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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藿香菇

正文 女主她儿媳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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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合玉居那头,原二夫人一走,沈云西就起了,披着外衫下床吃了卷饼白粥,她的这份卷饼里抹了多多的番茄酱,正合她的口味。

    国公府请安是三日一轮,除了二夫人这种被特别安排的,其他人今天是不用去正院的,吃了早食漱完口,沈云西又窝回了被子里,打着哈欠睡了个回笼觉。等再起身,已是日上三竿了。

    新的一天,沈云西坐在太阳底下,开始烦恼下一本话本子的题材,她思来想去拿不定主意,却没想到素材很快就自己送上了门来。

    那是在过了元宵节后,天气渐渐回暖,沈云西便不再见天儿地窝在屋里,靠炭火度日了,她开始去外头觅食。

    这日中午去的是京里最有名的大酒楼仙临居,沈云西才进到大堂,就听到一个高响的男声悠悠念了一首咏雪诗作。

    还不待沈云西细品诗中意境,仙临居里众多学子已然响起了诸多喝彩,卫六郎卫信也在其中,他还是所有人里最激动的那个,一脸钦佩奋然,正‎‌‍‎大‌‌‎‍力‎‌拍手道好:“驸马爷好文彩!”

    沈云西:“……”不好,以她的经验和直觉,遇见这老六准没好事。

    卫六那处实在热闹。沈云西不由得挪了视线往念诗的人看去。

    那是个年轻男人,身瘦而长,穿朱衣佩贵饰,头顶银冠,是仕宦贵族的日常打扮。他只身立在统一灰蓝大袖的众学子中间,念完诗后,“啪”地合上黄杨木骨的折扇,仰首伸眉,很有时下读书人的做派。

    这人正是天下知名的无双才子,福昌长公主驸马,宋修文。也是原主的“老熟人”。

    作者有话说:

    过个渡。开始下一本话本子。

    第14章

    ◎自信的宋驸马◎

    从原主的记忆里挑出了那人的身份后,沈云西镇定的收回了目光,在小二哥的招呼声和众人对宋驸马的吹捧声里,举步上了仙临居二楼。她边走,心里边默念着,“看不见我,都看不见我。”

    可惜老天爷并没有听见她的祈盼,卫信的余光还是瞥见了她的身影,以至于正在夸捧宋驸马的语声都给惊得滞住了。

    除夕之夜的那一眼叫卫信仍心有余悸,他现在一看见沈云西就反射性地想往角落里靠,真是恨不得离这邪门的女人八丈远才好。

    宋修文本来听得正是通体舒泰,好话却突然断了声,他不解地笑着问询:“卫六公子这是怎么了?”

    卫信被唤回了神,忙说:“没什么,见到个熟人。”

    宋修文下意识扭头,同样看到了正在上楼的沈云西,他竟也变了变脸色,皮笑肉不笑的,将手搭在卫信肩上拍了拍请他坐下,和气地说道:“是见到你三嫂了吧,说起来我与沈夫人也是旧相识,很有些交情的。”

    卫信不觉得奇怪,且不提做人处事,就沈三嫂的才学而言在京里是很知名的,宋驸马更是才能超众之辈,佳作无双,两人认识再正常不过了。

    但卫信不想提沈云西,他冲宋修文笑了笑,又转而意兴盎然地说起刚才的诗作。

    宋驸马见此,便也若无其事地转移了话题。

    沈云西在雅间点菜,侍卫都在大堂,她和竹珍荷珠三人吃不下太多,便只要了四菜一汤,皆是仙临居的招牌。

    正是饭点,一时半刻菜上不来,沈云西将随身带的帕子放在桌上,吃起剩下的两块松子‎‎‍‍‌百‎‎‌‌‍合‍‌‎‍‌酥,说道:“吃完就没有了。”

    荷珠笑道:“这也不是多稀罕的点心,小姐喜欢,叫李姑平日里备上就是了。”

    这里头说了会儿话,菜陆续地上了。

    一顿吃下来说不上多惊艳,和秦兰月小厨房的手艺相差不多,只能说还不错。其中主食萝菔面,是用白萝卜汁和面而成,高汤打底,做法简单但筋道清鲜,当为最佳。

    吃饱了又在窗边坐了片刻,云西估摸着卫信等人该是已经散了,她才让荷珠结了帐,一并下楼去。未曾想才出门就被福昌长公主驸马堵了个正着。

    宋修文就倚在雅间门外,“沈夫人,好久不见,时隔一年,你还记得我吧。”

    沈云西特意待了许久才出来,就是不想遇上熟人,她不想应酬,一点也不想,可不防都这个时辰点儿了,宋驸马居然还在。沈云西心中叹气,却也礼貌性地停住脚步,听他来意。

    “自沈夫人成亲以后,就不大在外头走动了,今天好不容易见上一面,缘何冷淡至此,别不是把我们之间的旧情忘个一干二净了吧?”

    他浓眉大眼周正得很,在一身好行头的陪衬下,更显得正派,又故意作文人的气度行事,从外相来看,一眼就能让人生出好感,但他此刻的语气却是令人不悦的怪气轻慢,话里话外也没有分寸,听得荷珠竹珍直皱眉头。

    “驸马慎言,我们小姐和你可没什么旧交情。”竹珍用重音强调“旧交情”三个字,以期掩盖过对方口中称得上冒犯的“旧情”二字。

    宋修文没把竹珍放在眼里,自顾自地又说:“当初沈夫人一心想嫁入皇室,心比天高,看不上我们这些小人物,可惜天教心愿与身违,叫你空梦一场。你说这老天爷还真是长眼。”他哗地将折扇打开,大冬日他也不嫌冷,悠悠地扇着风,怪笑的嗤了声,“痛快啊。”

    沈云西听得一脑袋雾水,这人在自说自话些什么,原主和他之间是一段比较戏剧性的往来,怎么就说得她像个嫌贫爱富的负心女一样?

    为避免有疏漏,沈云西又仔细回想了一下。

    宋修文是宣恩伯府的庶子,他六岁便能成诗,出口便是美赋,且精通算术,自幼便有神童的名声,而今不过二十六的年岁,却已是京中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是人人称颂的无双才子,隐有文曲星的美名。

    原主比他小几岁,但也可以说是听宋修文的诗长大的,从诗中窥人,原主对能写出绝佳篇章的宋修文是很有好感的,这个好感与爱情无关,完全是对其才华的推崇和叹赏。

    后来年岁渐长,原主也有美名传出,她开始频繁出入诗会,也终于找到了机会和宋修文相识。

    说来也是巧,原主和宋修文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个仙临居,当时宋修文也吟诗一首,原主和今天的卫信一样惊为天人,越发叹服。

    原主前两年名声好的时候,常在外头走动,私下也曾替太子寻摸接触过有才华的年轻学子,宋修文本就是原主的偶像,这样的大才若能为太子门客,以后天下有才之士还不尽皆归附?

    于是原主主动上前结交,一心想给他和太子牵线搭桥。

    但没想到后续相处下来,却大失所望。

    她发现这人脑子不大好,表面规矩,实则轻浮无礼没有边界,虽能做出惊艳篇章,对典史文书倒背如流,却根本没有自己的理解,言之无物,时常在草包和大才之间来回横跳,且还自带一种不能言说的莫名骄傲。

    才华横溢的人,身上有点傲气不算什么,但宋修文总让人觉得不适,尤其是他看过来的眼神,让她很不舒服。

    原主一度怀疑宋修文找了枪手,有人替他代写诗作,可暗查许久也没得到个究竟。那段时间,原主是百思不得其解。

    而就在这个时候,宋修文突然向她表达爱慕,原主大惊,她不愿与其有过多纠缠,婉拒之后,就没再往来了。

    之后听说他到侍郎府找过几次,原主也都拒而不见。

    这一系列的过程里,并无出格之处。

    他现在这副样子,简直莫名其妙。

    沈云西看傻子一样地斜睨了眼,一声不语,径直就要下楼去。

    宋修文一把拽住她,“旧还没叙完,沈夫人怎么就要走了?”

    这一拽,宋修文的半辈子都被拽进了沈云西的脑子里。

    这宋修文……居然也是穿越的。

    宋修文上辈子也叫宋修文,他前世活在没有丧尸的和平年代,穿越前差不多三十出头的年纪,被公司解雇后成了无业游民,赋闲在家,不肯上进,也不出门找工作,天天在家打游戏,刚被失望至极的女朋友甩了。

    穿越后,宋修文成了宣恩伯府六岁的小公子,他摩拳擦掌,想要以自己超前的思想学识,在这个落后的时代干出一番大事业,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权力美色尽在手中,实现在‌‎现‌‎‎‍‍代‌‎的不可能。

    可他没想到这是个架空时代。

    这个所谓的大梁被作者设定早出过一位穿越而来的理工科大佬公主,什么香皂玻璃水泥她都会,什么粗盐提纯、科学种植、母猪产后护理她早都干了,造船远航海上贸易也都有,哪怕人都去世了还留下了一本未来发展指南书供工部日夜研读,被历代皇帝奉为圣典,牛的一批。

    宋修文白捣鼓一阵后傻眼了,理工科这一块是没有他发挥的余地了,他决定走文科。

    他天生的记性好,这条文抄公的路确实走得不错,写诗做赋抄名著,集百家之长,让他一跃成为了大梁的神童文曲星,崇敬者无数,爱慕者成群,名利双收,送上门的傻白甜女人更是数不胜数。

    宋修文意气风发,直到原主成为他的第一个滑铁卢。

    宋修文有很多女人,当然都是私底下,明面儿上他一直都是洁身自好风度翩翩的无双才子。

    原主是梁京贵女中的高岭之花,出了名的端庄大方,温柔淑雅,宋修文早就相中她了。

    他也到年纪了,家中父母也催得紧,再不成家说不过去,在他看来,原主这样的就很适合做他的大妇。

    他以后肯定会有很多女人的,就得挑一个仰慕他又家世好的,不会捻酸吃醋,且压得下妾室,能叫他的后院们和平共处的。

    在宋修文看来,原主就是他的天选大老婆。

    然而,原主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他,严词斥他无礼,并且直接断了往来。

    自穿越以来,宋修文在哄诱女子这一道上无往不利,原主却给了他沉重的一击,他这般夜郎自大,器满意得的人焉能不记恨她。

    尤其是后来打听到原主和太子的关系,心中越发不忿。认定原主是故意吊着他,拿他当舔狗。

    在原主意外和卫邵成婚,进东宫无望,名声扫地的那阵,他也没少在暗中传风搧火,像极了传说中相亲不成转头就败坏别人名声的那伙子烂人。更别说,原主和他连相亲都算不上了。

    第15章

    ◎恼羞成怒的驸马◎

    “福昌驸马,你太失礼了!”荷珠喝道,就要上来拉人,无奈沈云西宋修文两人此刻距离楼梯口也就一步之遥,她和竹珍怕发生意外,不敢使太大的力气,才扒拉了两下就被宋修文身边的小厮给硬隔开了。

    一边畏手畏脚,一边有恃无恐,两方人一时陷入了僵持。

    顶层西面雅间之中,殷白夜和卫邵将这出争执一点不落的收入眼底。

    “这福昌驸马不知道又在发什么疯,光天化日下还动起手来了。”殷白夜往底下抬了抬下巴,唾弃了一番宋修文,挪过眼看向站在窗框另一边的男人,问道:“表哥,你不下去看看吗,好歹是你夫人,怎么算也是我表嫂。”

    卫邵听了,还是纹丝不动的,只望着那处浅笑了笑,“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病秧子,就不下去给夫人添乱了。”

    殷白夜一言难尽地额了声,许是被他的话给噎住了,老半天嘴巴里才干巴巴地蹦出来一句:“表哥,你在文字语言上的造诣可真高啊。”居然可以把冷漠无情的“我不去”三个字说得这么冠冕堂皇!像他这种不爱读书的,打死他都想不出来。

    卫邵没搭理殷白夜的闲话,仍然关注着底下的动静。

    宋修文从前也是应天书院的学子,和他曾是同窗,此人的不妥是早就在他这里挂了号的。

    而他现在的这位夫人,也是同类。

    一个宋修文,一个沈云西,都有异怪,而今两人相交,他很想知道,这两个异怪之人聚首之后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事,又会各显出什么样的神通来。

    他神色淡淡的,唇角习惯性地勾着若有若无的笑,任谁看来,都是光风霁月的温润公子。然而那殷白夜对着这位表兄,却是打了个哆嗦。

    什么谪仙人,分明是冷玉霜。倒是很会装!

    “这张脸生给表哥你,真是亏了。”殷白夜双手搓搓肩膀上的鸡皮疙瘩退了一步,又十指交叉抵在后脑勺上,吊儿郎当地嘟囔道。

    这上面说话间,底下还在拉扯,宋修文并不管竹珍荷珠她们,沈云西和卫邵成亲后就不大爱出门了,他一直没有逮到说话的机会,今天好不容易撞上了,他自要一泄心中憋闷,哪能就这么放人。

    他低声对沈云西戏谑地说道:“听说那卫三常年病得连床都下不来,沈夫人深闺寂寞,想来很是难熬。说起来,我也不是那等无情的人,若你说两句好话,念在往日交情上,咱们也不是不能再续前缘的。”

    沈云西用力挣手,不大高兴地看向他,“放开!”

    宋修文本是故意折辱,好出口恶气,话里自然是万分的不客气,可才说完话,冷不丁地被那双星眼明眸一看,倒真叫他心头一动。

    他视线不自觉地把她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对方今日披系的是一件红色的斗篷,称得容颜娇丽,气韵动人,和昔日相识之时,竟有了不同的气质和美丽。

    宋修文不由得心猿意马起来,一双惯觑风情的贼眼最终定在她粉白的脸面上,赤裸裸地逡巡游弋。

    这种粘腻的目光,让沈云西恍惚以为自己回到了末世,她脑子里疯狂地拉响了警报,全身戒备紧绷,反射性的,扬手就啪的给了他一个耳光。

    她下了十足的力气,宋修文被打得头一偏,把人用力地往身前一扯,哈地一声喘出粗气来,“你敢打我?!”

    沈云西并没有被他的狠声狰狞吓到,扇完巴掌,她反手就拔下了发间锋利的银丝木兰簪,还不待宋修文反应过来,就顺着他的力道迎上前去,刀子一样的簪尖猛地抵在了他的脖子上,准确无误地按住了颈动脉,以保必要时可能一击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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