直等到何遇乘坐的飞机起飞,她才失魂地走出大厅。
她本想坐机场巴士回去,但在出大厅门时,有人等在那里叫住了她:“您好,芳小姐,何总让我送您回去!”
芳卿闻声顿脚,猛地回头,差点没有站稳,她看到,和她说话的是刚刚送他们到机场的司机。
芳卿没有异议地由司机送回住处,一路无言。
临下车时,司机递给芳卿一张字条,上面是何遇的笔迹,写着:何叔和一个手机号码!
司机何叔说:“芳小姐,这是何总给您的,让您以后有任何需要,都可以联系我。”
芳卿接过纸条,谢过何叔,转身上楼前,又看了一眼驾驶座位上的人,芳卿突然蹦出了一个怪念头:这位何叔,不会是保镖出身吧?
*
送走何遇,终只剩自己一个人,芳卿落寞地回到家。
关上房门的刹那,芳卿顺势头抵在房门上倚靠了片刻,是有一些难过吗?
是的!是有一些难过吧!
徐徐转身,来到桌前,看到桌子上除了那一大堆零食外,还在一侧桌角上放着一个不大的红色信封。
芳卿疑惑地掂起信封,打开来,从里面取出了一张卡片和一张便签。
卡片是先前伊宁见到过的那张“联名储值卡”,便签上写着:
宝贝儿:
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谢谢你给我机会让我帮你爱自己。
下面还写了:周几会有宝洁清理,注意用火、用水、用电、出行安全等等。
要是纸够大,估计何遇是恨不得要将吃喝拉撒大小事务都一一交代过的架势。
最后的最后,便条上还不忘说一句:芳卿不是心子!(这句话后面,何遇还惟妙惟肖地画了一只老鼠在上面!)
盯着那双贼贼的老鼠眼睛,再看看桌上的零食,芳卿好气又好笑。
*
仔细将家里检点一番,存储好一些信息和电话号码,芳卿窝进客厅沙发里,随便吃了几口零食。
本来应该是最舒服的姿势,她现在却提不起来一点兴致。
身体的各个部件怎么摆弄都不舒服,好像腿脚、手腕的每个关节,都有无数小蚂蚁窸窸窣窣地爬动。
芳卿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复又趴到窗台边,傻傻望向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